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你!”郑宇轩博士毕业,又开始独立创业,满脸挡都挡不住的春风得意,和陈逸鑫的干瘦形成鲜明对比,“我一听就认出你的声音了,咱有好几年没见吧?怎么样,学长是不是真心把你当兄弟?”
有人身上具备某种特殊的气质,无论初次见面,还是久别重逢,总能保持一副自来熟的状态,永远没有冷场和尴尬。
郑宇轩就是这种人。
手心紧握,脊背紧绷,陈逸鑫控制住夺门而逃的冲动,故作随意道:“谢谢学长抬举。你们是在开会吧?不好意思,打扰了。我还有几个包裹……”
“不许走!”还没当上总裁,郑宇轩便已经有了些领导派头,毋庸置疑地打消了对方的图谋,“咱哥俩好久没见了,今天必须好好唠唠。”
只见他回头冲员工们招呼一声:“散会!”转身便推着陈逸鑫走到了天台上。
从裤兜里掏出一盒烟,郑宇轩自己叼了一根,又递过来一根。见对方摆手拒绝,他不死心,又往前送了送。
陈逸鑫叹口气,终于还是接了过来。
几间板房属于违章建筑,想必是大楼业主充分利用资源、乱搭乱盖的产物。冬冷夏热、风吹日晒,没暖气没空调,也就只有刚起步、因陋就简的创业公司会图便宜租下。
好在板房外的天台上风景独好,就连耳边呼啸的风声也有了些许情怀。两人就着一只打火机点燃了烟,迎风抽起来。
“老弟,你当年毕业之后就音讯全无,半点线索都没留下,有点不厚道啊。”郑宇轩半笑不笑地看向他,眼神中多了几分探究。
陈逸鑫猛吸口烟,含在嘴里半天没舍得吐——一包上百块钱的高档货,他已经很久没有抽过。
“得了吧!”高个男人用肩膀撞了撞他,大咧咧地笑出声来:“跟我还玩深沉,咱不知道谁是谁啊?”
在q市待了这么多年,郑宇轩始终有一点口音,特别是话说快了,一股东北大猹子味儿就会扑面而来。陈逸鑫听起来感觉亲切,连带着神经也放松不少:“没有,学长误会了。”
“啧啧,”郑宇轩一边咂嘴一边调侃道:“你小子不会还在‘为情所困’吧?”
为情所困vs永坠地狱
那天晚上,陈逸鑫回到书桌前,每根手指都在颤抖。
窗外起哄的声音,室友们的窃窃私语全部沦为背景,只剩下胸腔中如激雷、如响鼓般的心跳。
他其实不擅长做这种事情,也没什么机会演练。可如果不当时把那叠信扔下去,恐怕自己就会奋不顾身地跳下去了。
从沈蔓寄来第一封信起,陈逸鑫的煎熬就拉开了序幕。
想她想得最难受的时候,男孩往自己的手腕上划过口子,不深,也不疼,至少没有胸口的疼那么厉害。
躲在卫生间里,看着鲜红的血液一点点渗出来,而后流淌。仿佛看着那求不得、舍不掉的情感也被释放,不再没完没了地纠缠一颗早已干涸的心。
人说没有爱就没有恨,爱有多深恨有多深。
陈逸鑫以为,如果真的如此,他恐怕早已爱沈蔓入骨,否则不会这样恨她至极。
顶着一张少女的面皮,做尽妖娆妇人的事情。用诱惑和欲望,教会他情爱、堕落,再看着猎物一步步沦陷——其中的过程想必比结果更精彩。
自以为的卑躬屈膝、逆来顺受,在她眼中竟不比犯贱耍宝强些许,陈逸鑫凌迟着自己的回忆——那曾经的甜蜜蜜恐怕都只是假惺惺。
每每有自怜自艾的想法浮现,试图证明两人之间并非简单的一厢情愿,手腕内侧的疤痕就开始提醒他:真正的爱不是欺骗,不是侮辱,更不是随便替代的可有可无;尊重、信赖、忠诚,才是构建男女关系的基础。沈蔓所谓的“需要很多很多爱”,不过是为她的自私找借口……观点很正确,理由很充分,经验教训历历在目,心却完全不受控制,明明疼得打颤,却还要一次又一次地割开伤口,看看长好没有。
怎么可能长得好?原本盛满了另一个人的地方,如今被彻彻底底的绝望掏空,除了血与脓,再也剩不下任何其他。
来信像雪片般一封接着一封,越来越频繁。
从最开始的一周一次,到后来的两三天一封,偶尔甚至天天都有。陈逸鑫手腕的伤口还没长好,心里又被这信笺捅得千疮百孔。
回头想想,他有什么是不可替代的呢?既没有梁志的共同回忆,也没有赵宏斌的富贵出身,甚至比不得变态医生的霸道强势。原本就是在夹缝里求生存的可怜虫,被抛弃也是理所当然的。
被痛苦凌迟太多次,人自然就学会换个角度想问题:他不觉得沈蔓是在挽回什么,只是舍不得曾经属于过自己的玩具。
无关爱情,唯有贪婪,仅此而已。
室友们是些很单纯的小孩子,从他们澄清的目光中看不到太多悲欢离合,这才是少年人该有的模样。不像他,过早经历了情爱世界的光怪陆离,耗尽了最后一丝心力,眼里尽是空虚。
陈逸鑫怀疑自己是否也变成了异世孤魂,守着曾经的记忆,枯老在这无边的宇宙里。
信越攒越多,每每抬头看到那一叠雪片,他都有放弃坚持一探究竟的冲动,甚至有亲赴帝都,揪着对方衣领讨个说法的冲动。
他不能。
曾经匍匐在尘土里,却依然没有得到那颗心;如今的任何动摇,都只会将其陷入更加万劫不复之地。
然而,每次邮递员来的时候,陈逸鑫都会第一时间守在收发室。
有信的日子,心中便会升腾起无限希望,同时也会涌现出无限怨念;没信的日子里,整个人仿佛乌云罩顶,仿佛生无可恋。
手腕上的疤痕统统成了笑话——简单信笺都能将他的情绪撩动至如斯地步,沦为裙下之臣简直天经地义。
在收发室勤工俭学的学长姓郑,见他每天来报道,偶尔会开玩笑打趣:“小同学,你这女朋友可够痴情的,为邮政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啊!”
陈逸鑫除了沉默,根本无言以对。
那呼唤出现在耳边的时候,他差点就哭出来了。忍了太久,想象了太多,以至于当事情真实发生时,根本分辨不清自己是否还在梦中。
可越是这样,越不能让她知道,知道自己放不下,知道自己想不开。这女人太精明,会利用一切优势地位,争取主动权——绝不能在一条河里淹死两次。
结果她竟先哭起来。
在陈逸鑫的记忆里,除了为梁志的事情流过泪,沈蔓很少如此直白地表露感情。他一边压抑着跪地求饶的冲动,一边提醒自己,这只是惯常用来争取男人的手段,千万不能上当。
一声声呼唤如同锋利地匕首,反复切割着男孩不甚坚强的内心,刀锋的每一面,都是他无法逾越的界限。
质问与剖白、认罪与坚持,证明了他的爱,也证明了他的恨。
在爱恨中煎熬的情绪,跟抽烟、喝酒的瘾头一样,总想着“最后一次”,然后或生或死。最终却舍不得那烟蒂、杯盏,败给了另一个叫“懦弱”的家伙。
沈蔓的每一声呼唤,每一句质问,都是陈逸鑫的求而不得,他像刚刚从沙漠中走出的旅人,忽见自己祈盼了无数次的甘泉,只念着曾经的奢望:喝一口,再喝一口,我应该就可以放下;说一句,再说一句,我应该就会选择相信。
然而,他低估了自己的饥渴,同时也高估了自己的忍耐。
真正从爱的荒漠中走出的人,无论多少承诺、无论多少誓言都无法取悦。
尽着口胃,他们会得着滋味,也就咽不满馋涎了。
当她说喜欢,说愿意回来的时候,陈逸鑫差点破功:他设想过无数次如何报复,扒皮抽筋、吃肉饮血尚不足平恨,只有将那小小的人儿囚住、锁起,一辈子见不到别人的面,心心念念都是自己,似乎才能够勉强弥补些许。
可她下一秒就又开始狡辩、抵赖,再次变回那幅贪得无厌的样子,直叫刚刚生起的希望被撕扯、碾碎,不复曾经。
所谓的“女朋友”纯属灵机一动,他倒是很想看看,被“玩具”拒绝后,自持高高在上的女王是否还会骄傲如初。
果然,她就那样走了——裙下之臣无数的骄傲,却不允许任何人拥有和她一样的权利,这所谓的“爱”简直自私得可怕。
可就算明明知道是这样,还期盼着对方能够回头,能够再看一眼的想法,究竟算怎么回事?!
他那次割脉自杀最终被父母发现,被送去了医院。
医生缝合前,用针刺了刺的伤口,问如果用从一到十的数字衡量疼痛,那么他现在的感受是多少?
当时陈逸鑫已经神志不清,不知道对方是为了测试麻醉剂的药效,只晓得终于有人明白他的苦楚。用剩下的那只手捂住碎裂无尽的胸口,他说“九”——剩下的那分保留,是让自己苟且偷生的借口。
沈蔓寄来的一叠信是他留给自己的最后一条退路,想着哪天坚持不住了,疼到极致,或许能用这个救命。
她背过身离去的瞬间,陈逸鑫明白,“十”到了。
可这时候的退路,又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