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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我从十六岁开始杀人(第四更)(1 / 1)

月明星稀,没有乌鹊南飞。

夜晚的洛城格外寂静。

霄魂客栈,门板被打开,开门的是双马尾的端午小朋友。

门外是方别,薛铃,还有商九歌。

“你们回来了吗?”端午开口清脆问道。

方别摸了摸端午的头,然后走进大堂。

何萍就等在大堂的中央,她坐在桌子前,面前摆着那把绯红的绯夜长剑,只是此时,绯夜剑已经被装上了剑鞘。

她依旧一身碧绿色的衣衫,侧头等在那里,静静撑住额头,似乎正在假寐。

“见过萍姐。”方别看着何萍轻轻说道。

薛铃跟在何萍身后:“见过萍姐。”

商九歌最后看到这位似乎正在休憩的老板娘,想了想,最后还是开口:“见过萍姐。”

何萍不由展颜一笑。

“坐吧。”何萍这样说过之后,方别带头坐下,随后是薛铃,然后是商九歌。

三个人坐在长桌的一面,对面是何萍。

“想喝点什么?”何萍笑着问道。

“水就够了。”方别说道。

“水就够了。”薛铃点头说道,她还记得第一次完成任务的时候,回来的时候何萍给他们准备了酒,但是那之后,回来喝什么就很随便了。

“有什么?”商九歌问道。

“你想喝什么?”何萍看着商九歌问道。

“我想喝什么就有什么吗?”商九歌问道。

何萍点了点头。

“那么我想喝酸梅汤。”商九歌开口说道。

至今她还没有忘记昨天因为一碗酸梅汤而引发的血案。

“冒昧问一句。”何萍看着商九歌和薛铃:“没来月事吧。”

薛铃摇头,商九歌看着何萍:“月事是什么?”

“不知道就最好了。”何萍点头说道。

这样说着,她站起来,回身,去给方别盛了一碗加了冰块的清水。

给薛铃一碗加了冰块的清水。

最后给商九歌一碗加了冰块的酸梅汤。

薛铃低头喝了一口,冰凉甘甜,非常可口。

“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吗?”薛铃看着萍姐:“其实,我到现在都不是很明白。”

“讲起来很麻烦。”何萍静静说道。

“我不怕麻烦。”薛铃低声说道:“但是如果不方便说的话,可以不说。”

何萍笑了起来:“其实第一次见你,我就很喜欢你呢。”

薛铃看着萍姐,不开口。

她现在才知道萍姐是多么强大可怕的人物,而萍姐当初对她说的她很喜欢自己,又究竟意味着什么。

“先自我介绍一下。”何萍看着眼前的三个人说道:“我的名字叫做何萍。”

“被蜂巢所培养的刺客。”

“我十六岁开始杀人,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

“我十六岁是木蜂,十六岁铁蜂,十六岁铜蜂。”

“十七岁银蜂,二十一岁金蜂。”

“二十七岁的时候,我就是玉蜂了。”

“我是蜂巢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玉蜂。”

薛铃听得心潮澎湃。

十六岁木蜂,十六岁铁蜂,十六岁铜蜂。

这就意味着,何萍在成为蜂巢刺客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就连续完成任务,连升三级。

这是怎样的杀人效率与意志。

当然,在此之前,萍姐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一个字。

仔细想来,萍姐对她的过去只说过几句简单的话。

“我当刺客的那年,刚刚过十六岁的生日。”

“我今年二十九岁了。”

“当刺客,是随时都会死的,我算是活的最长的几个刺客了。”

“活得够长,就有退休的那一天,不过知道的太多,再退也退不出组织。”

“请你给我好好活着。”

现在才知道,萍姐这几句话中,究竟包含着多么惊心动魄的过去。

以及当时薛铃还不够了解蜂巢,不知道所谓的刺客退休是怎样的一个退休。

现在看来,何萍二十一岁就成了蜂巢最顶级的金蜂,然后在二十七岁的时候,再进一步,成了根本不在蜂巢所公布的刺客等级中的玉蜂。

然后再做了两年的玉蜂,最终才退休下来。

听着就给人很可怕的感觉。

“当然,现在我只是引蜂人。”何萍继续说道:“蜂巢的引蜂人。”

“引蜂人一般都是蜂巢的前辈,因为各种各样原因没有办法继续做刺客的刺客,大多数都是断了蜂针的蜂翅。”

“当然也有一些,是专业的引蜂人,从加入蜂巢那一刻起,就是引蜂人。”

“大多数的引蜂人都维持着蜂巢的训练营,我们一般叫它蜂房,通过各种手段收集流浪儿来培养,从中选拔新人,毕竟刺客是很容易消耗,很容易更新换代的职业。”

“蜂巢的刺客一般情况下从十岁开始正式执业,但是只有不到十分之一能够活过十九岁。”

“因为这真的是一个很残酷的职业。”

“当然,我和大多数的引蜂人不一样。”

“我没有自己的蜂房。”

“虽然我自己就是从蜂房中被培养出来的刺客。”

“但是我并不喜欢蜂房,一点也不喜欢。”

“所以我即使成了引蜂人,我也丝毫没有建立起来自己蜂房的打算。”

“于是当我成为引蜂人的时候,我的身边只有方别这一个孩子,他是一个很出色的刺客,你们如今都已经看到了他有多么出色。”

“事实上,劝我放弃玉蜂的地位,成为引蜂人的人也是他。”

“他说他可以代替我,成为下一个玉蜂。”

说到这里的时候,薛铃忍不住看了方别一眼。

方别一脸平静在喝着自己眼前加冰的清水,似乎何萍说的人根本就不是他一样。

“我想了很久,最后答应了。”

何萍看着薛铃:“不过,当时他答应的时候,他告诉我,他不需要自己的蜂翅。”

薛铃一点都不意外。

方别哪里需要蜂翅啊。

现在感觉,就算是金蜂蜂翅来搭配方别,也显得相形见绌。

仔细想想,方别一直以来,都是跟着何萍这个玉蜂在做事好吧,联系方别之前说过的话,他七岁开始跟着何萍,今年十七岁,也就是说,何萍十九岁的时候,他就开始跟着何萍了,那个时候何萍就是银蜂。

而过了两年,何萍就成了金蜂,再过六年,何萍成了玉蜂。

这期间都是方别和她在一起。

“但是我劝他看了看新来的蜂翅再做决定。”

ps:今天,是肯定会有第五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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