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好的开端(1 / 1)

省城就不一样,处处透露热闹非凡,当然这种热闹不能跟现代的繁华相比。

三人只逛了半天,就已经到了晩上。

说来也是可笑,从松江县到省城要半天的时间,三个人是坐11路公交车,堂堂一个县令,竟然连个马车都没有了,真是可笑。

李沫觉得自己真的是最惨的县令,没有之一。

李沫看着来来往往毫不减速的马车,气得直骂:等老子有钱了,也去买一辆马车,有什么了不起,哼。

看得如此孩子气的县令大人,师爷和宋旻无奈地笑了笑。

本来在一间不高档的客栈定了三间客房,太贵,一个房间要20文一个晚上,李沫有点肉痛,硬是从三间改成两间,师爷和宋旻一间,她自己一间。

饭后,去逛了省城的夜市,还没松江县热闹,这里只有赌坊和青楼是晚上开门的,那可不是普通百姓能去的地方。

三人没了兴趣,回了客栈,聚在李沫的房间,师爷:“大人,可是有想到好法子?”

李沫仔细想了想:“带领大家一起赚钱的法子没有想到,我自己一个人赚钱的法子倒是想了上千个,你说咋整。”

宋旻:“大人是什么好法子?我们跟着您一起发大财。”

李沫白了他一眼:“一天到晚想着发财,一点爱心都没有,对得起你身上这身制服吗?”

宋旻嘿嘿一笑:“大人您不是说了吗?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其他人富起来,那我富起来了,我也可以带到我身边的人一起发大财,你说是不是。”

李沫踹了他一脚:“这话学得挺快的。”

师爷着急了:“大人,有好的点子吗?”

师爷是地道的本地人,家就在县城,开了间杂货铺,生活比普通人好一点,但是这些年为了供他读书,父母妻子辛劳操作,家里实在是负担不起,如今儿女都长大了,要盖房子,要成亲,样样都要钱。

儿子没有参加科举,也没有上过堂,都是师爷有空的时候教他们读书写字的,一个家庭供不起几个读书人。

衙门太穷了,想贪点墨都不可能,而且师爷也是个死脑筋的,叫他贪污还不敢呢。

当然只是针对现在而言,万一哪天,衙门真的有钱了,或许有人送来了糖衣炮弹,他是否还能坚持初心,那就不得而知。

李沫:“师爷,我记得你家是开杂货铺的,平时去哪进货?”

师爷:“基本上都是在县城里进货,所以赚不了几个钱。”

县城的批发商去其他地方进货回县城卖,赚的就是差价,师爷从县城的批发商那里进货,其他人也是一样,所以根本就没有优势。

县城的批发商,李沫也去拜访过,他们有经营米面粮油类的,有蜡烛笔墨纸砚类的,等等。

所以没有看得上李沫推荐的红薯莲藕水果之类的,不是说看不上当地的水果,而是纯粹觉得不好吃,再加上消费水平摆在眼前,也不敢进货。

李沬:“那你有没有想过在省城进货回去卖呢?”

师爷:“是有想过,但是不实际,一是每次进货的数量太小,不划算,二是路途有点远,一来一回就要一整天的时间,家里有车的还好,没车的还得请车,请车又是一笔费用。”

有条件的商贩都有自己的车,不管是进货还是送货,有自己的人手,但是这对于部份商贩而言,就像师爷家这种小商贩,小店铺的,基本没有车没有人,都是自己家人,压根请不起这么多人手。

李沫:“你说,我们搞一个运输队,往返县城和省城之间,赚的就是一个跑腿费,你们觉得怎么样?我们暂且叫做物流公司。”

“还有就是由于松江县的人想要来省城,自己家里又没有车,走路都要半天时间,晚上还要赶着回家,根本就没有时间好好逛街,更不用说把农里的农产品拿到省城卖。”

“我们组织一个牛车队或者马车队,专门往返县城和省城之间,让大家都有机会出个远门,你们觉得可能性有多大?”

两人不懂,齐涮涮看过来。

李沫只好耐着性子解释一番,听完后,两人沉默了许久。

宋旻提出了一个问题:“大人,我觉得可行,就是不知道这个路况如何。”

说的是山贼之类的,以前是有人在路上被抢了,报官了,但是人家早就跑了,压根就抓不到。

师爷:“要不我们先摸个底。”

松江县到省城这条路是官道,安全性还是不错的。只是他们几个不是天天走,还真的不了解情况。

师爷以前有来省城考试,但也只是偶尔。

所以三人决定从明天开始把松江县到省城这段路摸个底。

现在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农产品要怎么推销出去。

李沫决定明天还要再去转转。

第二天,三人专门去了粮店,选择的是一家门面最大。

掌柜的一看到三个大男人这么早上门,想着必定是个大客户。

掌柜的非常热情,领着李沫在店里看了一圈:“客官,请问您相中了哪种米或面?”

李沫:“掌柜的,怎么没有看到红薯粉呀?“

掌柜的:”什么是红薯粉?“

李沫:“用红薯做的粉呀,可以煮着吃也可以炒着吃。”

掌柜的:“非常抱歉,没有。”

李沫继续假笑:“你没有,我有呀,你要不要试试。”

掌柜的不高兴了,还以为来了大客户呢,原来是搞推销的:“小伙子,你不买米就算了,去去,哪里凉快呆哪去。“

宋旻不干了,这可是他们松江县的县令,就算你这是省城又如何。

挡在了李沫的面前:”掌柜的,你给我客气点。“

掌柜的:”呵,还有脾气了,我就不客气了,怎么着。“

宋旻气结:”你。“

李沫没有恼,而是把粉条拿了出来:”掌柜的,你看这就是粉条,你确定不要吗?“

这次带来的粉条很少,也就只有两斤,因为没有更好的道具,只是用家里的锅煮的。

掌柜的一阵惊讶,上手来摸,感觉硬硬的,心里怀疑,这东西能吃吗?

看出他的疑惑,李沫说:“掌柜的不相信?猪肉白菜炖粉条,那可是人间美味,想不想尝尝?不想尝就算了,我拿去酒楼卖。”

李沫之所以先找粮店,是想着让他们在卖会快一点,不管是寻常百姓,还是富贵人家,都能方便购买,销量会很大。

如果拿去酒楼,只有有钱人才去酒楼吃饭,普通百姓压根没有机会接触到,所以销量会大打折扣。

掌柜的:“你确定这玩意真的能吃?”

李沫:“要不,借一下你的厨房?你还没有吃早饭吧,做一碗凉拌红薯粉给你偿偿。”

掌柜压根就不信,觉得李沫就是个骗子。

正想把他们打发走了,这时,一个丫鬟跑了过来:“老爷,老夫人又闹情绪了,说天天吃这些早点,都吃腻了。”

掌柜的摆摆手,表示知道了,他这个老母亲越老越爱发脾气。

李沫:这不是个好机会吗?

接下来正如大家所设想的一样,李沫去后院煮了红薯粉,搞了个凉拌的,一个水煮的,老太太吃得非常开心,然后订单就来了。

掌柜的看到母亲吃得香,自己也偷偷偿了两口,别说,还真的香呀,被他母亲看到,一筷子打下去,说他偷吃,硬是护着不让他再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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