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阿绿还是最后一个坐到餐桌上的人。
看得出来,她已经很努力尽快往回赶了,坐下之后,甚至还在偷偷喘着气。
谢朝雨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今天在外面玩的开心吗?”
手心下的小脑袋很快就僵住了,阿绿吓得一动也不敢动,“开...开心”
“开心就好”,谢朝雨又亲切地招呼她吃饭,“来,吃点鱼,今天才从冰层底下钓上来的,很新鲜”
养了一个冬天的鱼确实很肥美,用筷子轻轻一拨,鱼刺便分离了,吃起来鲜香弹牙。
吴甜甜抱着一整只红烧鱼,大口大口,啃得津津有味。
今日河面开猎,厨十一特意守在河边,等着猎人们收网,成功抢到了最大最嫩的十几条,晚上回来清蒸红烧炭烤...做了好大一桌子,谢朝雨觉得,这些胖家伙的滋味,都快赶上落燕湖的鱼了。
就是这样光是闻着就叫人食指大动的美味,阿绿却举着筷子,迟迟不愿意动嘴。
天知道,她今天在外面已经吃掉了三条!
雪白的鱼肉已经夹到嘴边了,不吃大家肯定要怀疑自己,阿绿灵机一动。
“哎呀!”
她捂着,弯腰蹲到了桌子下面。
身边的吴甜甜很紧张,“怎么了怎么了?刺卡着了吗?”
阿绿脑袋埋进膝盖里,声音虚弱地道:“不知道问什么,我闻到鱼腥味就很难受...”
还好之前一直没有吃到新鲜鱼,大家也不清楚她到底能不能吃,阿绿心里忐忑,一定要骗过去啊!
谢朝雨慢悠悠端起杯子,“咦?阿绿这是得了不能吃鱼的病啊!”
有人附和,眼看着就要有戏,阿绿赶紧大声附和:“是是是,就是这个病,一闻到鱼的味道就想吐!”
谢朝雨:“那真是太可怜了”
“朝雨师父不要太担心,只要不吃应该就能好...”
谢朝雨不赞同了,“这可不行,正是不能吃,所以才要多吃,来,我给你换了麻辣味的,腥味被盖住了,别害怕!”
阿绿:“......”
阿绿只能可怜兮兮地爬起来,拿筷子夹了一小块鱼肉,塞进嘴里。
谢朝雨期待地看着她,“怎么样,好吃吧?”
阿绿:“好...好吃”呜呜呜,真的好撑。
谢朝雨:“瞧,傻孩子,就是一条鱼而已,竟然感动哭了”
阿绿:“...呜呜我太感动了”
过了一会儿,一条鱼还没吃掉四分之一,肚子实在塞不进任何东西了,阿绿哭丧着脸放下碗。
谢朝雨连忙给她递醋,“卡住了吧?快喝点”
厨十三酿酒不成造了一大缸好醋,酸味冲鼻,阿绿看着被递到面前的醋碗,“汪——”的一声哭了出来。
“呜呜朝雨师父,我...我......”
谢朝雨一脸关爱,“别怕酸,喝一点刺就没了,啊,张嘴”
阿绿:“...朝雨师父,太辣了,我嘴里破皮了,真的...真的不能再吃了呜”
谢朝雨:“那怎么办呢,你知道的,剩饭多不好啊”
阿绿:“呜呜呜我不知道...”
“这有啥,我帮你吃!”
男子汉吴甜甜,小小年纪,最见不得漂亮女人的眼泪。
比他胳膊还长的一条鱼被他稳稳地端走,放到自己面前,他满意地闻着又麻又辣的味道,深吸一口气,“真香,看我半盏茶吃掉你!”
“呜呜谢谢你甜甜...”阿绿这下苦的是真心实意,感谢甜甜救我狐命,肚子再塞是真的要爆炸了。
吴甜甜夹起鱼尾巴,放到嘴里一咬再一捋,吐出来的便是完整的鱼骨头了。
谢朝雨吃好了,阿绿的蹩脚戏也看够了,便起身出门,走到阿绿身边时,还特意嘱咐她,“以后可要对甜甜好一些”
阿绿泪眼汪汪,既有劫后余生的激动,又有被小伙伴解救的快乐,“嘤嘤嘤!”
一定会的!
回到房间后,阿默又端起泡脚桶,跑到了离谢朝雨最远的墙角。
谢朝雨洗完澡出来,发现自己道侣虽然行为看起来不是在自闭,但二人之间过于空旷的距离还是说明,他正在打算自闭。
“怎么啦,我亲爱的阿默?”
她刚洗完澡,身上还带着水汽,整个人又暖又软。
阿默被背上的重量一压,整片后背皮肤都在瞬间烧了起来。
“你怎么...怎么不把衣服穿好?”
谢朝雨伸手揉揉他爆红的耳垂,直到那红色看起来就要自燃的时候,她才放开,静静地趴在了道侣背上。
“干嘛要在这里泡,坐在床边不好吗,还能顺手给我擦个头发”
往日是这样的没错,谢朝雨洗完澡就喜欢懒洋洋瘫着,她那一头长发都是由阿默帮忙打理的。
她不像别的修士那样,身上脏了,就用清洁咒,哪里打湿了,就用自己的火烤,她喜欢一切有凡尘烟火气的生活。
阿默拿巾帕帮她将发丝绞紧,一点一点地擦干水分。
在他最近悉心的照料之下,谢朝雨的头发变得越来越顺滑,阿默自豪地感受着那滑不留手的触感,满意地抿起了唇角。
又想起自己生气的原因,矜持地将自己不听话的嘴角摁了下去。
“你对他们太好了。”
谢朝雨脑袋搁在他腿上,这里肌理柔韧,枕着舒服极了。
她有些昏昏欲睡,“谁呀”
阿默道:“阿绿,绮青,吴甜甜,还有别的人”
谢朝雨将脸挪到他小腹,在平整的腹肌上蹭蹭,“也没有很好啊,在我心里他们都不如你”
阿默才不信,“我比别人好,那你怎么不嫁给我?”
谢朝雨眯着眼睛,打了一个呵欠,活像一只粘人又无情的猫:“没必要啊”
成亲累得慌,他们早已是道侣,若是再次嫁娶,真的很折腾。
阿默:“。”
没、必、要。
一颗心裂成了八瓣,稀碎稀碎的。
她不爱我,所以就没有嫁给我的必要。
头发擦干了,谢朝雨已经倒在他怀里睡着了。
阿默将她挪到床上,给她脱掉胡乱披着的衣服,盖好了被子。
然后,起身端起自己的泡脚桶,朝外走去。
他失恋了,求爱再次被拒绝,今晚,他要:分房睡!
走在园子里,看看脚上谢朝雨给他的毛茸茸拖鞋,阿默站定,两下蹬掉,踢得远远的。
毁灭吧,这鞋肯定是她前夫的!
谢朝雨半夜翻身,习惯性地寻找不太热的热源,一阵摸索后,成功投入道侣的怀抱。
床上,阿默面无表情地躺着,任由谢朝雨八爪鱼一样缠着自己。
哼,谢猫猫。
原本就不爱我,还要霸占我的怀抱,占了以后,还是不爱我。
整天嘴里喵喵叫的,都是他不爱听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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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下,雪白的两双鹤羽拖鞋紧紧靠在一起,摆的整整齐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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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谢朝雨被人摇醒。
“干嘛,你要去打鸣了吗?”
起得比鸡还早,天都没亮呢。
阿默盘腿坐在床上,看了她一会儿,确定她已经足够清醒了,这才说出了自己的诉求:“教我穿衣打扮。”
“哈?”
谢朝雨不想动弹,“人家那些要见心上人的姑娘,早上起来梳妆打扮,可都没你这么早”
谢朝雨突然就想起昨日那妇人的话,惊恐地望向阿默,“你不会是,在外面...有人了吧?”想想,他好像却是整天都爱往外面跑,谁都不知道他的行踪,没准跟谁看对眼了?
阿默:“见你的时候我脑子里只有你”,也不会想要打扮,因为他想给她看最真实的自己,懒,不好看,不爱说话,不爱跟人相处。
但今天不行,今天三舅哥要来,他不希望她家里人觉得,她要嫁给一个不那么出色的男人。
阿默向来都是说实话,“我想讨好你三哥”
“讨好他干什么?”,讲实话,我觉得你要是对他笑呵呵,他可能会觉得你被下诅咒了。
阿默沉静的双眼里,满是认真,“老猎人说,结亲的双方,一般还要家人也同意...”
谢朝雨:“...行吧”
她带入道侣现在的性格,就能理解了,阿默没有处理人情世故的经验,因为觉得自己重要,所有才会在和自己有关的人和事上面,都做得很笨拙。
笨就笨点,她觉得这样其实还挺可爱。
半个时辰后——
谢朝雨:“咱把这条裤子扔了吧,它真的很旧了”
阿默至今还穿着那条属于狗蛋的丝滑睡裤,无论上半身穿什么,他都坚持要自己这条裤子,哪怕,这条可怜的裤子已经开始勾丝脱线,下摆的絮已经拉到了脚踝的位置。
说真的,要不是清楚地看见他有天天洗,谢朝雨早就给扒下来扔掉了。
阿默摸着自己膝盖上熟悉的布料,很是舍不得。
“可以不扔吗,它是我有记忆之后,身上唯一的东西。”
这条破破烂烂的裤子,代表着他自己也不知道的过去。
谢朝雨看他像抚摸情人一样温柔的动作:“......”
“留着也行,但是你要是敢再穿,那就有它没我了啊”
...
衣服换好了,就轮到他那一头存在感十足的霜白长发。
谢朝雨想了想叶无讳的发型,初见时,他好像是散着发,额上有一道浅浅的链子?那样的打扮很妖,但是配上叶无讳一身清卓的气质,就只剩下了惊艳。
嗯,好看是很好看,但是不适合现在的阿默,白莲花和木头墩子,气质差太远。
再想想叶狗蛋...还是算了,白山冰天雪地的,谁家男人会穿一身衣领开到小腹、红艳艳的丝滑袍子!
出门大家肯定会在背后悄悄喊:神经病啊!
------题外话------
阿默:不要乱说,我爱的是谢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