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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瑕疵(1 / 1)

伸展出一条谁人不知、何人不晓的胳膊,把年纪轻轻的阿仑·切奈从阴暗角落里抓到了光天化日之下。讲得准确点吧,手指落到他的身上是在十月十日,星期日的晚间,在夜幕笼罩着的布法罗1飞机场,那时他正犹犹豫豫打算跨进一架往芝加哥去的飞机的机舱。

伸展出胳膊来的,是探警哈斯壮——这位美国绅士的脉管里潜流着若干世纪以来具有冒险精神的挪威血统——一把牢牢抓住了阿仑·切奈先生,这小伙子灌饱了酒,喝得两眼昏花、醉醺醺、恶狠狠,被押上了穿越全州驶往纽约市的下一班快车的卧铺。

奎因父子星期日整天闷闷不乐,甚至对赞美诗也漠不关心。接到了拿获的电报后,星期一的一大早,就来到了警官办公室恭候着,准备接待这位终于归案的抗命者以及那位理应洋洋得意的捕快。辛普森检察官和佩珀副检察官也来参加这个接待会。中央大街的这个地段的气氛确实很愉快。

“好吧,阿仑·切奈先生,”警官和和气气地开了头,小阿仑这时醉意已消,比往常还要落拓不羁,情绪了更为对立,一屁股跌坐在椅子里,“你打算怎样为自己辩解呢?”

阿仑正处在变声的时期,嗓音嘶哑:“无可奉告。”

辛普森喝道:“切奈,你私自潜逃,该当何罪?”

“我潜逃?”他眼含怨色。

“唔,就不算是潜逃吧。就算是短途旅行——度个不长的假期,行吗?小伙子?”警官抿着嘴笑,“喂,喂,”他突然改口了,他生来就会脸色陡变,“不必开玩笑了,咱们也不是娃娃了。你跑掉了,为什么?”

小阿仑抱臂胸前,用顶牛的态度望着地板。

“并不是——”警官在自己办公桌的上层抽屉里摸索着——“并不是因为你害怕呆下去,对吧?”他从抽屉里伸出手来,挥舞着维利巡官在琼·布莱特卧室中搜出来的那张字迹潦草的纸条。

阿仑顿时面如土色,眼望着那张纸条,如临大敌:“怎么会到你们手里的!”他低声说道。

“你着急了吧,是吗?既然你要知道,那么,咱们是在布莱特小姐床垫下面查到的!”

“她——她没把它烧掉吗……?”

“她没烧掉。别再演戏啦,孩子。你打算自己读出来呢,还是要咱们施加一点压力呢?”

阿仑不停地眨眼:“发生了什么事?”

警官转身朝着大家:“他反倒要我们谈,这个小捣蛋!”

“布莱特小姐……她——好吗?”

“她眼下很好。”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阿仑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们没有——?”

他摇摇头,又坐了下去,疲乏地用手捂住眼睛。

“老奎因。”辛普森扬了扬头。警官向这小伙子的蓬松乱发投去奇特的眼色,然后走到角落里,跟检察官凑在一起,“如果他不肯实说,”辛普森压低着嗓子说道,“我们确实是奈何他不得。咱们固然可以给他依法套上个罪名,但我认为那对咱们不会有什么好处的。咱们毕竟没有从他身上挖出什么来呀。”

“这话对。但是,在放过这小子之前,有一件事我非搞个水落石出不可。”老头子走到门口,“托马斯!”

维利巡官象巨人似的跨进了门槛:“现在就要他来吗?”

“对,带他进来。”

维利冲了出去。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带着那瘦长身材的拜厄,比乃第旅馆的夜班办事员。阿仑·切奈非常文静地坐着,用僵持不动的外形来掩盖忐忑不安的内心;他目光投缶拜厄,就好象急于要扑住某种可以捉摸的物件一样。

警官用大拇指朝他的对象点了点头:“拜厄,你倒认认看,这人也是上个星期四夜里亚尔培·格林肖的一个来客吗?”

拜厄对这小伙子的僵硬身形,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一番。阿仑跟他对望着,抱着一种茫然不明底细的反感。于是拜厄使劲摇摇头:“不是的,先生。他不是那些来客之一。我从来也没见到过这位绅士。”

警官大失所望地咕噜了一声;阿仑虽然不知就里,但他意识到是没有搞出什么名堂来,所以如释重负地朝后一靠。

“那行啦,拜厄。到外边去等着吧。”拜厄赶紧退出,维利巡官往门上一靠。

“怎么,切奈,仍旧不肯把你这次小小的逃亡交代一下吗?”

阿仑舔舔嘴唇:“我要见自己的律师。”

警官举起双手:“天哪,这种话我已经听过多少次啦!那么,切奈,你的律师是谁呢?”

“唔——是迈尔士·伍卓夫。”

“他是你全家老小的代理人吗?”警官厌恶地说道,“嗨,没那必要吧。”警官扑通一下坐到椅子里,向鼻烟壶求教,“我们打算放你走,小伙子,”他一面说,一面用那相随多年的褐色鼻烟壶做手势,似乎很不情愿把到手的囚犯放掉。阿仑好象中了魔法似的,登时一轻松,“你可以回家了。可是,”老头子朝前倾着身子,“我得把话说在前头。要是再来一次你星期六所干的这套恶作剧的话,小伙子啊,我非亲手把你送进监牢不可。明白了吗?”

“明白了。”阿仑喃喃说。

“还有,”警官接着说道,“我毫不含糊地告诉你,你是受到监视的。一举一动都受监视。所以,你再要逃,可没你的好处,因为你只要一出卡吉士家的大门,随时随地都有人在屁股后面盯着。哈斯壮!”——这位探警蹦了起来——“你送切奈先生回家吧,就跟他一起在卡吉士家呆着。不必找他麻烦。但是每次他一离开那地方,你就跟他形影不离。”

“我明白了。来吧,切奈先生。”哈斯壮狞笑着,抓住小伙子的胳膊。阿仑敏捷地站起身来,甩开探警的手,带着吵架的姿态抬起了肩膀,大踏步走出了办公室,哈斯壮紧跟在他身旁。

现在该提到埃勒里·奎因了,他面对这个情景,自始至终没有吭声。他一直在欣赏自己完美无缺的指甲,又对着亮处举起了夹鼻眼镜,好象是件从未见过的稀罕东西,叹了几口气,吸了几支烟,竭力稳定自己的情绪,仿佛刚才哭过一场似的。他唯有在切奈与拜厄相见的时候,才露出了一丝兴趣;然而当拜厄不能指认的时候这一丝兴趣也马上索然了。

切奈和哈斯壮一离开,房门关上之后,佩珀开口说出下面这番话的时候,埃勒里的耳朵立刻又竖了起了:“在我看来,检察官,他杀了人却能逍遥法外。”

辛普森心平气和地说:“佩珀,凭你那样的足智多谋,你倒说说看咱们能把他怎么办呢?”

“咦,他逃跑过,不是吗?”

“这话一点不错!但你难道能使陪审团相信,一个人仅因为他逃跑了所以就是犯过罪的吗?”

“事情正是如此。”佩珀坚持己见。

“全是扯淡,”警官打断了他们,“佩珀,你应该明白,咱们拿不出什么真凭实据。先把他控制住。只要这小伙子一有什么可疑的行迹,我们就会发现的……托马斯,你心里在想什么?看样子,你也想要讲些什么?”

确是这样。维利巡官一会儿面向这人,一会儿面朝那人,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因为插不上口。现在他大喘了一口气,说道:“我让这两个人等在外面呢!”

“就是在巴尼·席克的私酒店里跟格林肖吵架的那个婆娘,还有她的丈夫。”

“什么!”警官呼拉一下立得笔直,“好消息呀,托马斯。你怎么找到她的呢?”

“从格林肖的档案中找出线索,”维利用低沉的声调说道,“她名叫莉莉·摩里逊——原先跟着格林肖鬼混。格林肖坐牢后,她就嫁了人。”

“去把巴尼·席克找来。”

“也让他在外面等着呢。”

“你真行,全带进来吧。”

维利咯登咯登走了出去,警官在转椅里一坐,朝后一靠,满怀着希望。一会儿的功夫,巡官回来了,带着那位红光满面的私酒店老板,警官示意此人莫作声,维利立刻又从另一扇门走了出去。维利很快又带进了一男一女。

这一男一女迟迟疑疑地走进来。这女的,货真价实是个北欧神话中的迷人妖精——高头大马,金黄秀发,彪悍泼辣。男的刚好跟她匹配——花白头发,身材魁梧,四十来岁,鼻子象爱尔兰人,乌黑眼珠射出凶光。

维利说:“这是杰绥密·奥德尔先生和太太,警官。”

警官指指椅子,他们僵僵地坐了下来。老头子开始翻动办公桌上的文件——纯粹是一种显示气派的机械动作。他们确也受到了影响,目光不再对这办公室东张西望了,集中注意老头子的骨瘦如柴的双手。

“唔,奥德尔太太,”警官开口了,“请别害怕;无非是例行手续罢了。你认识亚尔培·格林肖吗?”

彼此目光交接到了一起,她马上转望别处:“怎么——你是指那个被发现憋死在棺材里的人吗?”她问道。她那嗓音,仿佛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喉咙口卡着。埃勒里觉得自己的喉咙也痛起来了。

“是呀。你认识他吗?”

“我——不,我不认识。不过看报知道的。”

“我有数啦。”警官转身朝着坐在对墙、一动也不动的巴尼·席克,“巴尼,你认识这位太太吗?”

奥德尔夫妇顿时大惊失色,女的连气都喘不出来了。她丈夫伸出毛茸茸的手,搀拉着她的胳膊,她也竭尽全力来强作镇静。

“我当然认识的。”席克说。他脸上汗涔涔的。

“你最末一回是在哪儿看见她的?”

“在第四十五大街我的店里。个把礼拜以前——不到两个礼拜吧。是星期三的晚上。”

“是在什么情况之下?”

“唔?哦。跟那个翘辫子的家伙——格林肖。”

“奥德尔太太当时正跟那死人吵架吗?”

“嘿嘿。”席克嬉皮笑脸地说道,“只不过当时他还没死呢,警官——死了就不会吵啦。”

“别说无聊话了,巴尼。你认认清楚,跟格林肖在一起的,确是这个女人吗?”

警官转向奥德尔太太:“而你却说没见过亚尔培·格林肖,不认识他吗?”

她那厚厚的嘴唇,开始颤抖起来。

奥德尔前倾身子,紧绷住脸:“如果我妻子说不认识,”他咆哮道,“那就是不认识——你懂吗?”

警官思考了一下:“哼哼,”他喃喃自语,“其中有文章啊……巴尼,老弟,这儿这位杀气腾腾的爱尔兰人,你以前见过没有?”他伸出大拇指,点点那个爱尔兰大个子。

“没,不能说见过。”

“行啦,巴尼。回去做你的买卖吧。”席克叽叽咕咕站了起来,走了出去。

“奥德尔太太,你娘家姓什么?”

嘴唇加倍抖了:“摩里逊。”

“莉莉·摩里逊?”

“你嫁给奥德尔有多久啦?”

“是这样,”老头子再次装模作样翻查案卷,“你且听我说吧,莉莉·摩里逊·奥德尔太太。我这里有着清清楚楚的档案材料。五年之前,有个亚尔培·格林肖被逮捕,送进新新监狱。在他被捕之时,没有他跟你相牵连的材料——这是事实。但是,前此数年,你跟他同居在……维利巡官,是什么地址?”

“第十街一〇四五号。”维利说。

奥德尔跳了起来,脸涨成紫酱色:“跟他同居,是她吗?”他嗥叫起来,“哪个瘪三胆敢这样讲我的老婆,我要他的命!当心吃拳头,你这老牛皮!我要揍——”

他蓄了蓄势,两只大拳扬在半空。这时他的脑袋猛地_网朝后一仰,势猛得几乎把颈脊也折断了;原来是维利巡官用钢钳般的手指,抓住了此人的领子,把他脑袋扯成这副姿态的。

维利把奥德尔连摇两下,就象娃娃摇玩具似的。奥德尔张大了嘴,发现自己已被砰的摔在了椅子里。

“放得乖些,你这蠢人,”维利斯斯文文地说道,“你难道不懂你这是威胁官长吗?”他抓住奥德尔的领子,不松手;此人坐在那儿连气也透不过来。

“算啦,托马斯,我知道他一定会识相的,”警官若无其事地说道,“现在,奥德尔太太,刚才我正讲到——”

这女人目睹自己这位彪形大汉的丈夫被制服了,惊慌万状,咽了口唾沫:“我什么也不晓得。我听不懂你刚才讲些什么。我从来没有认得过一个叫格林肖的人。我从来没见过——”

“一叠连声的‘从来没有’,奥德尔太太。那么,为什么格林肖两个礼拜以前一出监牢就找上了你呢?”

“别理他!”那个巨人咕噜着说。

“我不。我不。”

警官把锐利的目光投向那个男的:“单凭你拒绝协助警察方面调查谋杀案,我就可以逮捕你,你明白吗?”

“走着瞧吧,你倒逮捕试试看,”奥德尔喃喃地说道,“我有来头的,我有门路。我要你吃不了兜着走。我认识政府里的邬立文……”

“检察官先生。你听到了吧?他认识政府里那位邬立文。”警官叹息一声说道。

“此人暗示有办法开后门……奥德尔,你干什么勾当?”

“我不干勾当。”

“哦!你是正大光明过日子的。你从事什么行业呢?”

“我是自来水工程承包商。”

“原来你是靠这个来拉关系的……爱尔兰人,你住在哪儿?”

“布鲁克林区——佛莱勃希地段。”

“托马斯,这家伙有什么犯罪记录吗?”

维利巡官松开了奥德尔的领子:“他倒不曾作过案呢,长官。”他用遗憾的口吻说道。

“好象是改邪归正了。”

“怎么样!”奥德尔太太得意洋洋,神气起来。

“那么,你就是承认自己曾经有过什么需要改正的喽?”

她眼睛睁得大大的,象牛眼一般;然而她死不开口。

“我提议,”埃勒里稳坐在椅子里,慢条斯理地说道,“把那位无所不知的拜厄先生找来吧。”

警官向维利点点头,维利就走了出去,差不多立刻就与那位夜班办事员一起进来了。

“认认这个人吧,拜厄。”警官说。

拜厄的喉结大动而特动。他朝着那位满腹狐疑、满面怒容的杰绥密·奥德尔,哆哆嗦嗦地伸出手指:“就是他!就是他!”他喊道。

“哈!”警官站了起来,“拜厄,他是第几个?”

拜厄愣了一下:“唏,”他自言自语,“好象记不清了——天哪,想起来啦!这位是倒数第二个,就在那位大胡子医生之前!”他口吻变得很有把握了,“他就是那个爱尔兰人——我讲给你们听过的那位大个子,警官。我现在记得了。”

“行啦,拜厄。你现在可以回家了。”

拜厄走了。奥德尔的硕大无朋的大巴落了下来;黑眼珠内露出绝望的神色。

“现在,怎么样,奥德尔?”

他象个摇摇欲坠的拳击手一样,摇着头:“什么怎么样?”

“刚才走出去的人,你以前见过吗?”

“知道他是谁吗?”

“他是夜班办事员,”警官愉快地说道,“是比乃第旅馆的。去过吗?”

“他说,他*网啃读一段,还不时坐在他父亲办公室的皮椅上,心潮起伏地思前想后。看来,德兰士上面那句名言,说说是便当的,实际奉行可就不容易了。

正当奎因警官办完了一天的例行公事,打算跟儿子一起回到并不比这里愉快多少的奎因宅邸去,这时,传来了惊人消息。实际上,警官已经在穿大衣了,佩珀冲进了办公室,兴奋得脸色红彤彤,欣喜欲狂的样子。他把一封信高举过头,挥舞着。

“警官!奎因先生!看看这个吧。”他把信往桌子上一丢,就不停地来回踱步。

“刚刚寄到。是寄给辛普森的,你们看看信封就知道了。检察官出去了——秘书拆开后,交来给我。太好啦,你们看吧!”

埃勒里赶快站起来,走到父亲身边。父子俩一起望着信封。它是个廉价信封;地址由打字机打出来的;从邮戳来看,它是当天早上投在市中心邮局的。

“唔,唔,是什么信呢?”警官自言自语。他小心翼翼地从信封里抽出信来,信纸跟信封一样的价廉。展开一看,信纸上有几行用打字机打出的字句——不署日期,没有称呼,也不具名。老头子大声读了出来,读得很慢:

笔者(信上这样写道)发现了令人兴奋的情况——很有用处,令人兴奋——是关于格林肖一案的。检察官谅必感到兴趣。

情况如下。查一查亚尔培·格林肖的老底,应能发现他有个同胞兄弟。然而,你可能有所不知的就是,他的弟兄与调查中的案件密切相关。事实上,此人现在使用的姓名为吉尔伯·史洛安先生。

“这情况,”佩珀嚷道,“你们认为怎样?”

奎因父子相互对望了一下,再望望佩珀:“如果属实,倒是很有意思的,”警官评论道,“不过,也可能无非是一封怪信罢了。”

埃勒里冷静地说:“即使属实,我也看不出它有什么大不了的。”

佩珀脸色一沉:“唏,他妈的!”他说,“史洛安一口咬定从来没有见到过格林肖,不是吗?如果他俩是弟兄的话,那就大有文章啦,可不是吗?”

埃勒里摇摇头:“佩珀,有什么文章呢?难道就凭史洛安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有位弟*网兄是惯犯这样一个事实吗?何况当时正碰上有自己弟兄是被谋杀的这样一个场面呢?没啥了不起的,我看,史洛安之所以矢口否认,无非是出于怕失身份、怕丢面子罢了。”

“唔,未必是这样吧,”佩珀固执几见地说道,“我敢担保检察官的看法是跟我相同的。警官,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个情况呢?”

“第一件事,等你们这两个饭桶辩论透了之后,”警官挖苦地发表意见,“让我们研究研究看,这封信中能找出什么线索来。”他走向内部通话器,“是兰玻小姐吗?我是奎因警官。请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会儿。”他含笑转过身来,“先听听专家的看法吧。”

恩娜·兰玻来了,是位身材瘦削的少妇,乌黑头发上夹着少许油光光的灰色:“奎因警官,什么事呀?”

老头子隔着桌子把信掷给她:“你能从这信里看出什么线索来吗?”

不幸的是,她找不出什么名堂来。她只能指出这样一个事实:信是用一架相当新式而已用旧了的“恩德伍德”牌打字机打出来的,这架打字机上的某几个字体能够清楚辨认出微细的缺欠,除此而外,她讲不出什么有价值的情况了。但是,她敢保证,如果再碰到这同一架打字机上打出来的任何文件的话,她准能认得出来。

“好吧,”警官在把恩娜·兰玻打发走后,发了一阵牢骚,“看来,甚至连专家也不会给我们创造奇迹。”他派维利巡官把信拿到警察总部化验所去拍照并进行指纹检验。

“我得找一找检察官去,”佩珀很不痛快地说道,“把这封信的情况报告他。”

“去吧,”埃勒里说,“同时你还不妨告诉他,我和我父亲现在立刻就要到第五十四东大街十三号去勘查一下——我们亲自去。”

警官跟佩珀同样的大感意外:“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白痴?诺克斯那所空房子,李德已经查过了——你明明知道的。怎么又想出了这个点子呢?”

“这个点子,”埃勒里答道,“是些没头没脑,但其目的确实是不言而喻的。简单一句话,对你所器重的那位李德,我毫不怀疑他的忠诚,但对他的观察力,我总有点不大放心。”

“讲得似乎也有道理,”佩珀说,“不管怎样,李德难保没有一点疏忽大意。”

“胡说!”警官断然说,“李德是我最信得过的人员之一啊。”

“我在这儿坐了整整一个下午,”埃勒里长叹一声,“反省自己的差错,也思考这个不断出现难题的复杂案情。我不大能接受你的那个说法,父亲大人:李德是你最信得过的人员之一。因此,我决定亲身到现场去踏看。”

“你总不见得会认为李德是——”警官大为吃惊。

“凭良心讲,这是套用一句基督教徒的口头禅——非也,”埃勒里回答说,“李德是诚实的,靠得住,有胆量,忠勤职守,是本行业中的佼佼者。可惜的是——从今以后,我什么也不相信了,我只相信那位无所不在、不带成见、麻木不仁而洞察一切的大智大慧的全能上帝所赋予我的这双眼睛和这副昏沉沉的大脑。”

注释:

1布法罗(buffalo):地名,在纽约州的极西部。

2德兰士(terence):古罗马喜剧家。

3萨福诗集(sapphics):古希腊抒情女诗人(sappho)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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