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队长!”一个皮肤黝黑的少年一路疾跑,来到了马上赢家。
“欧元,出了什么事?”马上赢闻声走出屋来。
“队长,不好了,刚才小不点看见有一个人从断魂崖进入了莲花峰,往归元峡谷那边去了。”少年焦急的说道。
被马上赢喊着欧元的少年,是马上赢组建的莲花村救援小队的队员之一。
“归元峡谷,不好,要出事!”马上赢略一思量,发现了其中的危险:“欧元,你帮我照顾一下奶奶,我进山一趟。”
“是,队长。”欧元人小鬼大的领命。
……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山上的春天总是比山下的春天来的要晚一些。
然而春华易逝,最让人留恋不已。
为了追寻春的脚步,人间,就把目光转向了青山里。
西青山、多宝峰、白云寺,这些个闻名遐迩的景点所在,桃花十里飘香,清风拂面微寒,正是游人如织的时候。
而莲花峰就不同,因为交通闭塞,山路崎岖,鲜有游客。但是,在资深驴友圈之内,莲花峰却是一个传说之中的世外桃源。
李青春,京师律师事务所的一名见习律师,能够知道莲花峰的存在,只因为他也是一名驴友。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从他的驴友圈内获知了莲花峰这个神秘的存在。
这一次,趁五一假期的机会,好奇心驱使他,来到了莲花峰。
……
山谷之中,道路曲折,且不平整。
一个面容白皙的少年,在飞速的奔跑着,不见丝毫停顿,如同大山的精灵一般,自由翱翔。
四年之前,马上赢高中毕业后回到莲花村居住,就发现不时的会有一些好奇的人进入莲花峰探险,然而他们对莲花峰的认知太少了,根本不知道它的凶险之处。
于是,马上赢就组织了一个救援小队,专门救援那些探险的人。
四年来,救过的人,也有两位数了。
马上赢喜欢跑步,尤其喜欢在莲花峰上跑步。山路的蜿蜒并不能影响他奔跑的节奏,而山上的一切,都是如此的亲切。空气中传来一阵特别的清香,那是莲花的香气,沁人心脾。
马上赢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清香的空气,抬头挺胸,跑向大山深处!
风从耳边疾驰而过,道路在脚下退却,远方传来一声声低沉的鸟鸣,马上赢再一次加快了步伐。
……
李青春平时爱好越野探险和马拉松长跑,所以他的身体锻炼的非常强壮。这一次前来莲花峰探险,他也做了充分准备,携带了足够的装备以及食物药品等物资。
在进入莲花峰之后,他的行进速度很快。
从断魂崖去往归元峡谷的路,有三条分叉,但最后又归于一条。
一龙横卧,群峰拱卫,彩云出岫,凤翔长天!
李青春站在归元峡谷的入口,看着眼前神奇的景观,被深深的震撼了,真是无限风光在险峰。
此行不虚,此行不虚!
“探险者止步!”,莲花村救援小队立。
一块很聪明的木牌,竖立在石崖的边上,它知道游客是不会来这里的,来这的基本都是探险者。
止步,那怎么可能!李青春心中暗想。
入宝山而空回,非余所愿。
都已经到了此处,不去归元湖洗涤一下心灵,回去怎么再混驴友圈。
李青春就地补充了食物和水,一闪身,进入了归元峡谷。
……
半个小时之后,马上赢也来到了峡谷入口,俯身查看地面上的脚印之后,立刻进入了峡谷之内。
五月的天,就像是猴子的脸,说变就变。
刚才还是蓝天白云,一片祥和的天气,一阵横风起后,就有黑云压阵,在一瞬间,把莲花峰从白天变成了黑夜。
马上赢的视线,被突然的黑暗影响,他下意识的放慢了脚步,好在这里的一草一木,他都非常熟悉,适应了光线的变化之后,又开始急速行进。
李青春,却被突如其来的黑云吓了一跳,抬手看了一眼戴在手腕上的GPS手表,12:10分,进山已经两个多小时了,按照计划,天黑之前是必须要下山的。
在驴友圈的传说之中,还没有人敢在莲花峰过夜!
天要下雨了!
而雷电,总是比雨来的更快一些,在李青春还没有决定撤退的时候,天幕之中,突然划过霹雳闪电,传来阵阵雷鸣,而周遭,在明暗之间,变得恐怖起来。
怎么办???
李青春有点心慌,毕竟雷电的力量太过强大,何况以前就有驴友被雷劈的先例。
看来今天是没戏了,安全最重要,先回去,等明天再来。退一步海阔天空,想到这里,李青春不再犹豫,转身开始往回走。
身后,一道雷电闪现。
……
马上赢在峡谷之内飞奔,尽量选择地势低的地方,还不时转头张望,四处寻找,那个小不点说的人。
雷电很远,但又好像很近,在马上赢的身后追逐。
山雨终于来了,刹那之间,从九天倾倒而下,浇湿了他的衣衫。
“有人吗?”
“有人吗?”
马上赢高声呼喊着,但只有他的回声,在山间飘荡,一晃,淹没在风雨之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马上赢好像听到一声微弱的声音,从峡谷深处传来。
“真的有人!”
马上赢辨别了方向,冒着雷雨,往前冲去。
果然,有一个人,摔倒在路边的水沟里,雨水冲刷着他的身体,看起来还受了伤。
“喂,兄弟,快醒醒,你不能睡过去!”
马上赢走到近处,蹲下来,探了一下他的气息,还好,还有气。
这是一个身材修长,面容俊秀的强壮男子,但是此刻,他躺在那里,昏迷不醒,右手臂和左脚小腿上,有丝丝殷红的血迹,不远处,一个旅行包散落在地。
“好奇心,真是害死人!”
一个人,昏迷在峡谷深处,受伤流血,体温流失,如果没有人发现,这后果不堪设想啊!
话说,这四年来,自己战胜了多少级浮屠了?!
马上赢捡回了李青春失落的旅行包,背起昏迷不醒的他,往莲花村飞奔而去。
没错,马上赢背着一个人,带着一个包,在峡谷之中,在风雨雷电的欢送下,飞奔着,而不是缓慢的走路。
而且,李青春的身高比马上赢要高,体型也更加强壮。
这样的景象,如果被有心人看见,一定要惊为天人,但如果是莲花村的人,他会告诉你,这很正常。
莲花村的村民从小看着马上赢长大,对于他在莲花峰上跑步的水平,早就了解和熟悉,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样的水平究竟有多高。
路不平,李青春在马上赢的背上有些起伏颠簸,一个晃悠,口中吐出了一口泥水,眼也不睁开,口中低声呢喃:“救命,救命!”
“兄弟,你已经得救了,放心吧!”马上赢大声喊了一句。
“得救了,嗯,哼!”李青春心神放松之下,转眼又昏睡过去。
一个小时之后,马上赢背着李青春回到了家。
这时,欧元、李海、小不点华科学,莲花村救援小队的成员,都在马上赢家里等候着。
“队长,队长回来了。”小不点奶声奶气的喊道。
“队长,你又救了一个人,都快赶上菩萨了。”李海是三个人中年龄最大的,也最为精干。
“奶奶,队长回来了。”欧元心灵手巧的一个孩子,先汇报马上赢奶奶知道。
“上赢回来了,回来了就好。”奶奶在屋里高兴的笑了,马上赢是奶奶的全部。
“奶奶,我回来了,这个兄弟在归元峡谷里面不小心摔倒了,不过,人还活着,就是现在体温有点低,有点脱水的样子。”
马上赢背着李青春进了屋子,把李青春放置在一把躺椅上面,然后撂下旅行包,深深的呼吸了几口气,湿漉漉的头发下面,也不知是汗水还是雨水,欢快的流淌着,雪白的脸庞透着红润,整个人看起来精气神十足,不见丝毫疲惫。
“上赢,快去换衣服。李海,你去煮一碗姜汁可乐过来。小不点,你拿一块毛巾过来。”奶奶吩咐道。
马上赢奶奶的话,在三个孩子耳里,就像是将军的命令,他们执行的非常到位。
奶奶亲自给李青春喂了一碗姜汁可乐,李青春迷迷糊糊的喝了下去,过了一会,悠悠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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