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森一早收到了来自爷爷的回信。
和他相比,他的爷爷对电子产品和新鲜科技反倒更加得心应手,说不出他们谁才是更加老古董的那一个。但无论是爷爷,奶奶,大伯还是爸爸,都一致认为在整个家里,和爷爷最相像的人就是蓝森。
蓝森也这么认为,他们非常合拍,而在他最为低沉痛苦的时候,是爷爷让他有勇气从无限的自我否定与自责中走出来,在各种程度上,他一向认为爷爷是最了解他的家人。
而且也只有他们是蓝色的眼睛,这确实相当难得,按普遍情况而言,他本该也是黑眼睛的。
打开邮件,依然是满屏的德文——除了奶奶,爷爷对家里人都习惯用母语交流,在奶奶去世后,他们更是很少听到爷爷那口字正腔圆的中文了。
就是那种“外国人开口吓死中国人”的程度。
电子回信不算长,加上开头结尾刚好占满一个手机屏幕,爷爷简略地重复了一遍夏天会来看望他,又兴致勃勃地询问蓝森“那么你的女孩是什么样子呢?我非常好奇”。
最后,爷爷说他很高兴,因为莱纳斯也终于坠入爱河啦。
蓝森对这个名字哭笑不得——虽然寓意似乎不错,可他只会想起史努比里面抱着毯子的小男孩。幸好也只有爷爷会用这个名字称呼他。
他简略地回了信,却在要形容连恰的时候犯了难,想了很久也没有什么合适的字句——他总不能把一瞬间自己脑海里出现的画面都打印出来吧——最后他写道,在邮件里很难形容,但如果你来得早一些,说不定能见到她,那时候你就知道她有多好了。
写完之后,蓝森怀着有点促狭的心情按了发送,心想着终于有一天不是爷爷和他喋喋不休奶奶的事情,而他也可以反击一次,说他喜欢上了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子。
——最好的女孩子不是只有你遇到了,爷爷。
蓝森自己没有明确的自我意识,但在他的青春期,他总是听爷爷翻来覆去念叨和奶奶的事情,那种温柔的爱意与快乐感染了他,这让他几乎在某种程度上养成了和爷爷一模一样的性格——对待喜欢的人这一方面。
他心情很好地合上手机,背上包,出门。
短暂的假期已经过去了,他的工作生活也恢复正常——除了一件事,一件让他每每想起来,就由衷感到快乐的事情,仿佛整个世界都跟着欢快起来了。
蓝森想起连恰说过,能喜欢上什么人本身就是很幸运的,他惊叹着对方说出口的每一句话都有其正确性,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难怪爷爷总是说奶奶说得有道理,看来这些事情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他到达蓝色森林的时候,时间一如既往的早,刚刚准备把门打开,却发现门把手上卡着一个信封。
蓝森愣了一下,很小心地观察了一下周围,并没发现什么可疑的人,他伸手把信封拿起来,翻了个面,见上面写着“蓝森收”。
“…………”
蓝森有点头大,又有点庆幸,如果是当面交给他,那情况就比现在麻烦多了。根据他开店以来的经验判断,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是封情书。
稍微拆开看了一眼,确认结论无误,蓝森就又把情书装回去了。
他对待这类问题一向是冷处理的态度——微博上起哄的评论从来不回,店里面偶尔被人开玩笑调戏从来不理,收到的情书一律扔掉不予回应,极偶尔的,当面的告白,就点点头发一张标准的好人卡。
既然打从心底接受了孤独终老的事实,那就没必要在这些事情上多花心思。就像那些情书,或真或假地承载着写信人的心意,他依然看也不看就转手扔掉。
看了之后也是扔,不看也是扔,对他来说,既然一开始就不打算有所回应,那么拆看就毫无意义——可能会得到几句糟蹋女孩子心意之类的差评,但他并不在意。
几年下来,他的高冷成了一个标志,渐渐的,对他有所期待的女生少了很多,更多的是听说了他纹丝不动的作风,转而把他单纯当作只可远观的对象来欣赏,蓝森觉得这样很好,彼此各退一步,拉开距离就能减少很多麻烦。
因此,情书这种东西,还真是久违了。
但这并不能阻止蓝森把情书扔进垃圾桶里,只不过不扔在店里,他会带回家扔在家里,防止万一有人看见可能产生的麻烦。
蓝森把情书装进了背包,走进店里,像往常一样开始他一天的工作。
谨慎地开口说了一句话,桌子椅子们还是乖乖地挪动清洁着,和往常没什么不同,蓝森稍稍放了心,确定这时候还没出什么岔子。
这段时间里,连恰来蓝色森林的次数频繁了一些,并且会待得时间更长,她好像把这里当成了一个个人自习室,带着书包电脑在窗边一坐就是很长时间,有时候对着电脑噼里啪啦地码字,有时候摊着书本苦兮兮地写作业,还有的时候干脆推开东西,趴在桌上睡一觉,睡着睡着还迷迷瞪瞪会转个脑袋换个方向,一拱一拱的,蓝森每每看见都忍不住为这样的场景发笑。
当然不是嘲笑的意味。
而蓝森最高兴的时候,是连恰不写作业,也不写,也不睡觉了——那时候她就会放着东西在沙发椅上,自己凑到吧台边上来,有位置就坐着,没位置就扒着吧台站着,要么和蓝森闲聊几句,天气不错啦作业好难啊新想到的灵感很棒可是卡文啦,要么捧着蓝森递给她的饮品甜点吧唧吧唧吃,一边吃一边眯起眼睛称赞,煞有介事像个美食评论家一样。
但不会有美食评论家只给好评不谈缺点的。
“蓝森先生,你好厉害啊。”有一天,连恰这么感慨着。
“?”他觉得这句话真是很久不见,但依然为自己得到连恰的夸赞而高兴。
“因为我觉得你做什么东西都特别好吃,而且特别特别快。”女孩把两只手的指尖搭在一起,叠成小塔尖的形状,笑眯眯地解释。
——那是当然的了。
他稍微得意地这么想着。
而在这样平静的日子里,某一天清早,蓝森再次在店门把手上发现了一个信封,信封表面的“蓝森收”三个字,字迹和他几天前扔掉的那封如出一辙。
又来了啊。蓝森毫无波澜地想,面无表情地把这封情书也丢掉了,这次连拆开确认都没有。
过了几天,又是一封情书,依然别在门把手上,只是这一次信封上还喷了香味浓烈的香水,信封表面更加直白地写着“蓝森我喜欢你”。
看来是发现了蓝森不看就扔的举动,就言简意赅把话写在外面了。
蓝森不知道其他收到情书的人都是什么反应,因此也无从对比他的行为是否过于冷漠——或许对于写情书的人来说是的,可他一向我行我素,不在意的就是不在意。
这封情书比它的前几任做出了多一点的贡献,因为浓到呛人的香水味,成功地让蓝森皱了皱眉,然后它也被毫不留情地扔进了垃圾桶。
退一万步讲,这又不是连恰写的情书,为什么要看?
话说回来,有一天连恰真的给他写情书的话,他可能需要花点力气控制自己不要笑得像是生了病,或是不要手舞足蹈,也不要太过心不在焉打翻碗盘什么的。
放任自己的思绪像个未成年的傻小子一样扑腾了一阵子,蓝森摇摇头,把那堆几乎飘到云端的心思摇出脑海,接着削他的苹果。
因为上一次得知了连恰最喜欢的水果是苹果,他难得地想烤个苹果派,削皮去籽之后把苹果切成一大堆小块拨到一边,发现还多剩出半个。
想了想,他把剩下的半个苹果切成几瓣,每一瓣又削了几刀剔出小兔子的形状,煮了一点巧克力酱出来,用牙签插着兔子苹果,裹了巧克力酱晾干,弄出一盘黑亮光泽的巧克力兔子来。
蓝森满意地把这盘意外的收获放进冰箱,打算等连恰来了给对方吃。
他想着对方咔嚓咔嚓嚼苹果,腮帮子鼓起来的样子,由衷地感到心里变得充实起来。
这一天上午连恰没有过来,蓝森便也不着急,和往常一样去点单,做甜点,端着托盘在桌椅间走得很快,清闲一点的时候,有几张桌子上原先坐着的人离开了,蓝森就过去收拾桌子。
意外的,在一张桌子上,他居然发现了一张特意留下来的字条。
[我看着你在店里忙碌的样子,想和你说话又不忍心打扰你,你专注的样子真的很帅气,以后我也会常常来吃点心的,希望下一次能和你说说话^_^]
字条是很清淡的粉色,边角画着枝条缠绕的玫瑰花,少女又热烈。
蓝森读完了这张字条,单手把字条揉了,归类到垃圾一项,继续收拾桌子。
自从开了这家店之后,他被明里暗里地表白了不少次,他也冷处理了不知道多少次,所以这样的事情对他而言,连记挂的意义都没有。
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他却总觉得心里一角悬了起来。
多年不见的直觉告诉他,这次的事情似乎和往常有点不一样——对了,被他揉成一团的纸条上的字迹,和好几次出现在门外的情书字迹一模一样。
“…………”
他还真是第一次遇到如此执着的人,虽然对方的态度看起来并不强硬,可隐隐的,总是透出违和感来。
蓝森试着回忆了一下之前坐在这张桌子上的人是谁,然后遗憾地发现,他压根就没在意对方的长相,谁让他送甜点和饮品是按桌子编号呢。
但这在蓝森心里,依然算不上什么大事。
至少冰箱里那盘苹果兔子都比它重要多了。
然而。
几天后——在他再次收到一封情书,并扔掉之后——下午,店里,蓝森突兀地感觉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视线。
通常来说视线不会造成任何困扰,可那股视线实在是太奇怪了,如影随形地黏在他身上不说,甚至到了让他感到不舒服的地步。
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是个长相甜美的女孩子,见他看过来,露出带着酒窝的很甜的笑容,冲他挥了挥手。
蓝森微微眯起了眼睛,评估性地看着对方,猜测着这是不是那些情书和字条的主人,以及为什么对方的视线令他感到不适。
没想到,女孩子被他多看了两秒钟,居然不好意思似的低下了头,身子还轻轻扭了扭。
蓝森面无表情地转过了头,觉得他找到了违和感所在。
那个笑容太标致了,就像批量生产的人偶一样,精致却没有生命力,换句话说,那并不是真心的笑容,而是看到他之后,特意制造出来的。
他见过比那要好看得多的笑容,既真诚又温暖,如同阳光下的向日葵花田,这样像是塑料假花一样的刻意,他一点也不想多看。
连恰正坐在吧台边,用细长的叉子戳着玻璃杯底的黄桃肉,两只脚无意识地晃来晃去,见蓝森回来,转过了头似乎想说什么,却在看到蓝森的神色之后,把即将出口的话变成了一句带点担忧的询问:“蓝森先生,怎么了吗?”
没事。
蓝森摇了摇头。
只是可能等会儿又要多扔一张纸条而已。
他没有错过连恰神情的变化,因此收拾好手里的东西之后,很快地写了一张便签纸过去:[你刚才想说什么,有事吗?]
“啊,对了对了……”连恰抬起一只手敲敲脑壳,“差点忘了……月底是我们学校建校五十周年,有一周校庆活动,到时候有晚会表演或者学院摆摊之类的……总之很自由啦,蓝森先生你到时候有时间的话,要不要来看看?我觉得很好玩的!”
远在仔细思考之前,蓝森就毫不犹豫地点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