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小明,我大概是做了一件好事,做完后我就有点后悔了。
我看着面前的狐狸,这只狐狸大爷似的坐在我床上,刚才发表了想让我给它去找吃的东西的想法。它是真的没有一点受害人还没出贼窝的自觉,我忍不住在它脑子上安上脑残两字儿。
觉得这狐狸天真无邪当初的我真是太天真无邪了。
在洪荒混了这么多年,见死不救的事我没做一千也做了八百了,大概已经算不上什么好人,只是偶尔还会发发善心,但目的都是为了自己。既然我不是好人,脾气也非顶好,我为什么要听这狐狸的话,我为什么要把这狐狸当大爷?
没道理嘛!
于是,我没有理这只狐狸。
我来这都没吃过肉,想让我找肉给它吃?开什么玩笑,没把它吃了我已经算是仁慈了。
这天晚上我睡得不是很好,总感觉被什么东西压着,我睡到半夜睁开眼睛,还真发现自己被压着。那是伪天真无邪的男狐狸死皮赖脸的压在我身上,虽说它看起来个子娇小,但年岁绝对不小了,那种量也绝对比一个成年男人还要重。
今天抱着的时候还没发现,现在睡着,那重量几乎把我那本来就没几两肉的小肚子给压的凹进去。
我一手把这狐狸推开,狐狸睡着的时候都非常精,蹭蹭的又爬了上来。
要不是知道洪荒世界没有男女之别,我都要怀疑它这是在占我便宜。
身为洪荒第一“美人”,我必须要有一种随时面对对我一见钟情的人的自觉,但我一点也不喜欢我的对象是一只狐狸,我再次无情的把它推开了。这次我推得比较彻底,我把它推到了我的床底下。
等狐狸完全无法再对我的肚子造成威胁的时候,我终于能安心的再次睡下。
次日早上,赢鱼又来了,我才刚刚睁开惺忪的睡眼。
我手腕上挂着装着姨妈巾的袋子,我家宝贝蛋就放在里面。现在我已经恢复了属于人类的洗漱习惯,因为知道赢鱼是个姑娘,我用起它来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赢鱼近几个月一直没有放弃“摸蛋”的目标。
没放弃是一回事,摸不摸得到就是另一会事了。
赢鱼带着我去了它“家”门口,我扑通一下就跳下了水洗脸漱口。这里是上游,没有比这里最干净可食用的水了,虽然赢鱼也住在这里。我让赢鱼给我把风,我要在这里洗澡。
我妈在我小时候后带着我在一个澡盆子里洗澡呢,对于带着两颗蛋一起洗澡这件事我一点压力都没有。我那时候都一两岁了还和妈妈一起洗,它们顶多还算在妈妈肚子里,和妈妈一起洗澡有什么。
我脱下身上的法衣,一套睡衣,一套内衣裤。手腕上还挂着我儿子,我自由的带着它们在水里游泳,我的衣服就飘在我面前不会下沉甚至还防水不会变湿,实在太特么好用了。
我游泳完,刚穿上不会脏不会湿的内衣裤,就见赢鱼啪哒着翅膀过来,冲着水里惊叫。立刻,水就翻涌了起来,冲出一道冲天水柱,水柱上冲出了一个一身狼狈的白衣成年男子。
我:“……”
水柱一落下来,男子就被重重的拍到了水面上,此时我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穿上睡衣游过去,拖住男人的头发,将人往岸上拖。
就算是洪荒世界,也有男女之分,当然,这些男女并不能被称之为人。虽然不是人,但长相却一样。也许后来出现的人类就是女娲照着这种人型捏的,我现在没空想得这么多,满脑子把白衣男弄死的一百零八种方法。
很快男人就被我拖上了岸,他在水里被淹得非常狼狈。白色的衣服显然没有防水的功能,现在都紧紧的粘在他精壮的身体上。
我想到了什么,眸光一转,冷声道:“死狐狸,你看到了什么。”
男人眨巴下眼,尽力的装着无辜。
如果他是以狐狸的状态这么做可能还会有点可怜兮兮的味道,可是他的人型是这么的人高马大,身材好到现代那些外国模特根本就没法比,装可怜?没用。我一脚踹在他身上,威胁道:“变回原型!”
白衣男子显然知道变回原型没好果子吃,死活不肯。
“本来不想这么早对付你,但你竟然这么找死,我就成全你。”我抬起男人的脑袋,用自己的细胳膊从后面勒住他的脖子,死命勒。
“等……等!”
男人终于喘息着开口,哭丧着脸道:“只有水下的结界最弱,我不就是想回家嘛,谁知道你一大早就跑来水里沐浴。”
我再用力勒了他一下:“娘们唧唧的,不准撒娇。”
“你还是不是女子?!”白衣男大叫:“你既然救了本少爷,为什么不让本少爷走?!这是什么道理?!”
“跟我讲道理?你是看我这边好欺负才对!”我哼哼着冷笑,把男人的脑子重重的扔在地上。
顿了顿,我蹲在摔到地上的男人身边,低头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
“有件事你大概不知道,就连穷奇也打不过我,你挑错对手了。”
白衣男:“……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
我伸手拍了他耳朵一下:“从我抱你回来的时候看到你看我那个眼神我就知道,你这只狐狸气量很小,跟穷奇也差不了多少。我就算救了你的命,你必定也会怀恨在心,让你回去,让你找人来攻打这里吗?昨天晚上折腾得很好玩吗?”
要不是我依旧起得这么早来到了水里,估计他就跑了。
白衣男:“你这算救我?你救我还把我两条尾巴弄没了?要真心救我就应该让我完整的来再完整的走。”
“你是不是脑残?”
白衣男:“?”
“你不明白自己的地位是食物?你跟要吃你的人谈条件还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样子,你没毛病吧?”
在这洪荒,可没多少赢鱼这样可爱的小伙伴,这只狐狸看来是真的不能放过了。虽然抓它不是出自我的真心,但如果它真的为我们娘三带来危险……
我眼睛慢慢眯了起来,表情变得非常温柔。
“赢鱼,我们带他回去。”
“吾王伤重未好,不如让我把他带回给大王。”赢鱼跟我建议道。
在赢鱼心里,穷奇就是天上地下最厉害,它最崇拜最伟大的王,什么事都以穷奇为优先,忠诚得不得了。就是我这个朋友,也得靠边站。
“既然这狐狸已经记下了我的仇,就算我最开始无意抓它,此时为了这罪名,也不得不干脆坐实了。放心,我不会独占的。”我笑得特别温柔,拉起了倒在地上的白衣男子。
在一米五二的我面前,白衣男子和穷奇一样高大,手掌骨节大了我一倍,我的手跟他拉在一起的时候非常小看起来非常脆弱细嫩。白衣男被我拉起来后,用诡异的眼神看着我。
“你要这样带我回去?”他一副你没病吧的模样,想办法甩开我的手。赢鱼立刻再他头顶上发了一次大水,把他冲得不分东南西北。而我虽然站在他旁边,却没有沾到。
“只是发水难道本少爷会怕!”他甩了甩头,企图甩我一脸水,显然他很快就失败了,我身上发出了金光,把他的一切“攻击”都反弹了回去。我强行以略娇小的身体拉着一个高大的男人回了自己的窝。
在男人震惊的发现自己竟然被一道古怪的金光粘住挣扎不脱时,他已经被我拉了回来。
到了自家窝里,我就找着凳子坐好了,看着站在我面前的男人:“把你的尾巴全部留下。赢鱼,你把他的身体带给穷奇。”
面临着被分尸的危险的狐狸脸色非常不好,他撞头就朝外走,可赢鱼就拦在那里。
一只九尾狐难道会打不过一条鱼?这是不可能的事!他正欲动手,外面却突然慢慢走来一个红衣男子。一只九尾狐显然是打不过穷奇,于是他退到了我身边,一脸讨好的看着我。
“混沌来了。”穷奇劈头开口:“你与我一道迎战。”
我我为什么要跟妖魔打战!?我特么拿一包姨妈巾去帮一个反派打另一个反派?
我的目地并不是征服洪荒世界称霸洪荒好吗!我只是想单纯的养两个蛋而已!
“为了我的孩子,我不能。”
“本王吃了混沌,自然会让你好好养你的两个小崽子。并且不再打吃它们的主意,或许你让我吃了它们再去跟混沌打,或者是让我吃了这只狐狸。”穷奇不把我的拒绝放在眼里,态度十分讨厌。
穷奇一口一个吃的蹦出来,让白狐狸脸色更难看了。
“……本少爷跟你去打。”他委屈的开口。
穷奇终于正眼看他:“你跟混沌是什么关系,想给他送口粮。”
“难道本少爷就是被吃的命吗?!”
我终于插话:“难道你不是吗?算了,让这只狐狸走吧,我跟你去打。”
穷奇转回头来:“你的脑子被这只狐狸吃了?”
无差别毒舌攻击!
“我嫌这只要命的狐狸麻烦,吃了它麻烦,放过它也麻烦,带着它搞不好还要起坏心拖后腿,反正我在你这条船上是下不来了。虽然可以选择吃了它,但连我都不想吃这种东西,你想吃?”
一副很嫌弃很嫌弃的口吻。
白狐狸很伤心,智商都被狗给吃了:“我有那么难吃吗!走走走,不就是打架。”
我轻轻笑了笑,带头走了出去。
白狐狸跟在了我身后,竟然也没想趁机走。
穷奇走到我身边,突然我内心响起了一道磁性的男性嗓音。
“故意的?”
我想了想,试探的在心里回了一句:“打手比食物有用,还是说你想先吃饭再打架?还是在吃饭的时候被打?”
虽然是一副要去打架的样子,但是,为了我的儿女,一看情况不对我可是会立刻脚底抹油。
到时候,就让穷奇与狐狸跟混沌相爱相杀吧,对于这些妖兽,显然不能太有善心。他们越乱越好,我好走得干净。走出我家门口后,我分别为身边的一红一白在内心点了两颗蜡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