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律师:“从法理上讲,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但在现实生活中,很难这样操作。
“首先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确实有口头协定。
“一般人的逻辑,谈事情是想不起录音录像的,除非本就心怀恶意想整人的。
“所以到了需要提供证据时,唯一能拿得出来的就是微信等聊天记录。
“但这种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需要满足两个大前提,一个是必须证明微信的使用人就是双方当事人。
“第二个是微信聊天记录具有完整性。
“第二个条件相对比较容易满足,但第一个条件太过苛刻。
“虽然法律上承认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但都是旁证,仅有参考价值。
“而蒋先生转移财产给他的助理时,是自愿的,意识是清醒的,并没有受胁迫、威胁,且他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所有行为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要追回财产,非常困难,或者说几乎不可能。
“我们退一步讲,就算蒋先生确实遭遇了诈骗。
“我们报警,破获了诈骗案,他的助理锒铛入狱了。
“然后呢?
“我跟你说,能够追回的诈骗金额能够有十之一二就不错了。”
古兴被胡律师说得脑子懵懵的。
“这不对呀!”
胡律师:“哪里不对了?
“我给你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你找我借衣服。
“我们签订了合同,注明这件衣服我借你穿一次,你穿完之后要还给我。
“那么你不还,就构成了侵权。
“但是……我们口头约定,这件衣服借你穿一次,你穿完还给我。
“我把衣服给到你了,过两天,我让你还衣服。
“你拒绝了。
“我又没有证据证明,我们确实有过要归还衣服的口头约定。
“或者说没有证据证明这件衣服是借给你,而不是送给你的,那么你的拒绝就是合法的。
“因为从民法的角度解读,后一种行为可以分成两段来看。
“第一段,你向我发出了借衣服的邀约,我同意了,那么合同成立。
“第二段,我想你发出了还衣服的邀约,你拒绝了,合同订立失败。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古兴听明白了。
胡律师用类比的方法,简明扼要地告诉他这是怎么回事。
听明白后,古兴火气更大了,“你们这些律师坏得很。”
胡律师眉角乱跳,“法律是要讲证据的,不能你觉得该怎么样,就怎么样,那就乱套了。
“我一直觉得,最大的司法进步,体现在刑法的疑罪从无上。
“拿不出证据,或者证据不能钉死被告,就应该判无罪。”
古兴:“别说了,狗律师。”
胡律师推了古兴一把,“滚滚滚,我大半夜,披了件外套,只穿了条秋裤,陪你站在这里受冻,还落不着你一句好话。”
古兴:“是你说在门外聊的,我家和你家就隔着两层楼,我还纳闷呢,为什么不去我家聊。”
胡律师差一点原地爆炸。
他转身回了家,很想嘭一声摔上门。
但考虑到家有雌虎,他硬生生忍下了自己的脾气。
他轻手轻脚地关上了门。
古兴:“熊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