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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软化攻势(1 / 1)

天边开始出现红色的朝霞,无边的草原在轻风吹拂下有如温柔的碧波,当第一缕阳光挤破云层,碧波翻起了金浪,无数的野花在阳光下绽放,艳若天边的朝霞。江安义勒住马,陶醉在壮观的美景中。

“可以放开我了吧”,怀中的缇珠挣扎着,江安义醒悟过来,跳下马,将缇珠放了下来。跑了至少三个时辰,人和马都累了,该休息一下了。

江安义昨夜从南门出了王庭,没走多久就拐向西,草原无边无际,虽然是夜间,也不用担心脚下的路。身旁时不时传来马蹄声,应该是乌施大汗派人在跟踪自己。

天亮了,江安义在高处放眼四望,并没有发现人影,那些追踪的人不知藏在何处,而危险感一直没有消失。无意间,江安义抬头看天,见五十丈高的天空中,有一只雄鹰在头顶转圈翱翔。

鹰,江安义想起北漠人会驯鹰,用来打猎、追踪,报送军情,看这鹰划着圈飞翔,分明就是以自己为圆心,显然是在向人报告自己的位置。

江安义奔向马,从马背上取下弓箭。缇珠的手腿都被绑着,此刻坐在草坡边,看到江安义取弓箭想射鹰,讥讽道:“草原上只有射雕手才可能射到雄鹰,敖羽是冰海人送給父王的鹰中之王,你还想射它,不自量力。”

声音又娇又脆,就像不远处的鸟儿鸣叫,婉转动听。江安义微微一笑,看来缇珠居次懂得郑语,而且学问不浅,不自量力用得多好。江安义答应乌施三天后放人,在这三天里,要从缇珠的口中探知北漠大致的地图,要了解漠族人的风俗习惯,这样才有机会化装成大漠人顺利脱逃。

要想从缇珠嘴中探听消息,敌对的关系肯定不行,要改善关系就不能绑住缇珠,而不绑住缇珠就要防止她逃跑,为了打消缇珠逃跑的念头,就看接下来的一箭立威了。

江安义前腿曲,后腿繃,身子后仰,手中弓箭斜指向天。缇珠满脸不屑地道:“别装模作样了,快来給我解开绑绳,我要方便了。”

风,温柔地从耳边吹过,江安义再一次感觉精神飘离而出,周围的一切变得如此清晰,空中那只鹰矫健的雄姿在脑中盘旋,甚至能感觉到风从那张开的翅膀间穿行而过的轻啸。

空中的气流舒缓地压下,那只鹰张开双翅向着箭指的方向滑翔而来,显然它也没有把下面瞄准的弓箭放在心中,在鹰的眼中这么长的距离足够它轻松地避开射来的箭,甚至它可以用自己的双爪抓住箭。

江安义在心中计算着箭和鹰的速度,细微地调整地手中弓的角度,猛一松手,箭如流星般飞出,箭尾的羽毛发出灼烧的臭味,箭身贯注了炙热的真气。

箭,超出了常规速度,显得有点突兀,留給敖羽反应的时间变短了,猛一拍翅,敖羽偏开飞行的方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箭离鹰身已经不远了。敖羽发出一声尖锐的唳叫,探出双爪斜着抓向利箭。

箭虽被牢牢抓住,但余势不减,敖羽被箭带着侧翻了身子,失去了平衡。连连拍打羽翅,恢复平衡后,敖羽松开了箭,发出凄厉的唳叫,双爪被箭身附着的真气烫伤。

敖羽在天空连续发出几声悠长的唳叫后,转而向东飞去,消失在天际。

“天啊,你居然伤到了敖羽。”缇珠睁大了眼睛,看着从空中飘落的几根鹰羽,惊诧地道。

江安义收起弓,疲惫感从心头涌起,刚才那箭花费了不少心神,结果还算差强人意。缓步来到缇珠身边,缇珠用惊恐的眼神打量着眼前的郑人,不算难看的样子,怎么会是从地狱中冒出的魔神。

“居次,我松开你的绑绳,你不要乱跑可好?”江安义边伸手去解绳索边温言道:“刚才那一箭你也看到了,百丈之内你是逃不脱我手中的利箭的。”

绳子被解开,缇珠活动了活动手腿,胀红着脸道:“你背过身去。”

江安义明白,笑着指了指不远处的花丛,那里盛开着红的、黄的、蓝的花朵,足有半人多高。缇珠解决完问题后,透过花丛向江安义处张望了一下,那个郑人还算君子,背着身一动不动。

缇珠悄悄地挪动脚步,往远处溜去,刚迈动两腿,耳边就传来江安义的声音:“居次,不要乱跑喔。”

撅着嘴,缇珠用手拍打着花朵,腿踢踏着草地不情愿地走过来,一屁股坐在草地上,道:“我饿了,有什么吃的?”

江安义也饿了,解开马背上的行囊,里面鼓鼓囊囊装了许多吃食,居然连银壶、银盘、杯子这些食具都有,看来大汗生怕女儿受了委屈。当江安义摆好食物准备开吃时,缇珠不满地道:“没有奶茶,怎么吃东西?”看来这个居次够刁蛮的,难伺候。

不远处有河,江安义取出银壶,又翻出火石生火,水开后沏茶。缇珠坐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江安义忙前忙后,突然笑着道:“你们大郑的男人真能干,连生火、煮茶都会吗?”

朝阳照在缇珠的侧脸上,散发出淡淡的金光,淡蓝的眼眸有如宝石,蓝底粉边的薄纱裙铺展在草地上,就像一朵盛放的鲜花。江安义呆了呆,将手中的奶茶递給缇珠,道:“我是穷苦出身的孩子,自然会的多一些。”

“喔”,缇珠很感兴趣的样子,“給我讲讲你的家人,讲讲大郑吧,我还从未到过大郑呢,听说那里很美。”

“时间不早了,吃过早点我还要逃命呢,居次有兴趣的话我路上跟你讲吧。”江安义大口地吃起东西来,缇珠见江安义并无伤害自己的意思,抿嘴一笑,跟着也吃起东西来。

三十里外,一队人马也停住休息,带队的是大王子昆波,他站在伏鹰尊者身旁,看他小心地往敖羽的爪子上涂着獾油。

“父汗最喜欢敖羽,要不是方便追踪妹子,轻易不让我碰。没想到那小子能伤到他,亏得伤不重,要不然父汗非抽我一顿。接下来不要再让敖羽追踪了,尊者,你说萨都教的国师们还要多久才会赶到。”

伏鹰替敖羽上完伤药,有人接过敖羽,替上蒙上眼罩休息。净过手,伏鹰尊者道:“大王子,扎昭寺远在千里之外,一来一回至少要三天以上。”

昆波扯了扯下巴上的胡子,懊恼地道:“让那些侦骑离江安义远些,别让他发现,等扎昭寺的大师们来了再说。这小子最好不要伤害我妹子,要不然我要亲手剥下他的皮蒙战鼓。”

晚霞在天边涂抹上大片的胭脂,江安义和缇珠勒住马准备休息了。经过一天的交流,江安义和缇珠居次已经有说有笑了,得知江安义被陷害,走投无路才不得不挟迫自己逃命,缇珠表示原谅江安义了。少女真好骗,江安义暗暗鄙视自己,把应付冬儿的手段用在缇珠身上。

篝火燃起,江安义甚至能看到远远的天边透出火光,应该是追踪的漠骑。江安义并不在意,灵觉发散开来,数十丈的风吹草动都能查觉,晚上不怕有人偷袭。而缇珠显然将自己是人质这回事忘了,像一只欢快的小鹿蹦来蹦去帮着江安义抬拣木柴,把被掳当成一次愉快的玩耍。

路上江安义再次露了手箭术,一只膘肥的野兔是今夜的主餐。看着江安义麻利地开膛破肚剥皮,缇珠很是羡慕,身为大汗最喜欢的女儿,她向来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江安义在兔肉上撒上些香料,兔肉在篝火上散发出诱人的香味,缇珠忍不住咽着唾沫,嘀咕着:“真香,还要多久才能吃啊,好饿喔。”说着,还用手揉了揉肚子。

可爱的样子让江安义想起了妍儿,望着缇珠微笑道:“再过会儿,不急,你猴急的样子真像妍儿。”

“妍儿是谁?是你妻子吗?”

“是我妹子,小时候家里穷,根本没有什么好吃的,妍儿又是个小馋猫,有次我和安勇带她到野外烧兔子,她也是这样急不可待。”江安义脑海中泛起妹妹举着芋头当作红烧肉的场景,嘴角露出温柔的笑容。缇珠看着火光里那张微笑的脸,满是柔情,连眉角的那道伤疤似乎也变得好看起来,不知想到了什么,小脸变得通红起来。

边吃烧兔肉,江安义边讲些儿时的趣事,免不了说起弟弟为了让自己读书受尽委曲,妍儿套个竹圈当成手镯,惹得缇珠伤心落泪。听到江安义会编竹器,那精巧的平山竹艺居然始创于他的手中,缇珠啧啧称奇。

吃过饭,缇珠央着江安义用草编了几只小玩艺,在篝火旁玩得开心。江安义铺开皮囊,对着缇珠道:“你今夜就睡在皮囊里,旁边有火,应该不会冷。”

“那你呢?”

“我就在火旁打坐。”

虽然累了一天,但身处敌境,江安义哪敢放心大睡。打坐是最好的方式,既能回复精力又能查听到四周的动静。

钻入皮囊中的缇珠忽闪着眼睛看着江安义在火边调息,忽然冒出一句:“江大哥,你是个好人,我回去后让父汗不要抓你了,你回到郑国以后,记得要带着妍儿来看我。”

江安义没有睁开眼,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看来自己的软化攻势已经奏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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