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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初闻重吾(1 / 1)

秦天正话中的意思很明白。

修仙之人,除去天赋、苦修之外,还有一种东西必不可少!

那就是机缘!

机缘,也是自身实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机会非常渺茫,但必须相信在茫茫的修仙界之中,各种神奇的事情都是存在的,可以说,没有你想不到的,只有你做不到的。只要你肯去与天抗争,抗命,那么一定会有翻身之日的。韩前辈的事迹告诉我们,废材其实和天才之间,不过只是一步之遥。但这一步,却是要付出一生的努力去跨越!

“以你的心性,爷爷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

“姓韩?难道是…他?”

在天风城,秦风看过无数的古籍,秦天正一说此人,秦风想起起这么一个人来。他从俗世的一个门派走出,以五属性杂玄根的废材资质,一路艰辛,最终站在了整个修仙界的最顶点。滞留千年之后,最终破界而去。但这样的人,简直是亿中无一啊,没有莫大的机缘,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爷爷,你不是在故意安慰我吧!”

秦风双眼一翻,怎么看着秦天正的笑容里,都带着哄骗小孩的意思。

秦天正尴尬地笑了笑,拍了拍秦风的头,哈哈道:“小子,不努力过,怎么会知道结果呢?说不定你就是下一个韩老魔呢。好歹,你还有三色均衡的玄根作为垫底呢,只要想办法平衡了土、水两色属性,再经过一段时间的融合变异,那天玄根就成了。再者,即便是不能转化为天玄根,你的五色杂玄根总算是让你有了继续修炼下去的资本。有机会,总比没有机会强吧!”

秦风无语。

虽然爷爷说的很有道理,但两世为人的秦风,可不是一个容易糊弄的小屁孩。

这爷爷也太能忽悠人了吧!

也不怪爷爷,要是爷爷知道自己有了变异蛇魂,八成会立刻改口,说这五色杂玄根算个屁啊?修个毛啊?那么累,那么苦,怎么能赶上秦家的血脉之魂呢?

定然会把血脉之魂吹的天花乱坠,把玄根之流贬入地狱。

在心中好一个腹诽之后,秦风差点笑出声来。

不过爷爷的良苦用心,秦风还是心领了,故而表面上也装作很受鼓舞的激动样子。

看到秦风开心的脸色,秦天正终于吁了一口气。

然后又在秦风愕然的目光之下,拿出一封信来。神秘兮兮地塞给了秦风。

“爷爷,这又是什么?”

“哦,一封信!”

“信?写给谁的?”

秦天正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沉吟片刻,才回答道:“我年轻的时候,有一个蜀剑山的老朋友,她的资质可是比我好多了,现在至少也是一个地罡境的强者了吧。眼看就要到蜀剑山十年一次的开山大会了,你拿着这封信,去找她老人家,央求一下,让她收你为徒吧。

“蜀剑山?开山大会?”

“恩,说白了,就是收徒大会!”

“爷爷,开山大会我去参加就是了,为何还要给我一封信?莫非?您这是让我走…后门?不是吧,我的资质真就差到这一步了,居然需要托裙带关系才能拜入蜀剑山?”

“臭小子,我可没这么说哈!”

秦天正老脸一红,咳了一声,讪讪道:“我还有事,你收拾一下,择日启程出发吧!”

说完,秦天正便催秦风离开。

秦风还没走出门外,突然想起一事,捏了捏鼻子,踌躇片刻,还是开口道:“爷爷,帮我去一趟霍家,霍思燕那门亲事,帮我…回了吧!”说到最后,秦风的声音越发转小,明显底气有点不足。

秦风底气不足,是因为昨晚干了点坏事。

但听在秦天正的耳朵里,却理解成秦风是心里受伤了。

“霍家?哼!”

秦天正眼中寒芒一闪,满脸的怒意,开口道“放心好了,亲事我会帮你回掉,但是霍家,也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秦天正说话的时候,气势突然暴涨起来,仿佛在这一刻,又从慈祥的爷爷,回到了那个铁血手腕的秦家家主。

从爷爷屋内走出以后,秦风边走边思考着。

没想到,自己还有一个五属性的杂玄根,这倒算是一个意外之喜了。虽然是一个最次的玄根,但总比没有好吧。至于爷爷跟自己说的玄根转化什么的,秦风信倒是信,因为秦风的血脉之魂就发生过变异。所以,玄根转化,秦风虽然信其有,但并未放在心上,毕竟这几率实在是太低太低了。

况且自己有了变异的血脉之魂,玄根啥的,自然就不是太感兴趣了。

不过,爷爷的一封信,倒是为自己的外出历练,提供了一个不错的选择。说实在的,秦风对蜀剑山的印象十分之好,当然,八成以上的原因,是因为展白的缘故。

蜀剑山,云启国仙派正道魁首,正义的代言人。

最主要的是,剑仙能够御空飞行这一点,对秦风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

现在自己虽然进阶到了人罡境,但还是不能飞,这要出去行走天下,行侠仗义,没有一派拉风的形象,怎么对得起自己啊?

越想秦风心里越是痒痒。

可是,霍思燕貌似也在蜀剑山了,自己跟她那点纠缠不清的破事…

“唉!~”

深深地叹了口气,秦风又有些犹豫起来,倒不是怕,而是到底该如何面对霍思燕,秦风还没有想好。

“去,还是不去?”

心里纠结无比的时候,自己右手的手心处,突然鼓出一只血红的妖目来,眼球转动了几下之后,眨着眼睛对秦风说道:“小家伙,云启国的蜀剑山我倒是听赤尸偶然提起过,虽然那个门派的实力在青玄东域勉强只能算是个二流,但是在门派之内的葬剑山上,却是有一些品质还算不错的宝剑,而且,我以前的一个老冤家很可能也埋剑于此,虽然只是一个推测,但依我之见,你还是值得为它走一趟的。”

天妖血岐棺,秦风已经成功将它收服。

秦风采用的是邪殿内壁画上所记载的血符锁妖的上古法门,认主天妖血岐棺的。而认主之后,这口棺材便可以随意地收纳入自己的体内了。

这家伙也确邪的,总喜欢在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鼓出一只眼睛,让秦风很是郁闷,却又管不住。

这件事,秦风与天妖商量了好几次,最终在秦风强烈的抗议之下,双方达成一致。

你爱鼓哪就鼓哪吧,只要不在中腿末端鼓出来就好了…

“天妖的老冤家?”

秦风一愣,旋即看向天妖,这天妖活了多少岁月了,恐怕都老的掉渣渣了吧,他说的老冤家,肯定不是一个人了。

“没错,一个很有意思的家伙!”

说到这里,天妖语气一顿,似乎是在追忆着什么,眨了眨妖目,自语道:“我记得,它的名字叫重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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