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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八章 王之曼的家事(1 / 1)

叶城要搬来林诗雅别墅住,马凡羽和王之曼都不反对,林诗雅也松了口,这让叶城心里有点得意,看来内外夹攻,才是突破堡垒的重要办法。

有句话说,堡垒最怕从内部攻破,其实只对了一半,内部进攻固然重要,但是没有外围的助攻也是不完美的。

所以外围的力量也是不可小觑的。

离开一方,另一方也不会存在很久。外围的力量瓦解了,内部也就保不住了。

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自从马凡羽来天海以后,叶城不断给马凡羽购买零食,讨好马凡羽,就是要马凡羽在林诗雅面前说自己的好话,好话听得多了,也就记住了。

在加上这段时间,叶城研制出几款新的化妆品,并且大卖,一下子让诗雅化妆品公司名声鹊起,响遍天南省各地,甚至波及到了其他省市,大有进军京城之势。

这一切都是叶城带来的。

出于感激,林诗雅对叶城的态度在慢慢的转变,不再那么抵触,甚至产生了一丝好感,这让林诗雅都感到不可思议。

这是爱上他了吗?

不是。

林诗雅已经感受到了叶城的热情,但是要想让她爱上他,换欠点火候,好感不等于爱,有的人对另一个人一见面就有好感,但是只是好感,两个人可以成为朋友,但是想把朋友变成恋人,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这条路,有的人走了一辈子,也没有走到头。有的人只走了几步,就牵手进进了婚姻的殿堂。这是缘分,也是心灵的撞击,撞出火花了,两个人的关系就更进一步了,撞不出火花,只能头破血流,两败俱伤。

所以,人与人的关系,不能勉强,只能顺其自然,这样才合乎规律。

“王姐,你侄子结婚,我要送你侄子一份礼物。”林诗雅对王之曼说道,“你们那里有什么讲究没有?”

“这个我也不清楚。”王之曼说:“林总,不用了。”

“没事,不知道也就算了,既然知道了,要是我不表示一下,就是我不懂礼数了。”林诗雅笑着说。

“那我就替我侄子谢谢林总了。”王之曼感激地说。

林诗雅等人吃过早饭就上班去了。

王之曼将厨房收拾干净以后,就开始打扫卫生。三楼的卫生,王之曼经常打扫,但是叶城要住进来,她打扫的就更细致了。

又是抹又是擦又是拖,几遍下来,将整个三楼打扫的更加干净整洁。

王之曼又出去购买了一些绿植放进房间,然后去了一趟商超,采购了新的被褥和洗漱用品,甚至还购买了睡衣拖鞋浴巾毛巾。

等一切收拾完毕,看着整洁清新的房间,王之曼满意地点点头。

叶城是林诗雅指定的未婚夫,王子慢一直对他很尊重,这一次林诗雅答应让叶城住进来,说明他们的关系又近了一步。

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吃到他们的喜糖了。

王之曼的侄子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两年了,是家里的独生子,王之曼的哥嫂是晚婚,有侄子的时候,已经三十多岁了,这时候,她的哥嫂都已经办理了退休,整天没事可干,就催起了婚。

好在,侄子在大学的时候谈有女朋友,毕业以后在同一家公司里上班,经过家里多次催婚以后呢,女方家长也同意了。

婚礼就定在了这个星期天。

作为姑姑,王之曼准备提前两天回家,帮着哥嫂做一些准备工作。别忙帮不上,出点力还是可以的。

王之曼在天海,已经工作了好几年了,一直干家政。因为她有一手好厨艺,干工作又很认真细致,所以很受客户喜欢。

林诗雅也是机缘巧合,才遇到了王之曼。

试用以后,林诗雅很满意,于是就留了下来。

林诗雅以前也找过好几个家政,但是都没干很长时间,不是做的饭不好吃,就是卫生打扫不干净,有的甚至还手脚不干净。

遇到王之曼以后,林诗雅还专门打听了一下,王之曼的口碑很好,是雇主眼里的金牌家政和家政公司里的家政员的榜样。

自从王之曼被林诗雅雇佣之后,林诗雅的一日三餐,几乎很少在外面吃,因为外面的饭菜还没有王之曼做得好吃。

所以,林诗雅从此以后就更恋家了,即使父母哪里,她都很少去。一是工作忙,没有时间,再一个就是不想听父母的唠叨。如果不是每次打电话让她去吃饭,她是不会主动去父母家的。

有吃饭这个时间,她还不如多休息一会呢。

想了半天,王之曼也没有想出来给侄子添些什么。王之曼想,等问过哥嫂以后,再决定,再不行,就直接带钱好了。反正自己购买的不一定合他们的心意,还不如给他们钱,让他们自己看着买。这样自己也省事,他们也能购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王之曼拿出自己的银行卡,去附近的银行,取了一万元钱,包了一个红包。一万元,在县城来说,已经不少了。

他的侄子在县城工作,在哪里购买了婚房。哥嫂也是一家公司的员工,从事的是特殊工种,按照规定,提前五年办理了退休手续。

王之曼曾听哥嫂说过,他们干了一辈子,积攒下来的钱,给侄子购买婚房,办办婚宴以后,就花得差不多了。

好在他们都退休了,每个月有退休金可拿,好的生活没有,但是最起码基本生活没有问题。

王之曼的父母含辛茹苦一辈子,养育了他们兄妹两个,现在父母年龄大了,还住在农村,哥嫂想让父母跟着他们生活,但是他们说,住在城里太憋,没地方去,也没人聊天侃大山,住不惯。在城里住了几天后,就让哥嫂给送回家了。

兄妹两个,每个月给父母一点零花钱,保证他们的正常生活,也算是衣食无忧了。

王之曼结婚的时候,是在农村办的酒席,后来,进了城,在城里有了自己的房子,城里的花花世界,让她的丈夫花了眼,因为她一直在家照顾女儿,没有工作,被丈夫嫌弃,最后离了婚,为了养活女儿,她才不得已走上家政工作,这一干就是好几年,好在女儿现在已经长大了。但是为了女儿的学费,她不得不继续工作。

她在想,等女儿大学毕业了,找到工作了,成家立业了,她就不干家政了,专心致志给女儿看孩子。她相信,那一天不会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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