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霞已散,但是地面上流血的鲜血,却仿佛也能染红整片天空!
秦风的目的就是要削弱突厥的最后有生力量,以杀戮为上,早已让夷男吩咐下去。不要俘虏,除了颉利可汗,其他人一个不留,就算失手杀了颉利也没所谓。
这个命令对上了薛延陀的品味,他们认为在这绝对的优势面前,他们骁勇善于的铁勒勇士可以尽情的肆虐般的收割着良莠不齐、军心涣散的突厥兵的性命。
可事实证明,薛延陀的勇士们太乐观、太天真了。突厥兵并没有如他们所想那般,受到袭击后而溃败千里,哪怕他们自己内乱了,可他们一旦遇到了薛延陀人的时候,不管是哪一方的突厥人都是一个样,完全是不要命,尽管他们毫无章法,可他们不怕死,每当薛延陀的士兵击杀一个突厥人,他们都会付出一定的代价,要么残,要么死。
都说硬的怕愣的,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这一点都不假,遇到了疯了一样的突厥兵,慢慢的,薛延陀的士兵开始害怕,开始犹豫了,打得也是束手束脚。而他们却不知道,在这种场合之下,越是如此只会死得越快,要是如突厥兵一样搏命,或者反而活得久一些。
渐渐的,形势发生了逆转,薛延陀竟然让突厥碾着打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开始出现了逃兵,人都是相仿的,有了开头,立马有人效仿,一时间,薛延陀竟然崩溃了。可这军营是进得容易出来难,突厥堆积起来的防护此刻竟成了薛延陀士兵无法逾越的天险,为了活命,为了快速走向那生命的通道,为了躲避追赶而来的疯子,自相残杀的戏码在薛延陀的军队里上演了起来。
“谁能告诉我,这里头到底发生了什么?”就近的指挥的夷男双目愤火的大吼大叫着,他的脸色一片铁青,一颗心也不住的滴血,对于颉利可汗而言,那四万人马是他最后的家底,可三万薛延陀的士兵对他夷男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如果不是他昨天也混在秦风亲卫里头,他一定会怀疑秦风作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可实则秦风什么都没做,他看得出,秦风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今天的偷袭而准备的,当初他还叫好不已来着,可事到临头,一切都朝着不利的方向发展,是突厥兵太过强大?还是自己东拼西凑出来的队伍太弱?
“大将军怎么还没到?你,用最快的速度,找到大将军,请求支援。”夷男指着一名亲卫,气急败坏的叫着,这已经是他派出的第八个信使了。要是强悍的唐军再不来,他这三万人马非得玩完不可。
出兵之际,他还信誓旦旦的向秦风保证,他会亲自押着颉利可汗回来,可是结果却还需唐军帮助,夷男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可又不能让士兵们死绝,故而不得不厚颜求助。
大约等了两刻时间。
西方传来了急骤的马蹄声,不一会儿,那支军队已出现在夷男的视线内。
一面大旗迎风招展,隐约间,他看到一个斗大的唐字
“唐军总算是到了……”
夷男顿时松了一大口气。
唐军放马狂奔,大地在马蹄下飞速地倒退。
仅剩余的距转瞬及至。
在前方打的激烈的时候,秦风率领的唐军已经抵达战场,夷男是派了求助的信使,可前面五人都让秦风下令砍了,他要做的事情是收拾残局,而不是帮助薛延陀卖命。
好不容易计算至此,岂能白白便宜了薛延陀。
秦风拍了拍天罚的颈部,直接站在马背的马鞍上,踮着脚来眺望战场:天罚高大魁梧,秦风也身形高挑,这一站看的极远,前方的战况都在他眼中:在阳光、雪光的照射下,前方的战事一览无余,战场给他的感觉只有一个词语,那就是惨烈。
从战局来看,突厥是占据优势上风的,毕竟一方是玩命的杀,另一个心存退缩,一方人数是四万,另一方只有三万。
这之间的差距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这结果秦风也看出来了,要是任由突厥兵发威,他们就真的可以脱困而出了。
“程处默、尉迟宝庆你们领三千陌刀营将军从正西方杀进去。”
“房遗爱你率领两千陌刀营为右翼,从西南方突杀入营!”
“阿喀琉斯,你率领跳荡兵为左翼,从东北方突杀入营!”
“你们听着,薛延陀已经帮助你们搅乱了敌营,在这种优势面前,你们还拿不下突厥这最后的残兵,就别来见我!对了,告诉将士们,但凡挡住去路的,只管给我砍了,甭管他是突厥人还是铁勒人。”
一个个的命令从秦风的口中颁布出去,在冷兵器时代,这攻坚的主力永远是步卒。步卒的灵活性是骑兵万万比及不上的。
秦风这边军令一下达,训练有素的大军在第一时间活动起来。
在程处默、尉迟宝庆、房遗爱、阿喀琉斯的率领下,唐军涌向了突厥军营。
对于精疲力尽的突厥兵而言,唐军的杀入是致命的。
突厥部落固然不像中原一样街巷有序,适合步卒展开巷战,但是相互之间帐篷还有帐篷外搭建的灶台等等必需器械都成了阻碍战马灵活的存在,使得双方骑兵不能灵活的施展手脚。
来不及上马的突厥兵正是有了这些障碍物的帮助,所以疯狂的他们才能打得如此的顺手。
然而兵分三路的陌刀手、跳荡兵这三支以步战为主的唐军的突然加入,情况立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步战与骑战不同,骑兵不重视招式技巧,相互冲杀因为速度太快,以劈砍为上很而难施展高明的技巧。步战则是不同,因为近距离的拼杀,对于技巧装备更加看中一些。
精良的装备以及短兵相接的战法招式,唐军都经过特别训练的。招法并不能算是高明,可是都是几千年累积下来的战场杀敌之术,简单有效而且实用。反之突厥习惯马战,对于步战涉猎不深。寻常的族中勇士也没有接受过正统的训练,至于装备那就更加不用说
唐军的队正以上级别的军官都身着铁甲,寻常步卒虽然是皮甲在身,但心脏,脑袋这些要害地方都是用铁皮特殊加工过的。比之突厥身上兽皮裹成的皮甲,效果何止好上千百。
突厥骑兵与大唐骑兵相比起来,突厥骑兵或许能够依仗草原民族的优势在各个方面胜大唐一筹。但是在步卒这方面,突厥就算跳起来也够不着大唐的脚底心,这交战起来只有碾压的份儿。
程处默、尉迟宝庆、房遗爱是经验丰富的陌刀将,领着陌刀军以推墙战法前进,一步一步速度不快,但无可阻挡,在陌刀面前连人马都能碾碎,何况区区人类,一路横冲直撞,所到之处,不管是薛延陀人还是突厥人,都是鬼哭狼嚎,死尸遍地。而且还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
至于左翼就更凄惨了……
因为他们遇上的是一位煞神——阿喀琉斯!
这个来至于至西方的勇士因为不懂兵法,不善骑战的缘故,自从军以后,由于每次战争都是骑兵与陌刀营的结合,所以他与他率领的跳荡兵都默默无闻,一直没有表现的地方……
而现在这种场合无疑正是他的舞台。
由于没有表功的机会,阿喀琉斯一直闷闷不乐,虽是不说话,可心底一直埋怨自己无用,他认为因为他的无用、无能,所以他的恩人才没有用到他。
他身来就被当成斗兽奴隶驯养,奴隶主为了让他们听话,以各种方法给他们洗脑,剥夺他们的思考能力。以至于阿喀琉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
秦风无疑是他认识的所有人里,对他最好的,而他也非常乐意为秦风做任何事情。
但是近年来却完全没有他的用武之地,练兵他不会,马战他又受到了身体的限制。
多次外出征讨,也没有他的位子。
阿喀琉斯想法简单,秦风给了他一切,他却帮不上任何的忙,觉得自己很没用。
今天秦风终于用到了他,亲自点了他的名,让他将面前大营的敌人杀溃。
阿喀琉斯憋了那么久,就如关在笼子里的猛兽。这一开闸,整个人都呈现一种亢奋的状态,仿佛打了属性加成一样,特别的卖力。
而且他也不折不扣的执行了秦风的命令,正如秦风下令的一样,但凡挡在他前头,且不是身穿唐军服饰的人,全部让他给干掉了。
阿喀琉斯杀的极度凶残。
抬手一刀,刺入一名不知是薛延陀还是突厥士兵的胸口,顺带将他的心脏给挖了出来。
一名作战经验丰富老兵,眼见阿喀琉斯如入无人之境,尽情的屠杀着他的兵,心头气急之下,他冲了过去,嚎叫着舞动着弯刀杀向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的身上几乎挂满了红白色的液体,脑浆与鲜血。都要掩盖他白人的特性,见又有一个不知死活的敌人向他冲来,亢奋的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圈雪白的牙齿。狰狞可怕。
老兵受到了刺激,他全然不顾,挥舞着刀,猛劈而下。
阿喀琉斯伸手向上一抬,出手如电。
老兵一刀挥下,期待的情况没有出现,反而觉得右臂一松。紧接着着一股剧痛直传他大脑,斜眼一看,他的手臂孤零零的。半截手臂都不知哪儿去了。
老兵心中涌现一股恐惧之意,电光火石之间,老兵恐惧抬起了左手,一拳砸向了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一刀削断面前敌人的右臂,见他抬起左手。短刃再度一挥,将他的另一条手臂也斩了下来。
老兵没有任何犹豫。张开了嘴巴,身子前倾。就算没有手也要咬掉面前这个的煞星的一块肉。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阿喀琉斯他武艺就算他的本能,野兽一样的本能。这个本能让他在生死存亡的战场上如鱼得水。
再次不存任何迟疑的向前一刀,短刃从老兵的鼻子捅了进去。
阿喀琉斯的这一刀又狠又猛,足以置对方于死地。但是出于杀敌的本能,出于习惯,出于威慑敌胆……各种原因促使着他翻转这手腕,挖坑一样,匕首转了一圈,将老兵的整张脸都给了削了下来。飞脚一踹,尸体飞出三丈,仰面倒在地上。
老兵的面门只留下一个巨大的血洞。
“吼!”
阿喀琉斯怒吼一声,就如怪兽一般凶悍。
一名矮小精悍的薛延陀兵让阿喀琉斯吓呆住了,甚至忘记了表明身份。
阿喀琉斯毫不客气,上前一步,举起盾牌当头砸了下去。
盾牌是一件防御装备,但是在阿喀琉斯的手中,盾牌是一件杀敌的利器。
纯钢打造的钢盾,重达六十多斤,他左手挥舞起来如若无物。
六十多斤的钢盾加上阿喀琉斯的神力,直接将那名身材矮小的薛延陀士兵的脑袋给打到了脖子里去。
阿喀琉斯看也不看那堆肉饼,他眼角发现自己的一员士兵在两个人的攻击下险象环生,顿时嚎叫一声,猛冲了过来,盾牌砸飞了砍向那员唐军的战马,而短刀至上而下,扎进了另外一员突厥兵的脑袋。
脑髓与鲜血,形成了喷泉。
阿喀琉斯不理会自己的杰作,冲向另外一个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