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他们有了一个缠绵的吻。他捧着她的脸一直看着,看着,看到她的眼睛也垂下去,她感觉到他的舌头游走在她的唇齿之间,可她是木讷的,以为电视里的接吻两人只需嘴对嘴闭着。他有些着急地唤她“纤儿”,她微微地“嗯”了一句,轻启的唇让他趁虚而入,他狠狠搅起她心里的波澜,连带着她的身体也开始翻滚,她紧紧抱着他的脖子,附和他的攻陷。他的手像极了那天夜里的风,抚过她的背,钻进她微大的T恤里面,是闷的,是热的,一寸一寸渴望与她的粘连。她终于不得要领,咬到了他的舌头。他吃痛撤退,仿佛疼得眼里泛泪,说:“啊…”
她怯怯地说:“对不起。”因为从来没有接吻过,所以对不起?不,她是觉得这种陌生的情愫来得太快,她忽而有些害怕。可是那晚的星光,她是喜欢的,因为让她联想到他熠熠生辉的眼睛。
而每一对少男少女的探索总是无穷尽的,后来的董纤回忆起这些探索给她的感觉,却只领会到“疼”这个字。这些老生常谈的“成长”里,“疼”好像总占据了最大的一部分。像第一次时给她身体的痛觉,延绵的,不肯褪去的疼痛,无法倾诉的感觉,只好化成一颗泪。李蕴吮过她的眼泪,说,“纤儿,再忍一下,一下就好了。”他湿热的呼吸在她耳边回荡,是一串解开她疼痛咒语的密码,她想,她是着了魔的,连这样的疼痛,她也喜欢。
就在暑假只剩了大半个月的时候,可心打电话问她借钱,声音冰冷又绝望。她没有问为什么,拿了自己还剩的四百多块工资就往可心说的医院里赶,到了那里,却蓦地抖了抖,医院里开着很低的空调,外面是热辣辣的天气,里面却阴冷冰凉。可心坐在走廊的木凳子上,痴痴地抠着自己的手指甲,苍白的脸让人想起冬天里的雾气——没有血色的,仿佛一碰就要碎了。她坐在她的旁边,可心没有抬头就说:“你来啦。”她说:“嗯。”
可心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说:“原来小孩子就是这样来的。”
她说:“邓畅呢?他怎么不来?”
“我们已经分手了。”
“为什么啊?”
“他让我借钱去打胎。”
她看着可心平静地说完这几句话,可她分明觉得那里面满满的都是隐忍的委屈和愤怒。她从口袋里拿出了钱,塞到可心手里,说:“你要的四百块在这里。”
可心说:“谢谢你,纤纤。”接着她的声音开始哽咽,说:“邓畅也借了四百块,实在想不到办法了,才让我问你借钱,可是我受不了我的男朋友居然让我借钱去打胎,我周可心不能沦落到这个地步!”她抬起含泪的眼睛望着她,像在寻求一个使她坚定的答案。可是她却闪躲了,这些事她连想都没有想过,因为她刚刚才尝到爱情的美好。可是爱情就像一面镜子,一面照得见清丽的面孔,照得见万里无云的天空,另一面却缀满了灰色。而懵懂的她们总是先只看得见美好的一面。
可心有些失望,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这种事情只能是冷暖自知。她又说:“你们那个了吧,要注意安全,我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例子。”
她有些心虚,一个隐涩的秘密就这样被人轻轻道破。
护士叫可心的名字,她目送可心的背影走进手术室,两条笔直的脚印没入门后。像一场直接而短暂的爱情,门后的两个人自此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
晚上她捧着李蕴的脸,说:“我们以后会不会分开?”她没有想到爱情竟是这样脆弱的,两个要好的人,说分开就分开了。在爱情里她已经尝试了勇敢,可是并没有勇敢到去接受分开的地步,因为开始害怕了。他抱着她说:“不会,至少我不会和你说分开。”她滴落了一滴泪在他的肩膀,她说:“我爱你。”他抚着她的头发,说:“我也爱你。”
他们很快就迎来了大学,她牵着李蕴的手在蓝天下望着可心的侧脸,已经没有了悲伤的痕迹,好像悲伤它从未来过。有时候人的复原能力原来如此惊人。她与可心仍然在同一所大学,她学中文,可心念工商管理。李蕴也在这个二线城市的一所大专院校学商。只剩邓畅,无声无息就消失在有他们的人海里。
军训过后,她与李蕴便开始了周末情人的奔波生涯,虽然同在一座城市,却隔着两个小时的车程,因为为了省钱而转两次公交车。除了吃饭剩下来的零用全都贡献给了学校后面的小旅馆。
可心常常说她重色轻友,但每次她叫她一起去玩,她总是说不去。每次散步她都听可心笑着说:“你有你的春天,我也要寻找我的春天,啊——春天总是温暖的!”可心做了一个拥抱空气的姿势,逗得她要笑好久。其实可心并不缺乏追求者,工商系男多女少,而可心是那少部分里长得很不错的,只是她都一一拒绝了,直至半年后系草欧阳一跟她僵持了两个月后才让她投降,后来的举手投足间都充满了小女人般的幸福感,她看了也终于稍稍安心。她忽然想起“没有人是不可取代的”这句话,但又联系到自己与李蕴,因此觉得那是一句只适合某一部分人心情的言论。
一个学期过去了,她与寝室里的人相处都还算和睦。学中文的女孩显然是不多的,但都长得还不错,有高有矮,环肥燕瘦。沈语,周晓梅,刘菁,杨柳,秦苏苏与她组成了一个六人寝室。有一次夜里卧谈的时候,她们分别给每人归了类。沈语披着一头长直的秀发,高挑身材,是气质型美女。晓梅斜斜的蓬松的刘海衬出那张小巧的脸,身材也小小的,所以是小巧玲珑型。刘菁身材丰腴,言论大胆,绝对是魅惑型的。杨柳是短发,粗看颇具“男人婆”的特质,其实五官姣好,肤色匀称,写的文章也完全是女性风格,是精致型。而秦苏苏与她正好相反,有一个甜腻的名字,一副甜腻的长相,却是一个大嗓门,个性爽朗到极致的汉子,她们说她错投了女儿身。到了董纤,她们说她齐齐的刘海很邻家,秦苏苏说,“你们有没有听过许巍的歌?他的歌给我一种‘清水出芙蓉’的感觉,和董纤给我的感觉一样。”
董纤知道自己不是出众的女子,平凡的眉毛眼睛鼻子,平凡的文静脾性,就像溪边潺潺的流水,透明的,让人一眼就望穿,要做的事不过就是流到终点,而她要做的也是这样——毕了业,寻一份安定的工作,和李蕴一起,柴米油盐地过一生,没有波澜。一般要赞扬一个平凡的女生,说不出她切实的优点,便只好说感觉,说她让人觉得很舒服。她明明知道这个,却还是忍不住喜欢秦苏苏说的,因为在那过去的一个学期里,也不知什么缘故,她与她走得最近了。
秦苏苏虽然是一个女汉子,却和她的青梅竹马谈着恋爱。她的青梅竹马叫林安,也是本校工科的,略带娃娃脸,经常笑,是个很乖的男孩子。董纤问她他们是怎样开始的,她就做了一个说来话长的手势开始解释。
她与林安从小学到大学一直都是同校,小学到初中是同学。小学的时候屁事不懂,天天在一起玩,家里隔得近,夏天放完学,他们就跟其他小男孩一起摸到别人地里去偷黄瓜,冬天就一起在学校操场里玩炮竹吓同班女生。初中的时候趁着回家吃中午饭的时间一起去上网,有一次上网上得晚了,那一路人马连忙跑回学校里去,她跑着脚一崴就落了后,林安正奇怪怎么跑着跑着不见她了,就回来找,看见她就拉着她的手一起跑。这个不假思索的拉手突然在她心里升腾起一阵怪怪的感觉,崴了的脚被他拉着一跑又更痛了,她就叫了起来。他又吓得不敢再跑了,只好扶着她慢慢地走到了学校,走到了教室。结果是和那群迟到的人一起罚站。她后来庆幸,到得晚的罚站的时间反而短一些,借此让那些不讲义气的人吃一下亏。可是以后与林安的相处,总有了一丝不自然,因为总想到那个牵手。她每次都要说服自己,那个不算什么,不算什么,就是哥们之间的义气。而很多个日子以后的一天,林安说要她做他女朋友。她忽然一阵心虚,又假装平静地问:“为什么?”林安说:“每天都在一起玩,这样很开心,所以想以后都这样开心。”她望着很远的山和蓝天连成一片,说:“以后是多久?”林安也随她的眼光望去,说:“以后就是以现在为X轴o点,那条无限延长的X线,每一秒都是一个点,终点是我生命的最后一秒。”
秦苏苏说,那是最震撼她的一句表白,尽管他只是用数学的观点解释了一下“以后”。
她说:“干嘛不说终点是你死的时候,弄得这么文雅,还‘生命的最后一秒’!”
林安说:“你不觉得最后一秒比较押韵吗?”
董纤笑了,青梅竹马的感情读来总是让人觉得快乐。她说:“苏苏,你们真的是天生一对,不在一起也不行啊!”
秦苏苏也笑,说:“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和他走到了今天,中间没有分开过,好像他一直是在我的生活里,就跟我爸妈一样自然。”
董纤说:“他已经变成你的亲人了?”她忽然有些嫉妒,她爱李蕴,可还没有把李蕴和‘亲人’两个字联系在一起。
秦苏苏说:“嗯。是因为他我才了解家的意义。”
董纤没有回话,她有一个家十九年,从来没有深究过它的意义——因为从来不曾想过家是什么,争吵,去要钱时的难堪,还有望着独属于她的房间的四面墙时才有的安全感,成为她对家的所有感受。还没有从这些感觉里抽身,秦苏苏已经开始解释:“纤儿,你不要笑我啊——我父母虽然恩爱,但他们都是农村里的老师,性格刻板,所以我一直都很叛逆,对我而言,家就是最无聊的地方,除了我那台心爱的电视机。可是那次我兴冲冲跟他一起回家的时候,却突然在他家看到了——他哥哥嫂子也在家,带着两岁多的女儿。吃完了晚饭,他爸妈就坐在堂屋里,他的小侄女蹦来蹦去的,有时候蹦到他奶奶面前,有时候又蹦到他爸面前。两只白色的狗摇着尾巴在他妈身边转圈圈,他妈妈正拿着菜盆子要给狗喂饭。我就坐在门边上看着他妈妈走出门去,看到天上的圆月亮,然后就突然明白了。家就是——有老人,有小孩,有两只相伴的狗,在一间房子里吃饭,聊天,碰到好的天气,还能一起看一看月亮。”
董纤也被这样的图画缠得入迷,忘记了言语。秦苏苏还在继续:“说实话啊,我也不是一个什么浪漫的人,也没有什么梦想,就是喜欢热闹,有一个热闹的工作环境,一个热闹的家,就够啦!”
董纤想,她也许永远也不会忘记秦苏苏说这些话时脸上情不自禁洋溢出来的幸福,那是她觉得她最像女孩子的时刻。那晚的月光格外亮,她们坐在操场的草地上,看着林安从不远处踏着月光走来。这让董纤有种错觉,他要过来牵着秦苏苏走向幸福。
那晚的董纤觉得,爱情始终是一件让人觉得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