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扑中文)徐承墨站在窗前,看着远处,连上天也无法猜透他的心思。
夜已经很沉了,满城的灯火如倒映在地上的繁星,万家灯火也不能暖了他的眼。他的眉蹙得很深,一双眸子冰寒幽冷,如雪域高原上的狼王,目光融入夜色之中,如搜寻猎物的猛兽,或许这样的他才是真实的,这才是他的本性。
苏茉醒转过来,只觉得这一觉好似睡了一个轮回,她想撑起身子,却有些无力,手摸索着去拿手机,一时没拿稳,手机从床头柜上滑下来,掉在了地上,发出哐当的声响。
徐承墨听到声音,推开门走了进来,见苏茉从床上够下身子去捡地上的手机,他上前两步,止住她,道:“我来吧!”
苏茉也不去管了,她躺回床上,问道:“几点了?”
“十点!”徐承墨将手机递还给她,果然见她眼中闪过一丝懊恼,明知她是因为错过了和严老约好的时间,也依旧不动声色。
苏茉接过手机,打开来看,屏幕上数个未接电话,全部都是严国忠打来的,手机被设置成了静音,难怪没有听到。只是,自己怎么睡得这么死了?从五岁开始练功,一直到现在,不管头一天睡得有多晚,从来都是在早上六点起来,不曾耽搁过一天。今天倒好,直接睡到了十点。
“我怎么睡得这么晚了?”苏茉不想动脑子,直接问徐承墨。
“你的手,伤势很重,我给你上了药。”徐承墨在床边坐了下来,接着问:“饿了吗?”
“嗯!”苏茉应了一声,眼望着房顶灯,有心想埋怨他,却又说不出口,她貌似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就不曾对他起防备之心吧?她第一次遇到他,就带他去找老道士治伤;她去夜猎野猪时,把自己的后背露在他的面前,当日那一枪,若他不是对着野猪开,而是对着她的后背,她是逃不开的;她在他这里安睡过多少个晚上?他在房外,她在房内;这一次更好,她直接被他给药得醒不来了。
而他,也是如此,他是个军人。第一次见面,他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在她的面前;夜猎野猪的时候,她走在前面,他走在后面,不问她要带他去哪里,跟着她的脚步一步一步地走;他带她到自己的公寓里,从不在她面前设防,他的伤口,任由她处理,从来不问她给他上的是什么药,也任由她把他药倒。
原来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走了这么远。
“这次,你跟我们一起去吗?”苏茉端过床边的温水喝了一口,才觉得身上有了力气。
“嗯。”换成徐承墨淡淡地应了一声,他接过苏茉喝空了的杯子,从床上起身来,边往外走,边道,“起来吧,早餐已经凉了。”
“那就和中午饭一起吃好了。”苏茉在床上伸了个懒腰,想到严国忠是不是等急了,正要坐起身来,手机再次响了,这次又是严国忠打来的。
“苏小姐,现在可以走了吗?那边打来电话,罗盘已经镇压不住那煞气了,我怕泄露出来,旁边村子里的人都保不住了。”
听严国忠说话的语气,他应该是在电话那头急得要跳脚了,又不好责备苏茉,真是左右为难。
苏茉醒来没多大一会儿,起床气犹存,没好气地道:“那您先走啊。”
“哎呀,我要能先走我不先走了?”严国忠气急之下,说了实话。
他原先有些依仗徐承墨,后来徐承墨不去,他把苏茉拉下水的原因,无外乎是因为,他就算去了,把整个江市玄学会都带去了,也是于事无补。风水从上古流传下来,世事颠破,留存于世的传承,已经所存无几了。那墓地出事之后,已经前后去了几波人了,都拿那墓地没有办法,就算知道生门在哪里,也无人敢进去。
那里面,必定是一个很强大的阵法,没有十足的把握,谁也不敢贸然进去送死。
“那你就等着吧!”
苏茉扔下这句话,正要挂电话,严国忠在电话那端讲起了大道理来,“苏小姐,那附近还有好几个村子呢,也有上千的人口,别人不知道染了阴煞是什么下场,你还不知道吗?上天有好生之德,你不说别的,好歹也要看重那上千人的性命吧?”
“那些人我认识吗?上天有好生之德,那是上天,我又不是。你要再啰嗦,我还不去了……”
苏茉正恼怒呢,一只手伸到她面前,苏茉抬起头,见徐承墨黑沉着脸,她把手机给了徐承墨。只见他转了个身,走到窗边,低沉好听的嗓音说出来的话却像是夹着冰刀子,“严国忠,活了半辈子,活得不耐烦了吗?”
苏茉不知道那边发生了什么事,只看到徐承墨说完这句话之后,没有再说别的话,手机也被关了,他走了过来,拿起床边的衣服拎起来递给苏茉,“要我帮你穿?”
他跟吃了火药似的,苏茉摇了摇头,有些受不了他这低气压,伸出双臂,一把抱住徐承墨。徐承墨顿时,全身一僵,差点闪身逃走。苏茉坐在床上,这么环臂一抱,正好抱着他的腰,她的头靠在他的身上,只略微高出他的小腹一点,她的脸压在他的小腹处,徐承墨只觉得一股火热从下往上窜去。
感觉到某一处的不安分,徐承墨忙顺势坐下来,苏茉也不得不松了手,从他的手里接过衣服,从床上下来,进了衣帽间。
徐承墨松了一口气,他不是这么没有自控力的人,可刚才,真的是差点就出丑了。他在床上坐了一会儿,平息片刻,方才起身叠好了被子,出去为苏茉热早餐。
两人吃完早餐出去,已经是十一点了,严国忠等在小区外面的马路边上,少说也等了四五个小时了。看到徐承墨的车出来,他忙下车来,上前鞠躬赔礼,五十多岁的老人了,在徐承墨面前跟孙子似的,苏茉也有些看不下去,说了两句客套话,便一起出发。
从江市到宜市,并不算远,但那处古墓并不在宜市,而是宜市与神农原始林区之间的深山里。徐承墨应该是早就知道那地儿,他的路虎性能比严国忠的那台别克商务车要好多了,一直跑在前面。苏茉在车上打了个盹儿,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宜市。猫扑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