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于浓烈的东西,总是让人无已适从。太浓的香水,太美丽的女人,太亮的灯火,都会给人一种眩晕感。而现在,朝凤却被太多的问题所包围着。
今天发生了太多太怪的事情了,它们都堆在一起的时候倒还不觉得什么,可是一静下心,这些事情就反复的脑海中闪现,闪的人心烦。
“清露,清露,给本宫到杯茶。”朝凤叫了好几声,却并没有人进来,心里奇怪,便起身查看,却撞见了过来的卓雅。
卓雅捧着杯子,递到朝凤嘴边“娘娘忘记了?因为小四的身子不大舒服,您便拍清露照看他去了。”
朝凤就着卓雅的手,轻轻的抿了口水,然后就挥了挥手,示意卓雅拿开杯子。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有睡?”朝凤早被那些烦人的问题扰的一丝睡意都没有了,原本叫清露过来就不光是为了喝水,只是想找一个人陪自己说说话。没想到她没来,却来了卓雅。
也不怪朝凤有疑问,这卓雅虽然和卓玛是亲姐妹,可是这性格却相去甚远。姐姐卓玛话少,喜静。虽然妹妹也能乖乖的遵守着一切宫中规矩,可是那如小鹿般灵动的双眼,还是说明了两人本质的不同。
守夜虽不是什么大事,可假若卓玛,卓雅真的是莫离派来的细作,那自然会事事小心。一卓玛谨慎的性子,怕也不会让卓雅来。
“奴婢......”卓雅迟疑了一下,然后似有一些别扭的别过头“本来姐姐是说她细心,由她来照顾殿下,可是我却睡不着,便向姐姐请求。由我来照顾娘娘。”
卓雅的声音压的很小,几乎听不清楚。话虽是对着朝凤说的,可是她的眼神却一直扫着门外,目光担心,似急着要出去。听了朝凤的问话,卓雅的脸上还带着几丝不正常的绯红,目光也柔和的像春水一般。
“你在看什么?”朝凤轻轻地问道,然后也跟着探出头去,顺着着卓雅的目光看过去,却见是狼奴平时站的地方。
莫非......朝凤心里闪过一个念头。然后又仔细的看了看卓雅的表情,便更加的确定了,便又开口试探到“小四虽说是和我从大夏来的。可是听说他以前却是在匈奴生活过一段日子的。”
“诶?真的吗?”卓雅愣了愣,然后看着朝凤惊讶的问道“可是,为什么小四好像并不是很了解匈奴的文化呢?我上一次送给他格桑梅朵,他居然只是道了声谢,而且他长的也不像匈奴人啊。”
在匈奴语中。“格桑”是幸福的意思,“梅朵”是花的意思,“格桑梅朵”,是一种生长在戈壁滩上的普通花朵,杆细瓣小,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可风愈狂,它身愈挺;雨愈打,它叶愈翠;太阳愈曝晒。它开得愈灿烂。它就是寄托了匈奴族期盼幸福吉祥等美好情感的格桑花。在匈奴人眼里,格桑花也是戈壁滩上生命力最顽强、最普通的一种野花。
“格桑花啊,那可是美丽的花朵啊。光是道谢一声,也太不解风情了。”朝凤顺着卓雅的话,轻轻地附和道。不过语气中,却净是笑意“这么美丽的花朵。怎么着也要以身相许才陪的上。”
“就是说啊。”卓雅锤了一下床板“可恨的家伙,怎么那么讨厌。”
突然,卓雅想卡带了一样,顿住了,呆呆的看着朝凤,却见朝凤也正在调笑的看着自己。我的兰度神啊,我刚刚都说了些什么呀。卓雅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尴尬的转到了一边。
格桑花不但美丽,而且随着季节变幻,颜色也会转变。夏天一般是白色,到了秋天就成了红色,让戈壁滩的色彩一点都不单调。格桑花的骨子里其实是平民化。农舍边、小溪边、树林下,随处可见,就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勤劳善良的匈奴人民。
在匈奴人的眼里,格桑花是戈壁滩上最美的花,在很多匈奴族歌曲里都把勤劳美丽的姑娘比喻成格桑花,格桑花是匈奴幸福和爱情的象征,也是匈奴族人民心中永远的追求。
夏天,路边的一团团格桑花紧紧地凑在一起,黄黄的、矮矮的把戈壁滩装扮得异常漂亮;冬天,当万物开始冬眠,所有的树木叶子已经凋落,新的生命要等到来年重新开始的时候,格桑花在戈壁上以一种傲视群雄,鹤立鸡群之势依然盛开在美丽的雪山上。
在匈奴,若是女子是给你格桑花,那可是极为大胆的求爱。不亚于大夏的三媒六聘,可是狼奴居然只是道了声,这可不止是无礼啊。只怕更加伤了姑娘的心。
不过......朝凤皱皱眉,计上心来。恋爱中的女人都是盲目的,也许这到是好突破口。
想着,朝凤便轻轻地叹了口气,装作沉痛的样子“小四到是一个好孩子,只是可怜.......”
“可怜什么?”卓雅的耳朵在听见小四两个字的时候,就不自觉的竖起来了,更何况又听见朝凤的语气不好。此时的卓雅,已经顾不得什么矜持不矜持,满心慢眼都是狼奴小四。
“这......”朝凤见卓雅上钩了,虽然心里暗喜,可是面上却还是一副欲语还休的样子,看的人心里发急。
若是旁人,卓雅早就揪着她的领子逼问了,可是现在说话的对象是朝凤,是匈奴的新王后,她总不敢有什么动作的。真的按捺住心里的焦急,不停的赌咒发誓道“娘娘就行行好,告诉奴婢吧,奴婢保证和卓玛都不说。”
“哎。”朝凤扁扁嘴,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好吧,好吧。我看你对小四也是真心,就和你说吧。不过可不能到处宣扬,毕竟这可不是什么好的事情,若是你多说了,或是说错了,只怕是要害死小四的。”
见朝凤脸色严肃了,卓雅的心也跟着提了起来。她拉着朝凤的手,放到自己心口,起誓到“奴婢向兰度神起誓,绝对不把今日的事情告与旁人,若有违背,必定不得好死。”
“好了,好了。你这般严肃的干什么?难道我还信不过你?”朝凤摇摇头,看着卓雅,压低了声音道“你可知道狼奴的事情。”
卓雅的眼神闪烁了一下,然后强打出笑容“奴婢听说倒是听说过一些,但是却不是非常的了解。好端端的,娘娘怎么说起这个来了?”
见卓雅的表情,朝凤就知道她定是隐瞒了什么,不过不急,等一下,自己必定要从她的嘴里撬出来。
“不怕你笑话,这小四在之前就是一个狼奴。可惜因为没有什么表现,空有一身傻力气,便被扔做是低等下人。那是我看他可怜,便把他收在身边,做了仆从。”说着,朝凤轻轻地笑了笑“你还别说,他木讷是木讷了些,却是一个难得的好孩子,倒是比那些我用了好几年的仆从更叫人放心。”
突然,朝凤的声音又低了些,也沉重了很多,就像压上了什么巨大的包袱“天妒英才,红颜薄命。太好的东西,总会被上天嫉妒。小四总是控制不了自己,控制不了身上的狼性,有时候突然发作了,便是谁都劝不了的,也没法劝的。只有打晕他,可若是有一天他彻底迷失了自己呢?难道要我杀掉他吗?”
“不可以!”卓雅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刷拉一下就站起来了“您不能处死小四的,毕竟......逼近他对您是如此忠心。”
“是啊,我也不想啊。”朝凤低下头,似有一些哀伤“可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的事情。他就像一匹脱了缰的野马,根本不听我的话,也根本不听任何人的话。若是真的到了那天,除了杀掉他,我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卓雅真的急了,甚至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可是,可是他是在听见某一些特备的话语,或者是遇见什么特定的事情才会有反应的,不是吗?若只是平平静静的过日子,那是不会有事情的啊。”
她果然知道!朝凤的眼神暗了暗,可是面上却还是一副担心的样子“这个啊,这个我到不是很了解。他以前虽几乎是没有犯过,可是他昨天见到那个叫术葬男子,就那样了。你说我哪里敢放心他呢?”
“大司命?”卓雅像想到了什么,兴奋的站了起来“如果是大司命,一定会有办法的。”
果然,事情的突破口就是大司命——术葬吗?不过术葬又是如何知道自己的呢,这个还有待考量,不过若是能解决狼奴的事情,就可以照葫芦画瓢,破除术葬的幻术。若是没有了幻术,那术葬可不就是没有了牙齿的老虎。
刚走了几圈,卓雅又突然顿住了,喃喃低语道“可是大司命他会帮助自己吗?”
见卓雅陷入沉思了,朝凤便也不催促她,只是装作困倦的样子,打发卓雅出去了。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只要心里埋下了想法,就等于埋下了契机。剩下的,就是等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