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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厉少相思入骨(1 / 1)

厉御风成年后第一次去榕城,就是为了唐筝的事情。

那年唐筝刚满十八,而他去榕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搜集她的各种资料,包括她的家庭背景,她的爱好社交,她的行为习惯——

每天都有好几个g的电子版资料发送到他的邮箱里。

他一条条地看,渐渐地明白:这个刚刚出生不久,就被自己嘲笑sougly的小姑娘,先后失去了母亲和外公的庇护,却依然勤奋好学。在她那一届入学的榕城大学所有学生,她是年龄最小的一个。

她喜欢穿各种漂亮的小裙子,羽毛裙,蛋糕裙,甚至还喜欢穿超短裙;

她喜欢吃海鲜和蛋黄酥,喜欢穿白颜色,用粉颜色,喜欢一切新奇有趣的东西;

她还有点小傲娇,对人真诚坦率,不喜欢一切的虚伪和欺骗;

她喜欢钟翊,也喜欢钟翊的女朋友叶采薇。

可是,后来他在监狱里见到她,她穿着囚服,蜷缩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发着高烧,害怕挨打,想念妈妈。

在嫣园遇见她,她又伤心又失落,连学习东西的时候,都忍不住频繁走神。

她被打断了身上的每一根傲骨,变得卑微怯懦,唯唯诺诺,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一个活泼明媚的小公主,怎么能深陷在牢房里,过着那样的日子?

无数个夜晚,他翻看着她的资料和照片,想着解救她的办法。

陆念一看着满书房的照片和资料,忍不住和他打趣:“可别日久生情啊,不然被纪小姐知道,仔细杀到榕城来。”

他抬头看她一眼,道:“胡说什么?”

“也对”,陆念一嘿嘿笑了,顺便伸手捞起一张照片来:“这都把人给研究得透透的了,一点神秘感都没有,确实不容易产生感情——虽然,这姑娘长得不错!”

奈何智商不行,被人给坑成这样,毫无翻身的余地!

凭陆念一对厉少的了解,他应该不会喜欢这种空有美貌的花瓶。

不过厉少这个人,过的一直是苦行僧的生活,对美色并不上心。将来,他应该会乖乖听爷爷的话,娶一个在瑞士娶一个门当户对的老婆,结婚生子,然后顺理成章地接管厉家的公司,生活轨迹单调且乏味。

陆念一从来没想过,他会喜欢上唐筝——

就连厉御风自己也没想到过。

起初只是远远看着她,看着她出狱大杀四方,看着她在众人的视线里发光发热,看着她光彩照人,而他也越来越不甘心一直都远远看着她。

他想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亲密一点,直到将人给搬到床上,厉御风才恍然: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入骨!

她是他的一部分,不能割舍。

哪怕她的心在别人那里,可是只要她肯留在他身边,给他留一个躯壳也是好的。

厉御风明白,他心里什么都明白,只不过有时候,他比较贪心罢了!

贪心是个很不好的习惯,甚至还有可能让他失去很多东西。

突如其来的醒悟,很快让厉御风冷静下来。

但是,他冷静了,却不代表所有人都能冷静下来。

隔天上午,朱迪又来了一次,

彼时,厉御风已经开车去公司了。

唐筝起得有些晚,懒得吃东西,甚至连衣服也没换,坐在沙发上悠闲地插着花。

她今天打算下午去医院,上午没有事情做。

“唐小姐。”

吴嫂带着人从门外进来,又回头瞥了朱迪一眼,道:“朱小姐说她有事情找你。”

唐筝抬头,看到朱迪已经走到了自己的对面。

她将半长不短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了一个丸子头,穿着一套浅粉色运动衫。小脸清秀,几乎没怎么化妆,依旧是一副乖巧学生妹的妆扮。

“你来了”,唐筝淡淡笑了下,随即抬手指了指对面的沙发:“请坐吧。”

说完,继续弄着自己的花,对朱迪也并不是很热络。

吴嫂也朝着朱迪翻了个白眼,转身去了厨房,连茶水都来不及准备——

这可是夫人吩咐过的:不得对那个姓朱的如此热情,甚至她要是有越矩行为,吴嫂可以直接赶人。

朱迪低头,从包包里翻出一个小小的首饰盒来,放到茶几上,推到唐筝跟前:“唐小姐,我想把这个换给您!”

说完,甚至将盒子打开了,一枚漂亮的钻石胸针跃然眼前。

唐筝只是抬头看了眼,便笑着道:“既然是给你的,你戴着就是了,何必还回来?”

再说,她唐筝还没有沦落到捡别人首饰戴的地步。

朱迪有些局促:“这应该是厉先生买给你的,只是那晚上他和我在一起,一时兴起送给我而已——他内心里一定还是想买给你的,你不要和他怄气了,把东西收下好不好?”

唐筝往那枚钻石胸针上看了眼,道:“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可能是一时兴起?还是你觉着,凭你年轻的身体,陪他一个晚上,还不值一枚胸针?”

说完,她抬头看向朱迪略显苍白的小脸,道:“在厉御风的圈子里,白嫖是种没人品的体现,惹人笑话!厉御风好面子,不会干这种事儿。”

不过这个男人一直有不带现金的习惯,临时拿着值钱东西往出抵押,唐筝也不觉着奇怪。

朱迪终于有些按捺不住,一下子站起身来:“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唐筝微微笑:“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很简单的,你难道不能理解么?”

朱迪咬着唇:“我们两个的关系,根本不像你想的那样……”

唐筝打断了她:“我对你们两个的关系不感兴趣,但是……”

她沉默了会儿,才道:“朱迪,我给过你选择,也给你安排了一条最好的路。你没有走,那么,之后无论是好是坏,你都不要怪别人……”

朱迪突然有些激动起来:“你为什么要给我安排一条最好的路?为什么?”

是因为她害死了自己的父亲,所以对自己心存内疚么?

朱迪迫切想知道这个问题,更迫切想知道父亲到底因何而死。

“给你安排一条最好的路,是因为你父亲曾经是我家公司的员工,也曾经替我父亲卖命!”

唐筝说着,轻笑了声:“朱迪,你知道你父亲是做什么的么?你知道他有什么不良嗜好么?你觉得他和顾平川的关系,真的是上司和下级那么简单?”

朱迪这才沉默下来,她的确不太了解。

她家里,是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父亲整天忙得不见踪影,是母亲一直在照料着他们姐弟的衣食起居。

不过在她印象中:父亲依然是很疼爱她和弟弟,很爱这个家里的,和母亲的关系也算是融洽——

父亲还和家人透露过,他很受公司领导层的重视,薪水似乎也比同一职位的同事高出很多。

后来他们家被迁往瑞士,按照父亲的话,是她学的大提琴,一定要来瑞士,才能上顶级学府,才能有更好的发展。

母亲若是能陪同的话,可以照顾好她的生活,所以母亲和弟弟才一起过来的。

至于深层次的原因,朱迪倒是没有多想。

但是,她又觉得厉御风和唐筝也脱不了干系。

“我简单点和你说吧”,唐筝换了个坐姿,将手里的一枝鸢尾剪了下来,说:“你父亲曾经和顾平川一起算计过我,不过没有成功。顾平川担心他泄露秘密,所以将他送到戒毒所,让他永远地闭了嘴!”

这各种曲折,对于唐筝而言,已经恍若隔世,她也懒得再和朱迪提起。

但是朱经理的死,她觉得更应该背锅的是顾平川,而不是自己。

她不害怕朱迪的报复,也不觉得自己会输给她,但是她不想把时间花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会是这样么?”

朱迪喃喃地问,像是在问她,也像是在问自己。

唐筝却勾了勾唇:“事情的真相我告诉过你了,信不信由你。但是……”

她略微犹豫了一下,又说:“但是,我并不是一个善良的人。如果你触犯到了我的利益,我不会饶恕你的!”

说完,喊过吴嫂来:“送客!”

吴嫂听了,连忙从厨房里跑出来,朝着门口比了个手势,阴阳怪气道:“朱小姐,请吧。”

朱迪轻咬着牙,转身朝着门口走去。

唐筝叫住了她:“胸针拿上。”

朱迪没有回头,道:“还是还给你吧。”

唐筝微笑,叫过吴嫂来:“把这东西拿出去扔了吧,怪脏的!”

说完,站起身朝着楼上走去。

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出来,朱迪拿着这枚胸针到自己面前来招摇,本身就是为了示威。

朱迪喜欢被人白嫖,那是她自己的事。但是她捧过的首饰,唐筝多看一眼,都觉得玷污了自己的眼睛。

吴嫂便当真拿起那枚胸针来,啪一声扔进了垃圾桶里:“也是,唐小姐最最不缺的就是这种钻石首饰了。不过既然有人喜欢被人白嫖,那就随她好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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