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路说着,把狗拖进寮,好得人们在灯光下看过饱。
“黄毛狗来的。”淡锋说道,“一黄二黑三花四白。兵佬好手势,一拖就拖个一等货回来。”
柳天忠上前踢了踢,抓着尾巴提了提,说:“好家伙,有六七十斤重哩。”
“这是谁家的狗呢?我看着有点脸熟,只是一时想不起。”广土无话找话说道。
“管它是谁家的,我又不偷,又不抢。怕他干啥?”淡路把狗踹了一脚,说道。
“不就是。”淡锋和应了一句,“管他娘的,咱们架起火,把它烧了煮一镬,吃个通宵。到明早,吃不了的,往河里一倒,了事一宗。要是有人问起,咱也是一问三不知,不就行了?”
“对,”柳天忠说着,吃了一块鸡肉,边吃边说,“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心动不如立即行动。来,等我烧水打理它。”柳天忠拿起水勺,把镬头里原计划煮青菜且已经放了盐油的正在沸腾的汤水,用镬铲一铲两铲的舀上勺,泼出寮外,回头给镬头加了半镬水。吩咐,“加火!——我们先吃一点,等一会水热了,再给狗拔毛。”
“这好像是支书家的狗哩。”广土那个混蛋,好像关注狗的来历,比快要吃到狗肉更感兴趣。只见他绕着死狗转了转,扯扯狗脖子的狗颈圈,像发现新大陆狗样兴奋,指着狗圈,说:“真是支书家的哩。你们看,这狗颈圈就能说明……”
“丢他妈的,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柳天忠对广土的这种行为,大为不满,忍不住骂了两句。“要不……你屁颠屁颠的跑去告诉那鸡蛋,就说他的发瘟狗在这里。——我们药了来,正准备煮了吃呢?……混帐东西!都不像个后生的作为!你不出声,别人也不会把你当哑巴看待!……支书的家的,支书家的!——我就要吃了他妈的支书家的。我一直在想吃呢。总是找不到机会。好了,这回天遂人心,机会难得。还支书家的支书家的!再这样说,看我不揍你!”
“是董胡声的,”厉有成说,他一看那狗的毛色就知道了。上下三村,方圆数里,就董胡声养了这么一种狗,纯黄色的毛,长长的嘴筒,三角眼,体长个大,打架是个狠角色。正如董胡声统治着这条村子一样。这条狗东西也统治着整条村子的狗,达到打遍村下无敌手的超出神入化的最高境界。——主因是打得过它的,不是先后被药死,就是莫名失踪。——厉有成家本来也养有一条在家抓鼠,出外猎鹰的良犬。在一次与董胡声家的狗争狗与狗之间的交配权时,赢了,却输了狗命。厉有成家的良犬是被董胡声的次子董高当众棒打的,理由铿锵有力:这狗东西在学校这样的公众地方进行这种不雅行为,有伤风化,严重影响下一代教育,作为人类的工程师,负有立即清除的不可推卸之责任。厉有成的那条狗因此死得很出名。董高是用棍子从正在进行狗配进行曲的两条狗中间把两条狗都高高抬起,然后才棒杀的。两条被棒杀的可怜狗,死后还被用绳子吊在学校操场的球篮板的吊环下示众三天。事件经过孩童之口,传得沸沸扬扬,描得有声有色。厉有成当时就想拿刀把那个工程师给宰了。但想到有伤风化,也就不得不把一腔热血按下,化作龙卷风一阵过,事件也就不了了之,最后归结于偃旗息鼓了。
“拖都拖回了,怕个屁!不就是条狗吗?吃了再作打算。”厉有成淡淡的说道。过了一会,又说,“这么大的一个,大家弄干净一点。待会都到河边待弄去,要得的就要,不要的统统扔进河里,让它随水去。千万不留任何手尾。正所谓吃人的长,拿人的短。要是有人问起,就说是截到盗狗贼的,看他也奈何不了什么。要不,尽量不提起。吃了完了。”
“这才是人话哩。”淡锋说道。
“一餐也吃不了。”阿木说。
“一餐吃不了,留待第二餐吃,”淡锋说,“复火狗好哩。”
众人借着灯光,就着夜色。草草吃过几块鸡肉,咬几口糕点。淡锋也放下他的烧酒,捋手捋脚的忙前忙后。
“我再去弄些青菜回来。”淡路说。说着拿起寮里的一个空袋子,消失在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