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苑算是整个平妖王府中比较清静的所在,这里在最早的时候,是由一些下人居住的,后来平妖王南征,给帝国打下了一片那样巨大的版图,于是,整个平妖王府也被扩建了。
而在扩建后的平妖王府中,西苑已经算是比较核心的位置了,自然就容不得下人在此居住。再加上这里环境幽静,除了王府夫人时常会来这里转转外,就剩下一些老人们居住在这里。而随着那些老人们一个个的离去,西苑也就渐渐的空了下来,逐渐的变成了一处景致美好的幽园。
平妖王安排陈秋实住在这里,本就有些意味在里面,这一点陈秋实自然不晓得,可福伯却深知其中的厉害。
幽静,意味着不愿让人知道,可又被安置在中央区域,意味着他很重要。觉出点什么的福伯并没有询问陈秋实的名字,在这样的安排下,福伯认为自己最好还是不要知道这个少年的名字为好,最好,在这之后的时间里,与他的交集越少,越好!
身在王府一辈子的他,自然有些趋吉避害的本领。
“公子,这里便是集草园了,你还喜欢么?”
福伯眯起双眼,脸上那些岁月留下的痕迹很自然的带上了让人安稳的笑意。
他自然不会告诉陈秋实自己的想法,他只是奉命带着陈秋实,来到西苑,在西苑里挑一处院子,给这个看起来很朴实的小伙子住。
大概是陈秋实还在王府那庄重华贵的氛围中没走出来,陡然来到这样一个满眼都是绿色的环境里,便被这样幽静安然的院子震惊到长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
集草园的字,是前任大学士徐钰宇晚年所提,据说,在大学士归隐之前,王爷有一日邀请他来赏园,行至此处,见一处院落坐落于这清幽的中唯一的一片草地上,而那时正巧秋意正浓,浓烈漫黄之意将这片将黄未黄之地承托的恍若世外仙境,而细看之下,那些金灿灿的野草中竟也有些名贵的草种,金边草、孔雀草、千日草、彩叶草、蝴蝶草、金霞草……仅大学士当日认出的各类草种,便有上百种之多,感叹之余,大学士为这座落在百草之上的院子提名为:集草园。
陈秋实自然是不知道这些典故的,只知道这座院子感觉幽静,院子里跟院子外的那片看起来很工整的草地想来躺在上面晒太阳也是很惬意的,于是,陈秋实眯着眼,重重的对福伯点头:
“嗯嗯,我非常喜欢这座院子!”
……
太阳从东面升起,再落在西面,每天就是这样的重复着,除去几日前的一场细雨,日子越来越平静以外,再无任何变化。
陈秋实自己一个人生活惯了,而那个笑眯眯的福伯自从那一日带着他来到这个院子,并给了他一串沉甸甸的钥匙外,就再没来过。不知是不是福伯命人不得打扰这间院子的主人,除了每日来送三餐的仆人外,这里安静的紧,鸟兽都极少。
想来也是,在神都这样大的城市中间,又是占地庞大的府宅,还在这座煌煌府宅的后园里,这里不清静,只怕只有皇帝陛下的后花园才会清静了吧。
陈秋实的生活极为自律,在熟悉了这间极为雅致的院落后,他便开始在这里生活,如果有人知晓他的来龙去脉,一定会很难以理解。
就那样简单的被一个陌生人带出了他生长了近十七年的山村,陡然来到这样繁华的大城市,且不说那些没什么用处的警惕心,单说那颗少年人都有的好奇心,在陈秋实这里怎么就这么淡漠呢?
难道他不想去外面看看这繁华的世界么?难道他不想亲眼看看那些游方的货郎口中的酒肆茶楼么?难道他真的不想去神都以西八百里的出云峰探寻仙缘么?
陈秋实想!
做梦都想!
可他不能,因为他不傻。
虽然表面上陈秋实看起来一副天真朴实的样子,可内心深处却将这事情的来来回回都看的清晰明白!
当日在草屋外,陈秋实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面容冷峻的平妖王对自己不止一次流露出的杀意。
是的,经过这些日子,他也逐渐明白了王爷二字所代表的权势与地位,更加明白自己在这里,不是被请来做客,而是变相的软禁。
虽然他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这样一个大人物不远万里的到那个山村将自己软禁,也不明白他为何当日不杀掉自己,只是隐隐觉得,这一切都与自己胸前那块刻着陈字的黑木牌子有关,确切的说,是与自己的身世有关!
他想查明自己的身世,非常想!可眼下只能将这种迫切隐藏在心底里,然后再盖上几层厚厚的土,扎扎实实的,最好再种上几颗树!
……
夜晚,平妖王府最深处,一间有着微微光亮的屋子里,平妖王周怀瑾批示着公文,狰狞坚固的铠甲早已换做上等丝质的锦袍,淡黄色袍子上雕龙画凤,尽显皇室威严。
是的,作为当今皇帝陛下的亲弟弟,是有资格穿龙袍的,只是这龙的规格却比那真正的龙袍少了一鳞一爪。
“那小子近来如何?”
福伯侍立在屋子的暗处,看着桌上的茶水少了,便添上一些,看到王爷砚台里的墨干了,便轻轻上前研磨。
平妖王虽贵为王,可却没那红袖添香的风雅。也许是久历沙场的缘故,王府中那些仆役侍女们的做派也有一丝军营中的风范。
“还是如往日一般,没什么变化,吃饭,游园,坐在草地上晒太阳。”
阴影里,福伯恭谨的回答。他知道王爷在询问谁,作为王爷最亲近的心腹管家,若连这点心思都猜不破,在这王府中都不知死了多少回了。
“没有变化,才是最大的变化!”
平妖王将手中的毛笔轻轻放置在笔格上,沉稳没让一滴墨渗在桌面上。
“记得第一日,你说他正在自己生火做饭,将那送饭的小厮惊了一下。做饭,便要生火,你说他将爷爷亲手种的金楠给砍了生火,问我如何处置,还记得我当日怎样跟你说的么?”
平妖王半思索着说。
“您说:一样也长了那么多年,该砍了,能生火,说明还有些用处。”
福伯的身体依然隐藏在烛火阴影里,单从声音里听不出有什么情绪的变化。
“是啊……的确,那颗长了一百四十多年的金楠还能被当做柴火所用,而那个小子,杀不得,放不得,却又有什么用?”
平妖王身躯微微后倾,似乎有些累的靠在椅背上,眼睛微微眯起,看似已经熟睡。
可阴影里的福伯却惊出了一身冷汗。
……
陈秋实就这么看着叶子逐渐的从翠绿色变的微微有些发黄,一夜秋风后,簌簌的从树上落下,变成干枯的枯叶。而院子里跟院子外的那片草地,则迎来了它们一年中最美的日子。
集草园中的草,陈秋实一种都不认识,虽然大山里会有更多的草,可在山里谁会关心它们叫什么呢?它们只是草而已。就像前些日子刚到这里的时候,被他砍掉的那颗漂亮的大树。
之所以会选择那颗树,是因为那棵树长得实在是太香太漂亮了!
金楠本就是生长极慢的树种,一百年的时间,也就生长到碗口粗细,而细密的枝干上,却又长着泛着金边的叶子,阳光照在上面闪闪发光,极是震撼。最难能可贵的是,它生长到一定程度,每时每刻都会散发出一种浸人心脾的异香,这种香味可以凝神,可以聚气,可以驱蚊虫!
神都人,都以金楠为贵,市面上金楠木得价格比黄金还要贵出几倍,只有那些真正的贵族,才有机会弄到那么几块。
而他则很朴实的认为,这种木头烧火做出的饭菜一定更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