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方平站在一角,面若死灰,脸色发白,在他心中,已断定了叶东篱注定会死在自己的标枪之下,而他也最终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忠心的小弟、温柔可爱的学生妹、人人敬畏的混世魔王。想到自己这些美好的生活在今天就会离自己远去,曹方平哭的心都有了。
他心中万分悲哀,若是上天能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他宁愿给叶东篱下跪,也不要面临这种当众杀人的困境。
但事情以成定局,根本无力回天。
可世事无常,就在曹方平心生绝望之际,事情突然峰回路转,叶东篱竟然没死!
但也就是这时,更让他膛目结舌的一幕出现了,叶东篱的没死的原因是……他竟然徒手抓住了标枪。
这……这怎么可能?
要知道,标枪的重量比弓箭大,威力和穿透力也比弓箭强。加上距离与冲击力,那把标枪的下降威力,俨然达到了一百公斤!
一百公斤?!这怎么可能接得住?
但事实就发生在自己眼前,让曹方平却不得不信!
那个往日唯唯诺诺,被自己欺负连句大话都不敢说的家伙,竟然徒手接到了标枪,我……确定不是在做梦吧!
这时,曹方平看着叶东篱那张依旧平静的面庞,只觉得异常陌生,他的眼中充满的不信与惊愕,心中更是觉得这一切怪诞无比!
可无论如何自己没有成为杀人犯,这让曹方平此前凝结的心脏不由松懈了一分,可他的松懈还没有过去几秒,下一刻,一股更大的危机就弥漫在他的全身上下。
突然,就在这时候,异变突起!
只见自己眼前的叶东篱,面色突然变得森寒冷漠,手臂一甩,标枪便朝自己爆射而来!
这时,曹方平仿佛在万丈深渊旁被人推了一把,身躯在空中无助地旋转着。
又仿佛被人关进了黑屋子,眼睛疯狂索却找不到一丝光明,只能在无助中惊惧的呼喊着。绝望,没有片刻光明的绝望!
他就像是一只飞行时掉队的鸟儿;是一条被渔人捕上岸无力摆动着的鲤鱼;是一匹在迁徙中与队伍失去联系又被狮子盯上的野马,他想要求救可嗓子却因为恐惧而发不出半点声响。
什么输赢,什么后退已然不是曹方平所考虑的存在,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躲开,躲开这致命的一击。
劲全身力气,曹方平纵身朝后猛跳一步,与此同时,迅猛如攻强弩般的标枪也瞬间扎在了他躲开的那个位置!
“嗡嗡……”标枪异常凌厉,即使扎在地上,尾部还不由四处摇摆,发出强烈的震动。
“啊!!!”
看着这一幕,曹方平突然睁得很圆,惨叫声传遍了大半个操场,令人毛骨悚然,浑身湿漉漉的,浸着一滴滴、一片片的汗水。他握紧双拳,受到惊吓的腿部不停地抖动着,他回想着自己与死神擦肩而过,“彭”的一声直接蹲坐在地上,顿时丧失了行走的能力。
寂静,如死水一般寂静。
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以至于周围的人群跟看科幻大片一般,惊愕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站在周围的好多人一动也不敢动,唯有眼球极度惊愕的凝固在脸上,充满了惊骇欲绝的神色。
如此劲爆到极点的场面,这些只知读书的三好学生几时曾见过?这些人,素来只知“双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甚至平常在自己家里都不会杀鸡的角色,如今生生地看到这惊诧的一幕就这么突兀的出现在自己面前,连呼吸,居然也成了奢望。
任谁也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名不转传的小人物与校园魔王的比拼,竟然发展成了这种地步!
毫无征兆,叶东篱徒手接到了标枪,然而刷的一声,又被他抛射给对方,若不是曹方平躲得快,今天他可就真的凶多吉少了!
叶东篱,竟然就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光天化日之中,差点生生地制造了一起残杀大案!
本来大多数都以为胜负会一边倒的学生们,猜到了开头,却没猜到结局!
胜负的确是一边倒,却不是曹方平赢了叶东篱,而是叶东篱一脚将其碾压致死!
曹方平的尖叫仿似黎明划破了周围人群的暗夜,这才让他们重新苏醒,当即爆发出一阵强烈的讨论。
“这还是人吗?徒手接标枪!”
“他……他到底是谁啊?从来没听过天启有这么一号猛人!”
“是啊!好帅啊,不知道他有没有对象呢?”
同一时刻,刚才还轻视叶东篱的众人,眼神全部变了。
敬佩、崇拜、震惊、狂热,还有一丝如若见鬼般的震撼……
人群之中,被父辈誉为天生商人,喜怒从不挂在脸上的李楚阳,面容之上终于也有了一丝变动。
他望着场地中如炙阳般耀眼的叶东篱,只觉得有些异常彷徨。
他认识那个少年,而且无比熟悉。
一个无亲无故,校园中最为悲哀的存在,一个家世显赫,校园中最为耀眼的学长,无论是人生轨迹,还是校园生活,很难让人想象,他们能有什么交际。
可世间就是这么奇妙,李楚阳认识他,从一开始,就认识他!
莫语祺的未婚夫,虽然只是过去式,但对方的头上却曾戴过李楚阳梦寐以求的称谓。
通过父辈那里的消息,李楚阳知道莫语祺有个未婚夫,虽然这门婚事被莫父当场拒绝,可还是引起了李楚阳的注意。
从那以后,李楚阳旁敲侧击,靠着惊人的探查力和观察力硬是得知了叶东篱的身份。
没有错,叶东篱的身份是他透露出去的,曹方平也是被他前前后后花了数万的犒劳去买通欺负叶东篱的。
没人会相信,这么一个看似完美无缺的学生,却会做这种鸡鸣狗盗之事。
但事与愿违,这些事的确都是李楚阳所作所为。
家族商几十,让李楚阳天生比同龄人更加稳重与成熟。
死灰如果有机会复燃,你就是只有一把尿一泡屎,也得赶紧把它浇灭。
李楚阳的老子一辈子在商场搏杀,整人阴人,加上被人整被人阴,三四十年辗转挪腾,有过一夜暴富,也有过一家三口只啃一个红薯的时候。
老爹说出来的这句话虽然粗糙,甚至有点低俗,但却最让李楚阳耳朵起老茧,听多了,为人处事就难按照这个思维开展。
当一心想要抱得美人归的李楚阳,看到叶东篱的第一眼,心中没有半分上位者的优越感,反而有种莫名的危机感。
毁了他!这是李楚阳的唯一念想。
事实证明,他成功了,过他的黑手,莫语祺昔日的未婚夫,成为了人人鄙夷的窝囊废,这种本就是蝼蚁的存在,再次被碾压在地底的家伙,李楚阳终于得以安心自在。
可他没有想到,在今日,就在自己相约莫语祺去吃饭的时候,这个本该在泥坑中求生的蝼蚁,竟然横插一脚,成功邀请了莫语祺!
不甘心死灰复燃的李楚阳找来了曹方平,可令他更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昔日被欺凌的家伙,今日绝地反击,不留一丝余地的击败了曹方平!
此刻,他听着周围对叶东篱的夸赞,没有了往日半分镇定,反而涌起一股浑身不舒服的冷飕冰凉。
呼了一口气,望着场中央面色森然叶东篱,李楚阳转身离去,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般,只是眼中的那抹忌惮与茫然,却深深出卖了他此时并不平静的内心世界。
广场之上,看着远隔自己几十米如死狗一般的曹方平,叶东篱的眼中没有因为周围的欢呼与称赞而有一丝动摇,他迈开步子,轻缓而坚定的走向对方。
这一刻,看着前进的叶东篱,众人的讨论声刻意降低,他们有些好奇对方会以一种怎样的形象去面对曹方平。
一步、两步、十步、三十六步。
叶东篱走了六十七步来到曹方平面前,看着眼前这个给予了自己太多屈辱和悲哀的家伙,唇角轻扬,只说了一句话:
“给我……跪下。”
看着自己当初的宿怨,叶东篱想着就心酸,但又想笑,他觉得自己这刻该做些什么,所以他抬起右脚,随着跪下这二字落下,那穿戴着白色运动鞋的右脚也在同一时刻踏在了曹方平的脑袋上面……
寥寥四个字,却如平地一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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