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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寡妇,妙啊!(1 / 1)

小狐狸俏生生地站在谢朝雨面前,大而明亮的狐狸眼里,是满满的期待和信任。

“你可以告诉我仙人的城在哪里吗?”

“这样满月的夜里,我就可以朝着他的方向晒月亮啦!”

小狐狸抓着谢朝雨的袖子摇晃,生怕她会拒绝自己。

谢朝雨很想告诉她,不要等了,那个人很可能再也回不来了。但她说不出口,她朝小狐狸笑着说:“好,等我回去时,就带上你”

妖兽的生命很漫长,在修炼追求长生的道路上,它们生下来就比人族占有更大的优势,或是强悍的血脉,或是独特的种族天赋...但天道公平,妖族大都命途坎坷,历经磨难。

小狐狸天真烂漫,提起那个和她约定的男子时,梨涡深深,眉眼弯弯,笑得那般幸福满足。

谢朝雨不愿意抢走她的快乐。

再次朝小狐狸承诺道:“我会带你去仙人的城”

“真的吗?你真好呀!”

小狐狸更快乐了,她拉着谢朝雨的手轻轻摇晃,尾巴尖儿追着谢朝雨的裙摆,在风里甩来甩去。

看着她,谢朝雨就想起了谢棠梨,虽然都是好几百岁的年龄了,笑起来时却和人族的小孩子没什么两样。

“你有名字吗?”

小狐狸笑眯了眼睛,“还没有哇,他叫我狐娘”

狐娘?谢朝雨有点皱眉。

是只狐狸,只要是个女孩子,都可以叫这个。

落燕山庄御兽院里,就有白狐娘、灰狐娘、大狐娘、小狐娘、三四五六七八狐娘...

所以小狐狸心心念念的那个男子,也和御兽院管事弟子一样,是那种不会取名字的大直男吗?

“我可以给你取一个吗?你知道的,厉害的妖精都有很响亮的名字,说出来就好吓人的那种!”

小狐狸瞪大双眼,“吓人?嘤!那我自己听了都会害怕...”

谢朝雨摸摸她的小耳朵,“没事,我们女孩子将来都是要走四方的,吓人一点才能保护自己”

小狐狸挠挠头,“那他回来了,知道了我的名字会不会害怕?”

谢朝雨失笑,“他很喜欢你,所以你叫什么他都会喜欢”

小狐狸又开心了,“那行,你帮我取,我不认字!”

谢朝雨捅捅阿默。

“你来,你俩都是白毛儿,还怪有缘的”

人形靠垫阿默,突然被下了个取名字的任务,有点茫然。

名字这东西,不能吃不能喝,无所谓的,随便叫什么不都可以吗?

谢朝雨催他,“快想一个!”

对了!

她又道:“我有个儿子叫日天,小狐狸看起来十三四岁,像姐姐,你取个比弟弟更霸气的名字...”

阿默:...她都有儿子了?!

震惊。

所以,她不让自己负责,是因为真的已经嫁人了、孩子都好几岁了?

阿默委屈。

那我呢?我算什么,我就是老猎人们说的“外室”吧,上不得台面的。

不对,她还会变戏法,刚才还说自己能去仙人的城,那就是将来会离开白山,离开小酒馆,也要离开自己。

原来我只是个露水情缘。

阿默:垮起个黑脸。

谢朝雨在他怀里翻个身,戳戳:“想好了吗?”

阿默顿了顿,不情不愿地拿起她的手,写道:白露。

就这?取叶日天的时候不是挺狂的吗?现在磨蹭半天,这家伙该不会是重男轻女吧?

“好好想,要很厉害的,小狐狸这么可爱,白露也太不威武霸气了”

阿默:斩仙、诛魔、霸天?

谢朝雨:“...我怀疑你认识龙傲天和叶良辰。”

从他们嘴里蹦出来的名字,听起来一个都不靠谱,可是小狐狸不认字,懵懵懂懂,只知道追着自己的尾巴傻打转。

最后还是逛集市回来的绮青解救了可怜的小狐狸,避免将来等她成为一方大妖了,还因为名字而被人嘲笑。

“好了,来抓阄,小狐狸自己抓,抓到哪个就叫哪个”

院子里摆着一只大碗,碗里是折好的纸团。

谢朝雨和阿默、绮青和合欢宗的师妹师侄们、落燕山庄的弟子们,大家都写了自己心仪的名字。

谢朝雨觉得,给小姑娘取名字这种事,可能就和以前那个奇迹xx的游戏一样,谁都想要来掺一脚。

算了,抓就抓吧,反正她已经作弊将自己写的纸偷摸放在了最上面。

小狐狸顶着大家期待的眼神,朝那碗伸出了自己颤巍巍的手。

闭眼摸了一个。

谢朝雨:“你确定吗,不再选选吗?”

绮青怼她:“仙子莫要干涉小狐狸的选择”

谢朝雨:“你当我看不出来你在纸上抹了胶?”

小狐狸捻了下指尖,确实黏黏的。

她将碗摇了摇,选了一个出来。

“......”

“这谁写的?”

“谁干的,快站出来,小狐狸以后嫁不出去怎么办?”

大家盯着摊开的纸条,全都在摇头。

阿默往后退出了人堆,深藏功与名。

嗯,小狐狸选到了他写的,夫绿。

虽然叫起来不难听吧,可这写出来,真的注孤生。

小狐狸不懂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但她很喜欢,“我喜欢绿色,是春天的颜色!”春天就可以见到那个人啦!

大家纷纷落选,运气不好,只能各自回去,酿酒的继续造醋,煮饭的继续“咣咣咣”砸着冻实了的鱼。

人都走了,阿默悄咪咪上前,破例默了默小狐狸的头。

白夫绿,这名字可是承载着一个外室、露水情缘的伟大梦想。

绿了她丈夫,上位!

谢朝雨的声音突然传来:“我就知道你作弊了”

阿默迅速收回自己的手:“。”

茫然,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他只是有在心里默念,让纸条一定要自己跑进小狐狸手中罢了。

这种奇怪的事情,不会吧,不会真的有人相信吧?

“嘶”

阿默无声吸气,腰被掐得好疼。

.

大家一致决定,入乡随俗,按照白山的习惯,喊小狐狸阿绿。

小阿绿的生活很快乐,每天吃完饭,就在院子里,有时候跟着落燕山庄的那些弟子们学做菜,蹭了好多鸡肉吃;吃饱了就去找合欢宗的女修们,看她们排练晚上要跳的舞,这些姐姐们可会打扮了,小阿绿觉得自己跟她们在一起待一会,出来后连尾巴毛都是香香的!

不过这样的生活过了几天之后,她就有点腻了。

酒馆里客人多,她是一只狐狸,变成原身,要是被喝醉的猎人看见,很容易就要被抓走;变成人形的话,她靠自己的力量还不能让耳朵和尾巴消失,这样被人看见了,不得吓死。

上午没什么食客,小狐狸自己在院子里堆了好几个雪人,隔着院墙,外面传来了孩童的笑闹声。

集市已经开了好多天,现在家家基本都在卖半成品的货物,孩子不用再待在家里帮忙,都一股脑跑到街上撒欢。

小阿绿很长时间都是一个人生活在深山里,偶尔看见一个人,躲起来观察一会儿,人走了自己就能记好几天。

和同类一起肆意玩闹,这是不曾有过的。

她趴在墙头上,像在山里那样,小心地躲在干草后面,看着人族的孩子追逐打闹。

他们看起来好开心,小狐狸很羡慕。

在墙上趴久了,前肢有些酸麻,一个不小心,就朝地上摔去。

“小心点”

谢朝雨站在屋檐下,端着茶杯,小狐狸的身子被她用柔和的灵力托住了。

“唧唧”

小狐狸跑过来,毛茸茸的脑袋蹭了蹭谢朝雨的腿,尾巴缠着她的脚踝。

谢朝雨将她抱起来,“你想去外面看看吗?”

小狐狸很惊喜,“可以吗?”

她每次进城,都是被那个人藏在袖子里,后来那个人走了,她就不敢一个人到城内了,每年春天的时候,就在城外的树丛里扒拉个雪窝,将自己藏好了再盯着城门口。

“可以的,前几天我忘了,你变成人形”

小狐狸跳下地,变成了少女阿绿。

谢朝雨取出一件衣服给她,“变出来的衣服不暖和,这是绮青她们帮你做的,试试?”

新裙子也是白山姑娘穿的样式,合欢宗的女修们给衣服的领口、袖口都加了柔软的白色绒毛,也更贴合小阿绿的身形,换上以后,小阿绿蹦蹦跳跳地跑出来,拉着裙角在院子里兴奋地转圈圈。

谢朝雨给她施了个障眼法,小狐狸摸摸头顶,耳朵不见了,身后也没了大尾巴。

她和街上的小姑娘们一样啦!

小阿绿掰着手指头数,“我要先去吃桐花婆婆做的叫花鸡!”

还有麸子糖、油果酥、葵香肉串...

这些都是白山本地的小吃,谢朝雨也听说过几样。

“这些,是他带你去吃过的吗?”

阿绿眼睛亮亮的,“嗯嗯!”

“他也给我做过啦,但是没有桐花婆婆做的好吃!”

谢朝雨给她塞了点银子,“去吃吧,早些回来”

阿绿捧着装满碎银的钱袋,高兴地跑出了院子。

.

阿默一个人在心里闷了好几天,每天在谢朝雨面前晃来晃去,心里越来越着急。

她这么多天都没找我睡过觉了,果然不喜欢露水情缘。

阿默又出了城,朝城外的松树林走去。

他每次出城,谢朝雨并不会干涉,顶多就是问一句去哪儿了。

现在阿默已经在偷偷观察街上邻居夫妻之间的相处模式,他已经知道了,正常的夫妻不是谢朝雨这样的,别人家的男人晚上回家,会被妻子拧着耳朵问去了哪里、见了谁、做了什么;隔壁那户,猎人的妻子还会在半夜让他出去洗屁股...

每每看着别人,再想想自己,阿默就觉得好嫉妒,好难过。

她可能还是没喜欢上我。

阿默惆怅,今天特意来找老猎人们求助。

今年正月因为有了阿默,老猎人们的收货十分可观,他们没有家小,年纪大了,要不凑集市的热闹了,直接将带回来的猎物卖给了那些年轻的猎人,得到的银子比前面几年加起来还多。

于是最近的日子就过得很轻松悠闲,阿默能来,每个人都很高兴。

五个老猎人,加上阿默,在几座木屋中间的空地上燃起火堆。

他们特意在地上清理了一块地方,撒上平整的草木灰,方便阿默写字。

“所以说,你看上的那位姑娘,已经嫁人、还有了孩子?”

老猎人们很惊讶,人家都成亲了,阿默还去睡觉,这...

年纪最大的猎人名叫巴图,他总结道:“你这样会被人家丈夫追杀的”

其他猎人纷纷附和。

“你们知道城里的王老头吗,他年轻时候,趁隔壁那户人家的男人不在,夜里经常去钻被窝!”

“后来人家男人半夜回家,捉奸在床,老王当场就被打断了腿”

“对!三条腿,全断了”

阿默:“......”

他觉得自己应该不会有被打断腿的危险。

首先,除非谢朝雨的丈夫长得比黑熊还壮,不然他一拳能死一个。

再者,他不是半夜爬床,他最近每天夜里,都是前半夜和谢朝雨躺一张床上,后半夜总是因为身上冷冰冰被嫌弃,然后踢出门...

最重要的,他前两天听街上的妇人们在一起议论,说是谢朝雨的痨病鬼丈夫已经死了。

巴图震惊:“所以这是一位寡妇?”

阿默点头,丈夫死了,是寡妇没错。

巴图大喜,拍掌笑道:“妙啊!寡妇好啊!”

“寡妇生过孩子,各方面经验足,你们以后要有自己的孩子,很容易!”

其他猎人也很赞同,纷纷高兴道:

“你早说是寡妇啊,我把今年最肥的猎物留着给你,拿去做聘礼多好!”

“你运气真好,那竟是一位迷人的寡妇!”

“在咱们白山,生活条件不好,没地中,家里有个做事厉害的能干女人,那真是太好了”

“听说人家还开了酒馆?这肯定就是继承了她丈夫的遗产”

巴图赞叹:“一位继承了遗产还有现成孩子的寡妇,啧啧,真是让人心动不已!”

他要是再年轻五十岁,一定要去争取一下。

阿默:“?”

他给几位激动的老猎人添了热水,让他们喝一点冷静一下。

想娶谢朝雨的是他阿默,这几个家伙怎么比他还激动?

“年轻人,你对寡妇的行情,一无所知”

“......”

听说对方还没看上阿默,这些单身了一辈子的老光棍们纷纷为他拿出了毕生经验来支招。

“烈女怕缠郎!你脸皮太薄了,把你赶出房门你怎么能真的不进去呢,你可以提前给自己留个窗缝,再不行了走房顶啊”

“还要主动,你不会说话,那就多出现在她面前,让她时刻都能看见你,多看一会儿野猪都眉清目秀,别说是你了...”

“男人还不能懒,不要见天儿就躺着不动弹,你要手脚勤快,她家里有什么活,你都要抢着干!”

......

阿默:是这样吗?

可是,他觉得自己不太想和野猪比美。

他也很喜欢静静躺在雪地上,这些争啊、抢啊...听起来就好累。

老猎人们说的信誓旦旦,好像他们这辈子真的成过亲一样。

巴图拍胸口:“信我们,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你还年轻,我们吃过的盐比你喝过的水还多,在森林里迷路了,听老猎人的准没错!”

阿默将信将疑,决定先试试。

毕竟自己到目前为止,所有的生活经验全都是这几位老家伙教的,目前还没出过差错。

阿默记了整整一个小本子的“经验之谈”,怀里揣着它们回到了城里。

巴图目送他走远,仿佛看见自己的老来子迎娶富有的漂亮寡妇,从此过上了媳妇孩子热炕头的美妙生活。

想想就感动得老泪纵横。

于是——

云鹤飞越几万里,给谢朝雨送来了最新要看的账目。

灵厨院的弟子取出新近研制的菜品犒劳云鹤。

盘子刚端出来,就见一人抢先夺过他们手里的东西,递到云鹤面前。

盘子里的肉粒刚炸好出锅,还在滋滋冒气。

云鹤喜食寒凉,吃不得烫食。

盘子怼在嘴边,鹤张口就要大骂这不懂常识的蠢货。

新来的吗?弟子考核是怎么通过的?这种事都记不住的人考试真的及格了吗?是谁同意把他放下山的??

不吃吗?

阿默诧异地伸手碰了碰鹤嘴。

鹤不吃,他还怎么在谢朝雨面前展现自己手脚勤快、喜欢帮忙做家务的一面?

这可不行。

被他的指节轻轻触碰到,一股寒冰气息瞬间侵入心神,云鹤感觉自己的兽核都在跟着震颤。

鹤惊恐地感觉自己的嘴不受控制地张开了。

这人是谁?它甚至不敢看对方,只觉得自己现在要是挣扎一下,脖子就要被拧断。

阿默拿着一把舀饭的大瓢,一次一大瓢,三两下就把满盘子的肉喂完了。

看看泪眼朦胧的云鹤,他满意地点点头。

瞧瞧,做家务谁不会?

又快又好,喂完家畜,它都感动哭了!

阿默背着手走远,云鹤顶着满嘴燎泡,“呱~”一声振翅逃离。

好家伙,鹤唳声都给烫成了乌鸦叫。

...

绮青在教小阿绿认字。

她在讲一位诗人向心爱的女子表明心迹,写了这首缠绵动人的情诗,成功打动心上人的故事。

阿默在旁边听了一会儿,觉得有文化的男人在讨好心上人这方面确实很有优势,值得学习借鉴。

绮青站在门外莫名其妙。

纸笔被夺走,人还被一股大力突然扔出来,再转身就发现,明明书房的门还开着,阿默和小阿绿好端端还坐在桌前,自己却怎么也进不去了。

这...这是谁的结界,竟这么厉害,难道是仙子认为小阿绿的年纪还不适合听情诗,所以设下结界,不让自己教了?

屋里,阿默在纸上写字,要求小阿绿临摹。

绮青远远一看:“......”

说句实话,阿绿只学了几天,但二人的字迹,美观方面,竟已经不分伯仲。

也不知该说是阿绿天赋秉异,还是该说阿默写得过于丑陋。

...

喂完家畜、教导完小孩子,阿默决定再去看看酒馆的生意。

前面大堂是一位杂修弟子在照看,他的工作除了跑堂还要招呼客人,顺便记账。

一个人要做好几个人的事情,这位弟子确实很忙,阿默来帮忙,他很高兴。

一炷香后。

弟子打扫了阿默捏碎的酒坛碎片;

重写了一整页谁也认不出写了什么的账本;

给被阿默送错菜的客人赔了银钱;

最后喊人帮忙抬走了被阿默打晕的几位壮汉;

“要不,您先到后院,歇歇?”

阿默摇头,他根本不累。

弟子哭了,求求了,您消停会儿吧,我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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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呀,么么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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