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说过,彭晨在穿进目前这本娱乐圈爽文之前,已经穿书穿了十几次了。在那十几次穿书经历中,她曾经穿成过戏曲演员,也穿成过舞蹈学院学生,甚至还穿进种田文里,当过采茶卖茶为生茶农……
但你以为这就已经是全部了吗?
不,她之前还穿进过一本古言里,当过一个落魄相府千金。
落魄到什么程度呢?落魄到她堂堂一个相府千金,最后沦落到在街上摆摊卖字画为生。
说实话彭晨在穿进那本书之前,从来不知道还能有这种操作。因为正常落魄千金不都是沦落到青|楼之类是非地,然后幸运遇上男主,最后才会侥幸得救吗?
不过那本书里类似这样神奇操作还不止这一处,简直是数不胜数。比如女主好端端蒙着面纱在大街上卖字画,最后却被山贼绑去了山寨里。
正常情况下山贼之所以会动手绑女主,肯定是透过面纱看到了女主貌美如花本质,但事实是,这个山贼之所以把女主绑上山,是看中了女主才华——因为山上孩子多了,他们想让女主在山上建一所私塾,免费教孩子们念书识字。
……
后来彭晨才知道,自己穿进是一本盗版书。
反正往事不堪回首,彭晨也不想多提。
重点就是,她确实会书法。而且特别擅长模仿人笔记。模仿笔迹倒不是因为她曾经穿成过相府千金,纯粹是因为每穿进一个新世界之后,她都会下意识仿照原主笔记去写字,以免穿帮。久而久之,就掌握了一门特殊技能。
不过她最近几次穿都是现代文,毛笔字已经挺久没写了,所以她刚才说话时候语气也不是特别肯定,只说自己试试。
但导演和道具组负责人对彭晨倒是信心满满,一听说彭晨要试一试,就到处张罗着让人准备笔墨纸砚,又让人准备桌椅等。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彭晨走到了书桌前。
剧本上说大公主书法是“清雅隽秀,飘逸柔美”,那应该是小楷比较适合,草书或者行书估计都不太适合大公主这种温婉大家闺秀。
彭晨在书桌上环视一圈,最终挑选了一支出锋大概3-4厘米左右狼豪笔,然后在清水中将笔头润湿,吸干水分之后再去蘸墨,最后舔笔刮墨。
桌面上已经摆好了一张褚皮纸,浅灰色,细横帘纹。
之前提到过,徐微尘拿到是一封书信,所以彭晨提笔先写称谓,然后便照着剧本上台词顺着从右往左写。一手小楷果然清丽流畅,舒展自然。
写好之后拿过去给旁边导演和道具组负责人看。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你看,我们就说你行吧?”
彭晨:“……”
彭晨:“……看在我这么多才多艺份上,你们是不是得考虑一下适当给我加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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