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过两天,已是周四,一一明天才被送回来。杜醇看了一上午的自学考试课本,脑子里塞满了各类复杂拗口的术语,像是浆糊般搅在一起。烦躁得合上书本,靠在沙发上,杜醇只觉得自己眼冒金星,叭叭乱发,果然她是闲不下来的人。
跳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走动,不时伸展腰肢,最后更是孩子性起,一个倒立,双腿向上,头向下直直地挂在墙上。全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冲向大脑,窗外的影像已经颠倒,空中的大片蓝色夹杂着柳絮般的白云进入眼帘,蔚蓝下是一片赏心悦目的绿色,简直就是一副流动的油画,这样的美好时光怎能关在房中独自发酵呢?
杜醇一个利落翻转,站立起身的伊始,有些摇晃不稳。揉揉发胀的脑门,走到窗前,深吸口气,她已经闻到风的味道,轻风正催促自己快快出门呢。
吃过中饭,杜醇跟众人简单道出去向,就踩着轻快的脚步出了门。这一次倒是没有约英姿,英姿实在是太忙,她不止一次的抱怨说,猪头总编已经摸到了她的罩门,看准她谢英姿是个小葛朗台,经常抖落着手里的钱包,使唤她已经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为了亮闪闪的银子,彪悍女英姿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回家再折磨猪头出气。
走在宽阔的坡路上,头上有小鸟攀在枝头唧唧歌唱,杜醇突然觉得,即使没有了爱情,生活依然有许多美好值得自己流连。坐上了公共汽车,她知道过两站就有个大型书店,那里离唐家不远,她也不用害怕再次迷路,胆子自然放大了不少。
站在书店里面,清幽书香或远或近飘荡鼻间,杜醇暗忖,即使认路本领不强,也不能禁锢自己的脚步啊,漫漫长路还有更多惊喜正等待自己的眼睛。
杜醇在书海中徜徉,随便的在哪个角落盘腿一坐,下午时光就这么如流梭般转瞬即逝。翻看完喜爱作家的最新小说,杜醇揉搓着脖颈的酸痛,信步走在小说书架前。突然,一本小说进入视线,是琴.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
杜醇很小的时候就拥有了一本《长腿叔叔》,那时甫上初中的她,省吃俭用买了它,杜醇记得,那时的她背着重重的书包,踮起脚跟才把它从书架拿下。封面上一个棕发女孩沐浴在一片金黄的暖色灯光中,捧书静读,女孩尚显纯稚的侧脸,显出朦胧的痴迷。
后来的杜醇知道,封面上的女孩叫judy,同她一样也是孤儿,只不过judy没有她幸运,她遇上的李佩特太太只把她当作累赘以及免费劳动力。可是命运终究是眷顾了judy。一个自称为约翰.斯密斯的好心理事因她出色的写作能力而把她送进女子大学。judy的人生从此崭新开启,她以巨大的热忱学习新知识,体验大学新生活,结交新(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