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飞奴送信(1 / 1)

平日里誊写一篇公文,顶多花一刻钟的功夫,写这封信,她却用了将近一个时辰。

在信的最末,梧桐把问她喜欢什么样款式的喜服,准备将来回去了,给她送一个大惊喜。

“……好怀念那边啊,我好不容易把段位打得那么高,支付宝余额也不知道被谁继承了,我预定的手机都还没来得及收到……哭,不说了,再说写不下了,祝一切安好。”

落款,梧桐。

“呼……”她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之后将信纸叠了又叠,仔仔细细的藏进衣服里,收拾墨盘和毛笔,吹灯睡觉。

第二天早上,梧桐带着信,再一次去营地找到赵三羊。

她趁没人的时候,偷偷把信塞给他,还往他手里塞了块银子,低声说:“麻烦一定保密。”

赵三羊怔了怔,立即把银子塞还给她:“你太见外了,我们的关系还用得着这个吗?这封信我一定安安全全的帮你送出去。”

梧桐很感动,捏着银子问:“你就不担心我信的内容吗?”

这里毕竟是军队,无论在哪个朝代,安全问题都是极为重要的。

她的信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她又没有告诉赵三羊,赵三羊就不怕她……通敌卖国?

赵三羊灿烂一笑,露出一口与肤色不太相称的雪白好牙口:“你这话说得……有哪个当奸细的,会和一个马夫套关系?再说了,我白吃你那么多馒头,送封信做报答是应该的。”

梧桐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鼻根竟有点发酸:“好兄弟!”

“好兄弟!”赵三羊也拍了下她的肩膀,提起装豆子的桶,去楼上喂鸽子了。

自从信被送走后,梧桐便开始翘首以盼,每天从起床盼到日落,希望能看见回信。

不过随着时间的一天天过去,这份期待也变得越来越小。

鸽子一天能飞几百公里,而周家村所在的昆州,距离月门关也就几千公里,相当于最多十来天的功夫,那只信鸽就能飞去昆州。

这么久还没有回音,估计是没希望了吧,周家村毕竟太偏僻了。

梧桐起初还每天去军营询问,看看赵三羊有没有收到回信,后面担心去得太频繁会给人造成困扰,于是改成两天一去、三天一去,渐渐的就不去了。

大瓜镇瓜果鲜美,衣食无忧,她的工作又清闲,每天无聊的要长草。

一天晚上,她实在忍不住,趁着和阿布多一起吃饭的功夫问道:“将军,最近也没有什么文书要抄,不如派我点别的工作?”

阿布多瞥了她一眼,笑道:“你这小子有意思,让你闲着,你倒不满足了?”

梧桐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发,这段时间她的头发早就长出来了,她为了掩人耳目,拿短剑又削短了一次,乱糟糟地藏在帽子里。

“大家都在干活,我很惭愧嘛。”

阿布多道:“你要干活也不是没地方,只是你瘦得像皮猴似的,能干什么?扛个沙包都让人觉得是虐待你,守城门还给我丢人。”

这的确是个问题,梧桐也很想把自己练得强壮一点,可是这副身体年纪小,性别又是女的,根本强壮不起来,吃再多也只能变成一个大胖子,练不成金刚芭比。

李都尉也在和他们一起吃饭,听见这话说道:“梧桐若是想干活,也不一定非得去训练或守城,在府里打打下手,干点杂活也是好的。”

杂活……

被他这么一提,梧桐想起一种工作来,问:“非得在府里干活吗?我去兵营行不行?”

正好跟赵三羊一起喂马,横竖她是在等信,跟他一起能第一时间知道消息。

“你想去兵营?”同在饭桌上的吴都尉,也就是那晚给他们开门的吴大头微微眯起眼睛。

他和李都尉堪称阿布多的左膀右臂,李都尉文化程度高一些,管文,他性子野蛮一些,管武。

李都尉平日里和阿布多关系更密切,因此这次去南疆,阿布多带的是他,让吴大头留守大瓜镇。

梧桐比较害怕李都尉,对于与他同级别的吴大头,也有一种自发的敬畏感,结结巴巴地说:“怎、怎么了?”

莫非她说错了什么话?

正紧张着,吴大头笑笑道:“没什么,只是平日里看你只会抄书,竟然想去兵营干活,有点稀奇而已。”

阿布多爽朗大笑,拍了下梧桐的肩膀,差点把她拍翻在桌上。

“吴大头,你可别小瞧了这小子,他在南疆可是救过我性命的。”

吴大头惊奇地哦了一声,问:“怎么救的?”

阿布多人高马大,比两个梧桐加起来还壮实,怎么看也是他救梧桐的份啊。

阿布多神秘兮兮地说:“他叫了一声。”

吴大头困惑:“叫了一声?”

阿布多嗯了一句,任他怎样好奇,也不肯解释给他听。

李都尉只当自己是透明人,低头吃菜。

梧桐则羞愧地要挖个洞钻起来。

用这种奇葩方式救人性命的,大概也只有她了吧。

这份荣誉实在来得有点猝不及防,让她都不太敢接。

被吴大头这么一打岔,她不敢再提去兵营干杂活的事情,府里打杂的人手又足够,没必要再插一个人,最后饭快吃完时,梧桐仍旧没有新工作。

第二天凌晨,她睡得正迷糊,听见有人哐哐敲门,声音巨响无比。

“梧桐!快出来!梧桐!”

她惊得坐起来,套件外套过去开门,打开一看,阿布多穿一身铠甲站在外面,手里提着他的刀,精神抖擞的。

“快穿衣服,今天带你去巡城墙。”

梧桐大喜:“真的?”

阿布多一揉她的乱发:“骗你不成?我才没那个闲工夫呢,你快点,我就在大门口等你,时间一过我就走了。”

“哎!”

梧桐应声,忙不迭的去洗漱。

她没有铠甲,只好仍旧穿着那粗布做得小兵衣服,戴一顶布帽,临出门时瞥见挂在墙上的短剑,走过去将它取下,往腰上一插,雄赳赳气昂昂地出门了。

要去巡逻了,还是两国交接处的月门关,这事儿想想都刺激。

最新小说: 失约四次,将她归于人海 都市之最强狂兵(又名:都市狂枭) 从四合院开始 洪荒:我真的不想突破 力荐河山 和表姐同居的日子 我有破烂,你要收吗 我妈居然是首富 误惹豪门:夺娶迷糊小甜妻 重生八一渔猎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