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雨中漫步(1 / 1)

徐冲评价的没错,莫竹确实挺双标的,小时候就养成的习惯,我妹妹我自己坑她、欺负她可以,别人你欺负一个试试?

交了女朋友之后也一样,自从他知道在车行清洗内饰要花不少钱之后,谁都别想在他车上吃东西,尤其是掉渣的那种威化饼干、掉皮的花生啥的。

之前徐冲车牌限号,想蹭车,带了点在办公室吃剩的花生毛豆,莫竹直接扔到后备箱不让他吃。

而换了林韵涵就不一样了,她在车里基本上是想吃啥吃啥,薯片、面包随便吃。

哦,对了,带签的不行,像是糖葫芦、烤串啥的,这也是因为怕汽车行驶的时候受伤。

当然啦,表情纠结还是会的,林韵涵发现后也就故意捉弄他两下就不吃了,虽然是吃货,但嘴没那么急的。

毕竟是自己女朋友啊,有一点别人没有的特权,不是很正常嘛?

“小莫啊,你这手艺,就算不混圈了,开个饭店也挣钱!”吴雪毫不顾忌形象的啃着,吃的是满嘴流油啊。

一个厨子,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看别人大口大口的吃自己做的东西,最好是那种好吃到不顾餐桌礼仪的,绝对心满意足。

莫竹现在就是心情大好:“那也得有您这样的顾客常常捧场才行!”

“别说她啊,小莫你要是开店,我们几个都去!”杨芙佳表示要给莫竹站场,打出一个饭店的明星效应。

莫竹笑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意思是像吴姐这大快朵颐的样子,任谁看了都觉得香,回味无穷,本来不饿的人,都得买俩尝尝!”

“哈哈哈哈哈!小莫真会说话!”

这里涉及一个高情商话术,在别人夸你的时候,如何聊天才能不冷场?

华夏是一个谦虚的民族,这种好品质是刻在我们骨子里的,因此很多人被人夸的时候,总是会下意识的谦虚,说一些“没有啦”“您过奖”之类的。

这样好是好,但是对方不好回,容易杀死聊天。

这时候你就可以在对方夸你的时候,反过来也夸他一句,比如他说你衣服好看,你就反过来夸她眼光好或者她那件自己也很喜欢,这样聊天就能进行下去了。

这边莫竹在高情商回复,而另一边本来还在眼馋肉夹馍的徐冲,默默掏出了小本本,写上了“开店”两个字。

......

傍晚,莫竹和林韵涵被四位姐姐从厨房赶了出来,本来她们俩打算洗碗的,结果对方表示一天都是他们俩在忙,洗碗的事情就交给他们了。

还说外面雨已经小了很多,没事的话出去走走。

俩人接受了这个建议,因为这些天虽然一直在一起旅行,但他们二人世界的时间并不多。

雨天情侣必备技能,哪怕家里有十把伞,两个人也只带一把出门,同在一个伞下多浪漫的,要是两把伞,为了防止伞与伞碰到,之间的距离会很大啊。

这一点,早晨撑伞去买菜的两个人都发现了,所以在门口换鞋时,莫竹试探性的问道:“那个,要不就带一把伞吧?”

说完还要证明自己不是占便宜,补充道:“万一几个老师也要出门呢?”

正中林韵涵下怀,点头道:“好!”

莫竹负责打伞,他在乎的当然不会是自己会不会被淋到,而是林韵涵,所以理所当然的把伞偏向林韵涵那一侧。

“这样你不怕你右肩被淋到啊?”说完林韵涵双手一伸环绕住了莫竹的腰,笑盈盈道:“挠,这样你右肩就不会被淋到了!”

确实,因为紧贴在一起,面积减少了,伞能盖住两个人,不过很快就有了新的问题。

就是当莫竹迈左腿时,如果林韵涵同样迈左腿,那她的右腿就有可能和莫竹的左腿撞到一起,俩人被迫玩起了,在趣味运动会上经常会出现的项目:两人三足。

跟着节奏,靠近对方的腿同时迈出,开始还不习惯,但慢慢的就有了默契,走的越来越轻松自如。

“听个歌吧?”林韵涵提议。

一人一个耳机,这也是情侣经常会做的举动喽,尤其是在大学课堂上,阶梯教室后排,情侣俩课桌下牵着小手,耳朵里各带一只耳机,听共同喜欢的歌曲。

林韵涵放了一首欢快而温馨的歌曲,歌名就叫做《雨中漫步》,与现在的情景是那么的契合。

继续漫无目的的在街头漫步,很快曲子就到了最后,莫竹感觉她好像设置了单曲循环,因为最后尾音结束后,又变回了开头。

等等,好像声音变小了呢?低头看向林韵涵,她也低着头,好像在害羞什么。

老夫老妻了,抱着走两步还害羞?耳机里传来了林韵涵的声音,那是标准的电台主播声,莫竹在车载电台中听过了无数次,当然一耳就认出来了。

【雨天,雨滴划过苍穹,划过树叶,划过我的眉间。】

情诗?莫竹只感到内心颤抖,虽然这不是第一次收到情诗,以他的长相和为人处世,上学期间收到的情书和情诗不少,但还是第一次用听的,听一个人给自己写的情诗。

更何况,写这首情诗,为他读这首情诗的还是他的女朋友!

【我低头,水滴低落,泛起一片涟漪。合手为杯,过叶为茶,细品如茗,共饮甘霖。】

【清甜如雨,如茗,如你!】

不愧是专业电台,对背景音乐的闪避利用的很好,当说完后,背景音乐的声音重新打了起来,林韵涵小心的抬起头看向莫竹。

莫竹摸了摸她的头,接着用手撑着她的后脑勺,说道:“共饮甘霖嘛?”

说完就亲了上去,林韵涵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亲个正着,恍神了一下才回应起了他:“唔...”

过了会儿,莫竹抬头调侃道:“嗯,确实清甜!”

“讨厌...”林韵涵轻轻拍了他一下表示抗议,都不给人准备时间的嘛?怎么说来就来啊!

没办法,听到情诗情不自禁了嘛,所谓情到深处自然吻嘛!

莫竹深情的说道:“小时候我就喜欢雨天,因为雨天爷爷奶奶不用下地忙碌,挑水浇田,还能在家里给我做好吃的,现在我更喜欢雨天了,因为在雨天我听到了一首最美的情诗!”

是啊,即便再著名的文学家,用华丽的辞藻和浪漫的语句所创作的诗,都不及林韵涵写的,因为这事她写给我的,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诗。

正如小王子里所说的,也许世界上也有五千朵和你一模一样的花,但只有你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

林韵涵笑了,笑的很开心,俏皮的说道:“那以后我也喜欢雨天!”

“为什么?”

“因为你喜欢啊...”

人是一种很能爱屋及乌的动物,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个人,喜欢上一座城,喜欢上一个季节,喜欢上一种天气,原因很简单,因为ta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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