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在灵隐寺出家的李修缘也不吃斋念佛,又不打坐诵经。
整天穿着破破烂烂的到处瞎逛,还说出违反佛门戒律的忤逆话。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行为同其他师兄弟格格不入。
僧众心生怒意,纷纷向方丈告状,请求将其责打并且逐出山门。
谁知,方丈慧远一边口宣:“法律之设原为常人,岂可一概而施!”
并在首座所呈的单纸上批了一行字:
“佛门广大,岂不容一癫僧!”
灵隐寺,无人再敢诟病。
碎石小径上。
李修缘摇着扇子没个正形的瞎逛,嘴里还哼着小调。
“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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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进了一家饭馆,利索的掏出碎银,叫小二赶快上肉。
周围的人投来惊讶目光。
只见这位衣着破烂的和尚,双脚踩在条形的凳子,拿着筷子夹肉,大快朵颐的吃着。
他掏出腰间的葫芦,朝嘴里咕噜咕噜灌酒。
一位食客挠了挠头,“怪哉怪哉,这是乞丐还是出家人?”
“脖子戴着佛珠,应该是和尚吧。”掌柜打着算盘插话道。
“佛门戒律,什么时候允许喝酒吃肉了?”小二面露疑惑。
“好吃好吃。”李修缘三下五除二的吃光,满脸的陶醉之色。
“喂,和尚,汝这是违反戒律,是要受到佛祖责怪的啊!”
旁边的桌子,有位客人笑道。
“非也非也。”
李修缘手里摇晃扇子,打着饱嗝悠悠的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啊!”
闻言,全场寂静无声。
众人都大吃一惊,这是何等疯癫的言论?
紧接着,李修缘浑身散发酒气的走出去,迎着骄阳喃喃道:
“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
光阴似箭,白驹过隙。
天底下的人都知道,灵隐寺出了一位古怪的癫僧。
他不受戒律拘束,嗜好酒肉,举止似痴若狂,却是位学问渊博,行善积德的得道高僧。
他为百姓治愈不少疑难杂病,还到处扶危济困,除暴安良。
可谓是心系苍生,受到百姓的拥戴。
其事迹,传的神乎其神。
在滚滚红尘中。
李修缘由于动用法力强行干涉他人命运,导致沾染上了各种因果,每日都会受到业力的侵蚀。
他忍受着痛苦的折磨,却还放声哈哈大笑,笑声充满了一种酣畅淋漓。
佛本是道,无问西东。
李修缘明明什么都做了,又仿佛什么都没做。
天下还是那个天下,每天都有苦难发生。
他改变不了,也无力去改变。
人生的开始,始于哭声,大人都在笑,可谁清楚婴儿的内心是恐惧?
如果地狱有第十九层。
那一定是凡间。
渐渐地,李修缘变得老弱病残,恐怖的业力无时无刻都在侵蚀己身。
他头发花白,面容褶皱,身形佝偻的拖着步伐。
所到之处,老百姓都恭敬的称为圣僧(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