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风水馆,两人才发现晚饭还没吃,胡乱吃了几口,就各自梳洗休息去了。
饭后默默的喝了杯茶,莫流年就回卧室去了。
莫言返回屋子后,再饮一杯温醇的睡前酒!然后自己脱了鞋袜,开始泡脚。
莫言刚泡完脚,就准备早早睡下了,
做为凡人的莫言,没有神仙一样的运气,每天抬起头来,眼睁睁的看见朝阳升起夕阳又落下,
在那高高的天上,阳光射出万道光芒,当太阳缓缓西下,黑暗便笼罩四方,可是那黑暗不久长,因为月儿会悄悄东上,把光明洒下穹苍。
即使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细雨也会点点飘下,滋润着万物生长。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只要心里充满希望。
只有轮回继续地转,日升月沉草木枯荣。
洗完脚后,莫言独自叹息着又过了一顿饭时分。
月以升起,只见莫言闭目垂眉,静坐不动,脸上微露笑容。
等莫流年睡下后,小半仙才来到莫言的房间。
莫流年见小半仙突然进来,问道:“什么事?”
小半仙径自走到他褥边坐下,将今晚的事告诉了莫言,莫言皱眉道:“小莫可以吸食妖气?”
小半仙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没有具体看见,不知道是不是妖气,只是今日在湖边见了那姑娘一眼,她身上并没有什么妖气,否则我也不会察觉不到。”
莫言沉默下来,小半仙道:“你知道有什么人会有这样的能力吗?”
良久,莫言摇摇头,“想不出来,你是半仙家的人,按理说比我清楚才对。”
小半仙道:“我也想不出来。”顿了顿,站起身,“你别跟小莫提起,我好不容易才安抚住她。”
莫言点点头,之后小半仙就回去睡觉了。
有些事情沉淀了,但太多的事情却被遗忘,刻意或者无心。
莫言那一颗漂浮的心,不知该安放在何处。
月落西山,蓦地里乌云四合,漆黑一片。
莫言然间记起梦里一望无际的向日葵,温暖的阳光,还有眉眼带笑的她。
可是现在,莫言终于相信,此生都不会有这样的光景了。
如同风吹落花起的无奈,那些一幕幕流淌在心头的光阴,终究还是定格在了暗色的年月里。
只是,每每夜深人静时,莫言还是会挣扎着涌出心脏,放不下的永远都不会放下。
月华清清,岁月依旧前行,她的脚步可否在莫言辗作尘泥的那一刻,在莫言的耳边悠扬响起?
如果莫言终究误了归期,两年的这个季节,是否会启程早一点,不会让我的柔心一片再凝积成花样的冰?
只是,莫言还想守着这一缕还未被流年遗世的魂,疏影曼枝,静静地等待,等待……
年代更迭,日月交替,山月,莫言总这么从从容容地挪动着步履。
一次次梦中,莫言回到了那里,一次次花开花落,一次次云卷云舒。
嘴角默念,如是等待,不知是期盼一处花开,还是守候一番花谢。
莫言只是深深觉得,那夕阳沉入西河,再也无力升起,星辰划落天际,再也不会有光亮的眼睛在我面前一眨一眨。
那一刻,莫言的等待无比漫长,长过莫言不够长久的生命。
一晃又一年,夏去了秋来,星移斗转,却回不到昔年。
星辰恒静,天地依旧。
几世的爱恋,几生的依恋,如今仍未改变。
不论是忙碌或余暇总喜欢回忆千万遍,默默回味无丝毫厌倦。
岁月悠悠,梦也悠悠,莫言几多惆怅化无言,多少往事只能成为永恒的追忆。
时光似乎走了好久,踏着岁月的细沙去苦苦追寻那些曾经。
无奈,莫言记忆的碎片却跌落在时光的长廊里,刺痛了梦中的花香,隐去了故事的结尾。
白驹过隙,时日流逝,当一个月后寒风渐起,顺着虞城小巷内吹过的风,秋叶飘然而落时。
莫言才恍然发现,自己来到这虞城已有三年之久了。
日升月落,晨昏日夜,朝朝暮暮,星辰变幻。
苍穹上白云如苍狗,消逝如流星,时光如水,终究这般决然而去,从不为任何人而停留。
这匆匆的时光里,莫言即使坐在屋内沉思,也可以看到日升、月落、风过、星沉,从远远的天外流过。
莫言对镜子拢了一拢头发,对着镜子里自己的影子,仔细看了看,皱了眉,摇摇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显然莫言已经发现自己略有几茎白发了,而自己虽然也才二十七八但心境也已经微近中年。
这一晚,除了莫流年之外,其他两人都没睡好。
第二天一早,周宇轩就陪着父母来了,周善保和郑氏都是真心疼爱这个女儿的,女儿遭此横祸,做父母的也跟着遭罪,面色看起来疲惫不堪。
其实不论谁家,一旦遇到这种遭遇简直比死还遭罪。
周家人的心里是越想越怕,挥之不去。
在自己女儿受罪的这段时间里,周氏夫妇每一点钟都盼望有好的消息到来。
不说予别人,就连周老太爷都自己认为是自己经商坑害了太多的人,所以才遭此报应。
周老太爷垂老之年,还遭此忧伤,可谓是晚年不幸。
遭逢这样生离死别场面的周家人,此时此刻皆已泣不成声,亦不免一时之间情绪彻底崩溃,不管不顾地大哭了一场。
小半仙见此情形心说:世人因知道而喜,因得到而喜,却不知得失相偕而行,到头来都是苦。
哪怕是一场盛世之欢,也难保宴散之后的凄凉。
寒暄几句后,周宇轩也奉上酬金,酬金数量虽然跟前面两单没得比,但的确是真心实意的。
郑氏要当面感谢莫流年,莫流年也按照昨晚所说,谈话间透露昨晚救周灵芸的那一手是小半仙所授,周家人顿时对小半仙更加感恩戴德。
小半仙素来皮厚,倒也没不好意思,走的几步,到了门前摆出了一副高人的模样。
周家人见小半仙这副严肃的神气,也有些惊为天人,忙堆出满脸笑容,上前拜了拜,小半仙也含蓄的回了礼。
双方互道寒暄后,周家人便要告辞了,小半仙依旧满面笑容的将周家人送走。
经常在各大书吧逛,发现总有很多人在抱怨现在的书如何不好看,如何枯燥乏味。有些朋友幽默地总结出各种的写作规律、各种故事套路,甚至男女主角之间频繁出现的对白、细节,这便是模式化的证明。
人的一生,除了谈情说爱,无非就是吃喝拉撒睡和工作、娱乐,写的是人,自然遵循同样的规律。一个没有生存重心的人,他的生活就是一本流水账,不可能有精彩,更不可能有传奇。如果也平白直抒地这样写,自然也不可能写出什么跌宕起伏的东西。谈恋爱,是言情的主题,但是书中的人物不可能天天、无时无刻地谈恋爱,就算是恋爱,光写他们如何未免也太让人倒胃口。
什么样的才会让人觉得精彩好看?我认为,在流于浮表的爱情中,深刻挖掘一些其他的东西,会让一本变得与众不同。
首先是人物本身。现在有些作家喜欢写一些非正常人,例如残疾人或其他生理缺陷心态偏差的人、超能力所以这么写,大抵是因为这类人本身的不同寻常所带给读者的新奇。从一个不同于大众的视角出发,人物的特点就凸现出来了。他们所想所做的事,往往会带着个人的独特色彩而显得出人意表。
由此可以看出,人物的成功其实是作者深度挖掘以后的结果。不是说每个人都要写一些奇奇怪怪的人物,而是怎样用一种独到、真实和深入的手法去揭示这个人与那个人的不同并让人信服,这是作者应该好好思考的一件事。举一个我自己在创作中的每个人都要走路,这没什么不一样,但是描写一个人特别喜欢听自己的脚步踩在地面上的足音,并由此引发一些对童年、过往或者一些事物的看法和联想,就能很形象地将他的性格和特质表现出来。生活不是真的单调无趣,其实只是在于发现。
其次,作者的职业。在现代社会中,无论男女,职业是他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基本价值,一个对社会完全没有贡献的人,完全不被社会所需要和认同的人,他的存在感必然是渺小苍白的。中的人物能不能让读者认同、喜爱甚至钦佩其实是一样的。一个在主人翁的职业上大做文章的作者,其作品往往会给人比较深刻的印象。我记得在很多年前看的一部中,男主角是一名香水调剂师,具有凡人所无法想象的嗅觉和对香水的独到品味,这一个细小的特质和由此产生的个人魅力,一直到现在还让我记忆犹新。
从主人翁的职业入手,侧面地表现出人物的特点,会让人物的形象立体生动。而且,职业的深入挖掘也必然会带来与众不同的故事情节,像《翻译官》的广为传颂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再次,恋爱过程,这是整本书的核心,却也是最难写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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