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为原本力量悬殊过大,虽然叛军的人多,但是大多都是一盘散沙,一看到前线阵地崩溃,后面的人马上就撤退,一时间跑的跑逃的逃,正所谓树倒猢狲散,大概也就是这样了吧!
战斗比我开始想象的要顺利好多,这倒没什么可担心的,因为本来敌我的态势对比就非常强,他们太弱,跟我们作战时几乎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原定计划要打到半夜的战斗,没成想到十几分钟,他们的城防阵地就被我们攻破了,我们很顺利的进去。
大家开始继续向里面进攻,继续清扫残敌,但是我是有目标的,直接找上了马修斯所在的办公室,不管怎么样,先抓住他在说,就算他要反咬我一口,好歹也有詹姆斯给我作证。
下了车之后,这一路上的战斗,我跟特警大哥都是在一块的。
我看到了詹姆斯,立马跑过去。
我关掉了通话器,低声的对詹姆斯说:“记得那封信吗?”
“你是说?要去找马修斯?现在?”詹姆斯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
“我这边暂时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件事情,我值能一个人过去,你可以帮我么?”我望着詹姆斯说。
我们两个边走边说,其他人都是全心思扑在搜找叛军的事情上,俘虏的俘虏,歼灭的歼灭。
詹姆斯看着我想了想:“帮是肯定会帮你的,这也不仅仅是你的事情,这事里也有我,而且,这件事应该远没有这么简单,所以不能告诉太多人也是对的!”
“好!那就走!”听他这么说,我倒放心了,对他说:“事不宜迟!”
“等等,我可以叫两个我可以信任的兄弟,好歹多几个人,多个帮手不会错的。”詹姆斯一把拉住我,说道。
“也对!那样更好!”我说。
我仔细想了想,也是,虽然叛军的实力,我们也看到了,但不能说这里所有人都是废物吧?至少马修斯肯定不会在自己的守卫中挑选几个没用的,那就是拿自己的命,开玩笑了。
由于我们这次是突袭,没有任何前兆。而且,策划了这么多天,这才开始行动,并且,我们的两支先头的装甲部队已经包围了这座城市,叛军可以说是一只鸟都飞不出去。
所以我才肯定,马修斯肯定能抓得住,只要能抓住,詹姆斯就有超过一百种办法让他开口。S.A.S可不是吃素的,在获取情报这方面,当然不会弱了,这在以前玩电子游戏的时候就有领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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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办法是有办法,那些手法,我也大多知道一些,倒是看起来简单,当我亲身只见过之后,就不觉得那只是残酷而已,更多的是内心的承受力,如果内心的承受力一般的话,那就不仅仅是让自己的敌人丧命,还有可能让自己一蹶不振。
我们总共五个人的小队,悄无声息的脱离了大部队,几乎没什么人发现我们。
我跟詹姆斯都知道那座大楼的位置,我们要迅速的赶到那里,免的大部队到了之后,把马修斯抓走,反而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