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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向来安静的秦纱47(1 / 1)

“为什么,就不肯陪着我呢。”

“为什么,就不肯留下来呢。”

“为什么,你的心,不属于我啊?”

他盯着时雨的眼睛,专注的,没有躲闪的,十分爱恋的盯着。

时雨有些害怕,自己有些舍不得他了……

他啊,真是个可怜的宝藏。

她注意到他的手腕,绯红的伤口一看便知是新割的。

真的是舍不得了啊。

“我喜欢你。”她说。

南宫易也好,南宫轩也好,她都没有这么明确的说出“喜欢”二字,都是模棱两可的示意。

而现在,她是真的对这个家伙有好感。

凌鹤觉得无语,甩袖离开了。

elmer不知道心里什么滋味,他只是望向他处,无聊的打着呵欠,眼中的失落显而易见。

是因为吃了狗粮才这样的吧。

他想着,第一次知道自己这么小气。

一定要改掉才行,毕竟宿主大人要接触的男人可不止这一个。

即便是世界毁灭任务,和异性接触也是必不可少的,狗粮什么的,还是得免疫才行。

呼~

“嗯。”方修没有多余的回应。

只是笑容更温柔了,平静的眼神中出了爱恋还多了不少悦意。

时雨:“你怎么不问问我,有多喜欢?”

方修歪了歪脑袋,眼中划过一抹狡黠:“那么,有多喜欢?”

时雨的声音很小,但总归是兴奋的,她挑了挑眉毛,似乎想到了什么,甜甜笑起来:“你比百辟匕首还要重要。”

方修十分吃惊,她似乎很喜欢匕首,那看来是真的很重要了。

他问:“比扬文重要吗?”

时雨说:“比扬文重要。”

他又问:“比龙鳞重要吗?”

时雨说:“比龙鳞重要,比清刚重要,你是最重要的,是真的宝藏,我喜欢你。”

她确信这就是喜欢,如果可以用三百积分带一个人走的话,江楚和方修,她很难做出选择。

因为这两个人,都是比百辟匕首重要的人。

方修:“那衣服,以后还准备吗?”

时雨表情一顿,别眼神,声音比方才还要低,还要淡。

“要的,晚点吧,现在我想陪着你。”

方修不说话,伏在她身边,看不到神色,只知道他在伤心。

她想去摸他的头发,可惜手臂抬不起来,一用力就痛得厉害,不由自主的发颤,根本控制不了。

于是咬牙坚持一会,又放弃了。

方修的额头压在自己的手背上,闭着眼睛,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只是脑子里闪过小时候的事,那时候母亲还在,白日里还好,晚上就变得奇奇怪怪的,割腕,上吊,翻墙……

他一直都记得她冷漠的眼神,就那么看着他,像是蟒蛇盯着自己的猎物一样。

她被母亲用刀砍过,还好父亲拦着,没砍到他身上,却还是把他吓坏了。

白天的母亲温柔极了,她知道自己晚上的事,白天就竭尽所能去爱护甚至是讨好他。

不过他不需要这样,他知道母亲病了,他不在乎。

后来的一天夜里,母亲死了。

他一直记得她死前的样子。

她是笑着的,很疯狂,也很兴奋,绝望中透露着解脱。

她说,她真的坚持不下去了,红色真好,鲜血的闻到也真好,我已经爱上它们了。

可你是我的儿子啊!我一直都记得的,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有时候,会把你看成坏人……

我,真的害怕。

我明明,是怕死的……

明明,是怕死的……

是怕死的……

尽管如此,她自言自语了半天,后来还是死了。

后来,他遇见了秦纱。

她的笑和母亲很像,可是少了什么,又多了什么。

他有点害怕,不敢上前。

可她真的好温柔。

“烦公子扶我一把,行吗?”

他记得,她是这样说的。

她是才女,她讲的故事,还有她讲故事的样子,都是那么动人。

所以,为什么第一个遇见她的,不是自己?

方修苦恼了很久。

他不想娶一个别人不要的女人。

可惜,抑制不住的想她。

一次又一次的确认过自己的心后,他知道,他喜欢她。

是想要合葬的喜欢,是死了也会带进坟墓里的爱!

时雨不知道说什么,又实在没有力气,没有再表达什么。只是夜里觉得身体僵了,让elmer给她揉了揉。

那时候方修睡着了,就躺在榻上,她的身边。

牵着她的手,一刻也不愿意松开,做梦也怕她离开。

时雨问0923和elmer:如果我没有来的话,受伤的,会是江楚吗?

【女主为主线的话,剧情怎么绕转,都会走到这一步的吧。】

“话是这样说,大有不同也说不定,毕竟宿主大人你,似乎改变了挺多东西。”

……

明清月和她那个狼狈为奸的侍女,怎么样了?

【那个侍女果真临危不,乱处变不惊,被抓到时就不吵不闹,到了方府全程观察着路线,看样子不像是王府的普通侍女。】

之前初见明清月时这侍女就待在她身边,本以为是她的,后来却几次在王府见到,这才明了是王府里的。

不过,明清月和这侍女走的这么近,怕也是有什么交易的。

只是现在,不管她们做什么交易,反正只要是要时雨死,她铁定会配合的。

elmer的指尖抚过她眉梢:“那宿主大人可得做好准备哦~我已经帮她们,逃出来了~”

晨。

方修也不知怎么,昨夜睡得特别死,明明是一点也不累的。

“身体麻不麻?我帮你揉揉。”

时雨摇摇头:“没事,不用了。”

“嗯。”

方修无精打采的点点头,起身离开了。

他没事吧。

【可能是夜里梦见不好的东西,也可能是起床气。】

那两个知道具体地点吗,若是知道,劝劝时间,上午就能到了吧。

elmer:“宿主大人还真是一点念想都不给男二留啊,我真觉得,他是男主还差不多。”

若真要她来决定男主男配,她还真看不上南宫易那样轻易喜欢上替代品的。

性子方面也不喜欢。

男主的话,还是方修比较好。

南宫轩,他还是适合当一个知己,男二的话,他拿上也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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