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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亡国叹(1 / 1)

长河落日圆,映逝去荒颜,大漠升孤烟,风随风湮灭。我只能奢望陪君看血色残阳,只能够幻想,白衣袂飞扬,君给的希望,如梦般富丽堂皇怜爱难分舍,终究梦一场。

“怎么,你到底要说些什么?”朝凤笑笑,回头看向莫离。自己已近很久,没有这样仔细的看过这个男人了。他是自己的相公,是自己应当侍奉一辈子的夫君。可是自己却怨恨他,甚至不得不杀掉他。

看着朝凤如黑夜一般的眼眸,莫离只是笑了笑,伸手抚上她的脸颊:“你看起来真美,就像是传说中,想要惑人心魄的妖精,美的人心甘情愿死在你的笑容中。”

“是吗,那若是我现在要你的命,你给我吗?”朝凤笑了笑,躲开莫离的手。

听见朝凤真的提出要求,莫离却是缓缓地摇了摇头:“凤儿还真的健忘啊,莫非凤儿已经忘记了,我说过了。我的命,只能由我自己来终结。倒是凤儿,这么柔弱的女子,就应该乖巧的在宫中才是,何必舞刀弄剑的,也不怕伤到自己。”

“不过是不想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罢了。”看来他真的是什么都知道了啊,不过知道就知道了吧“莫离,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你的命我要定了。”

说罢,朝凤便一个闪身,脱离开莫离的桎梏。之见寒光一闪,朝凤的手中就已经握住了一把匕首。这匕首和之前的,有着很大的不同。它的长度更长,也更细一些。它之前一直是缠绕在朝凤手臂上的,所发出的光芒并不明亮,反而呈现一种青光,看来不是凡品。

“都说了,女人就应当温柔,总是玩刀可容易害人害己。”莫离笑笑,可是神色却是难得的认真起来“凤儿听说过吗。有一个词叫飞儿扑火。你这又是何必。”

“飞蛾?可惜我是凤凰。”说道这里,朝凤挑了挑嘴角,直视这莫离的眼睛“还记得我刚刚嫁给你的时候吗,那个时候我的匕首,被你一剑斩断。现在,我们再战一次吧。”

就在莫离刚想开口的时候,突然听见外面一阵骚乱。宫人们惊慌的叫喊,还有远方若隐若现的马蹄声,让莫离难得的皱了皱眉:“外面是你的人马吧,既然你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又何必要亲自动手?”

“我可不相信。你会坐以待毙。而且。我真的很想要听一听,当匕首划过你的喉咙,喷出来的血液到底是什么声音,掏出你的心。看看到底是什么颜色。”说道这里,朝凤勾了勾嘴角,笑的颇有几分嗜血的妩媚“你不是说过,我美的可以让人不要命吗?我们到底夫妻一场,不亲手了解你,怎么对得起你呢?”

说完这句话,朝凤就握紧匕首,想莫离攻去。朝凤虽是在力量上不如莫离,可是胜在身体灵活。在加上用的一手好轻功。整个人就像是天边的鸿雁,轻巧而快速,就连莫离都不得不小心应对。

“凤儿还真是体贴啊,居然还为为夫考虑这些。”险险躲过朝凤的匕首,莫离抬手擦了擦被划破的脸颊。殷红的血珠。滴落在指间,看上去就像是一滴泪水似得。

若是我死了,她会不会为我流泪?哪怕只有一滴?看着指间上的血滴,莫离心里突然冒出这个想法,可是还没有等指间的血液凉下来,莫离就冷冷一笑。怕是不会吧,大抵等到自己死了,她就会忘记自己吧。

“你怎么不还手?莫非是觉得我不值得?”见莫离只是闪躲,却不会还手,朝凤一时间也没了兴趣。

见朝凤停下了,莫离非但没有趁机攻击,反而卸下所有防御,满身破绽的站在朝凤面前:“你值得拥有一切,只是这些日子里,你怕是恨透了我。这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悲。反正今天是最后一天了,这么样都应该让你过的舒心些。”

“那你又何必躲,不如让我一刀杀了,痛快。”听见这话,朝凤冷笑了一声,作势要砍。

见朝凤这张牙舞爪的样子,莫离倒是轻轻地笑起来了:“哈哈哈,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样鲜活的表情?今天再没有什么政事好谈的了,说来也巧,我还正好带了一壶酒,红泥小火炉,绿蚁新焙酒,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莫不是你想要醉死酒中,忘记一切?”朝凤笑笑,调侃般的看了莫离一样。

醉死酒中吗?可是在遇见朝凤的第一天,自己就已经醉了。大概是醉在那狡黠的眼神中,又或者是醉倒在那一个吻中:“何已解忧,唯有杜康。若是能忘记一切,到也是一种幸福。可是我,却是舍不得忘记你。”

“以前我怎么不知道,你的嘴这么巧呢?”朝凤笑笑,看也没有看摆好的酒杯,直接拿起酒瓶就痛饮了一口。

这酒的味道很复杂,甜味、酸味、苦味、辛味、鲜味、涩味、醇厚甘鲜,回味无穷。

“侬家添后嗣,千金喜临门。殷切成佳酿,窖藏为之存。呀呀正学语,倏忽要成婚。开坛酬亲友,香飘十里闻。爱汝何欣欣,诲尔何谆谆。此酒莫豪饮,细品父母恩。”

莫离从朝凤的手上,抢过酒坛,轻轻地笑了笑:“凤儿的心,未免也太急躁了吧。这酒叫做女儿红,为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物。这酒,还是凤儿从大夏带来的,一直埋藏上一次我们赏花的海棠树下。”

说起这种酒颇有点来历。从前,绍兴有个裁缝师傅,娶了妻子就想要孩子。一天,发现他的妻子怀孕了。他高兴极了,兴冲冲地赶回家去,酿了几坛酒,准备得子时款待亲朋好友。不料,酒酿的多了好友没吃完,随后便将剩下几坛酒,埋在后院桂花树底下了。

光阴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伶俐,待到女儿找到如意郎君的时候,他高高兴兴地给女儿办婚事。成亲之日摆酒请客,裁缝师傅喝酒喝得很高兴,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请客,结果,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于是,大家就把这种酒叫为“女儿红”酒,又称“女儿酒”。

此后,隔壁邻居,远远近近的人家生了女儿时,就酿酒埋藏,嫁女时就掘酒请客,形成了风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其贲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喝下最后一口酒,朝凤笑笑“女儿红又名‘花雕’音同‘花凋’,纪念花之早夭。因太过悲切故改称为花雕,却想不到倒是和了现在的场景。”

酒虽然喝干了,可是淡淡的酒香却一直飘散不去。纠缠在人的鼻尖,发梢,惹得人都心田都觉得酥酥麻麻的。

“我到现在还记得你嫁过来的曾经,火红的嫁衣,就像是天边的彩霞,燃烧一般的绽放,和火焰一样热烈。”看着朝凤因为酒力,而泛红的脸颊。莫离轻轻地笑了笑,伸手取下一边插着的蜡烛。

小小的火焰,在蜡烛细长的身子上颤抖,似是不习惯莫离这样热烈的目光,怯生生的抖动着。随着蜡烛的牢骚,烛泪慢慢的滑下。滴落在地板上,开出一朵稚嫩的花朵。

“这火焰真好看,就像是你穿着红衣,翩翩起舞的样子。不过这火焰也真够危险的,还没有触碰到他,就感觉到它的炽热。”说到这里,莫离似是想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痴痴地笑了起来“这样一想,你们的确是像啊。”

看着莫离的表情,朝凤皱皱眉,心中有些不好的预感。还没有等朝凤反应过来,就看见莫离把手中的蜡烛,扔到了纱幔上。纱幔轻质,而依然。不过是一瞬间,那不过一指宽的火焰,就变成了吐着性子的毒蛇,疯狂的要吞噬干净周围的一切。

“火焰很温暖吧。”莫离回头,像朝凤笑笑“你说过深宫冰冷,不知道这样是否足够温暖你。”

夏宫之中,多是织锦,书籍之类的易燃物,这一下倒成了祝融的天堂。炽热的温度,烤的房梁都发出了爆裂的声音,更别说皮肤上所感受到的温度。可是即使是这样,朝凤的表情却还是一般的淡然:

“真正的温暖,恬淡如水的。虽是不如火焰热烈,却是温柔的。”说道这里,朝凤懒洋洋的躺下“火势这么大,看来我是跑不出去了。想不到,最后,居然还是要和你做一对亡命鸳鸯。”

燃烧所产生的浓烟,使得身边的景物变的不真切起来,可是莫离额不知道为什么,却看朝凤看的清清楚楚:“你啊,叫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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