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三次离婚(1 / 1)

话说离婚,这个年代,手续不如后世那么简单。正因为如此,红樱与邓辉跑了三次,而且不是同一天,前后拖延了6个多月,直把那个劲头给拖没了。看着幼小的儿子,红樱也曾经产生过某个“算了,别离了”的念头,邓辉的眼神有时候甚至流露出久违的温柔,令人难以置信。但是,最终却是感情依旧,矛盾仍在,一场前所未有的大战,他出手向红樱挥出了一巴掌,又踹了一脚,真正把两人数年的情份给割断了。

所以,红樱与邓辉之间,从一开始打算离婚,到犹豫不决,到试着原谅,直到最后毅然而然走进民政局办好离婚,长达半年时间。

第一回,他们像一对赌气的孩子,一个自己骑着摩托车,一个雇了一辆带着孩子一起走在前头。两人到了市里面,问了路,到了一处建筑。才知道那是旧的民政局,里面空荡荡的,问过边上的人,才知道不久前才搬迁。又问过几人,有的指了旧地方说话,有的摇头说不知道,还有的说了个街道名。等他们两人到达新的民政局,望着那大大的新招牌,心头一松,却发现人家已经快下班,不再受理业务了,让下午再来。

两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拧着眉头,孩子正巧吵着要吃饭,于是带着他找了一家香气诱人的本地风味小吃店,吃锅边糊和牡蛎面线,莫名的火气自然消退了。吃完后,带着孩子在街心公园玩了一会,孩子累了,两人在附近的一家小酒店开了个钟点房,让孩子睡下。不舍得唤醒孩子,等孩子睡足了醒来,已经下午4点,眼看着事情当天是办不成了,于是三人骑着同一辆摩托车一起回家。

多年以后,当往日的伤痛与怨恨之意已经驱除了的红樱,想到那一天,不由得感到有些好笑。

两人的第二趟民政局之行,是孩子第二次摔伤,想找邓辉带去医院,他却不见踪影。红樱极为愤慨,等孩子伤口愈合调理好身子之后,她拉着邓辉说去离婚,以后有机会给孩子找一个懂得疼爱孩子的爸爸。后爸又怎么了!有的男人很会疼孩子!有一个不懂得关心和照顾孩子的不负责任的亲爹,对孩子也不见得是好事。

到了民政局,却发现两人只带了以前写的协议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却以为反正要离婚了,结婚证没有用,所以没有把两本红皮的结婚证带出来,人家要盖“作废”两字的。带着孩子,拍照,填写,复印,取照片,签正式协议,折腾了半天,最后还是手续不全,婚没离成。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可事实上,三次之后,两人的夫妻关系真正得以解除。

闹第三回合的那些天,原本红樱是看着他近半年来似乎已经改过自新,两人相处和睦了许多,打算将就着他时不时的臭脸,以及原谅他曾经犯过的错误,日子就这么得过且过了。

不曾料到,男人就像爱吃鱼的猫,偷过腥后即使一时克制,却没有忘记鱼的美味,尤其是,那条鱼还主动来勾引,恬不知耻地深夜来电……而且到最后,红樱甚至还知道了她是谁——有着波霸大胸,有着涂得血红的唇,有着艳丽的服饰打扮,有着堂而皇之的人民教师身份……红樱恶心了!然后自嘲不已。自己这辈子恐怕永远不会像她那样子去招引男人的,而且邓辉居然好那一口,沆瀣一气。罢了!不是同路人,不走一条路,邓辉,我放手了!

当然,对邓辉的严辞指责是难免的,而又一次沉迷放纵的他,在恼羞成怒之后,竟然对红樱拳打脚踢。

红樱曾经认为,这个世界上的夫妻,若是有一天走到拳打脚踢的地步,那关系也就可以真正结束了!因为,有了第一次,通过打老婆而发泄情绪,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这种习惯是很难根除的,它会像伤人的刺,深深地扎入人的心里。

第三次离婚,地点明确,时间充足,手续齐备,两人真正的分手了!

为了要孩子,红樱在协议中没有向邓辉讨要孩子的每月生活费,允诺独立承担养育义务。也许是邓辉以为,红樱如今没有经济收入,他提出这一点,能够让红樱知难而退,孩子就可以留在他身边。当然,也许是邓辉考虑到将来若是想再婚娶新妇,多个拖油瓶,不容易找到好条件的女子。也许是他想自由自在地,没有牵绊没有负担过一个人肆意玩乐的快活日子……反正,孩子最终是归属红樱了。

数年婚姻,一身疲惫,唯一所得的是这个孩子。手续办完之后,红樱既感心灵轻松,又觉浑身酥软。到底是怎样复杂而又简单的心情,谁明白呢!

以后的户口本上,自己是户主,备注的是离异,膝下有一子。财产微薄,事业未知,前途茫茫却又充满希望,奋发图强!努力向上!开启属于自己和孩子的简单而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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