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提达有些纳闷,还不知道沙亚丽到底怎么回事,就收到了一条消息,他看了一眼,对着苏矜孟沮丧道:“阿肆今天忽然身体不舒服,就不过来了。”
“啊,是着凉了吗?还是哪里不舒服?阿肆有没有说得更清楚一点?”苏矜孟一听到这个消息,就立即紧张起来,“我们可以去看看他吗?”
“不知道,阿肆没多说。”修提达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刚发消息问了一下,如果阿肆点头的话,我们应该能过去看看,但我估计阿肆是不会答应的。”
“哎,是啊。”苏矜孟也跟着叹了一口气,“阿肆从小就是个要强的性子,他小的时候如果不小心生病了,也是无所谓别人来不来看望的。因为阿肆觉得,他的病既不会因为亲朋好友的探望而变好,也不会变坏,所有就完全不在乎了。”
“这的确是阿肆能干出的事情啊。”修提达想着自家冷漠表弟小时候的样子,忽然被想象中的,一个冷冰冰清凌凌的雪团子戳中了萌点,笑着猜测道,“不过,阿肆小时候应该非常可爱。”
“超级超级无敌可爱。”苏矜孟回忆着童年时期的凌肆,纠正道,“阿肆很喜欢奶制品,小的时候,身上都是一股香甜的奶气,可偏偏脸是冷冷的。但是你抓紧机会亲上一口,整个人感觉就像吃冰淇淋一样,又软又冷又甜。”
修提达第一次和凌肆见面,就是自己在美国惹下了烂摊子让他帮忙收拾的时候,还从来没见到过凌肆小时候的样子,现在听苏矜孟这么一说,不由既是心动又是遗憾:“哎,可惜我没见过阿肆小时候,真是羡慕你。”
“我收藏了很多阿肆小时候的照片,凌家的都不定有我的全。”想了想修提达的重要性,苏矜孟决心忍痛将自己的珍藏分享,“下次有机会,我带来给你看。”
“好啊,果然没白认你这个兄弟。”修提达欢天喜地,直接和苏矜孟击了个掌,这才想起之前自己心头一直萦绕的疑问,“对了,那个诺拉到底是谁啊?现在阿肆还和她在一起吗?”
听到修提达的提问,苏矜孟忽然笑不可遏,跌倒在沙发上:“其实,诺拉并不是一个人。”
修提达睁大了眼睛,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苏矜孟继续说道:“美国城市新奥尔良法语名称lanouvelle-orleans,英语名称neworleans,louisiana,而它的英文缩写是nola,谐音就是诺拉。”
“所以,你说的诺拉,其实就是新奥尔良?”修提达终于回过神来。
“是呀,当初这可是阿肆很喜欢的一个城市呢。”苏矜孟简直为自己的机智笑弯了腰,“阿肆天资聪颖,一直是整个班级中最小的,他上大学时不过14岁,哪里会交什么女朋友啊。就算他去美国读博时也才18岁,身边都是年近三十的师兄师姐,阿肆才不可能喜欢上他们呢。”
“那你怎么——”结合着前面沙亚丽的莫名离开,修提达一回味就反应了过来,“所以,你是为了激走刚刚那个女人?”
“是的。”苏矜孟毫不避讳地承认了,“那个女人看阿肆的眼光有问题,我怀疑她今天来找阿肆,本就不怀好意。”
“那你还算做对了。”修提达点点头,将脑袋凑到苏矜孟耳边小声说道,“这个女人,现在是我爹的新宠。”
修提达贵为亲王,那他的父亲——拉穆六世?苏矜孟一个激灵反应过来,就正好对上修提达的肯定眼神。只见修提达点了点头,确定了他的猜测属实:“老爷子年纪大了,本就猜疑心重,若是阿肆真的和她牵连到了什么关系,绝对没什么好果子吃。”
苏矜孟想着那夜沙亚丽看着阿肆的眼神,不由皱起了眉,看来,今天做的还不够:“我明白了,我会保护好阿肆,不让他和这个女人有多联系的。”
自己的阿肆太过出众和优秀,这些年下来,苏矜孟已经修炼成了雷达一样的直觉,只要附近有人对凌肆起了心思,苏矜孟都能第一时间察觉并发现。
凌肆上大学前还好,因为他年纪太小,旁人再怎么喜欢,想想年纪差距,也不敢动什么心思。等他上了大学,正好西方人又开放,像凌肆这样容貌顶级的东方少年差点让半个校园都疯了。苏矜孟那个时候随便逛逛牛剑大学的社区论坛,鼻子都能被他们私下里各种讨论凌肆的臆想给气歪。
那个时候,苏矜孟已经察觉到自己对发小非同寻常的心思,恨不得立即飞到凌肆身边,将那些敢觊觎他的人全部教训一顿。但奈何心上人太过聪颖,尽管自己还比他大了三岁,阿肆14岁上大学时,自己还在按部就班地在星洲读着高二,差点没把苏矜孟郁闷死。好不容易等他上了大学,也去了牛剑,结果不到两年,凌肆又去了美国读博。
如果细细来说,喜欢上自己天才竹马的苏矜孟,一路狂追猛赶的情感经历,简直是一个大写的悲剧。所以,他修炼出可以一眼看破其他人心思的火眼金睛,也不足为奇。
想到这里,苏矜孟不由眉头紧锁,他没有告诉修提达的是,这里有一个人,带给他的势在必得之心是前所未有的猛烈。
而这个人,就是修提达的大哥,整个邰兰的内定王储,享有佛子称号的七昭亲王英素法。
装病躲在家的凌肆毫不意外半小时之后,就收到了来自表哥修提达的关心:他的书记官带着一个医生和满满当当的各色药品来上门问候。
凌肆并没有阻拦他们的动作,于是医生小心翼翼检查后,就得出了最近天气反复,宅子地处山林之中,阴凉过胜,导致贵客身体不适的结论。
等他们离开了,小助手还觉得有几分不真实:“老大,这生病本来不是我们随意编的理由吗?”
“地位越高的,或者越接近的,就没有一个傻子。”凌肆随口应付了小助手一句,然后开始将最近得来的消息汇总,“昨天晚上,我们已经查到,肆少的确是诗琳杰代孕来的孩子。”
“由于诗琳杰自身的疾病,和她对于自己舞蹈事业的热爱,最终选择代孕并没有什么意外。所以,她一直以来对肆少的淡漠,甚至看重修提达胜过肆少的心态可以理解。”对于早有预料的结果,凌肆并不感到惊讶,反而对于这个发生在二十多年,事件中的另一个当事人起了疑心,“可奇怪的是,为什么凌家要这么做。”
“凌昌和在肆少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并且大儿子凌川足足大了肆少十二岁。换言之,和诗琳杰结婚时的他,对于小儿子的渴望并没有那么强烈。何况,他和诗琳杰貌合神离,两人素来都是各忙各的,也不像是感情深厚到,足以令诗琳杰选择代孕也要生下孩子的地步。”按照自己查询到的信息来看,诗琳杰和凌昌和之间,几乎没什么感情。并且很奇怪的是,当年哪怕是选择代孕技术,受精卵中的卵子依旧来自于诗琳杰自身,而不是直接使用代孕者的。
纵使是拥有这个世界最顶级的医学条件,从女性体内取出卵子细胞都是对身体的一种极大伤害。更何况,查到的资料显示,为了将自己的身体调整到适合取卵的状态,诗琳杰足足打了大半年的激素针,更别提受过的其他罪过了。
这也就意味着,按照诗琳杰本身自私虚荣不能吃苦的性子,并不像是会主动提出这个要求的人。
所以,希望诗琳杰生下子嗣的这个要求,必定是凌家,或者说是凌昌和本人提出的。
并且,当年肆少出生时的一系列证据和资料,也都是凌家主动清扫干净的。
如此种种,实在令人生疑,想到这里,凌肆不由目光一凝。
进入这个世界的大半年来,尽管和肆少父亲凌昌和并未见面,可他的电话自己都不知接了多少。他的电话几乎是每隔一天,以每个星期三次以上的频率,出现在了肆少的生活里。
但每通电话又不超过30秒,除了时不时的生硬嘘寒问暖,剩下的都是命令或指责,半点都没有一个父亲对于自己期待已久孩子的关心。
“那,我们还要接着查吗?”见凌肆的眼光越来越冷,小助手不由小声问道。
“凌家把所有证据清扫的很干净,况且这些都是二十年前的旧事。能查到诗琳杰代孕这个真相,还是在蓬多兰给出了线索之后,如今我们对于凌家或者凌昌和的打算一无所知,就算是要查也无从入手。”凌肆摇了摇头,冷静分析道,“所以,倒不如先做些别的,将凌家的这些疑云,交给英素法。”
“英素法?”小助手想了又想,“为什么?”
“那天一起共进午餐,我就试探出前些时日打探肆少信息的人是他,所以,他必然也感觉到了凌家对于肆少非同一般的保护和在意。”青年目光睿智而淡漠,“他手下的势力远比单打独斗的sky要有用的多,起码,在二十多年前,电子信息还不发达的时候,他能获取比sky更多更有用的信息。”
“也是。”小助手点了点头,表示理解,“毕竟能找上sky的,也不是一般人。”
正说着,又是熟悉的叮咚一声,一个来自英素法的邀请出现在了凌肆的手机上。
“老大,这?”小助手疑惑道。
“眼下慈善那边的计划,还需要英素法的帮助,所以最近见面会多一点。”看懂了小助手未出口的担心,凌肆淡淡道,“放心,不出所料的话,此时的英素法已经开始探查凌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