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花胡同。
铺满青石块的小径仅能容一辆马车行走,两边是青砖灰瓦的民居。
大概是年代久远,地面铺的青石块也坑坑洼洼了。
青砖砌成的墙已经斑驳不堪,大块大块地掉着砖屑,墙角爬满褐色的苔藓。
墙头的砖缝里,露出了土,长出半尺高的蒿子和野菊花。
几朵明黄色的小花在微风中摇摆,映着翠兰色的天幕,更显出几分萧瑟。
阳光从背后斜射过来,地上是两个瘦长瘦长的影子。
连玉盯着前方那紧紧挨着的一高一矮的两个身影,心里忽然一阵惘然。
这样一幕场景,多么令她神往啊。
假如,这不是这位乞丐大叔,而是文雄哥哥或者谢轩或者甚至是李游,那该多好啊!
然而,一个自己走了,杳无音信;
一个闹掰了,含恨离去;
一个被她决绝地赶回家了。
也好,一个人的日子,自在些,能够静静地,想些遥远的事情。
突然,连玉警觉地发现,前面的人影变了四个,在她和乞丐大叔的脑袋边,出现了两个圆圆的脑袋。
她突然明白,有人在身后,跟踪自己。
会是谁呢?狐白温?还是梅云笙?还是胡功武?
跟踪的究竟是自己?还是乞丐大叔?
待她突然回头,见两道黑影倏地飞上墙头。
乞丐大叔却似乎什么都没有察觉,只管低头看着地面,一点一点挪动着拐杖。
接连几天的苦雨,石块凹下去,积满了水,地面上一个个的小水洼。
连玉扶着乞丐大叔慢慢地走,挑没水坑的地方,一步一步地向前。
不到五十米的胡同,他们走了好久。
乞丐大叔充满歉意地看着连玉:“有劳你了!实在是对不住!”
连玉微微一笑:“你不是说,想认个妹妹吗?对妹妹你也这么客气来着?”
乞丐大叔盯着连玉道:“终归是……萍水相逢,受之有愧!”
“到了,应该是这里!”
连玉看到那熟悉的门楣,上面嵌着砖雕,那砖雕上有字“积善人家”。
门上的红漆,早已已经脱落,只剩的暗红色斑点。
连玉轻轻地拉着门上的饕餮衔环,轻轻地叩门。
不一会儿,只听到那屋里传来脚步之声。
“谁呀……”
沙哑的声音,连玉听得出来,是那会做棉袄的老大娘。
“大娘,是我,有生意啦!”
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位头发半白的大娘,慢慢地探出身来。
她左手拄着一根棍子,右手却拿着一把剪刀,神色严肃,充满防备与警觉。
“大娘,是我。一个月前,我还在您这里做了一身新衣裳,您忘记了?”
连玉赶紧解释。
“不对,……怎么一股冷飕飕的生人气!这里,还有一个人,老身的感觉不会错!”
老大娘手里拿着剪刀,放在胸前,显然她是在防守着什么。
“哈哈,大娘,您误会了啊。这里是有一个人,不过却是一位乞丐大叔,眼见天冷了,我带他来作身棉袄。大娘的手工活好,您家又是真材实料,穿上身很暖和。”
连玉赶紧解释,又问:“老伯是不是又出去弹棉花了?”
老大娘说:“可不是?临走前还再三嘱咐我,不要轻易给人开门。说什么,这段时间,街市上闹匪。”
“大娘,您老好!……”乞丐大叔朝大娘弯腰鞠躬了一躬。
老大娘慢慢收回了剪刀,侧着耳朵仔细倾听和分辨:“听你的声音,洪亮悦耳,中气十足。如果老身没猜错的话,你这位大叔,经常发号施令,应该是位杀伐决断之人,不知老身,猜得准不准?
连玉感觉乞丐大叔的胳膊微微一颤,他的身体慢慢地伸直,收紧。
突然,大娘手一松,手中的剪刀“咣当”一声,掉在地上。
连玉原本在目不转睛地盯着大娘,突然听得剪刀坠地的声音,吓了一大跳。
“来……再让老身摸摸你!”
老大娘伸出双手,向乞丐大叔的脸摸去:“老身虽然眼睛看不见了,可咱这耳朵哇,可比顺风耳都管用。好人,坏人,我这耳朵都能听得出来!再用手一摸,是正是邪,是奸是恶,一摸一个准。”
乞丐大叔竟然也不躲开,他慢慢松开拐杖,坦然地将两只手伸给大娘。
“嗯,虎口有茧……这大拇指之外的四指,指腹都有老茧……你果然是个拿刀枪之人!”
大娘摸着乞丐大叔的手掌,边摸嘴里边喃喃自语,乞丐大叔也不说话,任她絮絮叨叨。
连玉仔细地观察着乞丐大叔,见他正面目表情地看着大娘,对大娘方才的判断不置可否。
“大叔……你,果真拿过刀枪?”连玉睁大眼睛看着乞丐大叔,惊讶地问。
“嗯,不仅拿过刀枪,我还上过战场呢,还当过小小的执戟长。只可惜,刀枪不长眼,伤了腿,官家给了些抚恤,遣散回乡。爹娘早死,家里也没有地,百无一用,只好乞讨为生,厮混过下半生罢了。”连玉见他面色淡然,语调亦十分平静。
暗想,大抵生活的滚水中捞出来的,烈火焚烧中剩下来的,都是这样一种平静淡然。
乞丐大叔抬头望着远处的高天,突然露出神往之色:“大丈夫当马革裹尸还,我做不到,蝼蚁尚且偷生呢。往后呢,将就着把后半生的日子慢慢熬完了吧。赶上好日子,咱晒晒暖;赶上坏日子,咱架堆火,有坛酒,有碗肉,人生快乐莫过如此。”
连玉听他说话时一脸的严肃,然而目光中带着几分悲戚,暗想,乞丐大叔所言应该不假。
谁不愿过安宁的日子?兵戈相见,不过是迫不得已,或者,只是王者的野心迫使而已。
连玉叹道:“没几个人喜欢打仗。说是‘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一将功成万古枯’,大叔的想法,倒也十分合情理”。
那老大娘的双手,在乞丐大叔的脸上来回抚摸,口中念念有词:“这方脸之人,虽然正直,直爽,但惹怒了,却极富有攻击性,平日喜欢独来独往。这脸呐,摸着糙得很,应该是到过大西北,还呆些许年。这位大兄弟,老身说的,对不对?”
“大娘所言,丝毫不假,佩服之极!”乞丐大叔老老实实地承认:“不知道大娘如何练得这样一副好耳朵和通灵的手?”
“唉……说来,话可就长啰。”大娘的手,缓缓离开乞丐大叔的脸,长长地叹了一声。
“淳熙二十年,我那唯一的儿子,响应朝廷的号召,嚷着要去打蒙古鞑子,这一去啊,就再也没回来,死在了西北战场。因为路途遥远,没法运回来,便就地焚烧了,尸骨,遵照他生前的愿望,撒在了大西北的荒漠里。老身听得这消息啊,哭了整整七天七夜。从此,这眼睛,就再也看不见了东西了。”
连玉的心突然一沉,像重重地压了块巨石,快喘不过气来。她下意识地瞧向乞丐大叔,却见他脸色阴沉,目光突然变得冷峭起来,手指慢慢地收拢,捏成了拳头。
“我那儿子的手,也如你一般,长满了老茧,虎口,四指指腹,全是厚厚的茧。他的脸,也如你一般,方正,粗糙得很——叫西北风给吹的……”
“大娘,您的儿子,可曾回来看过您?”乞丐大叔轻声地问。
“没,没有。他是第一次上战场,去了,就没了,再也没……没回来!”
大娘说到此,乞丐大叔和连玉总算明白了,大娘这哪里是会看相,分明是,把她所能接触的每一个人,都当做儿子来辨认,都当做儿子来抚摸,换取一丝丝的心灵慰藉。
乞丐大叔和连玉的眼睛,都有泪花在闪亮。
大娘说,记得儿子出征时,走得太急,连一件棉袄都没做起来,他便走了。从此以后,大娘便日日在这里做棉袄。他们能想像,忍受这巨大的丧子之痛的老大娘每日在这胡同里做棉袄不过是寻找一种痛苦的出口罢了。
明知道儿子,是永远不会再返,所以,她慢慢地将这棉袄,售卖出去,别人穿上这棉袄,她就想象,是穿在儿子身上,这样,她的心里就安稳,踏实。
“嗨,看我,光顾说话了。让你们站了这么久。快……快,快进屋。”
“你这身单衣,怪薄的。屋里还有几件袄子,不合你的身形,你先挑一件,将就穿着,大娘呐,立马给你做一件新的,量身定做一身合适的棉袄。”
大娘擦着眼泪,拽着乞丐大叔的手,就像一位慈祥的母亲,牵着她的儿子,将乞丐大叔牵进正屋。
那客厅虽然十分逼仄,也幽暗,但借着屋外的阳光,也看得出收拾得十分干净,物什等摆放得整整齐齐。
那几上,还摆放着一盆腊梅花,大娘说:“我那孩儿,生前可最喜欢腊梅了,这是他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他说,这腊梅啊,经得起风霜,‘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大娘,这书……”连玉看到一个小小的书柜,摆有《论语》、《虎吟经》之类。
“噢……我那孩儿,参军之前可喜欢了。跟私塾先生念了几年书,私塾先生可喜欢他了,这西北兵戈一起,他就按捺不住了,偷偷地投了军,事先都没告诉我们,谁料,竟然……一去不返!”
“我那孩儿,生前可最喜欢腊梅了,这是他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他说,这腊梅啊,经得起风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