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汴京繁华(1 / 1)

()迷雾津行走在汴京城的大街之上。三天前她从那高崖之上下来,才知道那是中原第一名山,华山之巅。她下了华山,一路寻思着怎生将天下弄乱,越乱越好,想来想去,觉得中原宋国,是天下的中心,如果宋国乱起来,那么其他的国家定然会群起并进,都来攻打宋国,等到宋国一完蛋,其他几国为你争我夺,定然又会是乱糟糟的一团。而要弄乱宋国,那最好的法子,无疑是从大宋皇帝入手,所以她便一路来到了汴京城。

汴京城又名开封,是大宋的京城所在。开封城位于黄河之边,黄河在此处的河段因为泥沙淤积,河床增高,河堤甚至高过了开封城墙,有悬河、地上河之称。而著名的开封铁塔,便即位于黄河之岸。

此时正是三月天气,南方太湖一带已是万紫千红,可是开封等北地却还是绿意新发,颇有几分春寒料峭,不过繁华都市的汴京人却已早早地穿上了薄薄的春装,趁着新鲜的绿意方从柳梢头、野垅堆上冒出来的时候,四处访春踏青了。到处都是一行行、一队队的京城学子与华衣女郎结伴而行,笑语连绵不绝于道路,时而赋诗,时而清唱,总之是意兴勃发。几多少年书生,意气方浓,几多富门贵人,挥金掷银,好一派盛世景像。

迷雾津看着那一对对、一双双、一团团、一簇簇的伴侣游客们,心里好生感慨。左右四望,竟只迷雾津是独自一人。但迷雾津身上那无比抢眼的紫红色衣裙式样新颖,衣着暴露,身材婀娜,面上罩着一层薄薄的轻纱,更透露出一股神秘莫测的意味,引得一路上几乎是所有的人都瞪大了眼睛,盯在迷雾津的身上再也移不开。男人痴迷,女人嫉妒。不远处一座小酒楼之上的窗口处,一个衣饰华贵的年青公子呆呆地看着迷雾津如一朵灿烂的云霞飘然而来,早已看得呆了,连手里的酒杯从手里跌落而下,都不知道。

那酒杯正向迷雾津的身上落下,迷雾津轻轻一笑,轻轻地一伸手,便即接过了那酒杯,杯中的酒中本来在空中便即洒落出来,可是在迷雾津不着痕迹的精神力量的控制之下,一滴滴的酒水从空中又复落到了酒杯之中,一滴不漏。

迷雾津接着酒杯,紫红色的衣袖似是有意无意地从手臂之上滑开,露出一段皓然如雪一般的纤细手臂。迷雾津侧着头向上看了一眼,似是有意,又像是无意的,对着那失神的年青公子轻轻一笑,银铃一般的笑声响起:“公子,多谢赐酒!”

那年青公子刚刚回过神来,被迷雾津的那一眼一瞧,立即又陷进了迷迷糊糊的状态之中,只知道“啊?啊?哦!哦!”地发着全然没有任何意义的音节。

迷雾津微微笑着,轻轻一仰头,轻悠悠地将那杯酒倒入了她那无比诱人的樱桃小口中。她一仰头之机,楼上的年青公子恰好可以欣赏到她那无比白晰滑腻又细长如天鹅一般的脖颈。迷雾津将酒一饮而尽,向那年青公子笑了笑,抬手一掷,酒杯便即飞了起来,刚好落到了那个年青公子的手中,然后向着那年青公子迷人地一笑,然后便飘然而去。

那年青公子等迷雾津走了好远,这才回过神来,一看手里的酒杯,只见酒杯边缘有一个若有若无的吻痕,他痴迷地举起酒杯到鼻端,轻轻一嗅,似乎还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奇特香气。便在这时,旁边走过来一个像貌甚是怪异的年青男子,到了那华服公子身边一行礼,低声在那华服公子耳际轻声道:“皇上,高丽使者金蝉筝公主在软红楼设下酒宴,邀请皇上过去。”这人说话甚是甚是尖细,原来却是一个太监。

那年青的华服公子,正是当今的大宋皇帝,后来的哲宗皇帝赵洵。他听到那太监的话,陡地从痴迷之中警醒过来,他眼里暴射出一缕精光,便随即又隐没不见,他看了看手里的酒杯,想了一会儿,说道:“小李子,你去跟金公主说说,就说朕国事繁忙,今天没时间了,改日再去吧!”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一块洁白的手帕,将那只酒杯仔细地包了起来,然后放在了怀里。

走在远处的迷雾津脸上现出玩味的笑意,嘴里自言自语地说道:“大宋皇帝赵洵?呵呵!”

迷蒙津陡然间止住脚步,讶然地看向街边。街边一个角落里,蜷缩着两个人,都像是叫化子一般灰头土脑,衣衫褴褛,没人会向那两人看上一眼,甚至许多人从这两人身边走过,都不会留意到这里竟然有两个人,粗心一点儿的,甚至会将这当成两团被人扔在这里的烂棉絮。然而迷蒙津以精神力量代替肉眼的作用,将这两人看得清清楚楚。

这是两个女人,而且是长得相当好看的女人,一个大约十**岁,一个才十一二岁。那个十一二岁的女孩身上的生机正在慢慢地流失,而那个十**岁的知道这一状况,心里那强烈的哀伤与痛苦,向外发散开来,如果不是这一股强烈的哀怨,迷蒙津也不能发现这两个人的存在。北国三月,寒意尚浓,这二人又冷又饿,在寒风中慢慢地死却。也许当她们死后好多天,尸体都发臭了,才会有人发现她们曾经存在于这个世上。

迷蒙津走了过去,在她们二人面前停下,定定地看着那个年纪大些的少女。迷蒙津悄然发出一股无影无形的精神力量,透入她的大脑之中,解读她的记忆。她叫桑念柔,那个小些的女孩叫桑青青,两人是姐妹,原本是洛阳地方官的女儿家,因为父亲支持新党,在一次联名上书中签了名,后来反对变法的太皇太后高氏对此事龙颜大怒,将那联名上书中的所牵连到的所有的人贬的贬,杀的杀,流放的流放,革职的革职。而二女的父亲桑朴材虽然为官清廉,一心为民,可是也被痛打五十大板,削去了官职,桑朴材又气又恨,棒伤难愈,在家里躺了半年,一名呜呼。桑家本来就一贫如洗,无甚积蓄,经此大变,更是家徒家壁,只能靠二女的母亲做些女工度日。可不料前些日子洛阳那边大水,洛水之边数万家流离失所,桑家也在其中,桑母被水冲走,再也没了消息,而二女无可奈何,又被人骗,一路挨到了开封,却又衣食无着,冻饿交加,得起病来,弄得二女现在到了这步田地。

迷蒙津心里升起了一股怜悯之情,可是这怜意,也在瞬息间消泯。看到桑念柔娇好的身体,迷蒙津心里又隐隐浮起了一个念头,她蹲下身来,对着桑念柔低声道:“你的妹妹快要死了,你知道吗?”

桑念柔本来神智不清,一听这话,陡地又振作起来,她奋力地张开了眼睛,看着眼前这个美丽绝纶的女人,眼里透出浓浓的悲伤与哀求,她张了张嘴,想要说话,可她此时也将要灯枯油尽,全然发不出一点儿的声音。

迷蒙津知道她想说什么,她脸上露出玩味的笑意,说道:“我可以救你妹妹,甚至可以保证她一生都衣食无忧,幸福快乐,不过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你的身体,你的灵魂,都卖给我,怎么样?”

桑念柔眼里透过一丝犹豫,她不知道这女人是什么意思。如果说是要她出卖**,那么她绝对会很理解,可是灵魂呢?难道灵魂也可以出卖吗?

迷雾津赶紧说道:“你快点儿决定吧!你妹妹已活不过今天了,如果你再犹豫下去,我也不能再救她了。”

桑念柔终于屈服了,点了点头,一滴眼泪从左边的眼角流了出来。

迷雾津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回头随便扯过了一个过路的汉子,抬手丢过去一锭银子,冷声说道:“你如果想要这锭银子,那就好好地听我的话,帮我做事,如果做得好,那就要更多的银子赏给你!”

那个正为没钱买米下锅的汉子陡地被天外飞来的一大锭白银砸得头晕脑胀,听到迷雾津的话,顿时惊醒过来,忙连连点头哈腰,一脸奴才像地说道:“好的,小姐,小的李盛材,谨听小姐的吩咐,从今以后,我便是小姐的奴才,小姐让我做任何事,我都会办得妥妥贴贴的。”

迷雾津甚感满意,心里暗自想道:“银子的魅力还真是无穷啊!”向那李盛材说道:“那好,你先找一家最好的客栈,将这两个姑娘带去,给她们吃饭,再做一身衣服,烧热水洗一洗,总之要将她们弄得像个人样,你明白么?银子我有的是,不怕花钱。”说着,又丢过去一个大大的元宝。

李盛材几乎要被那么大的元宝砸死过去,白花花的光茫晃得他眼睛都眯缝上了,他急忙抱住那一个大元宝,连声说道:“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前面有一家临江阁,是这附近最好的客栈,要不,小的将两位……两位姑娘安排在那里,小姐您看怎么样?”

迷雾津点了点头,说道:“这样很好,你快去,我去再抓点药,随后就来。”

李盛材急忙一手抱一个,带着两个奄奄一息的姑娘向临江阁奔去。迷雾津一边走去,精神力量飞快地探向整个汴京城,顿时之间,几乎是整个汴京城的大小建筑,都明了于心了。本来她的精神力量虽然强大,可是运用远没这般巧妙,可是自从浩然书简融入了她的意识,她便可以动用浩然书简来做这些事。浩然书简探测外界事物,与她所使用的精神力量探测法又有所不同,是将能量转化为一种十分微弱的能量波,一**的能量发出去再反射回来,再经过浩然书简的分析与整理,成为可用的资料。这样使用的能量往往不到原来的千分之一,可是得到的有用信息,却胜过以前百倍,毕竟她以一个人类的大脑,不可能像电脑那样地精准。

在前面三十丈外,有一个银庄,大号聚财,右边五十二丈处,有一个很大的药铺,名叫普善药堂,药品种类齐全。迷雾津便向前走去,到了那聚财银庄,店里的伙计急忙迎上来,说道:“这位小姐,不知道您有什么事?”

迷雾津手腕一翻,手里出现了一颗硕大的红色宝石。这宝石一出现,店里立即便明和了三分,迷雾津将那宝石向那伙计面前一推,淡淡地说道:“我要卖这颗宝石,作价七百万两,你们看着办吧!”

那伙计吓了一跳,正要说:“什么宝石值得七百万两?”伸手一接那宝石,顿时吓了一大跳,只感到那宝石便如一块烧红了的铁,热浪滚滚,手还没挨到那宝石,便即感到烫得受不了。那伙计吓了一大跳,忙不迭地缩手,急忙道:“小姐请稍候,此事小的做不了主,还得请敝号掌柜的前来。”

迷雾津点了点头,知道这伙计当不了家,说道:“你快去快回。”那伙计急忙奔到后院,过不片刻,掌柜的出来了,这掌柜的毕竟见多识广,远远地一看,还没走近,立马又返身急奔而回,口中一边大叫道:“这事小的做不了主,还得请敝号东家前来做主。”

又过片刻间,那店里的东家也急急忙忙地随着掌柜的与伙计奔来,那东家是一个大胖子,跑得气喘吁吁的,到了近处,看着那颗红宝石,眼睛顿时大了一倍,险些从眼眶里蹦了出来,急忙向伙计叫道:“快关门!快关门!”

那伙计一关门,店里没了光源,可是迷雾津手掌之上那颗红宝石却放射出灼灼红光,射出三丈开外,将整个店里都映照得一片通红,便像是着了火似的,好不惊人。而且店里温度越来越高,渐渐地变得像是盛夏天气了。

那东家、掌柜的、伙计三人都啧啧赞叹不已,东家只知道这是一样宝物,却不知道究竟是何物,向掌柜的说道:“先生你看这是何宝物?”那掌柜的沉吟道:“这个……前人屡屡传言,说世上有一种火玉,能放出极高的温度,可使坚冰融化,不过这却又不大像,火玉可不能放射这样强烈的光茫,夜明珠虽然放光,却又不能如此热气袭人,我见识各种宝物,却也从没见过这样罕见罕闻的绝代珍奇。”

迷雾津突然开口说道:“你们没见过,那自然不是什么怪事,这是产于三万尺地底深处的火灵晶钻,生于地心火焰之中,吸纳上万年的地心火焰,力量强大无比,纵然是仙人,见到这样的宝物也会眼馋,这样的宝物在上万年之前,曾是修仙者必备的灵物,能被找到的,早已被各力量仙神搜罗一空,如今世间,除了我手上,再没有其他的人拥有了。”

三人感到震骇不已,掌柜的不禁疑惑说道:“既然是如此稀有之物,为何小姐不好生珍藏,却要卖掉?要知道如此宝物,价值远远不止七百万两白银,纵然是将整个天下分一半出来,也未必抵得上这颗宝石的真正价值。”

迷雾津点头笑道:“这个我自然明白,不过我既然能弄到一颗,自然也能弄到两颗,三颗,这样的宝石虽好,可是一多,也就不值什么钱了。我并不想要特别多的钱,七百万两已足够我使用,余下的宝石我会自行珍藏,再说,我要价太高,世间还有什么人能买得起呢?”

此时这三人已将迷雾津当真了活神仙一般的人物,这宝石神仙都想要,却找不到,偏生她得到了!那她的本领岂不是比神仙还大得多?东家点头道:“小姐果然心机如神。敝号恰好有七百万两,要是多了,敝号也拿不出来。不过这样的仙家至宝,纵然是倾家荡产,我也是非买不可!”

迷雾津点了点头,将宝石放在桌上,木质的桌面立即开始冒烟,看得三人心里既是惊骇,又是兴奋,那伙计甚是机灵,急忙找来了一个玉盘,又拿了一柄玉如意,用玉如意拔着那火灵晶石滚进了玉盘之中,玉本来也是一种可以贮纳能量的物质,所以那宝石一入玉盘之中,发射出来的强大热量立即被玉盘所吸收,虽然玉盘不能完全地吸收其中的能量,可是也能降低一些温度,店里果然开始凉快了一些。

三人再看那桌子,上面已烧穿了一个洞,三人都是出了一身的冷汗,当真是好险,如果再晚一点儿,说不定便要起火了。那三人都怪异地看向迷雾津的纤纤玉手,不敢相信地发现,她手掌却是完好无损,连一点被烫红的迹像也没有,看来真是活神仙下凡呐!

掌柜的带着迷雾津到了银库中,说道:“敝号的存银都在这里了,小姐打算怎样运走?”

迷雾津笑了笑,打了一个响指,便见库中一排排的银绽子都倏然消失,片刻之间,整个库房之中只剩下一排排的空架子与空箱子了,整整七百万两白银就此消失无踪。这一情形,又吓了三人一跳,不过三人早已存了“这位小姐是一个活神仙”的想法,对此并非特别惊骇,要是像神仙一样的小姐还要靠肩挑背扛,才能将银子弄走,那才是怪事呢!

三人见迷雾津收完了银子,才恭恭敬敬地送她走出了银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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