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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一章 叫花鸡(1 / 1)

规模空前的围猎活动开始了。

汉武帝亲自带领新骑兵精锐,进入了甘泉山以北的高山猎场。随着秋意渐浓,那里的植被变得稀疏起来,使藏身在密林中的猎物无处遁行。

朝臣和宗室贵族所在的原野也是如此。此地位于甘泉山以南,其地势平缓,视野开阔。眼看着野草枯黄,在此繁衍的猎物失去了藏身之所,稍有秋风吹来就会立即暴露踪迹。

按照李敢的说法,今年少有围猎活动,原野中的动物得以休养生息,数量比往年围猎时更多。所以尽管原野上分布着很多的围猎队伍,但大家都能有所收获。再加上原野的面积很大,围猎的队伍意外相遇,打声招呼就迅速分开,也不至于拥挤。

此时,东乡侯府代表队也在这片原野上。

作为队长的赵启明骑着金牙,带着心腹爱将钱管家和胡先生,还有不放心他的李敢和马建国陪伴左右。再往后便是韩世人借给他的猎手和众多的细犬。

如此庞大的队伍,就算是和每年都参加围猎的贵族想比毫不示弱。想到侯府已经多年没有真正参加过围猎活动,赵启明本来也应该感到自豪才是,但此刻骑着金牙的他却坐立不安。

“师兄的尾巴骨没事吧?”李敢关心的问。

“当然没事。”赵启明赶紧坐稳,其实他的尾巴骨还是没有恢复好,但昨天都已经夸下海口,说今天要满载而归,所以尽管感到不适,也只能强撑着。

“老师还是休息会吧。”奴儿坐在马建国的马上,朝赵启明建议道:“既是旧疾,更应该好好疗养,不然以后反复发作,尾巴骨就再也不能恢复如初了。”

“今天是来围猎的。”赵启明眯着眼睛:“再讨论我的尾巴骨我就要打人了。”

听到这话,李敢和奴儿赶紧闭嘴。

“小侯爷,去那边吧。”钱管家指着左前方不远的地方:“那里地势较低,必有水源,再加上野草还没有完全枯萎,是猎物藏身的好地方,定能有所收获。”

赵启明点头:“那就过去吧。”

东乡侯府代表队继续前进,很快就在钱管家所指的地方发现了河床。紧接着,跟着队伍前进的细犬忽然狂叫起来,这无疑是发现了猎物的信号。

赵启明紧张起来,赶紧朝那些猎手道:“快去。”

猎手早已经发现了情况,等到赵启明的话音刚落,他们立即扬鞭打马,那些细犬也冲了出去,并且速度快的惊人,如同利箭般略过枯黄的原野,很快就超过了那些骑马的猎手。

赵启明站在原地观望,始终没有发现猎物到底在哪。

他紧张的注视着,只看到那些猎犬在原野上扬起尘土,笔直的冲上前去,然后不约而同的改道,如同摩托车比赛中遇到了弯道,这显然是在追踪野兔之类的猎物。

果然,那些猎犬通过了好几次的改道,终于追上了猎物。

等那些骑马的猎手赶上前去,朝着这边举起猎物,的确就是只野兔。

赵启明很高兴,毕竟这是他的首次狩猎。虽然他没有参与到其中,但有所收获让他心情很好,所以立即朝着那些猎手喊道:“干得不错,快把猎物带来让我看看。”

很快,猎手带着细犬归队。

赵启明翻身下马,查看那只野兔。让他感到惊奇的是,那些细犬虽然已经把这只野兔给弄死了,但是并没有制造出伤痕,果然是训练有素。

“赶快生火。”赵启明说:“就在这吃了。”

听到这话,李敢提醒道:“师兄,猎物最好还是带去营地再吃。”

“谁规定的?”赵启明莫名其妙:“当然要趁着新鲜的时候吃才对。”

“我们才刚出发。”李敢无奈道:“再耽误下去,只怕会影响今天的收获。”

“没事。”赵启明朝那些猎手道:“这片河床就是我们临时的营地,你们可以继续去围猎,但是不要走的太远,有了收获就立即拿来,等会大家就在这里吃午饭。”

猎手们领命,带着细犬离开了。

李敢和马建国还没过瘾,也跟着去了。赵启明索性让钱管家和胡先生也去了,只把秦文和奴儿流了下来,再加上那些随行的护卫,收拾出临时的营地自然不成问题。

在他的指挥下,护卫处理好了野兔的尸体,奴儿和秦文也很快点燃了篝火。

河床边的临时营地很快成型,那些猎手又有了新的收获。

“有野鸡。”奴儿抓起那些猎物,兴奋的朝赵启明说:“老师上次碳烤的野兔很好吃,学生自己做了几次也没有老师做的味道好,这次试试野鸡/吧。”

之前在马场捕猎时赵启明用炭火烤过野兔和鹿腿,看样子奴儿至今还记得当时的美味,恐怕也正是充满了期待,奴儿才心情甘愿的留下来,没有跟着去狩猎吧。

赵启明走了过去,发现野鸡同样没有明显的伤痕,不过比起野兔要肥,所以他说:“野鸡的肉质比较硬,烤起来没有野兔好吃,最好的烹饪方法是炖汤。”

“炖汤?”奴儿有些失望:“可是这里没有锅。”

赵启明举目四望,发现河边有绿色的植物生长,走过去查看才发现,居然是芋头。虽然野生的芋头不能随便就吃,但这些芋头的叶子却大有用处。

他亲自动手,把叶子采下。

这些芋头的叶子很大,跟莲叶相似。关键是到了深秋时节,这里的芋头叶子仍然翠绿。在赵启明看来,身处野外能获取这样的材料,算是运气很不错了。

“老师要干吗?”

“做叫花鸡。”

“叫花鸡?”奴儿不解。

赵启明把叶子放在了地上,然后朝奴儿吩咐道:“你去弄些泥巴过来,不能太干也不能太湿,河床这边的肯定不行,最好是要找黄土。”

听到这话,奴儿立即去办了。他很喜欢玩泥巴。

“秦文,你去把火堆烧旺。”赵启明继续吩咐:“其他人把野鸡收拾赶紧。”

很快,材料准备完成。在赵启明面前的有收拾干净的野鸡尸体,还有清洗过的翠绿芋头叶子,还有让奴儿忍不住拿着玩的泥巴,以及秦文烧的很旺的火堆。

赵启明先用带来的调料均匀涂抹野鸡,再把葱姜塞进鸡肚里,然后朝奴儿问:“泥巴好玩不?”

奴儿不想承认自己喜欢玩泥巴,所以赶紧放下,擦掉鼻涕说:“不好玩。”

“我教你玩。”赵启明说着,用芋头叶子把收拾好的野鸡抱了起来,然后用麻绳捆上,等野鸡被包裹的密不透风之后,他就抓起了泥巴,涂抹在芋头叶子上。

奴儿不知道赵启明意欲何为,但他觉得泥巴好玩极了,忍不住也跟着帮忙。

很快,包裹着野鸡的荷叶就成了泥球。

“这还能吃吗?”奴儿成了泥孩子,怀里还抱着泥疙瘩,觉得好玩极了,不过他总算没忘记这是要吃的东西,所以对赵启明表达了自己的疑虑:“泥巴好像不能吃。”

“废话。”赵启明指着火堆:“扔进去就行了。”

“扔到火堆里?”

“恩。”

奴儿有些不确定,但还是照做了。

此时的火堆旺盛,有零星的炭火。包裹着野鸡肉的泥球被放在炭火中,水分不断蒸发之下逐渐变干,使泥球成为了灰色,并且逐渐出现了龟裂。

接下来就只剩下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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