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若晴大脑一片空白,手机“啪”掉在地上。现在该怎么办?报警?不够24小时,警方不会立案。
听筒的声音不断呼唤,“别担心,小妹不会有事的,我已经叫公司的员工去幼儿园附近找了,也正在联系园长,晴晴,晴晴……”
晴晴,晴晴……一声声关心呼唤的柔情似水。
多么遥远的称谓,她已经记不他有多久没这样叫过自己,一年、两年……五年。
整整五个年头,他们像陌生人一般相处,她有心走入他的世界,却被他拒绝在心门之外,起因是由那个来历不明的孩子开始。
此刻,却因为这个孩子再度解开冰封。
韩天佑的电话再度打来,他一遍遍地解释,他说母亲并不是有心的,只是被牌友缠着,一时疏忽了。他是真的怕了,只因他知道小妹于她是多么重要的存在。
可是,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倘若小妹不在了,她还有活下去的理由吗?她已经没有了爱人,难道连亲人也要离她远去?
庄若晴不知道此刻是什么心情,只觉得脸颊凉凉的,用手一摸,竟早已泪流满面。
手机最终归于平静,庄若晴渐渐恢复神智,小妹在幼儿园不会走失,应该是接送时出了纰漏。
园里有明文规定,不是熟识的人,班主任绝对不会轻易交付孩子,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熟悉之人。
该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给老师打电话,庄若晴思路渐渐清晰,直接给班主任挂了过去。
电话隔了许久才被接通,班主任的语调带着暗哑,想来是刚被吵醒。
“老师,你好。我是庄小妹的姐姐,请问她在你那里吗?”
班主任打了个哈欠,态度也不好,“庄小姐,我又不是孩子的姐姐,她怎么可能在我家?幼儿园规定家长接孩子最晚不超过五点,你可倒好,将近六点也不来,你是怎么做孩子姐姐的?”
因为这个原因,班主任回家晚了,错过了和男朋友的约会时间,现在想想还火大呢!
“以后请按时接送孩子,如果时间配不上,干脆换一家幼儿园好了。”班主任句句带刺,全然忘了母亲节庄若晴还送给她礼物和五百块钱,“今晚,若不是莫思冕的叔叔人品好,庄小妹可能就要露宿街头了。”
庄若晴抓住重点,她也火了,“莫思冕的叔叔?是他把小妹接走了?你怎么可以随便将孩子交给他人?”
班主任一贯跋扈,“莫思冕和庄小妹认识,而且庄小妹是自愿和莫先生他们走的,当时还打了你的电话。”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该下班了。
“快把那个家伙的电话给我。”庄若晴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该死的莫晋亨把小妹带走也不告诉她一声,害得自己又担心又害怕,这笔账一定不能轻易算了。
“我怎么可能有莫先生的电话,”班主任只敢从远处望望孤傲的男神,要电话想都不敢想,“查一下你的来电记录,我记得六点前我们打过好几次。”
“我知道了。”庄若晴掐断讯号之前,不忘最后说了一句,“今天,如果小妹没事也就算了,假如她有什么闪失,我绝对不会轻易算了!”
班主任吓得心肝一颤,将不快记在心里。
庄若晴在手机通话记录中找到一个陌生号码的三个未接来电,而且时间刚好符合条件,她想也没想,拨通了。
莫晋亨磁性又低沉的男声传入耳膜,“喂?”
这一秒,庄若晴忽然控制不住情绪,哭叫起来,“姓莫的,你个混蛋,谁允许你私下带小妹离开的?小妹在你那里为什么不告诉我?她现在在哪儿?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她吗?你知道我有多害怕吗?”
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过后,庄若晴哭得稀里哗啦。
“哭够了?”等她发泄过了,他才缓缓扬起声调,“小妹在我家,已经和思冕一块儿睡下了,我给你打电话为什么不接?”
庄若晴那时在开会儿,电话没在身边,散会之后,她又忙着工作,一时忘了查看手机。
“你在什么地方?”
“公司。”
“做什么?”
“工作。”
莫晋亨沉默了几秒,“做完了吗?”
“差不多了。”
“好,等电话,我去接你。”
庄若晴听到一阵声响,好像是穿衣服拿钥匙的声音,推辞道:“莫总,别麻烦了。”这个点儿,应该是睡觉的时间。
“你不会是想把小妹扔给我照顾一夜吧!”莫晋亨已经简单穿好。
“不是那个意思,”庄若晴反驳,“我立刻打车去接她。”
庄若晴听到一道打火声,接着对方便挂了电话,“算了吧!天这么晚你一旦出了什么意外,我没法对小妹交待。”
“乌鸦嘴!”她不知道说这句话的时候,自己的语调多么娇嗔。
十几分钟后,熟悉的数字又跳上屏幕。知道那是他的号码,庄若晴便存上了一个特殊的名字——乌鸦嘴。
“收拾好了吗?”
“好了。”
“下来,我在公司正门大厅等你。”
庄若晴隐隐不爽,为毛这个男人总是用命令的口吻说话呢?
大厅。
阿斯顿马丁在室内依旧高调耀眼,一如驾照座上眉眼冷厉的男人。闻讯而来的安保,打开大门,让豪车直接驶入公司。
庄若晴赶到时呆呆地移不开眼睛。或许是困了,莫晋亨正在闭目养神,整齐时尚的短发,细致的皮肤,立体的五官,这个男人的美是浑然天成的。
由于时间匆忙,他只穿着宽大的睡衣,左手指间夹着一根提神的香烟。
烟燃得很快,莫晋亨猛地从梦中醒来,揉了揉带着红血丝的双眼,言简意赅地说:“上车。”
庄若晴犹豫了一秒,还是打开后侧的门。
“前面!”他补充了两个字。
豪车驶离,身后的安保齐齐敬礼。
庄若晴坐在副驾驶上,没话找话,“我觉得莫氏的安保素质都很高。”
他有一句没一句地回着,“他们都是特种部队退役的老兵,薪金很高。”
“哦?你为什么要雇佣这些人?”
莫晋亨看着前方的路,“因为我以前也当过兵。”
庄若晴的眼睛瞪得很大,好像闪亮的黑曜石。她在脑补,这个一身坏毛病的纨绔子弟,剃着寸头,穿着军装的痞痞样子是不是也傻兮兮的?
她自小崇拜当兵的,起因是小时候发生过一次车祸,流血过多险些丧命。事发现场路过了一辆警车,一个兵哥哥救了她,把她送去医院,还献了血。
那一年她才六岁,救她的战士也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后来,她伤好了,找到当地部队,却被告知那位小英雄家里发生一些变故,他便提前退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