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的克里斯蒂娜还在回想科里纳的话:“
在准备阶段,另一个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问题就是饮食,或者更确切一点说,应该注意营养学。中文≯> ≧ w<w﹤w≤.<8<1≤z≤w<.≦c≦o<m≦裁判员不应该变成苦行僧,但是我觉得,不管是比赛之前、比赛之后,还是在平时,对于我们这些必须锻炼出运动员体魄的人来说,饮食是非常重要的。
而运动员,人们知道,他们过的是运动员式的生活……
我不是一个医生,但我觉得自己对于“饮食”的经验,还是会有人感兴趣的。
先,最简单的一点就是,必须通过正确的方式,把我们的身体养胖一点。汽车需要合适的燃料,我们的身体就相当于一辆性能非常先进的汽车,同样要选择最好的“燃料”。正是以这种观点为前提,近几年来,在我的协助下,裁判员饮食结构的演变是非常显著的。比方说,不久以前,公认的“正确食物”还是白米饭和烤牛排,但是现在,大家已经一致认为这是一种绝对错误的想法,特别是把它们作为比赛之前的那顿饭。实际上,在各类食物中,肉类食物消化得最慢,所以它们就无法为身体器官提供必需的能量,也就无法满足比赛对身体的需求。
运动员的饮食或者说裁判员的饮食,不仅仅应该考虑到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这些产生能量的物质,还应该包含矿物质、维生素和水。总而言之,应该使饮食结构非常丰富而且营养均衡。
当然啦,当谈及这些方面时,我最好还是把皮球踢还给专业的营养师。
我所能够补充的主观上的一些细节,就是一些个人的习惯和经验。有一些裁判员在星期天的时候几乎变成了绝食主义者,而我和他们恰恰相反:如果我在比赛之前没有吃饭,那么我就会感到很不舒服。当然,我有一个“合理”的用餐时刻表:如果比赛是在下午的3点钟,那么我就会在11点15分左右吃午饭。我的午饭一般是一盘西红柿酱拌面或是橄榄油拌面,然后就是一块果酱馅饼。在比赛之前所住的宾馆,对我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会根据午饭的时间来选择宾馆。主要是看哪家宾馆的午饭时间比较早,因为这样一来,我就能和其他客人一样吃上午饭;或者是有的宾馆的早饭时间特别晚,那么我也能够吃上饭。
如果比赛是在2o点3o分举行,那么我就会在12点半至12点45分左右吃午饭。这顿饭必须要丰盛一点,除了面之外,我会再加上一盘鱼或是一盘火腿肉,有的时候在17点至17点3o分左右,我还会吃一点小吃。
同时,在比赛之后吃点东西,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因为,9o分钟的比赛会带来很大的体能消耗,为了自己身体的恢复,必须要吃点东西,但是不要把自己吃得太胖。水果是我的选,因为它们能帮我解渴,同时还避免了胃里令人讨厌的“水泡”反应。所以在赛后的晚餐上,在我每餐必吃的面条之前,我会先吃一点水果。
在每年的一些特定时期里,比方说,新老赛季的交替期,特殊的气候条件下(比如气温和湿度较高的时候),或者是准备阶段的某个时期,让自己补充一些维生素或是一些特制的药物也是有好处的,它们能够让身体器官恢复得更好。但是我会非常注意药物的使用说明书,以免生危险。不管怎样,我的建议是,始终服从体育医生的意见。
我喜欢吃的面条,是那种做得很好吃的各式意大利面条,我想大家都会理解这一点。对我来说,如果放着一盘通心粉或是面条而不去吃它,那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因此,当我在世界各地转来转去时,即使端上来的是一盘仿制的意大利面条,我也会笑脸相迎。
在日韩世界杯之前,经常会有一种担心,那就是这段时间虽然美妙,但是没有什么东西可吃。幸运的是,我们住的那家东京郊县木更津的宾馆里,日本厨师做饭的手艺真的是非常好。现在,在比赛的那一天,几乎所有的欧洲裁判员都会习惯于要上一盘意大利面。瑞典的、法国的、德国的和西班牙的饭店和服务员,只要认出桌子上的那四个裁判员是欧洲人,那么他们就会提前知道,应该准备好吃的西红柿酱拌面。
我最害怕的食物,是鸡以及所有禽类的肉。人们不是说做裁判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一点疯癫吗?是的,现在我就证实了这一点。我只要一想到吃的是带毛的动物,就会感到无法忍受。不是因为味道不好,也不是因为我爱好动物,而是一种单纯的心理恐惧。如果我不知道它的来源,我可能还能够吃下它的肉。
这同时也说明了我并不是一个有口福的人。我觉得吃饭不应该是一种习俗,讨厌长时间地被拘束在桌子旁边。因此,我更乐意吃自助餐,因为它可以让我自由地支配时间。
但是有的时候,尤其是在一些国际比赛的情况下,我的当地陪同者为了表示他们的好客,就会把晚餐安排在餐馆,用极长的时间去吃一顿晚饭,这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因此,我的要求就是,必要的时候再呆在饭桌边,而且一分钟也不要多呆。
除了,吃饭,重要的还有规则如果说,了解规则是很重要的,那么更为重要的是,对比赛规则可能存在的各种解释。
在举行重要的国际赛事之前,在意大利足球联赛开幕之前,裁判员都会被组织起来,参加一些讨论会。在这些讨论会上,使用得最多的一个字眼就是“一致性”,也就是说,一定要保持前后的连贯性。在裁判员的判罚过程中,他的主观性会对判罚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在判罚的时候,我们要努力做到和自己一致,和他人一致,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最基本的概念。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会紧张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为的就是在每场比赛中,都能够做出和自己、和他人都保持一致的判罚。不管执法什么比赛,都应该使用同样的方式来做出解释和评价。这并不是一个很容易就能达到的目标。这是因为,裁判员的判断是非常主观的,他很可能在相似的情况下做出不同的判罚。如果同一个裁判在同一场比赛里,对于类似情况做出了不同的判罚,那么,事情就会变得非常严重。
在足球场上有一种足球文化,那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如果裁判员是来自于其他的国度或是其他的洲,如果他具有着不一样的经验和不一样的习惯,那么,一切的事情将会变得难以控制。
有一些其他的体育项目,其比赛规则非常的严格。但是足球不一样,它的一些规则,给裁判员留下了很大的自主解释的余地。
比方说规则第11章,也就是关于越位的那章规则,它客观地规定了球员的犯规位置:处于“相对于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球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至少是“没有位于自己的半场”,或者是“和对方的倒数第二名球员站在了同一条横线上”,又或者“和对方的最后两名球员同时处于一条横线上”。然后还有一些和具体情况相关的客观规定,也就是说“最后传球或是最后碰到球的人,不能是己方队员”,“不是来自于角球,球门球或是界外球”。至此,一切都变得简单了。
正因为所有上述的规定,于是就产生了另一条规则,“球员必须听从裁判员的意见,积极地参加比赛”。
这样一来,裁判员的主观判断和解释,就会变得非常的重要。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导致裁判员做出相反的决定。
“听从裁判员的意见”这句话,在另一个重要的章节——第12章里面,也至关重要。规则第12章是关于犯规和不正当行为的,当球员使用明显的犯规动作阻挡对方球员时,如果要将他罚下,那么“听从裁判的意见”这句话,就变成了一句最重要的话。
我们的工作目标,就是通过资料片、图像、情况分析和讨论,来找到一个共同的标准,获得一个所有的裁判员共有的仲裁哲学。结论是很清楚的:不应该存在英式、意大利式、西班牙式或是德国式的裁判方法,而只应该存在一个共同的裁判方法。我们会定期地和来自其他国家的裁判一起讨论这些事情,一起来比较各种各样的判罚行为。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在意大利国内也是这样,在戈维尔加诺的集训,会对我们产生很大的帮助。尽管最终还没有达到一个完全一致的结果。
最近几年,在欧洲出现了一种边界开放的现象。这样一来,在各国的联赛中踢球的运动员,就有可能是来自于世界各地。于是各国的联赛也就不再具有特别明显的各自的特征。对于球员来说,当他到另一个国家踢球时,他也更容易适应那里的环境。
有人说,裁判员最主要的一个才能,就是要能够适应比赛的需要。这句话的含义,不仅仅是说裁判员要了解比赛的规则,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说裁判员必须掌握好尺度。
主动地去做一些准备,会让我对球队的打法有更多的了解。观看大量的比赛,不管是你执法的,还是别人执法的,甚至可以寻求一些富有经验的人士的帮助,也就是说教练员。因此,现在意大利国内,在裁判员的训练和准备过程中,加入了足球教练,这也是一种对我们的支持。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裁判员熟悉战术的过程,了解技战术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