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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七、金矿(1 / 1)

“他是魔神,自然回他的魔窟去了。”千足说着又哈哈大笑起来,而且异常无耻地跟我神思相连,给我看了他和君福打架的记忆。

长大了的君福和他父亲君狸极为相似,棱角分明的面孔,虽然因为十三四岁模样,稚气未脱,但抿嘴不语,一副威严的样子,绝对的尊者之气,凡人不敢直视的魔神。

原来真的过了十年呀,我长叹一口气。

君福和千足打成平手,但他是魔神一事也被传得沸沸扬扬,不得不离开此地,去一个不认识他的地方。

千足你个大混蛋,这丫的真想抽他,可惜打不过他。

茫茫人海中,我要哪里去找君福?

但是他是魔神宿主,他的身份已经现世,即使找到,我也不可能保护他安全,反而会成为他的累赘,不如他一个人更安全自在。

只不过,他一个人会不会也像我一样觉得孤独呢。

漫天的红叶撒落,我闻到了秋天的芳香。

我问千足:“你找到转世的墨竹了吗?”

“嗯哼。”他不置可否,“不过是个呆子,就没带回来。”

我接着道:“去找墨竹前,我能不能先去做一件事?”

他狐疑地抬头看我,仿佛从没看清过一样。

我道:“我想去一个地方,春归阁。”

“那是什么地方?”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个地方,有些难以启齿,思来想去道:“我在尘世的家。”

我始终记得那里的恩情,曾经豪气万丈地说过,不出三年定要回去报答鸨娘的养育之恩,但时间一晃,尽然已经过了十三年。

在前往春归阁的路上,再次途经京城。

我与凡尘的交集不多,这里也算是值得我回忆的一处落脚之地,便心心念念着,要再好好游玩观赏一番。

在客栈住下后的这晚,我靠在窗口,对着月光,沐浴清风,悠闲惬意,便随意放出神识四处飘荡,观赏尘世的七情六欲,爱恨情仇。

然而逛着逛着,以我的金灵根,感应到不寻常的东西,亮晶晶的东西,能引起我生活兴趣,令我生命激动的东西,那就是金矿!

我第一次如此兴奋,马上就去告诉千足,并表示要去挖矿赚钱。

“你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千足对我的嗜好理解不能,连颤抖的尾音都忘了加。

我说:“我就想尝尝有钱的快感。”

“……”千足古怪地看我,完全不能理解。

金和银不是灵石,有再多对修仙者而言都只是占空间口袋的地方而已。

我当然知道,可是这就像小时候喜欢的玩偶玩具,小的时候没钱买,鸨娘不给买,长大了有能力赚钱后,就想把以前喜欢的都买了,尤其是限量版的。

当然大部分人过了那个年纪,就失去了年少时的那份欲望。

只是我总是和大部队走散,不属于那大部分人中的一员。

说起来,还好修仙界不使用金银买卖,否则凡尘的金银不得给搜刮一空。

此时突然发现京都有地下金矿,自然要探上一番,只不过这一探,却不是个好消息。

矿脉非常深,被好几层岩石覆盖,我不会土系法术,并不擅长对付岩石土层,但如果要大肆开凿,爆破之类的,必定引起周围人的注意,更何况这一带都是居民住宅,也没法露天开凿。

所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找一处岩石层较薄的位置,挖一口井,打穿岩石层,通到金矿,而后我便可以使用金系法术,将金和土分开,而且不单要分开,还要填充进土和岩石,以防止坍塌。

对于我的奇葩决定,千足没有阻挠,反正都过了这么多年,他也不急着找墨竹了,反而有些迷恋这花花世界,京都美景和美女都是数一数二的,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正好释放荷尔蒙。

诶,现在明明秋天快入冬了好吗!

选定的大致位置在荣国府,以我的能力,最快也得五天时间才能挖到达最表层金矿,所以我得先进去打探一下情况,免得惊动这户人家,还是有钱人家。

我决定扮作前去应征的丫鬟,混进去后在夜里行动。

荣国府是当今太尉府,手握重兵,代代都是武将出身。

这样的大家族,动不动就买些丫鬟下人是极平常的事,但也要精挑细选过,我一副平平相貌,精干身材,很适合干干粗活。

换了身粗布衣服,扎两个羊角辫,脸上一道消散不去的闪电疤痕,丑的足够做一个丫鬟。

荣国府门口摆了张桌子,一人往桌前一坐,执趣÷阁登记,听旁的人叫他“叶三”。

另一个管事模样的眯着小眼睛一个一个打量排长队来应征的少女们。

管事的站在队伍边,来来回回走,目光扫过七八遍。

快轮到我时,走在前面的女孩大约长得丑了,叶三还没问问题,管事一脸嫌弃不耐烦道:“下一个。”

女孩低着头,心情失落地离开队伍,她转身那一瞥,幽怨地扫向为剩不多的五六个人,脸上的麻子在好像浑浊目光中的几颗。

这大概就是丑人的悲哀了,连找份工作都这么难。

我走到桌前,叶三头也没抬问道:“会点什么?”

“烧饭做菜洗衣服,都会。”

他低头记录,这字实在不怎么好看,和我写的差太远了。

“会做芙蓉羹吗?”他依旧头抬也不抬。

“会,甜的、咸的、酸的,要哪一种?”

“我只问你会不会。”他抬起头,颇为严厉瞪我一眼。

我低下头,弱弱道:“会。”这人大约有选择恐惧症。

他见我态度端正老实,继续低头一脸倨傲道:“叫什么名字?”

“句之。”

在他写下“巨枝”二字时,我是崩溃的,“是句号的句,之乎者也的之。”

他再次抬头,眼神不善瞪我,但还是默默把错误的名字划掉,重新写了两个丑丑的字“句之”。

“年龄?”

“十六。”虽然十六岁,但其实还是十四岁的幼稚模样。

叶三不太相信地看我一眼,还特意瞟了一下我的平胸,最终默默写下“十六”二字。

无辜受伤的我表示大人不记小人过,等我有钱了,吃饱喝足,补回身高和身材只是时间问题,叫你们以貌取人。

“哪里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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