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比例50%,时间24小时“当无业游民不是挺好吗?”瑞凡笑道, “如果有机会, 我也想当无业游民。”
乔什白了他一眼:“工作满满当当的人是不会懂得我的痛苦的。”
“不, 乔什, 我想你并不是因为没有工作而感到痛苦,你是因为没有钱……”
“没错, 你说的一点也没错,我的理想就是不用工作每天都有钱花。”乔什叹了口气, “《不羁的天空》对我来说算是难得的好工作了,回洛杉矶以后我又得继续跑工会和剧组,境况不会比现在好上多少。”
乔什心里很清楚,那样的状态大概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除非等到《不羁的天空》上映, 他能够在观众和影评人心中留下深刻印象,他恐怕才有机会获得更多工作。
不过乔什也没有太担忧,毕竟最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了,他至少已经得到了一个成功的机会。比起和他同期的演员, 他有上辈子几十年的记忆, 有一个助力他奋进的系统,虽然他没法像其他人那样依靠绯闻一次次上头条,但乔什一开始就没有打算采取那种方式,他更欣赏用作品说话的演员。
发了一会呆, 助理导演跑来提醒所有的演员拍摄开始, 瑞凡拍了拍乔什的肩膀:“慢慢来, 别太着急,我这边有合适的角色的话,我会介绍给你的。”
“谢谢你啦,瑞凡。”
“不用客气。”
最后一场戏份,麦克和其他男妓们一起埋葬死去的老鲍勃,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斯科特也正在参加他父亲的葬礼,他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回归了上流社会,彻底脱离了原来的叛逆生活。
乔什黑色大衣搭配浅色领带,梳着名流的发型,神色肃穆地站在草坪上。出色的外表和笔挺的身姿让乔什扮演起上流社会人士时驾轻就熟——老汤姆律师的身份让乔什兄弟几个也有见识到上层社会名流的机会,除此之外,从小接受的教育和家庭环境无疑也让乔什多了一种难得的绅士风范,这种风度在他同龄的男孩子身上很难见到,尤其在好莱坞这片崇尚出名要趁早的地域,多的是高中没毕业就来电影圈打拼的年轻人。
这是剧本中斯科特参加父亲葬礼的一个场景。牧师在他面前念着悼词,他爱的那个女孩站在他身边,但在这个场景中,斯科特却分神了。
他忍不住把视线投向草地的另一边。
在那里,曾经和他一个圈子的男妓们在送别鲍勃,和他这一边庄严肃穆的气氛相比,另一边的气氛却很欢快,男妓们弹着手风琴,唱着民谣,虽然葬礼简单到可怕,但却处处充满着真诚。
乔什看到菲尼克斯捧起一株向日葵,放进鼻间轻轻闻着。
这是瑞凡·菲尼克斯最让乔什佩服的地方,他本人的性格虽然有些温和害羞,但和麦克这个角色并没有太多相似之处,但他总能准确演绎出这个角色的心理,他对爱情的勇敢,他失落之余却依然能让自己快乐的心境。
突然之间,歌唱声消失。一个男妓大声叫出了鲍勃的名字,这仿佛拉开了一个序幕,下一秒,所有人都在叫喊着鲍勃的名字,他们大吵大闹,互相揪着对方的领子大声吼叫着,试图比较谁的叫喊声更大。
在这场戏份中,乔什的表演很简单,他只需要将视线全面投向另一端就足够了,当然,剧本上虽然这样写,但乔什从没打算只呆滞地做表情。
斯科特这个角色的内涵原本就不够丰富,如果他不用力去挖掘的话,这个角色只会一直笼罩在瑞凡扮演的麦克的阴影之下,这并不是乔什愿意看到的。
所以在表演一开始,乔什就在自己的眼神上下了很多功夫。在乔什的理解中,斯科特对自己过去的生活并非毫无怀念,但现实是,正如两场葬礼之间的区别,他和麦克之间已经存在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所以斯科特的眼神,除了对过去的缅怀,还有一丝对麦克的留恋。
乔什的视线时不时游移着。
他听着牧师的悼词,却不够认真,他望着远处的时刻是专注的,但是理智告诉他,他更应该关注的是他面前的这一场葬礼。
摄影师的镜头下,乔什的眼中泛着红血丝,神情虽然是僵硬的,但眼神却泄露了他的不舍与怀念,但最后,乔什终究收回了眼神。
因为他需要与过去告别。
最后一幕戏就这么结束了,乔什心头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惆怅,大概因为《不羁的天空》整个故事都太过压抑了。格斯·范·桑特特意塑造了两个男妓的特殊角色,这样的身份在电影里已经算是独树一帜了,而除了特殊的身份之外,麦克的经历让人心疼,斯科特最后的叛逃更是一场彻底的悲剧,在不同的背景、截然不同的人生和思想下,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根本没有在一起的可能。
“乔什,你怎么了?”瑞凡担忧地看着他,“你看起来不太高兴。”
“那是因为我觉得这个结局真够操蛋的。”乔什耸肩,“不过这是艺术,如果都是大圆满结局,电影根本不会有让人铭记的魅力,我很明白这一点。”
“从这个角度想,演员的确是一项很有意思的工作。而且乔什,结局也没你想象的那么糟糕,不是吗,格斯?”
格斯·范·桑特笑眯眯地凑到两人中间:“最后总会有人愿意把昏倒的麦克扶起来,只不过那个人不是斯科特,而是别的什么人,对于麦克来说,只要有人愿意爱他,他就会很好地活下去,不是吗?”
“虽然过程很艰难,也可能麦克一直遇到的都是斯科特这样的人,但我们始终要抱有善意抱有期待,总有一天,麦克会遇上一个真正爱他的人。”
“希望是这样吧。”乔什叹了口气,“反正已经拍完了,想那么多也没有意义。”
收工之后,格斯·范·桑特特意带着剧组所有演员和工作人员吃了顿饭,晚上一起去KTV嗨了半个晚上才返回住处。
乔什依然是搭瑞凡的车子走,第二天直到中午,两个人才慢悠悠起了床,乔什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但看到瑞凡肿的核桃一样的眼睛,他还是忍不住大笑出声:“亲爱的瑞凡,你昨天晚上到底做了什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瑞凡狠狠瞪了乔什一眼:“还不是某头猪乱嚎了一整晚,我耳朵都快耳鸣了,拜托,亲爱的乔什,以后不要进KTV了,我实在无法忍受一个亵渎音乐之神的家伙成为我的朋友。”
乔什:“……”
天生五音不全什么的,他也很绝望啊!
而且他绝对没有亵渎音乐的意思,上帝啊,要知道他完全没有K歌的想法,要不是那些家伙瞎起哄,他会上去抢麦吗?
最重要的是,他挑选的绝对都是他自己擅长的歌了,《加州旅馆》、《Last Christmas》这种经典歌曲他唱起来居然能被嫌弃到那种程度……乔什自己也倍感无奈。
大概是上帝开启了他的拍戏技能,却吝啬给他一点音乐上的天赋。
而菲尼克斯这个好运的家伙,不仅拍戏得到了诸多认可,他自己还组了一支乐队!
真够讨厌的!
收拾完东西,乔什很自觉地坐在了后排,他的包里依然装满了从超市采购的零食,这次他请瑞凡吃,瑞凡完全没有拒绝。对方手里还捧着那本《了不起的盖茨比》,光是看封面乔什就没有读下去的欲望。
他打了个哈欠,眼缝观察着瑞凡:“一开始我压根没想过我们会成为朋友,你这家伙看起来一点也不好接近。”
“那是因为你的判断从来没有准确过。”瑞凡阖上书,“不过说实话,我也没有猜到,因为你……看上去和我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乔什往嘴巴里塞了一片薯片,咔嚓咔嚓嚼了起来,“因为我太帅了,所以看起来不好接近?”
“因为你一看就是被宠坏的孩子,什么都不用担心,可以肆意追求梦想。”瑞凡笑了笑,“真的不一样。”
“我倒宁愿你认为我比较帅。”乔什叹了口气,“你和我同龄,我们的人生还有很长,你永远不知道以后是什么样,所以没必要太悲观。当然,我理解你,如果你有我这么帅气的话,你不会感觉到悲观。”
“你说的也有道理。”瑞凡手伸进薯片袋里,很费力地抽了两下,才看到半片薯片的残渣,他无奈拍着额头,“你不是没钱了吗?为什么还这么奢侈?”
乔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妹妹……给我打了钱,我就又有钱了。”
瑞凡忽然有种想打人的冲动。
这意味着他必须努力把斯科特这个角色演绎好。
斯科特和盖瑞把麦克搬到树下,昏暗的只剩下月光的光线下,斯科特缓缓讲述了自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