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23章 乞丐与狗(1 / 1)

领回来一批小报童,还是没有解决报纸那一块内容欠缺的问题,张承天安慰了一会王昭,独自出了报社。对于一个笑话或者短篇小文章,张承天完全没有放在心上,按照他的见识,随便编一个,就可以吸引读者,所以他吩咐小昭不用理会,等他晚上回来后最终定稿,然后连夜开工印刷,明天就可以发行。

张承天很少闲逛淮南城,要说这城也算是一个郡城,地方也挺大,分为东西南北四片,其中城北和城东是最富有的地方,那里多是富人驻足之地,商铺林立,繁华异常。而报社则建在城南,是大片的居民区,西片则是鱼龙混杂的墟市,流动人口最大,就是一些郊区乡民和外来人口集聚之地了。

东汉农业发达,要是没有战乱,人们或许都能依靠种田度日,并不至于会饿死,可如今政吏**,田地都掌握在少数地主手中,加上宦官当政,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多地黄巾军发生暴乱,官吏尚难生存,更别说平民百姓。而江南一带尚未被战火波及,还算得上平静如常,农民仍可以安心的在田地间种上庄稼,等待个好收成。

现在刚刚开春,大批的人从郊区赶来,将家里剩余的东西卖掉,然后采购物品回家。北方正逢战乱,也有众多的江北生意人逃难到此,也摆起了摊子,依靠卖点货物维持生计。

张承天闲庭信步,摇晃着脚步来到了城西的大墟市。明天报纸就要发行,用他的话说,就是来这里进行一次市场调研。

城西的大墟市汇集有绫罗绸缎、珠宝香料、香火纸马等的专门经营,尚有医药门诊,大车修理、看相算命、修面整容,各行各业,应有尽有。众多形形色色的各种人物,穿梭其间,街市行人,摩肩接踵,川流不息,有做生意的商贾,有看街景的士绅,有骑马的小吏,有叫卖的小贩,有摇着扇子的文士,有乘坐轿子的大户人家眷属,有身负背篓的行脚道人,有问路的外乡游客,有蹲在地上行乞的残疾老人,男女老幼,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无所不备。

墟市周围,也不乏文人雅士,窈窕淑女混迹其中,那些秀才模样的人,摇着扇子,左顾右盼,眼光直往那些衣着朴素,跟着家人来买卖物品的乡下姑娘们身上溜达。而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则是带着伴当下人精挑细选一些喜欢的物品,看样子,美女喜欢逛街喜欢凑热闹,也不是二十一世纪才有的专利啊。

张承天眼尖,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而这个人的出现,却让他掩嘴窃笑,只见那个自诩为女强人的邓樱,牵着一条本地土犬,在几个女子学院学员陪伴下,从一个货物摊子走出,脸上还挂着怒气,就似刚刚跟人吵了一架。

张承天之所以想笑,是他没想到在这个社会,也有人开始驯养宠物,看样子这个原来的庞夫人被那所谓的“天书”荼毒的不轻,原本家中有老人不去赡养,现在倒将四脚畜生当成了宝贝。

张承天以前也曾看过关于人与狗关系的一些书,也在一些渠道了解过,一些极富同情心的爱狗人士,将犬当成了人类最亲密的朋友。他们认为,狗是人最信服的朋友,比一些陌生人还靠得住,所以在很多人心里,这些狗狗比一些自己不认识的人都值得她们去关爱和尊重。

比如这个邓樱,那就是一个爱犬人士了,她刚才发现墟市中有人用笼子装着几只狗在叫卖,那人卖狗还好,是他自家养大的,你愿意卖没人敢说你,可卖主却介绍此狗比较肥胖,买来宰了吃狗肉会比较嫩滑。听到此话,她可不乐意了,狗是人最亲密的朋友,怎么能杀了吃呢?她就想将这些狗狗带走,而摊主见她不花钱就想带走这些家畜,马上就和她理论起来,越吵越凶,结果差点变成打架,几个女子哪是乡下粗汉的对手,不论对骂还是动手,知道都讨不到便宜,只得悻悻不乐准备回去搬救兵。

邓樱气冲冲的走到过道,不料手中的绳索一紧,那只爱犬竟然不走了,低头一看,只见她的狗狗和一个浑身脏兮兮,蓬头散发的乞丐在争抢一块还剩一半肉的骨头。

邓樱本来心情不好,现在见到乞丐又和她的亲亲宝贝争抢食物,顿时火起,眼带鄙夷神色奚落乞丐:“你一个人怎么和狗争啃骨头?你管我的狗狗叫一声爹,我给你五个铜板,你就可以去买东西吃了。”

那乞丐闻言,眼珠子一转说道:“我要是叫十声呢?”

邓樱开心道:“本姑娘有得是钱,你叫十声,我就给你十两银子。”

乞丐放弃了与狗争抢那块骨头,当即冲着那狗喊了十声“爹”,引得大量路人围观。在众目睽睽之下,邓樱只得从怀里掏出一只十两银锭,扔给了那个乞丐。

那个乞丐接过银子,心里大喜,对着邓樱倒头就拜,连声喊道:“谢谢娘亲,谢谢娘亲——”

一声娘亲,让邓樱满脸羞恼,脸色铁青,她狠毒的看了一眼乞丐,咬牙切齿道:“死乞丐,你等着——”

在围观众人轰然嗤笑中,邓樱羞恼难当,一把抱起那只本地矮脚犬,灰溜溜的冲出人群,再也不敢在此停留半刻。

一些人待邓樱走后,看着乞丐手中的那十两白银,眼里露贪婪之色,纷纷用手指着乞丐道:

“你呀,你可知道那人是谁?她可是太守公子李安的表妹,这次你招惹了她,你可死定了。”

“连邓小姐都敢戏弄,还是劝你赶紧将银子花了吧,我这里有松饼卖,你赶紧买一些填饱自己的肚子,等她回来找你,你也不用做个饿死鬼。”

“就是,就是,我专卖米酒,你也买一点喝,喝醉了到时杀头的时候也不觉得疼。”

“外乡人,我还是劝你买一副棺材吧,有了上等的棺木,死后可以升天,来世就能投生在富贵人家,就不愁吃穿了。”

“谁要棺材,谁买棺材?”这些地痞正想讹诈乞丐的银子,忽然远处一个雷鸣般的声音响起。

张承天亲眼目睹乞丐戏耍邓樱的整个过程,早已笑的弯下了腰。现在听到一个雷鸣般的声音炸响,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身高七尺有余,形貌魁梧大汉,在这么冷的天气,打着赤膊,肩上扛着一副完整的棺木如飞奔来。围观人群见到他的气势,又发现他扛着的是用来给死人住的房子,生怕触碰后会沾上霉气,赶紧躲得远远的。

汉子沿着众人闪开的大路直冲进来,站在了乞丐前面,两只眼睛瞪得老大,环视周围众人一周,大声喝道:“这里不是死人了吗?谁要棺木?可以看看,做工精细,材料上乘,我这是上好楠木制造的棺材,十两银子一顶!”

上好楠木制造的一口棺材只卖十两银子?很多人心里已经起了小嘀咕,这人卖的不是假货吧?众人齐齐向着那棺木望去,见这寿棺是口蛮子材,大盖做成月牙形,两帮做成弧形,表面看起来确是不错的一口好棺。

可这棺木的材料都是木制,很少人见过顶级的楠木,是以也分不清楚是真是假。据说按木料来讲,上品有金丝楠(楠木有金丝楠、水楠的区别,金丝楠最佳,水楠次之)四独板的材,大盖、两帮、下底,都用的是四块整板,最为名贵。这里很多人都是世面见得少的蛮夫俗汉子,哪里分辨的清楚?即使知道是真的,这些有一餐没一餐寻生计的人,也是买不起这种东西。

张承天见到众人议论纷纷,瞪眼瞧了一眼这个大汉。好一个英雄汉子,浓眉大眼,五官轮廓明朗,特别是他身子长得极其雄壮,一只手搭在棺木上,完全靠臂力就将这么重的家伙轻易扛在了肩膀上,显示出他膂力过人。

张承天寻思,眼看就要进行实验制造火药了,他前段时间考虑了很多的事情,首先就是不知道怎么样存放调配好的成品才妥当,要是用这个让人忌惮的木房子存储,应该会相对安全一点吧。

他踏出一步,先看了一眼那个抖擞身子的乞丐,然后对着卖棺材的汉子道:“鄙人姓张,在这里还没有看到过有死人,过一会有没有我就不清楚,而我对你和你的木房子都有兴趣,我们借一步说话可好。”

汉子瞥了张承天一眼,声如洪钟道:“要买便买,不买我喊过一家,人迟早都会死的,这种东西可很多人要的,我不信今天典韦我不能将这口大木房子卖出去。”

典韦?张承天一愣,随之想起那个异常勇猛的人物,看此人魁梧身材和过人膂力,定是他无疑。张承天嘿嘿笑道:“这东西,我买了,可我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搬回去,我出十一两,你能否将它运回我的住处?”

典韦倒很爽快,点点头道:“当然没有问题,即使你不多给我一两银子,我还是要送上门的,还会教会你使用方法。”

听这二愣子的话,张承天哭笑不得,心里叱道,你妈的才要用,这棺材使用方法还用人教的吗?只要死后被人抬进里面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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