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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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着头的我眼睁睁看到右手上,一道亮光在两人之间闪过,钎子接触到对方身体外表最初一刹那的些许阻力之后,突然变得一软,锋锐的尖端已经刺破了层层衣物,势如破竹,一马平川。

过于紧咬的牙关,让我的双颊有些酸胀,我意识到自己已经杀了人,这个人也许会死,也许不会。

但是,无论如何,我不怕,一点都不怕。

我只是抬起头,想要看看他。

看看他是不是还敢打我。

我和他的目光瞬间对视,他就那样呆如木鸡地站在原地,眼神中充满惊讶、绝望和怀疑。然后,双眼无力地低向了自己的腹部。

我明白,他不会再打我了。

永远都不会!

于是,我将右手向外飞快抽出。直到这时,我的耳边才听到:

“啊~~~”

一声恐惧、尖厉的惨叫传来,我又是一刀扎了进去。

一直抓着他肩膀的手感觉一松,这才发觉,他已经无声无息,像滩泥巴一样滑到了地面。

再也没有了怜悯与害怕,如同甩掉一块抹布般地松开了那个活生生的人,我挥舞着手里钎子,一无所惧地转身没入了人群之中……

接下来的事情,在我的头脑中已经不再清晰,人体本能的应激反应与高度紧张下狂猛分泌出来的肾上腺素让我的脑中变成了绝对的空白。

唯一能记清的只有,面前一下下飞快闪过的寒光、红芒和那一片乌蒙蒙,如同鬼魅飘来荡去的人影。

手臂在机械的挥舞、捅刺,身体在一次次的跌倒、爬起,脑中仅存的念想只是杀杀杀杀杀杀杀!

在那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内,往日的所有记忆与生活全部离我而去,世界再也不是原本的世界。

我终于愚蠢万分,头也不回地投身到了地狱当中。

大部分文学影视作品中的故事发展到这个地步,为了突出主角的神勇无敌。小喽啰们都会胆寒不已,望风而逃。主角则虎躯一震,带着战神下凡般杀气,虎目看向对面最大的boss。

然后狂风起,大雪飘,终极对决。

只可惜,这不是故事,而是现实中的公元一九八九年农历十月二十六。

一个完全不同于现在的时代,一个注定了可怕的一天。

在这个时代中,市场经济的剧烈竞争与随之而来唯利是图的丛林法则还没有完全渗透人心。

道上也一样,小弟与大哥的关系并不仅仅只是现在这样“跟着你有肉吃”般的打工关系。这个时代中,维系小弟与大哥之间联盟的,更重要的是钦佩。

以及那个流传了千古的字:

义!

闯波儿绝对是一个值得小弟们钦佩的人:铁腕手段,说一不二,重名轻利,义字当先。

所以,那一场架并不像现在很多斗殴一样,小弟们胆寒之后,一哄而散。也不像我的想象中,直接就能干到闯波儿。

那可怕的一天,那破败的茶馆。

从头到尾,无论我的钎子怎么砍,如何刺。闯波儿与他的兄弟们,有人倒,有人伤,却无人跑,无人逃。

于是,轻狂自大的我彻底失去了成为胜利者的可能,我的下场已经被这个时代的特征所圈定。

让我从被杀戮与鲜血刺激的癫狂迷失状态中清醒过来,看清这个地狱,并且感受到地狱之苦的原因,就是那一击。

很多次,我曾经努力尝试想要记起当时那个在我刀下必定会落下残疾的人的相貌,可无论我如何努力,都想不起来。唯一能够清楚想起,永远不能忘怀的是当我用力摇晃着手中的钎子,准备从那条被扎了个对穿的大腿上抽出时,带起的几缕如同蛛网般纤细、坚韧、又黏又稠的红丝,在昏暗灯光的照耀下闪烁微光……

就在钎子刚刚抽离开人体的那瞬间,一块青砖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啪啦”一声拍碎在了我左边的脸颊。

我浑身突然无法克制地自上而下,自内而外的猛然一震。

“当啷~~~”

刚从别人身体上脱离出来的钎子,也在同一时间脱离了我的手,直插地面,巍然倾倒,惊起了一串清脆响声。

然后,也没有感到多疼,只是觉得整个左耳朵一片就好像是被烧红的烙铁拍了一下,血肉都在高温中融化,一阵火辣的感觉。

再然后,“嗡~~~”地一声,这种尖锐的火辣钻入了脑中,变成了一口可以声传千里的大钟,大钟被人敲响的同时,还引起了所有神经的共鸣,又酥又麻。

眼前一花,屁股接触到了坚实的地面。

我意识到自己坐在了地上。

我甚至还傻乎乎的认为我坐下和那一连串的响声有关。于是,有些失神地看看了清脆响声传来的那边,一把兵刃静静躺在那里,不对劲的感觉浮现在脑中,晕乎乎地,却又摸不着,猜不到哪里不对。

再抬起头望着眼前一切,恍如梦中,偏偏又给了我一种自从开打以来从没有过的清晰感。

我头一次清楚看到了身前的每一个人,他们的脸容,他们的衣着,他们的姿势,以及他们眼中冒出的寒光。这种寒光让我更加有些熟悉,我用力摆动着脑袋,想要找出答案。

“小杂种!”

又一个坚硬的金属物体呼啸着砸在了头上,热乎乎的液体从头顶流了下来,我被打得再次向后一倒,偏在地上的肘部支撑着身体,机械地伸出另一只手想要擦拭眼帘上挡住了目光的那片红。

“莫搞!老子来!”

顺着声音望去,透过面前不远处两条腿之间的缝隙,我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手上拿着把非常大,烤着淡淡青花图案的白色陶瓷茶壶,一瘸一拐向我疾走过来的人。

闯波儿!

那种清晰与模糊交缠的感觉在这三个字浮现脑海中的刹那间消失不见,一切再次回来。

闯波儿用一只手,拨开了挡在我们之间的两个人;我使尽全身力气,手足并用,飞快地爬向了并不远处,那把安静躺在地上的钎子。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并不是光年,也不是人心,而是达不到的渴望。

短短的路面变得那么漫长,膝盖与手掌接触的地面又是如此寒冷。我如同一条被打断了腿,却依然追逐着一根可以让自己活下去的骨头的野狗,匍匐前行,坚定不懈,却又艰难万分。

看着越来越近的钎子,我告诉我自己,我要在闯波儿靠近的那一刻,拿起钎子,捅死他!

一直流淌的血顺着咧开的嘴角流入口中,腥臭粘稠。

钎子终于出现在面前。

飞快地伸出手,我想要抓住钎子。却发现,自己的手居然没有自己想到的那样“飞快”,相反,哆哆嗦嗦,很不利落。

“当啷”

一条缠着纱布的腿出现眼前,大脚重重踩在了钎子的把柄上,刀身在我的眼前被踩得翘起,又落下,击打地面,发出了几下清脆的响声。

我知道自己完了,我再也没有机会成为站着走出门的人。

万念俱灰之下,我有些挑衅般微笑着抬起头,就看见了一个茶壶,由小到大,迎面拍来……

九十年代之后的某一年开始,想要改掉出警不及时,或者接警不出警等等小毛病、小缺点,更好为人民币服务的警方,学习了西方国家的一个办法,设置了一个全新的部门,叫做110。

这个部门诞生之后,小毛病、小缺点由于实在是渊远流长,根深蒂固,一时半会确实是改不了,值得谅解。

但它却造就了另外一番作用。正是这个部门的诞生,以及随着这个部门出现的可以登记在案的电话记录。让警方接警,却不及时出警、或者不出警的行为大白于天下,再也掩盖不住。(不信,大家去几个门户网站看看,这两天发生在东北某省会的杀人事件。警方被骂,就倒霉在接到电话之后,二十八分钟才来。ps:我在网易看到的留言所说,不关我事!!我是支持警方的,谁能没有点其他事忙呢,那是网友瞎鸡巴嚷嚷。)

那天也是,当时九镇区派出所与彤阳派出所在一个地方,九镇大桥下桥之后五十米的样子。离事发的茶馆也才五六百米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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