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走到学校外边租自行车的地方,租了一辆自行车,然后他就载着她,往市中心而去。
他还记得,那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北京交通阻塞,但是他载着她,却奇迹般的一路通畅,她的手轻轻环着他的腰,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带有一丝清凉的味道。
终于遇到一个红灯,他单脚撑地,身上带着一层薄薄的汗,浸湿了他的白色衬衫,她掏掏口袋,取出一个mp3,插上耳机,还好耳机的线足够长,她把其中一个塞到他的耳朵里,另外一个塞到自己的耳朵里。
就算过了这么多年,他依旧记得,那是周杰伦的《晴天》。
她说,这首歌和那天很衬。
于是,他在无数个想念她的夜里,就一直听着这首歌单曲循环到天亮。
他们穿越了大街小巷,最终来到他说的那个画展,画展并没有惊喜,可是他们却逛了许久,直到夜幕降临,他们还了车,在距离学校不远的一家面馆,她身上没带钱,他带的剩下的只够买一碗面。
他们就这样,一人一口地分着吃完了。
记忆里的香味似乎穿透了时光,眼前的她笑意盈盈,正把勺子往他的嘴边递过来。
他轻轻张嘴,勺子就塞了进来,一如九年前。
她看着他的模样,咯咯咯地笑了,说:“阿言,你这样看起来好像一个乖小孩啊。”
他眉毛一挑,一把捉住她,在她的唇上啄了一下,得意洋洋地看着她:“是挺乖的。”
她脸红,恼羞成怒,直接就自己吃起来,再也不理他。
看着她别扭的模样,他想起张小姐递给他的资料,有关于公司的一切,有关于路易的一切,还有关于程氏的一切。
当初他想也不想就直接让程思思签了程氏的案子,没有想到现在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不过还好没有伤到其他的人,所以应该没有什么大事。
只不过这只是他以为的而已,别人都觉得,伤到skb的总裁,是天大的过错,所以自从顾言西醒来之后,程氏的股票不断地下滑。
他看着吃得腮帮子鼓鼓囊囊的她,忍不住又伸手戳戳她,说:“我听说程氏的事情了。”
刚才还吃的非常兴起的程思思忽然就停了下来,转过头来,不好意思地看着他,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说:“我错了,你要怎么惩罚我?”
他看着她可怜兮兮的模样,忍不住去心疼她,伸手戳戳她的脸,再戳戳她的肚子,说:“伺候我吃饭,然后床上身体力行,照顾大爷开心了,大爷自然不追究。”
她抬头,一脸惊喜。
他低头,抿唇轻笑。
她不知道,那天晚上,他就找到了那些混混,年少轻狂的他们,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他的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和十几个混混打在一起,最后遍体凌伤的他险险胜出。
从此之后,再也没有混混敢打程思思的主意。
因为他们都知道,高三一班有一个不要命的家伙,想要豁出性命去保护程思思。
那是当初窘迫穷困的他,所能够给她的,最好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