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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一章 有这顿,没下顿的,混个屁呀(1 / 1)

程远志越说越气,最后竟然纵马来到管亥身边,举手就是一鞭,抽在管亥的背上,一道极深的鞭痕瞬间浮起,然而程远志居然桀骜不驯地笑了。

爽快!

兄弟又怎么样?照鞭不误!

在程远志眼里,管亥就是在往悬崖走去,快要坠入深渊,那就拉一把呗,虽然方式有些粗暴,好过坐视不管。

至于听不听,那就看管亥的了。

管亥吃痛,以前就知道程远志莽撞,脾气暴躁,想不到现在掌管一州之地,竟然变本加厉,还敢鞭抽管亥,简直就是无法无天了。

虽然后背热呼呼地发疼,但管亥却心头一暖,刚才程远志的话,说到管亥心底去了,管亥没那么大的野心,的确只想吃饱喝足,穿暖无忧而已。

若不是跟了大贤良师张角比较早,颇得张角信任,又有点能力,能够统领黄巾大军,这渠帅,管亥还不想当呢。

管亥猛地抽出自己的马鞭,头也不回地反手就是一鞭,开始反击程远志,以牙还牙,要让程远志血债血偿。

啪!

一鞭抽在程远志的左手上,疼得程远志手里的一对锤瓜,差点失手掉了下去。

程远志千年打雁,一时不慎,竟然被雁给啄了眼,向来只有程远志鞭抽别人,今天却反被管亥鞭抽,才知道原来鞭打这么疼。

“为百姓做事,那就是我管亥的兄弟。傻狗,虽说你成了大汉的爪牙,逆了大贤良师的意思,但我信你。只要你一心为百姓好,想方设法为大伙糊口,我管亥就不与你为敌。只是为什么要我听从你的,当你的下属?我管亥可比你强多了,再吃我一鞭。”

管亥调转马头,挥鞭陆续袭来,这一次瞄准了程远志的右臂,想让程远志吃痛,丢了手里的马鞭。

论起武艺,管亥还真胜过程远志一头。但说起阴谋诡计,管亥就差多了。

此时,程远志心头一松,知道管亥没被权力给冲昏了头,始终还是以前的管亥,成为黄巾反贼不是管亥的本意,管亥只想混口饭吃,顺便也替手下找点营生糊口。

程远志反应过来,可不会让管亥再次得逞,刚才已经很痛了,绝对不能再挨一鞭,程远志以攻为守,将手往前一伸,躲过了管亥的马鞭,自己的马鞭猛地一用力,瞬间就抽在管亥的腰上,嘴里暴躁地怒喝道:

“就凭你?打个青州,都打不下,还得我老程千里迢迢赶来帮你。你好意思凌驾在我之上?你一头猪,能有什么本领,有什么资格?实话告诉你,你别被吓到坐不稳了,我在幽州那儿,麾下还有二十多个文臣武将,个个能顶大用,最少也是县佐之才。你有什么人才?还跟着你混,跟着你有这顿,没下顿的,混个屁呀。”

程远志句句诛心,趁着管亥被说得羞愧,连连又抽了管亥几鞭。

论起鞭打他人,管亥不是程远志的敌手,没有程远志的经验,发现挥动的马鞭好几次扑空,身上却添了数道鞭痕,管亥认怂了。

毕竟,别看马鞭不是兵器,抽起来也是要人命的。

“别打了,再玩下去,待会黄巾大军没人统领,炸营了就不好。狗子,你先进去,稳住局面,我这就去引兵,分批进入临淄城内,有什么事情等安置了这三十万大军,再详细说说。”管亥说罢,就要驱马逃开程远志的毒鞭。

身为青州黄巾的领头羊,管亥也怕麾下大军发现龚景不在城墙上督战,自作主张攻城,那就不好了,大水冲走龙王庙了。

管亥疾奔,生怕程远志鞭打得不过瘾,仍要继续纠缠。看着管亥潜逃的身影,程远志收起了马鞭,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朝着管亥大喊,吼道:

“猪亥,本州牧就先进去了,去郡守府大吃大喝,你能不能赶上喝一口热汤,就看你本事了。哈哈,别怪本州牧没有事先提醒你,不过看你那怂样,攻城不行,怕是吃吃喝喝也没那个福气,不等你咯。”

程远志嘲笑完,两脚一夹,转身进了临淄城内。

其实,拿下青州,程远志并非是无意之举,就算没有龚景的求援信,程远志兵出幽州之后,第一个目标同样也会是青州。

幽州多马,且是战马中的良马,但幽州兵源不足,粮草也不多。而青州的地域虽然没有幽州大,但青州物产丰富,又临靠海边,是产粮的大基地。坐拥青州,不仅仅解决了粮草的供应问题,还能大量地招募军兵。

青州的人口众多,青州兵一直都是悍兵强卒,乃是盛产兵源的重要州郡。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幽州南下青州相当容易,青州四面无山,以平原为主,最适合幽州的骑兵冲锋。

幽州背靠冀州,而冀州却是多高山险峰,易守难攻。西面兖州,那是四战之地,绝非良择。

如今得到了青幽两州,有良马、有粮草、有兵源,程远志简直睡觉都要笑开了花。

临淄郡守府!

宴席上,坐着的人不多,但摆放的美酒佳肴却相当丰盛。

青州的宴席不比幽州,幽州靠近塞外,大多以烤羊肉为主,偶尔加点战死的马肉,熬汤滚烂作为搭配。青州则有了鱼羹,鲜活的河鱼尚还活泼乱跳的时候,直接往食鼎里一扔,凑点生姜和秦椒,熬到汤水显为透白色,那是一个鲜啊,好吃得连舌头都要给吞掉。

另外,青州还多了糕食。粮草一多,除了拿去酿酒,百姓还发现了更多的吃法,则将稷米磨成粉状,形成米粉,米粉和水之后,用蒸笼蒸熟,便是米糕。由于稷米的种类极多,俗称“稷有五彩”,说的就是稷米有白、红、黄、黑、橙、紫各种颜色,做出来的米糕不止好吃,需要五彩缤纷,相当好看,色香味俱全。

可惜的是大汉的吃法,太过于单调。富贵有钱人家,基本都是鼎食,放在青铜鼎上煮熟煮烂,然后便在食鼎里捞起来吃。普通的百姓人家则用蒸笼,利用柳条或者竹片织成笼子,将稷米用绢布包起,置于蒸笼里面,再将蒸笼放在泥筑的炉上,炉下烧柴点火,直到火焰将泥炉烤热,而泥炉又把蒸笼里的稷米烘熟,这才开始食用。

当然了,这都是奢侈的吃法。穷苦之家,直接篝火走起。无论是肉是米,还是菜,统统拿些大树叶,或者莲叶包起来,然后搭个木架,将食材放在木架上烤熟了,直接开动,简单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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