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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为我高兴(1 / 1)

田有纪很忙,吃过饭就要去现场参与时装秀的准备工作,所以没跟儿子多废话,拿出支票簿刷刷填好了一张三十万美元的支票,撕下来递到他的面前,“先给三十万,剩下的等你搞出点名目再说。”

“您等我消息。”有道是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林田海之前的打算是毕业后先去帮达达里奥家族把新财源的框架弄出来,然后向那边伸手拿些钱去拍电影,正好他也能借着这段时间系统地学一下电影拍摄的知识。

《这个男人来自地球》乍一看确实还不错,但懂行的人其实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并不是一部电影而是一出话剧,只是用胶片记录了下来而已。无论从叙事方法,还是整体节奏,再到画面呈现,以及角色走位,这部作品都是浓浓的话剧风,在电影语言的运用上可说是非常失败的,第一次试手还可以接受,来真的就不可取了。

五十万美元的版权出让费用虽然都给马尔科·达达里奥拿去运作专员职位去了,但该有的庆祝活动还是不能少,这段时间林田海没少接受朋友们的帮助,所以无论如何都要请人家吃一顿饭。几个研究狗课程不多,跟他一样每周都只有一两门大课要上,但教授和讲师们是不同的,他们每周要上满五个课时,于是庆功宴放在了周六的晚上,地点是他们常去玩桌游的那家酒吧。

若说有谁最开心,那无疑是拉娜·布雷塔,她不但早早地拉着萨布丽娜·费拉拉来了酒吧,还特意弄了几张海报贴在墙上营造气氛,“谁说书呆子不够酷的,那些电影专业的嬉皮女能想象到这一幕吗?”

“拉娜,你们不是来我这儿搞庆祝活动的么,怎么一开口就是满满的怨气。”酒吧老板名叫邓肯,是个造型硬核的苏格兰大汉,天寒地冻的时候也只穿个羊皮背心,把胳膊完全露出来的那种。

“她平时可没少受那些家伙的气。”跟旁边的闺蜜一比,萨布丽娜·费拉拉的情绪显然十分低落,她本不想来的,因为林田海的成功就代表着她的失败,虽然他真心地为这位老朋友感到高兴,可实在没办法说出上帝不存在的话语,这是她长久以来的信仰,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动摇。

“朋友们,他来了,我们的大导演来了!”已经四十岁出头的约翰·温斯顿今天难得地俏皮了一回,推门而入后做了个摔跤比赛主持人介绍登场选手的常用手势,“下面有请今天的主角:托——尼——林!”

正踌躇要不要进门的林田海被后面跟着的兄弟推了一把,一个踉跄不得不扑进来了,他面色尴尬地挠了挠头,显然是对约翰·温斯顿的热情介绍很不习惯。按照《我们乔家人世世代代都是绅士》(不知道的请自行百度)里的套路,喊名字时这么断句,多半是凉透了,“不用这么夸张吧,只是勉强没砸在手上而已。”

“怎么不夸张了,我们都以为你拍的那个绝对没有市场……呃。”拉娜·布雷塔连忙把嘴巴捂住,她一不小心就把实话给说出来了,“托尼,我不是那个意思。”

“行了,我自己心里还能没点数吗,那东西被我拍得一塌糊涂,会有人买账纯粹是运气好。”其实不关运气的事儿,《这个男人来自地球》能推销出去只是因为他长得帅,获得了山多拉·达达里奥的青睐,而奈非天又跟达达里奥家族达成了合作,才会借他这部作品转了五十万美元的资金。硬要说运气的话也不能算错,要不是运气足够好他也不会投这么个好胎,父亲帅气母亲靓丽。

“邓肯,我自己带了瓶酒来,你不介意吧?”约翰·温斯顿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拿出了包里的一个瓶子,“麦克拉伦,25年陈的。”

自带酒水去酒吧,简直就是砸店家的场子,即便再老的熟客也不行,但酒吧老板邓肯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露出了讨好的笑容,“当然不介意,不过要分我一杯。”麦克拉伦是苏格兰最有名的酒厂之一,这25年陈的本身就已经很好了,更别说这还是2003年产的,这一瓶的市价绝对超过三千美元。

“SlàinteMhath!”林田海端起杯子,说出了祝酒词。

今天有人请客,大家又都是关系相当要好的朋友,所以都喝得很开心,玩着游戏喝着酒很快就醉倒一片。看到差不多了之后的约翰·温斯顿,拿着杯子把林田海叫到了边上,“知道今天我为什么舍得把这瓶酒拿出来吗?”

“为我高兴?”不要以为教授都很有钱,约翰·温斯顿这样的文科讲师除了写书大卖之外,基本没有其他发家致富的渠道。哥伦比亚大学名声在外不假,可他们发的那点薪水也就够在纽约正常生活而已,一瓶三千美元的威士忌绝对属于高消费了。

“我是在为你担心,你弟弟的事情我听说了,这些天也一直在关注你。”也许文科的老师都比较感性吧,约翰·温斯顿总是在这群人中扮演着体贴温柔的家长角色,“你始终没有表现出任何悲伤的神色,可越是这样我越是担心你。”

“人总是要往前看的,不是么?”林田海笑着摇摇头。

“你知道吗,我也曾想过一了百了。”约翰·温斯顿舔了舔嘴唇,两眼盯着杯子里的冰块出神,“五年前,也就是我三十七岁的那年冬天,还是个讲师的我参加了一个在波士顿举行的学术交流活动,晚上的时候我正在当地的酒吧里喝酒,忽然接到了妻子的电话说她接孩子回新泽西的路上出了车祸……等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儿子已经不治身亡了。”

“从那之后我就开始酗酒,醉后和妻子争吵甚至动手打她,觉得都是她超速驾驶害死了儿子,她从没还手只是默默承受,直到半个月后她才受够了这一切,在孩子的房间里开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跳槽到哥伦比亚大学后约翰·温斯顿从没跟人说起过这事儿,因为这是他心底最深的伤口,“我无数次地想过也许该死的人是我,要不是我,她就不会过度自责,要不是我,她也许会心有愧疚,但都能好好地活下去……你呢,有这样的想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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