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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因为建部山城和舞鹤港都是一色氏的私产,所以一色氏需要负担的债务也是一连串天文数字,协议里添加一条就是当一色氏无法在协定完成时还清债务,将自动把舞鹤港作为抵充债务的抵押品转给吉良家,折算的债务如果仍不够赔偿就需要领地来折扣。
可以确定是一色义道是直到到死那一刻也还不起这笔巨大的债务,或者说他压根就没想过要归还这笔巨额债务,只是想着享受五七年的舒适生活以及吉良家巨额投入带来的丰厚红利,五七年之后的事情谁知道会怎么样,或许天下会更乱或许吉良家会烟消云散,或许天下太平一色义道进京做重臣。
即使不考虑这种不靠谱的可能性,并非所谓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同样可以想象一下五七年以后吉良家这条大腿可以抱住,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或许就是一棵可以傍上去的大树,至于舞鹤港的问题根本不重要,抱大腿总要付出一些代价。
这一条可以理解成吉良家用钱来买下丹后的一种手段,强大的军队是杀人盈野的太刀,强大的经济实力是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用这么一套商业手段就轻易的避免抢夺港口而可能引发的严重冲突,用金钱开路买出一条当地土著武士愿意接受的和平过渡手段。