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火锅店(1 / 1)

“小侯爷,您没事吧。”

三十多具尸体倒在地上,血染红了地面,空气中到处都透着一股血腥味。

燕山带着人赶到的时候,便看见了堆积的像是小山丘一般的尸体。

燕山眼底满是杀意,命令燕家军将这里团团围住。

他怕周围还远远不仅仅只有这些死士。

不管如何,燕景绝对不能出事。

“我没事,燕叔,命人立马封锁长安城的城门,将附近的街道都挨个搜查。”

燕景摇摇头,他抿唇,一身黑色的锦袍上,沾染的血迹与黑色融合在一起,混合成了了深紫色。

燕山确定燕景没受伤,挥挥手,示意燕家军立马行动。

大批大批的燕家军将周围都围的水泄不通,一个人都不许靠近,一个可疑的人也都不会放过。

“江朝华。”

江朝华蹲在地上,素白的小手上,掌心已经被锋利的弓弦割的模糊一片。

那些血迹映入燕景眼中,他眼瞳一缩,立马去拉江朝华的手。

“别碰我。”江朝华反射性的躲开,将那碎掉的金钗死死的握着,眼尾有些红。

“燕景,答应你的我会做到,你答应我的,也会做到的吧。”江朝华看也不看燕景,转身往外走:“既然如此,那么就请你以后没事的时候,不要出现在我身边。”

跟燕景在一起,她好似变的更不幸了。

就连前世陪着她到最后的金簪,也碎了。

金簪一碎,好似给了她一种错觉,她的希望,也碎掉了。

前世的她到最后,什么都没有,只有这一枚金簪了。

她所有的一切东西,都被江婉心夺去了。

她的亲人,都没了命。

都是她没用,护不住她所在意的一切。

“江朝华。”

江朝华的背影好似格外的沉重,燕景抿着唇,大手抚在胸口处。

她在伤心。

江朝华在伤心。

是因为那枚金簪么。

那金簪好似对她很重要。

可因为救自己,那金簪碎掉了。

可是江朝华,若金簪重要,为何又要用金簪救我,你不是怕我么,为何还要救我。

燕景的眸子盯在江朝华身上,直到她的身影远了,看不见了,燕景才缓缓的收回视线。

“小侯爷,这些死士的尸体可要带回提督府研究?”燕山看着燕景的侧脸,问着。

这些死士接二连三的刺杀,若是不循着他们找出背后之人将其一窝端了,日后还会有刺杀。

“将他们放干了血,倒吊在望春楼三日,然后,挫骨扬灰!”

燕景走到死士跟前,将他的长剑拔了出来,低着头,弯下腰将那金簪破碎的一块捡了起来。

江朝华将这块碎片遗漏了,如此,便不能完整的修复金簪。

他弄坏了人家的金簪,便得赔给人家。

“是,小侯爷。”燕山瞬间懂了是谁指使这些死士来刺杀燕景的。

望春楼背后之人一日不查出,不仅燕景,就连江朝华跟江家都有危险。

所以,燕景是不是已经有了线索,知道那人是谁。

这些死士,是给那人的警告。

莫非,望春楼背后的主子,身份特殊?

燕山想着,让燕家军按照燕景的吩咐,将死士都先抬走,等着放干了他们的血,再倒吊在望春楼门口。

江朝华有些失魂落魄,她握着那破碎的金簪,不知走了多久,这才回到了江家,。

她对长安城,熟悉无比。

因为前世逃跑的时候,她最初的藏匿之地,就是长安城。

故而这长安城中,哪条街道有什么,哪个地方有什么痕迹,江朝华都很清楚。

甚至,她的记忆清晰到,长安城城中心的街道上铺了多少块青砖,她都清楚。

“朝华,你终于回来了。”

燕景追上江朝华,在她身后不远不近的跟着,直到她回了江家,燕景这才离开。

沈氏看见江朝华时,便冲了过去,紧紧的抱着她,痛哭着。

她刚刚让人去温家寻朝华了,可温家人说朝华早就离开了。

她好担心,唯恐朝华会出什么事。

“娘亲。”被沈氏抱着,江朝华身上才慢慢的暖和了起来。

她蠕动着唇瓣,伸出手,皮肉皆烂的掌心上,那金簪的碎片安静的躺着。

江晚风坐在轮椅上,看着江朝华的手掌以及那金簪碎片,手下意识的缩紧。

“娘亲在,娘亲在。”沈氏赶忙应了一声,松开江朝华,去看她掌心的金簪碎片。

沈氏一楞,想着这金簪不是早就被朝华丢了么。

这是她十二岁生辰时,自己送给她的。

因为江婉心跟朝华的生辰都在同一天,故而那时沈氏考虑着江老太太,便让江婉心跟江朝华一起举办生辰礼。

沈氏还记得,那日的江朝华十分激动,激动到将她送给她的金簪都丢进了池塘中。

这金簪,就是江朝华现在手心中握着的这个。

那时她还伤心难受了好久,却不曾想,这金簪原来一直没丢,朝华又寻了回来。

“娘亲,刚刚有人想杀我,这金簪,碎了。”江朝华声音沙哑,眸子有些无神。

她好累啊。

她觉得好疲惫啊。

可是她在想得赶紧找个能人将这金簪修复。

这是娘亲送给她的,是前世今生,她唯一的念想。

“朝华,咱们回家,这簪子碎了,娘亲再给你买一个一样的,咱们先回家。”沈氏哭着,紧紧的拉着江朝华的手臂,唯恐她会晕过去。

“回家?对,回家,我想回家了,我还有家。”江朝华点了点头,江晚风心疼及了,却又不知该为她做点什么,只能默默地陪伴在她左右。

“回家,咱们回家。”沈氏拉着江朝华,一家三口,进了江家大宅。

江家门口,还有燕南天留下的燕家军以及看热闹的百姓。

百姓们乍一听闻江朝华被人刺杀了,都发出惊呼声,想着江朝华到底是招惹了多少人,让其不惜对她下死手。

如此一看,江家的大小姐江朝华,还真是可怜啊。

沈氏带着江朝华回了西拾院。

她一躺下,便睡了过去,掌心中,还紧紧的握着那金簪碎片。

沈氏心疼的厉害,让人请了大夫,又亲自照顾江朝华脱下身上的衣服,给她擦了擦身子。

大夫来过后,只说江朝华掌心的伤不严重,不过也得包起来,七日内不得碰水,不然这伤就不容易好了。

沈氏闻言,满脸严肃,按照大夫的指点,亲自给江朝华包扎伤口。

江朝华昏迷着,可手却依旧死死的攥着。

金簪碎片拿不出来,那处的伤口也没办法清理,沈氏无奈,只得先将周围的伤口清理上了药,等江朝华醒了,再说。

江朝华睡的很不安稳。

睡梦中,她想起了前世很多事。

她还想起,盛唐半年后,会有一场影响浩大的天灾发生。

天灾发生,地面坍塌,洪水泛滥,很多百姓成了流民,疯狂的涌入长安城。

粮食稀缺,百姓食不果腹,死伤无数。

梦中那些光怪陆离的事,似乎就发生在眼前,也似乎,恍若隔世。

“小姐,您醒了。”

两个时辰后,天都黑了,江朝华这才睁开了眼睛。

见她醒了,翡翠松了一口气,赶忙去扶。

“翡翠,陆晴呢,我要见陆晴,让表哥将陆晴送过来。”

梦中的那场天灾,历历在目,江朝华头有些疼,可她现在最想见的人,是陆晴。

天灾前,她要囤足够多的粮食,她要赚足够多的钱。

如此一来,才能让沈家的将士们跟太后不受到影响。

她依稀记得,前世这个时候,陆晴在长安城开了一家名为火锅店的店铺,生意火爆,赚了很多钱。

她需要钱,需要陆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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