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芸来得快,走的也快,走时让玲姐从车里搬下不少东西。
这些东西堆得跟小山似的,王仲与林乐儿对着礼物发起了呆。
“哈,乐儿姐姐,你回来了!”
几个初中生模样的小女孩穿着校服,戴着耳机,其中一个看到林乐儿后高兴叫了起来。
“啊,优优,你放学了?”
林乐儿也高兴地打着招呼。
“哇,好多礼物啊,乐儿姐姐你是刚回来吗?”
优优看着礼物堆,惊讶的问道。
然后看到林乐儿旁边的王仲,笑容变的怪异起来,“乐儿姐姐带男朋友回来了?这位帅哥哥你好,我是林忧,你可以叫我优优。”
现在的孩子眼神都这么毒辣吗?
看得出,林乐儿对这个跟自己同姓的小妹妹非常喜爱,王仲赶紧打招呼。
就这样,优优和她的一帮同学解决了王仲他们的问题,几个人帮忙把礼物送到了林乐儿的家门口。
林乐儿从自己的行李箱中,拿出一个满是英文的盒子递给优优。
“什么啊?送我的?”
“打开自己看吧。”
优优从盒子里取出一个白色的长方形东西,材质应该是工程塑料,上面有几个小按键,一个电子产品从王仲脑海中冒了出来。
“MP3?!”
“咦?”
几个人都惊讶的看着王仲,林乐儿是惊讶王仲怎么会认识这个东西,别人惊讶,却是因为不知道MP3是什么东西。
虽然这玩意王仲用过无数个,但是他真不知道MP3播放器这东西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这个是最新音乐格式的播放器,米国也才刚上市,知道优优喜欢听音乐,就专门买了。”
优优拿出书包里的CD随身听,比划了一下MP3,然后兴奋地说道:“哇,这个看起来好精致啊,我的这个CD机可是日岛最新款的,但比起这MP3还是差了好啊!”
优优的同学都是一脸羡慕的围着她。
“你喜欢就好。”
林乐儿看到自己买的礼物优优很喜欢,自己也很高兴。
王仲有些无语,MP3这东西是好,但以炎黄现在计算机的普及度,加上垃圾的网络......
不忍心打击林乐儿,王仲没有说话。
其他同学也得到了一些小礼物,虽说都不值多少钱,但都是国内现在见不到的东西。
林乐儿家里最终被外面的吵闹声惊动了,门从里面打开。
“林伯伯,你好,我来送乐儿姐姐了。”
开门的是林乐儿的父亲,王仲知道,林父是做生意的,规模还不小。
林父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头发不长,打理非常整齐,整个人透出儒雅的气质,此时他穿着一身睡衣,多了一些慵散。
他一出门,看到了林乐儿,脸上出现惊喜,听到优优跟自己打招呼,也笑着说道:“哎呀,是小优优啊,到门口了怎么不进来啊?”
优优确实很招人喜欢。
“今天不进去了,你们家来客人了,改天我再来找乐儿姐姐玩。”
说完,优优做了个鬼脸,拉着几个同学,转身进了电梯。
林父这次注意到女儿身边还站着一位年龄相仿的男生,他的心顿时沉了下来,“该来的最终还是要来啊......”
强撑起笑容,对王仲热情的打招呼。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父亲对女儿的感情都是复杂的,女儿到了年龄,希望她能找到一位如意郎君,但女儿如果真的领这男朋友回家,父亲就像被人抢走了心爱的东西,难以接受。
大家可以想想,结婚时,经常能见到女方的父亲痛哭流涕,男人的眼泪总是让人撕心裂肺!
王仲把礼物一件一件的往家里搬,林父想帮忙却又感到不合适,只能尴尬的站在那。
林乐儿看到忙活的王仲,也不去帮忙,进屋找母亲去了,自己的地盘里,她必须摆摆谱,要让父母看到他对自己的疼爱。
林母很快就出来了,看到王仲一头大汗的往家里搬东西,有些搞不清状况。
女儿一脸幸福的看着男孩,林母马上就明白了,埋怨道:“你光在那笑,也不去搭把手。”
女儿的心思当母亲的最能明白,虽然第一次见王仲,但第一眼就看到“未来女婿”满头大汗的在家里堆起一座小山,“这孩子还真实在!”
林乐儿的家是个复式结构,光客厅就大概有五十平米,装修得简洁时尚,中间吊着一个巨大的金色水晶灯。
这一堆小山,先不说价值几何,光这数量就把林乐儿的父母一下给震住了。
王仲搬完东西,林乐儿适时的端着一杯水,送到面前,王仲习惯的一仰头,喝了个干净,喝完后看到林乐儿埋怨的眼神,挠挠头“渴了,下次一定喝慢点。”
林乐儿满意的转身再去倒水。
林父林母对视一眼,对方的眼睛里都是无奈,女儿的水杯从不让外人用,而且刚才两人的行为明显是习惯性的,两人的关系,不言而喻了......
既然女儿都已经被人领进家了,两位当家长的不能失礼,热情的把王仲让到沙发上坐下。
“乐儿做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累了吧,你这孩子,也不让我们去接你,你们怎么回来的?坐出租吗?”
林父有点沉闷,林母不得不开口。
“妈妈,是王仲来接的我,他开车了。”
“哦”听到王仲开车,林母有些惊讶,那个时候有辆车说明家里情况不错,虽然在林家看来,车这东西真不算什么。
“小王家看来情况不错嘛。”
王仲有些不好意思说道:“阿姨,我母亲做点小生意,所以不算什么。”
对于车,王仲确实不怎么在意,但是在林父林母耳朵中就显得有些不像话了,感情这是个富二代啊。
对于富二代,那个时候还没有这个词语,但在林家接触的圈子里,很多家的孩子都是惯出来,他们的素质真不怎么样!
林父的脸色变的更差了,林母虽然心里不满意,但表面上却不动声色。
林乐儿看到父母的表情马上就明白了,当下不高兴的说道:“你们想什么呢?王仲的钱都是自己挣的,你们知道吗?他以前是我们学校最厉害的天才,16岁就考上麻省理工大学了,他还有一年就硕士毕业了,而且,他在米国有自己的公司,资产已经几百万美元了!”
林听到麻省理工大学,林父惊诧的看向王仲。
林母对王仲拥有百万产业什么的没有兴趣,毕竟家里是做生意的,帮衬着开个公司什么稀奇的。
对学校的名声不怎么在意,在她的印象中,也就是哈佛,剑桥几个名校,但对硕士这个学历她很看重,国外的硕士不像国内,那都是凭实力才能拿到的。
“小王今年多大了?还有那个麻省什么大学是什么大学?”
林母提出了自己关系的问题。
不等王仲回答,林乐儿抢着说道:“王仲跟我以前是同学,比我大两个月,至于麻省理工大学是什么学校,你去问我爸。”
父母看轻王仲,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
王仲的年龄在一次镇住林父林母。
“这么年轻就是准硕士了?不会是米国的野鸡大学吧?”
林母不敢置信的想着。
突然林父一拍大腿:“我想起来了,乐儿,几年前你们学校有个天才,十六岁就考到世界名校,就是王仲?”
王仲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好嘛,天才到咱们家了,咱们竟然不识庐山真面目啊!”
林父一扫先前的冷漠,拿出自己珍藏的茶叶,让林乐儿为自己和王仲泡上,催促林母赶紧去做饭。
厨房里,母亲对林乐儿问道:“丫头,你爸怎么突然转变态度了?”
林乐儿向外伸头看看,看到父亲跟王仲聊得正欢,才说道:“因为麻省理工大学,是我爸曾经做梦都想考上的学校!”
饭桌上,林父再次拿出自己珍藏的好酒,跟王仲不停的碰着杯,他的酒量一般,比王仲好不到哪去,两个人喝了不到一瓶酒后,就开始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气的林母大骂“为老不尊!”
王仲也醉倒在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