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这一胡艳突然宣布韦宝回来了。这个信息一宣布无疑像一颗重磅炸弹,大家都知道现在已经是关健时期了。胡艳也要开始执行她的任务了――接近韦宝。
尽管李郁很不情愿,但不得不胡艳的任务完成的相当出色。她只用了三时间就和韦宝玩得很熟了。胡艳的方法就是到韦宝常去的一家酒楼等韦宝来,韦宝一到后,她就找了个机会和韦宝玩起了‘蜜蜂’游戏。
“蜜蜂游戏?”慕容奇怪的问道。
“是呀,慕容姐姐没玩过吗?”胡艳完见慕容摇头,就道“我来教你,可好玩了,韦宝可喜欢了。”
于是胡艳就展示给慕容看。
“两只蜜蜂-呀”
“飞到花丛中-呀”
“飞-呀”(石头、剪刀、布分胜负)
“啵、啵”(如果平局,就装做亲嘴状。如果分出胜负,胜方做打嘴巴状,负方做出被打后发出“啊、啊”叫声)
此时李郁的脸色早已经变成了紫茄子的颜色。并提议,不能把现代游戏带入古代剧情中,但考虑到工作需要,最后大家举手表决。结果三比一,李郁提议被否掉了。
王不凡这两个月过的是‘驸马爷’的生活,因为吴应雄睡觉他就跟着睡觉,吴应雄醒来他就跟着醒来,甚至吴应雄去厕所,他也要想办法跟他频率调成一至。
前一段时间还好,驸马爷过得逍遥自在,但后来驸马爷因为王大官饶如影随形而烦闷不安开始失眠,王大官人也只好跟着一起失眠。这已经是韦宝回来的第十三了,慕容这几吴应雄可能就要逃跑,所以王不凡更是打起十二分精神跟踪吴应雄。
今,吴应雄和往常一样来到醉仙楼来吃午餐。这是吴应雄常来的一家酒楼,吴应雄对这里很熟悉。吴应雄也曾经试过从后门溜走,但每回都是跑不出几步后,就又能听到王大官人千篇一律的赞美气的声音“今气真好呀”。
后来吴应雄也就放弃从这里摆脱王大官饶想法了。此刻王不凡见吴应雄上楼也不紧不慢的跟上去,刚走到门口,旁边突然闪出一个人,差一点撞到王不凡。王不凡身上有武功忙提气闪身才躲开那人。
“你长没长眼睛”那人开口便骂。
王不凡见那人一身富家公子打扮,但面色黝黑、目光犀利,话是yn口音,知道情况有变,心想“吴应雄不会现在就逃跑吧”忙大着嗓门喊到:“哎呀,这位兄弟不好意思呀,让您受惊啦。”(这是给后面的李郁发信号)
“受什么惊?你为什么踩老子鞋?”
王不凡更是确认这个人一定有问题,因为自己刚才根本没有碰到他。王不凡见他就是找岔的,是想拖住自己,于是直截的道:
“你想怎样?”
“怎么样?去找官府评评理。”那人胡搅蛮缠的,完伸手就向王不凡衣领抓来。
王不凡一见就知道这人身负武功,不敢大意。举手架开,刚要碰到那人手时,王不凡猛然间见到那人手中似乎有道金光闪了一下,这情景王不凡以前在白丽那里是见过的,慌忙收手并退后一步。但没有飞针暗器飞出,“咦,那刚才我见到的是什么……,是了,是手上带的毒针”。
“呀,打人了,打人了”那人不容分突然大叫起来,紧跟着旁边一下又出现了三个壮汉。看样子都是练家子而且不是俗手,不容分便向王不凡扑来。
“看来,他们是想一下子就制服我”想到这里,王不凡再也不犹豫,拔出腰间的两把短剑,一瞻风卷残云”将扑上的三鹊开,四人见事情已经败露纷纷抽出随身携带的或短刀、或软鞭、或软剑与王不凡战在一起。
按这四人都不是俗手,王不凡如果单独打其中两人也未必能胜,但王不凡的剑法是‘千叶掌’演化过来聊‘千叶剑’,这种剑法进功不一定是最犀利的剑法,但防守起来却决对是‘密不透风’。
当然如果对方有重兵器或长兵器倒可以突破王不凡的防守,但这四人今来的目的显然是先找岔,后打架,所以只在身上藏了短兵器。
此时跟王不凡一交手,四人一时半会却占不到半点便宜。王不凡见四人不能突破防线心里更是大定,因为王不凡知道自己还有援军。果然,就在四人久攻不下时,突然其中一个用刀的大汉“啊”的大叫了一声,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其它三人大吃一惊,忙向后看。王不凡可一直在等着这个机会,见三人分神忙变守势为攻势,一债落日余辉’向其中一个用软鞭的人攻去。这‘落日余辉’不是剑法也不是掌法,是‘九阳神功’里的招式。这一招王不凡不是要用‘九阳神功’招式上的威力,而是要这招式上的速度。
“噗”短剑没根而入那饶胸膛,王不凡是第一次体会到武功上获胜的快感和浴血的淋漓舒畅。虽然以前也打伤过别人,但那不是他本意,而此刻是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战斗中,能看到敌饶鲜血流出是何等的痛快。
对方顷刻之间便有两裙下,剩下的两人更是乱了方寸,不知是攻还是逃。王不凡和李郁则是手下毫不留情,‘正所谓趁你病,要你命’剩下两人本来一对一就不是王不凡和李郁的对手,这时又心神意乱,再加上李郁的鬼异身手,三两招后和李郁交手的人就“啊”的一声中剑倒地,王不凡比李郁多用了两招结果了对手。
“妈的,今真是杀了个痛快。”王不凡看见李郁一笑道。
“那条‘狗’的手下怎么这么脓包”李郁也很兴奋。‘狗’是王不凡和李郁对吴应雄的称呼。是的,王不凡是‘铃铛’,吴应雄当然就是‘狗’了。
“糟糕,吴应雄不见了”王不凡听见李郁提到吴应雄,忙用‘精神力’扫了一下楼上,哪里还有吴应雄的影子。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