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光透过窗帘,照在了他的脸上,许久没有一觉睡到自然醒了,还真有些怀念曾经给人“打长工”的那段日子。
他虽已睁开双眼,坐起身子,枕边那美人,却仍还熟睡着,仍在梦乡里。
“我真无耻,”望着美人那张还未完全褪去少女气息的脸庞,他不禁在心里这么骂了自己一句,“我怎么能对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事既发生,懊悔已是无用。他盘着腿,托着腮,望着她熟睡的脸,“真是一位美丽动人的女子,谁能娶到她做妻子,当真是几世修来的福气。”想到这,他笑了,那是幸福的微笑。这一刻,他感觉自己便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只要能够像这样地,这样地注视着心爱之人的脸庞,便再不用思考其他任何的一切了;什么财富,什么名利,让那些庸人们自己争去吧。只要有她在身边,便已无它所求。
就在他这样想着,伸出手,为她撩开遮住眼睛的那一缕发丝时,不只是因为窗外的阳光晃到眼睛,还是头发的撩动让她感觉到了脸庞上的一丝痒意。她轻轻抓住了那只正握着自己一缕发丝的,白皙的手,一边睁开了眼睛,睡眼朦胧的望着这位在昨晚让自己失去了童贞的男人。
“醒了么?”
他的声音非常的温柔。因为不确定女朋友是否真的醒了,所以他询问的声音很轻,很轻。
“嗯……”明菜先是合上了双眼,像是想要再睡一会的样子。
“再睡一会么?”他轻轻问道。
“不,”说着,她捂着嘴打了一个哈欠,“我已经醒了。”她揉了揉眼睛,坐起身,睁开眼看了一眼床头的闹钟,笑着挠了挠头道:“已经这个时间了呢,虽然昨天睡的不是很晚,但是因为太累了……所以今天早上好像有些睡过头了。”
“我也是呢,”他用一种孩子气的口吻说,“一直睡到了现在,真的好像一只懒猪一样。”
他一边说着,一边为她把头发撩到了耳后。
“你的手……这条伤疤是?”明菜拉住他的手,问。她望着他手心那条长约六厘米,几乎是从手掌的一边横向到另一边的,那一条长长的伤疤,眼中充满了疑问和对他的心疼。
之所以现在才发现,完全是因为之前他的手不是插在衣兜里,就是半握着,她又怎么能看到他手心的伤疤呢。
“这条伤疤啊,”子煌看着自己的手心,说,“关于这个我的印象还挺深刻的,记得是在有一次拍电影的时候,为了一个很重要的拍摄画面,不小心弄伤的……”
“这好像是刀伤。”明菜温柔地抚摸着他手心的伤疤,说。“但是好像又不是很深的样子,因为伤口是自然愈合的,没有缝过针。”
“你好像很了解的样子?”
“也没有啦……”她说,“上次看到子煌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很喜欢神奈川的那位源真浩警官,就想着如果有一天有机会能够和子煌先生在一起聊天的话,总不能不知道该聊些什么吧。所以就抽时间看了一些关于推理的书。”
“原来是从侦探里学来的啊。”他笑着说,“小明菜看的是谁是书?”
“我也只是随便看看,有些记不起名字了。”
子煌笑了笑,穿好拖鞋下了床,道:“你先醒醒神,我去做早餐,做好了叫你。”
“子煌先生!”明菜忽然叫住了正要离开房间的他。
“嗯,是对早餐有什么要求么?”
“不……”她轻咬嘴唇,显得有些害羞的样子,细声道:“我是想问子煌先生……子煌先生觉得我有可能能够成为第二个百惠么?”
子煌嘴唇抿起,心想道:“为什么突然问我这种问题啊,虽然我知道该怎么回答……可是这种对话未免有些太老套了吧。”
子煌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对她说上一句:你就是你,无二无别的你,全世界最特别的明菜。可是真要这样说的话,未免真的有些俗套了啊。
好像每部言情剧的男主角都会对女主角说这句对白一样。作为演员的他,更是在电影里跟演和自己对角戏的女演员们说过无数次类似的情话了。
“明菜……”
子煌略加思索。
走回床边,将她拥入怀中,在她的耳边轻语道:
“待你二十岁生日那天,嫁给我好么?”
真是让人浑身一震的回答呢,开口便是这么沉重的承诺;如果没有记错的话,百惠也是在二十岁的时候宣布恋爱,之后便结婚隐退了。
不知为何,这个一向坚强的男人,他的眼角竟滑落了一滴泪珠。
或许,是想起了曾经那段再也无法挽回的恋情了吧……明明那么深爱,最后却不得不分开,那种事情,绝对不能再发生第二次了。
……
学校走廊,包扎好伤口的启仁就像个孩子一样被玄月牵着手,悉心地照顾着,生怕他的手再被造成二次伤害。虽然伤口不是很深,虽然及时进行了处理,但是如果自己不小心,大大咧咧的把手再给伤到一次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不会留下一个难看的疤。
“就像平常一样,把手插在衣兜里吧,你就当它已经废了,不存在了,不要去用力。如果不听话,非要去用力的话,那就随便好了,反正痛的人不会是我。”
“这话说的,如果我的手感觉到痛的话,你的心……就一点也不会疼么?”启仁举着自己的那只被包扎好的手,在她的眼前晃了晃,说道:“其实还是会心疼的对吧?看到你之前这么紧张的样子,就算你不承认,我也知道你一定会心疼的。”
“你这个……”本来是真的很想抓住他的手掌,让他感受一下什么叫做疼痛的,可是最后却还是只是抓住了他的手腕:“你这个臭小子,说话也太轻浮了一点吧!我又不是你的女朋友,请你说话注意一点。”
“呀,疼疼疼疼疼……”
“没事吧?是我太用力了么?”玄月急忙松开了他的手腕,看着他受伤的手,关心地问道。
“我……”
启仁刚说出了一个‘我’字,她脸上的关心便一下子变成了冷笑:
“其实根本就不痛,对吧?我抓的是你的手腕,手心怎么会感觉到痛呢。”
“你这话就不对了!”启仁道,“你这么用力抓住我的手腕,手心的伤口当然也会被扯着一起疼啊。”
“等会再讨论痛不痛的这个问题吧,你现在已经想到第三个可能发现尸体的地方了么?”
“如果我是凶手,不会这么着急就继续犯案的,”他说,“最佳的犯案时间应该是在停电的以后,下这么大的雨,学校一定会停电的。乌云遮住了太阳,昏天黑地,如果接着再停电了的话……就和晚上没什么两样了。在晚上杀人,可比在白天杀人更不容易被发现。”说着,他在窗边停下了脚步,嘭的一声把合上的窗户给推开了
“雨好像并不是往这边……我的意思是,就我现在站的这个位置来说,风向并不是迎面吹来的。也就是说即使外面的雨再大,站在窗边的我,也不会被雨水给淋到。”
“你想说什么?”
“很简单啊,”他说,“简直是再简单不过了。下雨的时候学生们都会把窗户关上,迎面的风会把雨吹打到窗户上,淋湿窗户从而模糊窗户外的可见度。如果我是凶手,一定会选择从……”说着,他关上窗户,转过了身,“我一定会从这一边,”他用手指着对面的方向,说,“从对面教室的窗户外面的路线离开学校。这样就不会被人认出来自己的样子了。”
“用得着这么麻烦么,戴一副口罩或者墨镜不是更好么。”
“对从来没见过自己的人来说,戴上口罩或者墨镜当然很好,但是如果对方是熟悉自己长相的人的话……仅仅是凭轮廓,也是能猜出来口罩下那张脸大主人是谁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明星明明戴着口罩,还是能被狗仔认出来的原因了。”
“不想在杀完最后一个人后离开学校时被靠窗边教室里的学生给认出来……也就是说,凶手是现在我们所站着的这间走廊中的,其中一间教室里的学生。”
“你的脑子还是很聪明的嘛,我还以为你会说凶手是对面教学楼的呢。没错,虽然靠这一面窗户的教室里的学生们,不会因为被风吹到窗户上的雨而看不清窗外的画面,但是却能认出哪怕已经戴上口罩和墨镜的凶手。所以凶手只能选择从另一边的路线了……可是这一面靠外有窗户的教室实在是太多了,我们只能一间一间教室的去寻找那个手臂受伤的嫌疑人了。真要感谢这场暴风雨,让所有社团的成员都回到了教学楼里。而一旦他们回到教学楼里,他们下意识当然都是会去自己班级所在的教室里避雨,等待雨停。”
“那么现在我们?”
“我是伤员,我手上的伤口不宜沾水,所以我负责去一间一间教室里去找寻嫌疑人。而你,则先去那个最有可能成为第三个案发地点的地方,守株待兔吧。”
“那个地方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