盛崇拉着段媗的手,将她的手握在手里,轻轻的摩挲,他很喜欢亲亲蹭蹭的感觉,哪怕什么都不干,也喜欢跟人贴在一起。这一点,从上一世到这一世倒是一直都没有变。甚至这一世,还有点儿变本加厉。
段媗曾经在书上看过,如果人特别喜欢被人温柔的抚摸安慰,很有可能是因为婴儿时期缺少来自母亲的关怀,缺少安全感,从而导致肌肤饥渴症。
这在盛崇身上,其实还是有点儿道理的。
他的童年,其实算不上太幸福。父亲盛镇川和母亲韦若秀是自由恋爱结的婚,那个时候,盛家还未曾如现在这般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而韦家的家世也还不错,两人的结合算是两家人都乐见其成。
韦若秀是个非常独立并且有个性的女人,在结婚之前一直在米兰留学读服装设计,在和盛镇川结婚之后才几个月就怀上了盛琪。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也为了养育孩子,韦若秀没有再返回米兰,放弃了自己十分热爱的服装设计,选择在家中当家庭主妇。那几年,盛镇川和韦若秀的感情非常好,是叶城众多豪门中,让人羡慕的一对小夫妻。然而,好景并不长。在怀上盛崇的时候,韦若秀已经厌倦了停留在同一个地方,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
盛崇出生之后,她选择重新回到米兰追求梦想。从盛崇三个月到四岁,基本上每年见到母亲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聚少离多的生活,不仅让盛崇缺失了一部分母爱,也让家庭关系变得岌岌可危。
在盛崇五岁那年,韦若秀原本准备回国发展,却在这个时候发现,盛镇川身边已有了其他人。
两人的离异显得是那样的突如其来又顺理成章,再好的感情,也禁不住长期两地分居的寂寞与折磨。于是,盛崇在四岁到十岁之间,除了每年生日的时候能够见到母亲,其他时候对母亲的印象几乎为零。再到后来,国内富人阶层流行起将孩子送出国接受国外高等教育,于是盛镇川也准备将盛崇送出国。正好韦若秀也想要亲近儿子,于是盛崇从十岁到十六岁,平日里在英国念书,然后假期跟着母亲在米兰和巴黎两地流转。
盛崇的生活富足,但是跟盛琪比起来,确实称得上是颠沛流离。
“你觉得,这两种,哪一个好一点儿?”盛崇问。
“啊?”段媗回过神来,见盛崇认真的看着她:“你刚刚说什么?”
“你没听见?”盛崇一脸被雷劈的表情,他刚刚好不容,用一种还算正常的语气,跟段媗把两种可能性,用一个故事表达出来了,然后让她选择,结果对方竟然在发呆!
“我刚刚在发呆。”段媗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看着盛崇,见他脸色有点儿难看,连忙两手握着他的手,声音里头带着点儿娇气:“你再说一遍么。”
“算了,不说了。”盛崇挥挥手,果断他还是去卧佛寺找个大师给自己做做法事,看能不能把这个什么鬼任务系统给弄走吧!
(任务系统:呵呵,来打我呀!)
盛崇不愿意说,段媗也没放在心上,反正盛崇奇奇怪怪的时候多得很,她要是什么都计较,一天到晚想着他就够了。于是,段媗将自己的笔记本挪到客厅里头,靠着盛崇看杂志的插图。至于那个有关于潜规则的恶心事,她早已经将之扔到脑后了。
实际上,即便她没有忘记,也不会告诉盛崇。如果她告诉盛崇,他必定会为她出头,可是这样又有什么意义呢?她又不想公开自己和盛崇的关系,如今段媗想得很开,瞒一天算一天,瞒到瞒不下去再公开,省得段家一家子都想着要背靠大树好乘凉,她欠盛崇的只会还都还不清。
盛崇一手搂着段媗的腰,看着她认真工作的样子,突然问道:“你以后,有没有想过将宸羽的总部挪到更大的城市?”
“哈?”段媗转头看着他。
“江城毕竟是内地城市,发展速度、人才资源跟东南沿海地区以及国家中心比起来,都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盛崇的语气轻描淡写,就像他只是向她提出意见建议,没有丝毫鼓吹和劝她的意思:“你的公司扩张的速度很快,如果资金跟得上,再多签一些文笔好的作者,发行范围肯定不会仅限于内地。到那个时候,你还要将公司的总部放在江城吗?”
段媗想了想,道:“不会啊,如果真有那一天,我要么在其他地方设立分部,要么就只能把公司往外挪。”
盛崇点点头,算是放下了心。他并没有要限制段媗,让她当全职主妇的意思,但是也不想重复自己父母的悲剧。很多时候,人都是脆弱的生物,感情更禁不起太多的挫折和考验。他不可能一直留在江城,除非他自己把盛隆的股份全部吃下来,然后独立发展,不然他迟早是要回叶城总部的。
到那个时候,让段媗放弃自己居住了二十多年的城市,远离熟悉的亲朋好友,还要放弃经营了几年的事业,跟他一起去叶城,这根本不现实。如果是为了公司发展的战略转移,那要说服她,就容易多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段媗也是一个将工作看得非常重的人。为了事业的发展,她有牺牲某些东西的决心。
“怎么,你想要我把公司挪到叶城去?”段媗试探着问。
让她吃惊的是,盛崇竟然点了头。段媗如今的思维还停留在上一世,在她的印象中,盛崇可是在江城呆了足足十年,现在考虑让她把公司安在哪里,不是太早了么?
“不想跟你分开。”盛崇将头埋在段媗肩头,原本因为系统任务和来自叶城方面的压力而引发的急切和焦躁,在这一刻就这样慢慢被抚平了。
段媗身上,有一种很细密而坚韧的力量,乍一看显得柔软而不堪一击,然而真正深陷其中,才会感觉得到她的柔韧。这大概也是他对段媗,情有独钟的原因。
“好了好了,肉麻兮兮的。”段媗受不了的摸了摸自己的胳臂,她上一世怎么没发现盛崇这么粘人呢?
段媗将盛崇难得的感性给‘镇压’下去之后,继续将他当成一个大型靠枕,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盛崇无所事事的看着段媗敲电脑,然后看着看着,发现段媗在写一个策划案。
“你准备以杂志的名义,发起一个,额……文学比赛?”盛崇饶有兴致的问。
段媗看他一眼,点点头,见他一副感兴趣的样子,便说起了她的构想:“我想用《天晴》这个平台,在全国范围之内召开一场‘明日之星’的文学比赛,寻找文笔好有实力的作者,同时提升《天晴》的知名度。”
在某些时候,用未来的视角来观察现在,有很多问题都会变得清晰明了,就如同段媗心中其实很清楚,杂志社未来的发展方向。
目前,《天晴》的销售量虽然在一年之内有一个堪称飞跃的增长,但是销售的范围仍然被局限于内地。段媗想要进一步扩大杂志的影响力,在同一块地方继续纵向深入的宣传,其实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了,她只能想办法横向提高杂志的知名度。而举行一场比赛,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引发话题的作用,从而对杂志本身进行宣传。
“这个想法还不错。”盛崇点点头,在段媗脑门上弹了一下,提出了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但是,你有没想过,《天晴》的销售区域本来就只有以江城为中心的周边省市,利用《天晴》这个平台宣传这场比赛,到头来也只能起到纵向深入的作用。要横向扩大杂志的影响力、扩大杂志的销售版图,不是做不到,而是收效甚微。”
段媗冲他努了努嘴,露出一个略微得意的笑,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狡黠:“这种问题,我当然考虑到了啊。”
“我目前就已经着手建立《天晴》的官方网站,在官网建好之后,我才会公布消息。再之后,我准备雇佣大批网络水军,在各大社区论坛上进行公开宣传。如果到时候力度还不够,就和各大网站散发弹窗友链。”在二十一世纪,网络绝对是信息传播速度最快的媒介,没有之一。
“那赛制呢?”盛崇点点头,又问:“既然比赛的范围这么大,你要怎么保证比赛的公平和公正?”
段媗喝了口水,继续勾画着她脑内的蓝图:“参赛者不问年龄,不问性别,任何人都可以向《天晴》投稿,题材包括悬疑科幻、都市言情等八个类型题材。海选由杂志社内部决定,也就是《天晴》的编辑部审稿。三十二名往上走,由读者进行网络和杂志双向投票。”
说到这里的时候,段媗露出了一个有些狡猾的微笑:“在官网上,会在获得作者允许的情况下,对作者本人形象进行包装,公布作者部分个人信息,每个IP地址每天只能投票一次。”
“至于奖励,前三十二名可以将小说公开发表在《天晴》上,并且将获得千字两百的奖金。前十六名,将获得与宸羽公司签约的机会。前八名将获得三万元的奖金,前四名在之前的基础上,还将获得欧洲十日游。而最终的冠军,不仅可以获得宸羽公司特别提出的有大量福利的合同,还将获得二十万的奖金。同时,公司将会为你量身打造属于自己的形象,着重宣传你的小说,将你打造成真正的明星级作家。”
段媗刚刚将自己的设想说完,盛崇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虽然在如今这个社会,创作和艺术已经日渐与商业接轨,然而在出版行业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还保持着一种比较古老而缓慢的发展步调。优秀的作者在很多时候缺少出头的渠道,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创作值得被人肯定,不仅可以带来精神上的愉悦,也可以为他们本人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而出版社和杂志社也觉得好的作品可遇不可求。
段媗这个比赛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将作者明星化商业化了。作者在普通人心中,大多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许多人知道一个三线的小明星长什么样子,却不知道畅销书的作家到底叫什么名字。因此一个作者可能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体,却难以和读者建立起稳定的联系。
段媗提出的计划,在某种程度上刷新了人们的观念,将作者的选拔和明星选秀的方式结合起来,以比赛和读者投票的方式决出名次,甚至给出不同层次的奖励,为最终的冠军量身打造形象,进行包装设计,这和如今大行其道的明星选秀节目,在某种程度上是殊途同归的。
而这种方式,也能在最大的程度上,以最快的速度打开市场,引起读者的关注。甚至为旗下刚刚签约的作家,收揽一批较为忠实的读者。
“你这个想法,还挺新鲜的。”盛崇不得不承认,他对段媗有种刮目相看的感觉,又或者说,每次跟段媗聊事业,都能刷新他对她的认知。
“新鲜又没用,能将之变成现实,才是最重要的。”段媗心中得意,面儿上却丝毫不显,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继续写她的策划案。
她才不会告诉盛崇,能在事业上得到他一句称赞,于她而言是多么大的肯定。
——
次日依旧是一大早爬起来,将盛崇叫醒之后,段媗从衣柜里头翻出套衣服,去卫生间里头换上。洗漱的时候,段媗看着洗漱台上盛崇的东西堆得满满当当的,再次生出一种‘我是不是该买个大房子’的想法。
她不愿意搬到盛崇那边的,两人要住在一起,就只能盛崇搬过来。不过,想起盛崇家里那浩浩荡荡的行李大军,段媗认为,这个想法应该从长计议。
除此之外,昨晚还有一件事情让段媗觉得十分费解。两人分别小半个月,她身上又没有不方便,按照盛崇之前的尿性,不爬上床摸摸蹭蹭简直不正常。可是昨天晚上,盛崇简直老实得不得了,小心翼翼的缩在床的左边,别说摸摸蹭蹭,她躺在床的右边,根本连他的体温都感觉不到,闭上眼睛,还以为自己床上没躺人呢。
在段媗看来,吊了盛崇小半年了,如果真要发生点儿什么,她也不会拒绝。反正上辈子该经历的都经历过,盛崇长相好身材好,她又不吃亏。昨天晚上洗澡的时候,她还特地往身上抹了玫瑰味道的精油,准备好好享受一下。
然而,从浴室里头出来,盛崇硬是跟压根没看懂她的暗示似的,规规矩矩的就睡觉了。
如果是普通的女人,可能会因此而觉得沮丧,觉得是因为自己吸引力不够。然而,段媗可不会这么想,她就是对盛崇的心思把握不准,那她对自己的外貌身材也是有自信的。
那既然不是自己的原因,就只能从盛崇身上找原因了。段媗的视线从盛崇下身扫过,难道在叶城的时候,他又被烫到了?可是他看他走路的姿势,不像是有问题啊。
盛崇有些尴尬的从床上爬起来,等到段媗去厨房做早餐的时候,才到浴室洗漱。他身上的毛发并不弄浓密,小腿上也没有跟某些大男人一样,长着乌压压的腿毛,只有颜色不太深的一层,看上去不会显得娘娘腔,有一种恰到好处的性感。
至于脸上的胡子,他从来都是用剃须膏剃得干干净净的,白白净净一张脸,更是俊美无双。
盛崇对着镜子漱口,一边洗漱,就忍不住回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段媗躺到床上的时候,他就连忙将床头灯给拧灭了。在黑暗之中,她身上若有若无的玫瑰花香气都显得格外清晰,让他觉得浑身发热。但是,有关于到底是一夜七次还是一年不举的问题,他真的无法做出决定。
前者太难为段媗,后者太难为他自己,若只是难为他自己也就算了,他完全不敢想象,他和段媗进行了圆满的第一次以后,接下来一年,他都不行,段媗会用一种什么眼光看待他。是个男人都没办法不在意这种问题,更别提像盛崇这种傲娇到骨子里头的男人了。
光是想一想,都觉得囧到无与伦比好么。
可是,如果初夜就那么禽兽的话,段媗肯定会很疼吧。
盛崇纠结了半天,发现问题无解,只好吃完早餐去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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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媗如今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事业上的,所谓爱情,不过是她闲暇时光中的调剂品。
中午的时候,包包敲门进来,对段媗说:“段总,您今天中午约了蒋先生吃饭。”
段媗这才想起来,将电脑阖上,然后到卫生间补了个妆,出门赴约。她如今算是可以体会盛崇为什么约她吃饭的地点,都喜欢定在公司附近了。实在是工作太忙,为了吃顿午饭绕城半周,然后再绕回来,太划不来。
段媗到的时候,蒋则桓已经在餐厅等着了。十月的深秋,他穿着一件驼色的呢子风衣,白色的衬衫露出笔挺的领子,显得干净又温暖。
段媗走过去,蒋则桓站起身,为她抽出了对面的那张椅子,绅士风度十足。段媗笑着坐下,忍不住仔细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自从蒋则桓的工作室分崩离析之后,两人便很少见面了。段媗是因为太过忙碌,而蒋则桓则是因为尴尬。一年多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已经足够两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蒋则桓变得更加沉淀了,抛却了当初留在他身上的青涩和文人傲气,变得温柔又内敛,已经有了几分日后在电视上出现时从容淡定君子如玉的模样。而段媗的变化更是显而易见,如果说当初的段媗,像是一朵艳丽的玫瑰,现在就是一朵人间的富贵牡丹花,沾染了人间的尘土气息,却依旧不掩其间的气度和芳华。
“很久没见了,你变化挺大的。”蒋则桓笑笑,将桌上的菜单递过去。
段媗接过菜单,淡淡道:“你也是。”
两人相视一笑,之前那隐隐若若的隔阂,在笑容中消散于无形。
“真没想到,最后反而是你把杂志社做起来了,还做得这么好。”蒋则桓如今说起这个话题,显然是放得很开了。曾经他也有这样的梦想,甚至只差一点儿就能将这个梦想变成现实,然而事实证明,他就是差了那么一点儿。他只适合当一个作家,却并不太适应老板的角色。
“要不是你说话的语气太自然,我都要以为你是在讽刺我了。”段媗用眼角瞄了蒋则桓一眼,语气里带着亲昵的嗔怒,就像是两人还在大学的时候,是感情非常亲密的知己好友,没有之后经历的挫折与隔阂。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明明是在夸你。”蒋则桓两手一摊,清朗隽永的眼中带着一丝笑意:“《天晴》我也看了,其实跟我们最初的构想很像。其实我应该感谢你,好歹还是把我们之前的构想变成了现实。”
“有什么好感谢我的,我可和某人不一样,连个帐都算不清,我赚了不少钱呢。”段媗打趣儿道。
站在时光的这头回望当初,两人都已经能够潇洒的释怀。曾经的后悔和不甘心,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淡化、消失。蒋则桓将之当成一次人生的经历,而段媗则将它当成的前进的阶梯。没有曾经的挫折和失败,就没有今天的《天晴》。
“这一年多都没看到你出书,以后呢?你不会准备转行吧?”段媗故意打趣儿道。
“怎么会?”蒋则桓摆摆手:“我一介书生,除了还能拿得起笔,也没别的事情能做了。现在正准备重新投身于畅销书榜单的血战厮杀之中,你可要当心了。”
两人互相调侃过一阵,段媗问起了之前工作室的其他人的情况。贾明宇如今在一家广告设计公司工作,彻底放弃了当初带着文艺气息的梦想,成为了一个朝九晚五的办公族。而毕孟辉去了另外一家杂志社,如今已经做到了副主编,不知是否还能更进一步。
“对了,你知道尤飘现在怎么样了吗?”蒋则桓突然问,他其实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非常深刻。
“她啊,现在为自己取了一个笔名叫飘雪,新书的销量也很不错。”段媗毕竟身在这个圈子里头,对身处其间的人们,消息还是比较灵通的。值得一提的是,直到尤飘改名为飘雪之后,段媗才将她和记忆中对上号儿。
在上一世,飘雪也成为了电视剧圈子里头声名大振的编剧之一,不过跟蒋则桓不同,蒋则桓始终是因为自身的才华和俊逸的外表而引人关注,而尤飘则是始终伴随在她身上的潜规则传闻。一个炒红,一个炒黑,但是却都混得还不错,也算是内地编剧圈子里头的两座大山了。
“是么。”蒋则桓眉头皱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却还是被段媗察觉到了。
“怎么了?”段媗追问:“有什么不对劲儿吗?”
蒋则桓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了:“你还记得当初咱们一起做工作室的时候,她曾经有好几天脸色都特别难看,而且还躲着我的事吗?”
段媗茫然的摇头,她真的记不清了。
蒋则桓叹了一口气:“我曾经很严肃的跟她聊一次,因为她抄袭了读者的投稿,试图当成她自己的稿子交给我。”
“什么!”段媗吃了一惊,倒不是说她对抄袭有多么震惊,虽然大多数作者对抄袭这种事情深恶痛绝,但是抄袭这种现象,在小说圈子里头,其实是屡禁不鲜的。然而,会去抄读者的来稿,这就显得太过了。毕竟,你自己要抄别人的稿子,是你自己个人的问题。但是你要是抄读者的稿子,又被读者看见了,读者会怎么看待这本杂志?
“她并没有完全照搬,语句全部改了,但是故事的主线一模一样,支线改了一小截。”蒋则桓声音有些低,带着些无可奈何:“读者来件不是我看的,我差一点儿就让她上稿了,之后也吓了一跳,所以说话有些重,她那时候还哭了。”
“我看你还挺后悔的?”段媗调侃道。
“不后悔,当时真的很生气,现在是只是觉得都过去了。”蒋则桓笑笑,眉眼间是一片洒脱。
——
段媗下午跟赶场子一样,去参加某个颇有名气的协会举行的交流活动。这样的场合,从来都是拓展人脉的好时机,段媗一般是不会推辞的。
以段媗的外形条件,哪怕是在众星云集的红地毯,她都不会成为被忽略的那一个,更别说在一群文词远胜外表的主编作家出版商之间。
段媗的记忆力很好,大部分的人见过几次便会有清楚的印象,常打交道的,更是连最近一次在哪里见面,说了什么话题都一清二楚。穿着一身米色包臀裙的段媗在人群中笑脸迎人长袖善舞,热切又不谄媚,态度把握得刚刚好。
“你们出的健康周刊我每期都有看呢,里面有些养生的知识,我觉得特别好。”段媗笑着对某健康周刊的主编说。
“你们的时尚周刊我有买,今年秋天的衣服,就是买的你们推荐的款式呢。”段媗笑着对某时尚周刊的编辑说。
“你们的杂志我有看呢,里面的故事写得特别精彩,我都想把你们写手挖过来了。”段媗笑着对某竞争对手说。
包包在她身后默默捂住了自己的脸,虽然段总你真的每一本都看了,但是你每本都是一边看一边吐槽吗,你根本就没有在私底下说过她们有哪里好啊!要不要这么体嫌口正直?
段媗像是一只在花丛中翩翩飞过的花蝴蝶,跟一群人打了招呼,又被朋友介绍给朋友,一时间到处都是欢声笑语,直到迎面遇上了熟人。
“尤飘,好久不见了。”段媗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笑着和尤飘打招呼。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现在的尤飘比当初漂亮了许多,鼻子似乎都变得高了一点儿。联想起如今周边某个国家发达的整容业,段媗心中难免有些猜测,不过又觉得没必要。尤飘本来就长得不错,也还挺有气质的,哪怕她认为作家也应该学会包装自己,但是一个作者最根本的东西还是笔下的文字,形象么,一百分的满分,只要有七十分就够了。毕竟不是真正靠脸吃饭的明星,没必要太过苛求。
虽然蒋则桓上午才跟她说过尤飘的事情,让她心中略有些芥蒂,但是反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段媗如今为人处世的法则,就是轻易不得罪任何一个人,一年多以来,无论是针对她的人,还是她的竞争对手,她都不会在第三者面前发表对对方的负面的看法。
说起来,这个生存法则,还是她上一世在段辰身上学到的。在生意场上,像他们这种没资金没人脉没背景的三无人士,少得罪人,少放嘴炮,就能给自己留下更宽广的路。
尤飘从餐桌上拿了一杯香槟,嘴角带着笑,神色却显得有些诡异,看着段媗的视线中,带着隐约的敌意。
“段总最近可是风光无二啊。”尤飘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段媗,还未曾等段媗想明白她到底哪里得罪过尤飘,尤飘便伸出了手:“我敬段总一杯。”
她虽说的是‘敬’,但是从动作来看,却明明是想要泼段媗一身酒。段媗踩着七厘米的高跟鞋动作依旧格外灵活,她迅速往旁边一躲,结果大半杯酒就洒在了站在段媗身后发呆的包包身上。
包包:飞来横祸!
段媗带着薄怒,质问道:“尤小姐这是什么意思?”
又不是电视里头播放的狗血偶像剧,还泼酒,真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吗?
尤飘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略带歉意的看着包雨诗:“啊呀,真是不好意思,泼了你一身的酒。”
然后又看着段媗:“段总你错怪我了,我又不是故意的,只是用力过猛了一点儿,也没想到你突然闪开,我还吓了一跳呢!”
段媗脸色有些阴沉,却碍于场合不好发作。毕竟尤飘要是咬死了说自己只是不小心,而她抓着不放,岂不是显得她无事生非小肚鸡肠。
“那尤小姐以后可要多加小心啊。”段媗脸上一片风平浪静,就像是刚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毕竟泼到我的助理也就算了,要是泼到文坛里的前辈们,那恐怕就不是这么好处理的事情了。”
尤飘眼神一黯,紧接着又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客客气气的对包雨诗说:“酒泼在身上也不舒服,要不然我现在陪你去干洗店吧?”
包雨诗看了段媗一眼,段媗见她确实不方便,道:“你自己先回去吧,今天下午不用回公司了。”
从活动会场出来,段媗一方面因为今天的事情感到生气,一方面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尤飘对她会有这样大的敌意?要说之前一起在工作室的时候,就算有矛盾,也早就应该过去了,不应该现在突然发作啊。
段媗慢慢开车回家,一路上止不住的在想这个问题,她并不喜欢与人为敌,特别是不知缘故的为敌,会让她有种划不来的感觉。
开车的时候不专心,不尊重交通规则,是会遭遇报应的。
段媗就遭遇了现世报,她在拐弯的时候,一不小心擦到了一辆兰博基尼。好在她及时踩了刹车,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是蹭了对方一块漆。
段媗看到那辆车的牌子的时候,顿时有种倒了血霉的感觉。兰博基尼啊,一块漆要给人家补上,至少也要花个一两万吧?
段媗没想着要逃避责任,能开得起这种车的人,多少都是有点儿背景的,跑也没用,老老实实下了车,正好这时候对面车上也下来了个人,那人身上带着一股子痞味儿,嘴里叼着根烟,正盯着段媗。
段媗仔细一打量,才发现眼前站着的还是个熟人,盛崇的死党之一,封家老四封璞,她和盛崇结婚的时候,四位伴郎里头,就有这家伙一个位置。
当然,这人也是个奇人,据说十七八岁就出了柜,二十啷当岁顶着同的名头招摇逛市,大事不犯小事不断,亲爹只险些没打死他。更值得一提的是,整个叶城都知道他只对男人硬得起来,结果人家偏偏就还被扳直了,还生了孩子,还跟自己老婆感情特别好。
段媗觉得自己倒了血霉,封璞也觉得自己运气不好呢。他挺喜欢车的,这辆兰博基尼还是他上个月才入手的,正新鲜着呢,结果还没开过几次,就被人给蹭了一块漆。花钱倒是次要的,主要是心疼。
好在段媗态度还是不错的,封璞心情好了点儿,只是吊着眼睛看着段媗,问道:“我这辆车才买了一个月,你自己说怎么办吧?”
段媗对这位封璞封四少的爱车的封四少还是有所耳闻的,对方又是盛崇的朋友,说不定以后还有打交道的机会,然而对方这车也不便宜,要真让他开到4S店去修,还不知道要修出多少钱,当即表示:“我先把保险公司叫过来,看看要怎么赔。”
封璞有点儿不耐烦了,盯着段媗:“我今儿还约了朋友见面,等保险公司过来再勘察事故现场,再保险理赔,得弄到什么时候去?”
段媗两手一摊:“那我也没办法啊,你这辆车这么贵,补块漆得花多少钱啊!总不能我跟你私了了吧?再说了,你这车应该是新进口的型号吧,颜色也不常见,还不知道江城能不能补呢!”
封璞这车确实是从国外进口的,千辛万苦弄回来以后,他还十分骚包的给换了个颜色。颜色还不是如今市面上常见的车的颜色,是他让4S店里头专门调出来的一种骚红色,比酒红色要浅一点儿,比鲜血的颜色又要深一点儿,在阳光下头看上去特别的骚包漂亮。
封璞连车都买得起,自然不会缺这么一块补漆的钱,但是被人家撞了车,还要自己拿去修,那太让人憋屈了,段媗又不肯私了,只好在原地等。
时间一晃,就到了下午饭点儿的时候。车子总算是开到4S店,然而封璞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一手插着口袋,给约他吃饭的人打电话。
盛崇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好准备出去吃饭,看到封璞的电话,还以为他到地方了在等呢。
“到了?”盛崇接起电话问。
“啧,到个屁,刚刚在路上车开得好好的,被人蹭了车屁股,现在在4S店里头修呢。”封璞没好气的说。
盛崇一听还觉得挺新鲜的,当即表示:“那我现在过来接你?哪个不长眼的螃蟹在路上横着走啊,撞到了咱们封四少的宝贝车!”
(段媗:你再重复一遍?!)
“不说了,晦气,你带个人过来吧,那边叫了保险公司理赔,我懒得等了,给我弄个人过来等着。”说完,又开始感叹自己的宝贝车:“我好不容才把车从国外运回来,过海关还得登记车型,前前后后弄了好几个月。才上路呢,专门弄过来给你显摆的,结果才开了不到八百公里,就被人给撞了。”
盛崇笑呵呵的挂了电话,带着点儿幸灾乐祸的心思,叫了门外的秘书二号谢永飞:“永飞啊,跟我出去一趟,得交待你个事儿。”
谢永飞一听,把手头的工作放下,连忙就跟出去了。这么急急忙忙的,谢永飞还以为要交给他什么艰巨的大任务呢,结果盛崇一说,谢永飞顿时就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为何重要的露脸的事情都是韦昕彤的,脏活累活无关紧要的都是他的?不过转念一想,毕竟人家韦昕彤是表姐么,他谢永飞算哪根葱啊!
盛崇靠坐在后车厢的沙发上闭目养神,底下人的心思,他不说一清二楚,但是也多少知晓几分。他信任韦昕彤,但是却并不等同于要在事业上也放任她。谢永飞的能力是很不错的,要磨练一两年,也能成为他的左膀右臂。然而,当左膀和右臂拧成一股绳的时候,他这个‘大脑’就不好调控了。所以,让谢永飞对韦昕彤生出一点儿不满,对他而言反而是好事。
江城的交通堵塞得让人心碎,车子一路上走走停停,好不容易才到了封璞修车的4S店。盛崇一下车,见到封璞那副郁闷的样子就笑了。
“永飞,你留在这儿守着封少的车,还有保险什么的给办好了。”盛崇过去揽着封璞的肩膀,显得十分亲昵,两个风格不同的大帅哥站在一起,更是相映生辉,简直要把洗车小妹的眼都给晃花了。
段媗也还在这里等着呢,结果一回头差点儿吓一跳。
盛崇眼睛一眯,也恰好是看到了‘熟人’,他也没想到这么巧,段媗和封璞在同一家4S店里头,想着正好叫过来吃顿晚饭,相互介绍一下,便微微提高了声音喊道:“段媗!”
段媗眉头一跳,只能从车后头走出来,做出一副吃惊的样子:“盛崇?你怎么在这里?”
她当然知道盛崇现在过来,只能是来接封璞的,总不可能他也过来修车吧?然而,在这个时候,她应该还不认识封璞才对,只好摆出一副吃惊的表情。(段媗:傻透了……)
此刻封璞总算是反应过来了,问:“你们认识?”
盛崇看他一眼,朝段媗走过去:“这是我女朋友。”
段媗:……
封璞:!我受到了惊吓!
——
既然都是熟人,封璞自然也做不出追着兄弟的女朋友要修车费这种逗逼事儿。他和盛崇的基情,又岂止是一块漆的价值可以衡量的?
于是,他大度的表示,那块漆就当做送给段媗的见面礼了。(段媗:老子不稀罕!)
盛崇没忘记自己还要请封璞吃饭的事情,只是恰好遇上了段媗,便问:“我和封四去吃饭,你也一起。”
段媗:这是疑问句还是肯定句?
不管是疑问句还是肯定句,段媗都被盛崇带上了车,一起去酒店吃饭。段媗原本想拒绝,但是转念一想,没碰上也就算了,但是正面撞上了,封璞和盛崇又是那样亲近的关系,她要是连个饭都不敢跟人家吃,岂不是更显得她没底气?
段媗犹豫再三,还是出现在了餐桌上。
盛崇显得挺高兴的,他其实已经做好了段媗推辞的打算了。段媗明显就不喜欢和他一起在外头交际,至于真正的挚交好友,又大部分都在叶城,所以这次竟然是段媗第一次以女朋友的身份,陪他朋友吃饭。
盛崇订的是一家以海鲜为特色的餐厅,上菜之后,盛崇一边跟封璞说话,一边剥龙虾皮剔螃蟹壳,然后鲜嫩嫩的肉肉沾了酱汁全送到了段媗碗里,就跟他这次过来纯粹就是为了伺候段媗吃饭,自己看着就能饱似的。
段媗吃完一碟子,下一碟子又过来了,见盛崇还要继续剥皮,连忙拦了他一下:“行了,别让封少看笑话了,你自己吃吧。”
段媗表示,她还没享受过这待遇呢,果然人前人后就是不一样。
盛崇拿帕子擦了手,开始正经吃饭,倒是坐在他们对面的封璞封四少看得一愣一愣的。他和盛崇同龄,光屁股蛋的时候就认识了,然后一起上了小学,一起被家里扔到外国留学,再一起回国。他和盛崇的感情,可是他在外头和小美男约会,盛崇给他在家里头打掩护的死得不能再死的死党啊。
可是,认识盛三少这些年,什么时候看到过他低眉顺眼的伺候人家吃过东西?往往都是漂亮的姑娘上赶着往上贴,还得看他老人家心情好不好,肯不肯张口。
想到这里,封璞的视线忍不住又在段媗身上扫了一眼。哪怕他更喜欢花美男,却也不得不承认,段媗是个光看外表,就足以让人怦然心动的女人。不过,能把盛崇收服成这个样子,也必定还有别的本事。
晚餐之后,盛崇先把段媗送回家,然后带着封璞去赶下一摊。这次封璞过来,可不光是为了和他聚一聚,更是有生意要谈。
眼见着盛崇把人送到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区里头,封璞坐在副驾驶座上,心里琢磨开了。最后还是没忍住心里的好奇心,问盛崇:“那位段小姐,你女朋友,你没跟她住一起?”
看盛崇那上心的样子,也不像是还没追到手啊。
“住在一起啊。”盛崇道。
“那你也不给人家弄个大点儿的房子。”封璞撇了盛崇一眼,觉得这小子也太小气了一点儿。从外表看那小区,应该也不是新建的了。盛崇到江城才多久,给人家买个二手的破房子,简直不要脸啊。
说到这个话题,盛崇顿时有种要捂脸的欲。望:“那不是我买的房子,那是她自己买的。”
“哦。”封璞点点头,觉得这还差不多,然后突然反应过来:“那你住她那里?”
盛崇点头。
封璞以自己的生活习惯估计了一下盛崇的尿性,问:“那你们住在一起,家里的花销谁买单?”
盛崇回想了一下,反正他住到段媗这边的时候,什么都没管过,于是果断回答:“她。”
封璞挑着根眉毛,问:“那你送她礼物吗?”
盛崇说:“之前生意上得罪了个人,结果她开车送我去上班,在路上被人把车给撞了,我给她买了辆福特,还没送。再之前还送过一块百达裴丽的手表,结果她送了一块更贵的江诗丹顿给我,后来我就没送过东西了。”
说着,盛崇将手腕亮出来,昂贵的钻表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喏,这一块。”
封璞看着盛崇,两个人面面相视,然后封璞突然在盛崇肩膀上拍了两下,一本正经的对他说:“兄弟,你能向我传授一下经验吗?你是怎么泡到一个这么年轻漂亮,还肯免费包养你的妞儿的?我觉得你要是能把这个经验传授给我,我每年能省下钱再买两台好车。当然,我可以把其中一台转送给你作为学费。”
盛崇:TAT
——
段媗回到家里,本来准备先上床睡一会儿。她今天也实在是累得够呛,之后遭遇封璞,更有种受到惊吓的感觉。
走到如今这一步,她已经不知道要如何定义她和盛崇的关系了。起初,她留在盛崇身边,仅仅是因为盛崇为了完成系统任务,不可能放过她,她也没办法反抗他。她无法反抗他的决定,也无法抵挡他的魅力,于是两人就跟命中注定似的走到了一起。
但是,一年多的时间里,段媗不知道盛崇是出于什么想法,所以对两人的关系保密,毕竟他上辈子根本就没有这么做。但是从她个人的角度来说,她仅仅是因为不想公开。她不想站在盛崇身边,再去面对众人的质疑和流言蜚语,以前,她甘之如饴,现在却连想想,都觉得触目惊心。
而今天,封璞出现了,盛崇说她是他的女朋友,而紧接着还会有更多的人出现。放任两人的关系,就意味着她将再次被他带进那个她并不愿意再次进入的圈子。
段媗闭上眼睛,却发现自己怎么都睡不着,身体很疲惫,头脑却十分清醒。盛崇不回放手,那她要怎么应对之后接踵而至的暴风骤雨?
段媗在床上翻滚了半天,然后坐起身。一坐起来,看到盛崇昨晚拖回来的小行李箱还没收拾,便打开来给他收拾东西。这些事情她做得很习惯,毕竟上辈子她也就能做点儿这种事了。
段媗将他卷起来的衬衫和西服一件一件摊开,需要重新熨的放到一边,等她收拾到最后,却发现最里层有一个黑色包装的礼物盒子。
段媗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将盒子打开来,里头是一条CK的男士皮带,附了一张贺卡,上头的祝福字迹清秀,而最下方的落款,是两个娟秀的字——月白。
盛崇的生日是在十一月初,不过他不一定会回叶城,何月白提前送生日礼物,倒也说得过去,只是,段媗看着眼前的礼物,却忍不住回想起了盛崇从叶城回来的那天晚上那奇怪的举动。女人送男人皮带,是一个颇有暗示意义的举动,无外乎是希望男人管住下半身。而盛崇,似乎有意无意的,真的就这样做了。
很多事情在发生的当下,似乎并没有深意,然而事后反复的回想,却会发觉一点儿不对劲儿的地方。就像她和盛崇,起初是她不愿意公开和盛崇之间的关系,然而之后却是盛崇主动不再带她进入自己的社交圈子。两人交往近一年,对彼此的工作和朋友圈子的了解,几乎都为零。
那盛崇的转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段媗仔细的回想着,时间慢慢倒回一年多以前,何月白来江城之后。似乎在那之后,盛崇就没有在她面前提起,要带她出去和朋友交际,亦或去某些有很多人参与的宴会酒会了。
段媗心中清楚,上一世如果没有任务系统,盛崇不见得会跟她走到结婚这一步。他是站在云端的天之骄子,可供他选择的人选太多,而她段媗不过是其中不太起眼的一个。
这一世,她以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有了不同,她以为盛崇保持沉默是对她的妥协,然而,或许这一次,依旧是她自作多情了。
段媗看着手中的那个黑色的礼盒,犹豫了一下,将之放在桌上。她才不会故意再将之收回去,做出一副自己未曾打开的假象,反正亏心的又不是她。
晚上,盛崇是被谢永飞送回来的。
段媗本来正在写策划案,结果写到一半听到一阵子格外急促的敲门声,才刚刚将门打开,盛崇就朝她扑过来。
段媗那体重都没有三位数的小身板,哪里扛得住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好在谢永飞在旁边扶了盛崇一把,段媗才没被他扑到地上。
“媗媗,来亲一个。”盛崇满嘴的酒气,下意识的凑过来啃她的嘴。
段媗被他熏了一个踉跄,又想起谢永飞还在场,顿时脸都臊红,一时间看上去,倒跟盛崇喝醉之后红润的脸色相映生辉。
谢永飞显然也被如此‘热辣奔放’的盛总给吓了一跳,盛崇在公司的时候,在下属面前永远都是那副拽得二五八万的精英样儿。昂贵的西装皮鞋,身上带着高级古龙水的香味,走路不急不缓,永远从容淡定,在他身边工作,就要有一种哪怕今天股市崩盘金融危机,都得用风轻云淡的语气报告给他的态度。
如果让公司里那群看到他就跟看到比克大魔王似得的女员工们,看到今天的场面,恐怕以后再听到他一本正经的训话,都会有一种要笑场的感觉吧。
“谢秘书,你帮我搭把手,把他扶到卧室里去。”段媗两只手堵着盛崇要凑够来的嘴,样子有些狼狈。
谢永飞连忙扶着盛崇,两人合力将盛崇安置在床上。段媗此刻倒忘记她之前还在生气了,从洗手间里拧了一把毛巾给盛崇擦脸。脸刚擦完,盛崇就握着她的手不肯松手了。
他那一双风情万种的桃花眼里波光潋滟,像是在阳光下缓缓向前流动的河水,被这样一双眼睛深情脉脉的盯着,让人有一种一瞬间什么都不重要的,只想将这一刻持续到永恒的错觉。不过,这样的错觉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指间传来的湿润柔软的触感,让她从所谓的‘温柔的河水’中惊醒了。
盛崇握着她的手,放在自己唇边,舌头缠着她的食指,柔韧有力的舌尖在她的指间舔舐,让人有一种头皮发炸的感觉,而更让她难堪的是,谢永飞还没走。
谢永飞一开始还没注意到这两人的举动,偶然之间瞄到了一眼只好赶忙低下头。好不容易段媗回过神来,他连忙对段媗说:“段小姐,我就先回去了,不用送了,你照顾盛总吧。”
说完,他贴着墙角,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然后四脚翻飞贴着墙根出去了。出去的时候,还没忘记给屋子里头的两人带上门,仿佛生怕下一秒十八禁的内容就要在房子里头上演。
盛崇喝醉之后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醉眼迷蒙的看着段媗,想要拥抱她的欲。望变得前所未有的强烈。当理智被酒精麻醉,情感脱离的理智的束缚,留存在人身上的仅仅只有本能,而他的本能告诉他,应该将那个人,那个让他心安的女人,搂在怀里。
段媗去厨房里泡了一杯解酒茶,刚刚端回卧室准备扶盛崇起来喝,就被他勾着脖子往下带。
段媗狼狈极了,盛崇一个大男人,多大的力气啊,她哪里反抗得了,被他带着整个人都往床上贴,偏偏她手里还端着拿杯解酒茶,生怕水洒在床上。
“媗媗,好喜欢你。”盛崇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举动给段媗造成了多大的困扰,又或者说他意识到了,但是却不愿意停止。清醒的时候,受到的束缚太多,身上的责任太中,醉了之后,在亲近的人面前,便想要感受到被人宠溺的滋味。
这样的渴望,不仅女人会有,男人同样也会,渴望被人细心妥帖的爱护,温柔体贴的对待。
段媗用自己的脖子和没有端茶的右手跟盛崇做了一分钟的搏斗,使劲儿推根本没办法让盛崇放手,只好开口哄他:“盛崇,你先松手好不好?我脖子好痛。”
“不要。”盛崇两只手挂在段媗脖子上,一副无赖的口吻:“我要是松手,你就会跑掉了。”
“我不会离开的,一直守着你,你先把解酒茶喝了好不好?”段媗额头爆出了一根青筋。
“不好。”盛崇两眼迷茫,却固执的维持着自己的动作,像是一只守护着自己仅有的珍宝的野兽:“我知道,你从没想过要跟我长久,我一松手,你就会跑掉了。”
段媗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感觉到一股大力将她拽到了床上。她手上那杯茶水全部贡献给了她的床,段媗不死心的摸了两下,发现除了一摊茶叶,只能感受到一股润润的湿意。
段媗顿时就产生了一种将身下这个人踹下床的欲。望!平时除了吃饭和敲电脑神马都不做,一到喝醉了还要来折腾她!她昨天才换的床单被套啊!
女主日记:床湿了一半,我今晚睡哪里!
男主日记: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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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都不多说了~安安检查错别字就检查了二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